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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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前陈村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1277
颗粒名称: 婚姻和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48-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民国时期至1985年浙江省永康市前陈村婚姻和生育发展情况。
关键词: 婚姻 生育 前陈村

内容

考《陈氏宗谱》记载的有关婚姻生育情况资料,在漫长的封建社会,直至民国时期,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社会现象:
  一是相当一部分男性,终身讨不起老婆,未能组成家庭。从1至24代男丁统计,此种人达661人,占男子总数的27.7%。二是相当比例的配偶没有生育子女。从1至24代有婚姻关系的男丁统计,未生育的有307人,占有婚姻关系男丁总数的18.26%。产生这两种现象的原因,无疑是贫穷与战乱。正是这两种情况,制约了人口的发展速度,使前陈700多年人口增长率大大低于解放后47年人口增长率。从生育角度考证,在旧社会,一方面是时兴早婚早育,以多子多孙为荣,生育无计划,无节制,造成高出生;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条件差,缺医少药,又出现高死亡,低增长。特别在社会兴衰交替的历史动荡时期,人口大增大降情况尤为明显。人口出现暴发性增长,是在人民生活好转的六十年代后半期到七十年代前半期。据统计资料,1964年和1976年前陈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高达32.8‰和29.1‰。从1949年到1979年,短短30年间,全村人口翻了一番。
  1964年开始,政府提倡计划生育。1974年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孩。1979年后提出“只生一孩,控制二胎,避免三胎”。1982年下决心抓了二胎以上夫妇的结扎绝育,对只生一孩户颁发《独生子女证》,对独生子女实行各种优惠。1984年,一女孩户有计划安排生二胎,实行一胎放环,二胎结扎。同时制订严格规定,推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从政策上、思想上、经济上、组织上保证了计划生育指标的落实,计划生育才逐步纳入政府计划轨道。1985年以降,前陈基本上每年都未突破人口增长指标。

知识出处

前陈村志

《前陈村志》

本志采用条目式分类编排。除序、大事记、小溪田简介、跋外,设地理、村庄、村民、组织、农业、林果业、索面、工业、商业、教育、卫生、文化、民俗、人物、俗文学和丛录16个类目,类目下设若干细目。志末设村民世系和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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