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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区划及政权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高镇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195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行政区划及政权组织
分类号:
D034.3
页数:
21
页码:
28-48
摘要:
本章记述了高镇村的行政区划及政权组织,包括了行政区划隶属沿革、农村基层组织、村行政组织等。
关键词:
高镇村
行政区划
政权组织
内容
第一节 行政区划隶属沿革
永康历史悠久,从三国吴赤乌八年(公元245年)建县,至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其行政区划历代迭有变更,至清朝末期,光绪《永康县志》记载,全县划五十个乡,47个都,116个图,当时我村属于义丰乡二都二图。
民国元年(1912)以后,国民党政府实行地方自治,先是根据“村里”制再是“闾邻”制,民国建立后,将10个乡改为12个区,当时我村属义丰区。1935年时,12个区下设68个乡和7个镇,后又几经扩缩,至1946年10月按省府规定,又进行乡镇大调整,划分为23个乡和4个镇,共394个保,当时我村隶属于邑东乡。
1949年5月8日,永康全县解放,人民政府根据区、乡、村制,设立8个区27个乡,当时我村隶属于城区邑东乡。1950年8月县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便于领导,把27个乡镇扩展为89个乡镇,城区由一个乡、一个镇扩为三个乡、三个镇,邑东乡分为三个乡即高镇乡、长城乡和苏溪乡。我村即隶属于高镇乡。
1956年3月,进行撤区并乡工作,撤销城区,建立城关镇为其直辖镇,将全县85个乡镇合并为28个大乡、3个镇。其中,河南乡、高镇乡、长城乡合并为县属的三合乡。我村又隶属于三合乡。
1958年9月初,以李店乡搞公社化试点建立起第一个人民公社,到9月下旬在全县实现公社化。全县成立六个公社及四十个大队,当时我村隶属于红旗(环城)人民公社河南管理区,二个高级合作社合并为一个,也称为华丰高级社。
1961年8月,县里决定设区建公社,全县设立六个区,42个公社,我村隶属于环城区长城人民公社,称高镇大队。
1982年12月改城关镇人民公社为城关镇人民政府,由县直辖。其它六个区成立区公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1983年,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上级的统一规定,进行政社分设,将长城人民公社分设为乡党委和乡人民政府和人民公社经济委员会三个机构。人民公社经济委员会在1984年后逐渐消失,生产大队改建行政村,建立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生产大队、生产队形式自行消失。
1992年4月按上级要求,全县行政区域大调整,撤区扩镇并乡,撤销环城区,设立古丽镇,撤销长城乡,并入古丽镇,并设立城东办事处。我村隶属于古丽镇城东办事处。
2001年市政府报上级批准,决定撤销古丽镇,设立4个街道,我村隶属于东城街道办事处城东工作片。
第二节 农村基层组织
一、解放前农村基层组织
唐代开始,设里、保、邻,元朝设村社、里甲。明代设乡、里、都、图。清朝开始设保、甲、牌,后又改为乡、里、都、图。
清代,县设典史兼军职,下设汛防署,置千总或把总1员,逐年替换。高镇与花街、杨公、李溪、馆头等地设塘兵4名。
民国政府建立后,(1912年)将永康原十个乡改建成十二个区,区以下建“村里”,废除清朝的都、图。
民国20年(1931年)11月,乡、镇以下推行“保甲”制,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一甲,设甲长;十甲为一保,设保长。村里由保长、甲长主持事务,一直沿袭到1949年解放止。
民国30年(1941年)2月,国民党政府针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根据地和工农武装大发展的形势,下令整顿乡、镇、保甲组织。
民国35年(1946年)10月,国民党政府为了剿灭共产党,再次下令整顿乡镇、保甲组织。重点是强化户政管理,由保长亲自兼办户籍。
随着广大民众的觉醒,国家政权中也产生了民意机构,1919年各省成立了参议会,同年公布县自治法。1922年12月18日,永康县成立议会,按议会章程,乡镇成立代表会,保设有保民大会,甲设户主会议。代表会不仅有权议决本乡镇、保甲的财政大事,自治公约等,乡镇、保、甲长也由选举产生,并行使行政管理权力。当然这种议会是形同虚设,人民是没有真正的民主的。
解放后进行镇反运动,取缔反动会道门,打击刑事犯罪及对四类分子改造等运动。据王岩庭先生提供资料,1970年“文革”清理阶级队伍中统计,高镇有伪政人员15名,伪军宪人员58名,国民党员39名,一贯道道徒3人,三青团员4人,共计124人,其中兼职人员占29人。又据王岩庭提供资料,高镇在解放前(1943年)曾组织国民党区分部,书记2人,执员2人。军宪人员中有去台湾人员多人,如陈世梧、王炳章、朱培东、王槐星等,改革开放后曾返回故乡省亲。
反动会道门在永康列入取缔有八种,以一贯道和同善社为庞大。据有关资料,在1970年尚存三人。永康一贯道在民国年代曾二次由外地传入。其一是1949年1月出嫁上海的后宅人回娘家时带道首张时宗、王生泉等八、九人来永康,设总坛14个,分坛118个,有道首49人,道徒650余人。其二是1949年6月,由在沪打铁的吕林昌传人,将一贯道改为老母娘会,设立玄光佛坛。有总坛主8人,道徒680人。
1953年2月,取缔反动会道门,对道首、道徒全面登记。1954年,因已取缔一贯道再次复燃,县里统一行动,逮捕6名道首。高镇村配合取缔一贯道,配合公安机关对所有一贯道道徒给予登记。
二、解放后农村基层组织
