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机构与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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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924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机构与队伍
分类号: D62
页数: 14
页码: 261-2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机构与队伍情况的具体介绍,主要介绍了行政机构、事业机构、党群组织、干部职工队伍、荣誉录等。
关键词: 永康市 机构 行政机构

内容

第一节 行政机构
  机构沿革
  民国18年(1929)4月,浙江省民政厅通令全省各地筹备举办土地陈报,永康始设土地陈报办事处,办理全县土地陈报工作。各村里则以村里委员会为直接办理机关。凡查丘、编号、绘图、催收,均由村里委员会负责。土地陈报工作,从5月1日开始,费时一年,至民国19年(1930)4月结束。
  民国22年(1933),县政府设置清丈处,下设总务、图照两股,掌理清丈、发照事宜。
  民国26年(1937),明令实施土地法。因地政范围,非限于清丈一端,原定清丈处名义,不足以概其范,自是年起,原清丈处及办理查丈编查等机关,一律改组为地政处。处内设三股,分掌土地测丈、登记、发照及全县地政事宜。
  民国28年(1939),县各级组织纲要颁行。至民国29年7月,永康县政府依据其中订定的县政府组织规程,裁撤地政处,成立地政科。并视办理地政业务的需要,于当年7月16日,浙江省民政厅土地测量总队在永康成立小三角土地测量小分队和土地登记处。测量小分队,设队长1人(张家祺),督查员1人(陶艺),图根组长1人(汪汝富),图根组测量员6人。
  民国31年(1942)1月1日,县田赋管理处由县长沈涛兼任处长,成立土地陈报编查队。并印发田赋管理处土地陈报编查队人员规章草案。
  民国35年(1946),县田赋粮食管理处,由县长郑惠卿兼任处长,处下有机构20个,职员55人,工人32人。其中:田粮处一个,职员16人,工人4人;集中仓库1个,职员7人,工人4人;乡镇办事处4个,职员18人,工人10人;收纳仓库1个,职员14人,工人14人。
  民国36年(1947)4月,设置地政科,负责整理全县地籍、经费概算、整编赋籍、绘制县图、调整田业底面所有权、调查地价变动情况及土地农作物收获量。
  民国37年(1948)5月,县田赋粮食管理处由县长李鸿斋兼任处长。9月,成立地籍整理处,处长张家祺。并设分处主任、第一课、第三课,主办会计员、技士、绘算、会计佐理员、事务员、雇员、登记员,共21人。12月7日,地籍整理处职员增至38人。
  民国38年(1949)1月,县地籍整理处职员增加到56人。2月12日,浙江省地政局代电,撤销永康地籍整理处及31分队。3月1日,又成立土地登记分处,由胡定国担任主任,直至解放。
  1949年5月,永康解放,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土地政令由县民政科推行,地籍管理由县财粮科主办。
  1951年4月,土地改革基本完成以后,在县里原有颁证整籍机构的基础上,各区、乡均成立颁证整籍委员会,负责对全县的土地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发证,编造土地房产清册,由县财政科保管。
  1952年,县、区、乡成立查田定产委员会,由民政、财政、粮食、农林、司法等部门参加,组织区、乡干部对全县的土地进行分等定级、核定粮食产量,作为征收农业税的依据。
  1967年3月7日起,土地行政管理工作由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管理。
  1968年9月14日开始,土地行政管理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管理。1970年开始,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归口农林水利局管理,财政部门仍然负责地籍契税管理。
  1983年,县农业局内始设土地管理股。
  1988年4月5日,建立县土地管理局,属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并确定编制,主管全县土地管理。全局行政编制,包括原农业局土地管理编制3名,共15名,并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0名。
  1992年10月撤县设市后,县土地管理局随之更改为市土地管理局。
  1994年4月18日,为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地价管理和地价评估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地价评估制度,规范地产市场管理,建立市地价评估委员会,主任俞流传,副主任张威仕、李显明、胡雄广、金章溪。办公室设市土地管理局,吴玉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春江任副主任。1996年5月22日,市府发文,对该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主任曹云彬,副主任孔体现、张威仕、李显明、胡雄广、金章溪。委员杜加号、吴玉栋、应保华、徐福龙、陈月牌、赵应敏、王建国。吴玉栋仍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丰生为副主任。