(一)村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是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压迫,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永康县解放以后,共产党领导人民组织农会斗地主、分田地,开展轰轰烈烈土地改革运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关心和帮助下,积极发展党员,1955年成立村党支部,支部书记由郑槐庆担任,成员有吕秀钗、楼龙起同志。党支部的成立标志着共产党在我村核心地位的形成,也是我村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村党支部在各个时期,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指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世纪五十年代,党支部积极带领村民进行农业合作化,组建农业合作社,走集体化道路。以后在人民公社化,开展四清运动,农业学大寨等运动中,党支部都起到领导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支部一班人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历史潮流,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团结全村村民,齐心协力,万众一心,努力拼搏,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作出了巨大贡献,取得显著的成绩。
党支部一直来重视思想建设,加强对广大党员的思想教育,建立定期的学习制度,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同时也非常重视组织建设,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积极培养积极分子,坚持质量标准,及时发展新党员,目前全支部共有党员53名。
党支部一直来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照党的政策办事,制定一整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村里的重大问题,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并及时向广大党员通报有关情况。得到广 大党员和村民的拥护,为全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保证的作用。
(二)村行政组织
永康解放后,废除保甲制,设区、乡(镇)、村。一切权力归人民行使。1950年3月全县普遍建立区、乡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夏天,整顿机构、纯洁组织、改选、充实领导成员。根据政务院《农民协会组织通则》规定,凡雇农、贫农、中农、手工业者和贫苦的知识分子,概可入会。农民协会组织迅速发展,会员不断增加,农会组织成为农村开展大生产运动、反霸斗争,减租减息,实行土地改革的主要依靠力量。1950年12月成立了永康县农民协会,以后各区、乡镇、村都相继成立农民协会。据王锦屏保存的“浙江省农民协会会员证”记载,王锦屏于1952年1月加入了永康县城区高镇乡农民协会,说明在此以前已建有农会组织是肯定的。我村的农会负责人是郑槐庆、王留根等人,领导了全村的行政事务。永康刚刚解放就建立支前机构,支援解放全中国的战斗。11月下旬,有全县20名青年船工组成船工队,参加解放定海战斗,其中有高镇数名人员。1951年3月,高镇青年报名参军,投入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斗争中。在王留根、郑槐庆等村干部动员下,有李昌芳、卢德清、吕阿东、周孝明、周绍棠、王培双、周孝祠、沈木长、王振熙等多人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其中王培双、周孝明等人在朝鲜为国捐躯。高镇对烈军属和革命残废军人于1950年开始实行代耕优待,有固定代耕、低价代耕、帮工代耕、工票制等形式。1956年农业合作社后,以优待工分取代代耕,并由政府专发补助款。随着土地改革深入发展,1951年建立了互助组,在此基础上,1953年前后,我村成立了三个初级合作社,负责人分别是郑槐庆、楼龙起、周岩星。农会的职能开始被合作社取代。
1956年,我村成立了华丰高级合作社,由郑槐庆担任社长,王汝和任副社长。华兴高级合作社由周文圭担任社长。
1958年人民公社化,实行政社合一体制,华丰、华兴两社合并,成立红旗(环城)人民公社河南管理区华丰高级社,1961年改为环城区长城人民公社高镇生产大队,村里的行政事务由大队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和处理。当时全村下设16个生产队和1个溪滩组。63年溪滩组分为二个生产队,为17、18队。1966年冬合并为9个生产队。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队管委会停止活动,成立革命领导小组,设立正、副组长负责领导村里的行政事务。1970年恢复党支部组织,实行“一元化”领导,村里的党务、行政事务均有党支部管理。七十年代初,大队还建立了副业队、农科队,主要任务是承担种桑、养蚕、制种等。1983年开始政社分开,建立村民委员会,下设18个村民小组,负责村、组的行政事务。村里的行政领导又改称村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我村的历任领导在上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带领广大村民艰苦奋斗,努力生产,在改溪造田、抗洪救灾,提高粮食产量、发展商品经济等各项工作中均
知识出处
《高镇村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高镇村社会面貌和风俗文人,反映了高镇村逐渐向城市化演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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