  永康市(县)土地管理行政机构领导人更迭
  局内机构
  1988年5月11日,经永康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永康县土地管理局内分设人事秘书股、建设用地管理股、监督检察股(对外称土地监察中队)、地籍管理股。12月公布各股负责人名单:
  王新军任人事秘书股股长,胡保家、陈进士分别担任建设用地管理股正副股长,黄丰生任地籍管理股股长,李振荣任监督检察股股长。1989年1月又公布陈妙德担任人事秘书股副股长。
  1992年10月,改称市土管局后,局内设机构各股,分别改股为科。
  1996年11月8日,中共永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根据市土地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精简机构的要求,核定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建设用地管理科、监督检察科、地籍管理科和土地利用保护规划科。
  经调整,各管理机构定编情况分别为:
  办公室 由原人事秘书股改设。分管机关学习、人事、文书档案、收发文印等工作;负责信息传递,来访接待;负责财物管理,抓好本级财务预决算,精打细算,节约支出,严格财经纪律;负责车辆管理;负责大事记、永康土地汇编以及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综合档案室、财务室和文印室。1995年底原有人员9人,1996年机构改革定编5人。1996年底9人。
  建设用地管理科 由原建设用地管理股改设。负责拟制分配建设用地方案。根据省、市年度下达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格掌握,决不突破;负责国家、集体、个人建设用地的全程管理;负责实施、检查“四四一”制度、“四无乡村”活动的开展;负责用地与财务挂联收费协调工作。1995年底有人员4人,1996年机构改革定编4人。1996年底4人。
  监督检察科 由原土地监督检察股改设。建立健全土地监察网络组织,形成体系,逐级管理;负责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土地信访工作;承办土地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违章案件,要求结案率达到90%;负责土地监察组织规章制度的制订工作。1995年底有人员7人,1996年机构改革定编4人。1996年底2人。
  地籍管理科 由原地籍管理股改设。负责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业务指导工作,确保任务完成;负责地籍初始档案建立管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详查的外业调查和内业航片转绘、面积量算、统计汇总、图件编制、成果整理和县界接边工作;负责雇用人员思想、业务教育,稳定专业队伍,加强政治思想工作。1995年底有人员7人,1996年机构改革定编5人。1996年底有4人。
  土地利用保护规划科 1996年11月8日新设,负责全市土地利用的规划工作。定编3名,1996年底3人。
  为了建立和健全土地管理网络,从1985年1月14日开始,各乡镇陆续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乡镇土地管理员,并建立土地管理监察机构和土地管理监察小队。行政村设立土地管理监察小组和监察员。
  各科室负责人1996年11月局机构改革,实行“双推双聘”后,各科室负责人为:市土管局办公室:主任 李振荣 副主任 任曙光建设用地管理科:科长 胡保家 副科长 陈进士监督检察科:副科长 黄德林(主持工作)地籍管理科:科长 徐根惠 副科长 贾振庭土地利用保护规划科:科长 王新军
  第二节 事业机构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归口管理的事业机构有:市土地勘测开发服务站、市土地监察大队、市地产交易管理所、市土地估价事务所和市统一征地服务站等5个。
  永康市土地勘测开发服务站 经永康县编制委员会批准,于1988年5月11日始建土地勘测开发服务站。负责实施年度造田造地设计指标;负责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配合建设用地抓好用地与造地计划任务的制订和落实。1988年5月11日程基法任副站长,1990年5月15日升任为站长。1996年11月8日开始,由吕培新任副站长,主持工作。1995年3人,现有4人。
  永康市土地监察大队 1988年5月11日,永康县土地管理局内设置监督检察股,对外称土地监察中队,由胡松林任副中队长。1996年12月6日根据市编制委员会批复,建立市土地监察大队,为市土地管理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为25人。胡松林任永康市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黄丰生、朱文球、黄德林(兼)任副大队长,黄丰生兼任副教导员。
  永康市地产交易管理所 设永康市土地管理局内。1993年3月,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建立永康市地产管理所。编制10人。由应保华任所长。1996年12月,新设为永康市地产交易管理所,应保华外调,地产交易管理所通过局内竞聘,从11月8日开始,由胡寿云任副所长,主持工作。1995年4人,1996年3人。
  永康市土地估价事务所 1994年11月17日,市编制委员会发文,建立永康市土地估价事务所,为局下属自收自支单位,人员内部调剂,办公室设市土地管理局内。至1995年6月26日,市土地管理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地价评估委员会的通知》和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市土地估价事务所的批复》的文件精神,正式建立市土地估价事务所。人员由黄丰生、贾振庭、吴有来、朱文球、程忠等5人组成,黄丰生任所长。1996年11月8日开始,由吴有来任副所长主持工作,年底实有2人。
  永康市统一征地服务站 1996年11月成立,对外称统一征地办公室。从11月8日开始,舒礼荣任副站长,主持工作。全站3人。
  第三节 党群组织
  中共组织
  党组 1990年6月25日,建立中共永康县土地管理局党组。李显明任书记,应法明、吴玉栋为成员。1995年12月19日增补李妙起为党组成员。
  1996年7月9日,调整党组成员,党组由金章溪、李妙起、朱响方、沈景根、胡松林5人组成,金章溪任党组书记。8月19日,增补陈放光为党组成员。
  支部 1988年11月,成立中共永康县土地管理局机关支部,时有党员16名,下设用地和开发、地籍和监察、人事秘书3个党小组。支部委员会书记应法明,副书记胡文华,委员胡保家。
  1989年4月5日,胡松林充实为中共永康县土地管理局支部委员。时有党员16名。
  1990年,有正式党员16名,预备党员1名。
  1993年12月27日,中共永康市土地管理局支部委员会由应保华、王新军、李振荣、胡松林、胡保家5位同志组成,应保华任书记。时有党员17名。
  1994~1995年发展新党员2名,全局有党员19名。
  1996年,局机关有正式党员23名,预备党员2名。鉴于上届支委任期已到,原支部书记调动,11月7日,进行了支部换届选举。支部委员会由陈放光、王新军、李振荣、任曙光、徐根惠5人组成,陈放光任支部书记,王新军任纪检委员,李振荣任组织委员,任曙光任宣传青年委员,徐根惠任群运委员。
  群众团体
  土地管理局工会 1989年4月,建立土地管理局工会。1989年4月22日召开第一次工会全体会员会议(应到会27人,实到会21人)。会上听取了工会筹备组长胡文华作关于建立工会筹备情况及产生候选人经过的报告,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工会委员。选举结果,主席应法明,委员黄德林、胡寿云。
  1994年10月18日,召开全体工会会员会议,通过讨论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领导机构,由应保华、胡寿云、舒礼荣、黄德林、程基法5人组成工会委员会。应保华任工会主席。
  1996年12月,召开全体工会会员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工会领导班子。由陈放光、黄德林、舒礼荣、胡寿云、黄丰生5人组成,陈放光任工会主席。
  共青团支部 1995年5月,成立共产主义青年团永康市土地管理局支部。时有共青团员26名,陈洁美任支部书记。
  妇女小组1991年下半年成立永康县土地管理局妇女小组,推选马振莲为组长,时有妇女8人,至1996年有妇女9人
  第四节 干部职工队伍
  队伍构成
  永康市土地管理系统在职人员,除原由农业局土地管理股调入外,后陆续从各机关单位、乡镇政府及学校调入。
  1995年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共42人。其中:
  按职别分,行政干部34人,职工8人。
  按性别分,男34人,女8人。
  按年龄结构分,20~30岁的12人,30~40岁的9人,40~50岁的19人,50~60岁的2人。
  按文化程度分,大专以上15人,中专12人,高中15人。
  按技术职称分,有技术员2人,有初级技术职称的6人,有中级技术职称的1人。
  各乡镇土管员共24名,其中男20人,女4人。
  1996年,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共45人。其中:
  干部与职工构成 干部27人,职工18人。正副局长5人,副局级调研员1人,正副主任和正副科长8人,办事人员31人。
  文化结构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8人,中专12人,高中15人。
  技术职称 农艺师1名(裘振田),农经师1名(吴玉栋),工程师1名(颜群策),会计师1名(胡寿云),中教一级1名(吕培新),助理工程师4名(任曙光、程忠、程基法、吴有来),助理农经师1名(徐根惠),助理农艺师2名(黄丰生、胡凤叶),助理会计师2名(马振莲、舒礼荣),农经员1名(李振荣),助理馆员1名(朱万洁),工程技术员2名(胡则高、楼晓)。
  此外还有土地估价师3名(贾振庭、吴有来、黄丰生)。
  年龄结构 20至30岁的12人,31岁至40岁14人,41岁至50岁18人,51岁至60岁1人。
  性别结构 男37人,女8人。
  各乡镇土地管理员,由各乡镇确定。工作在乡镇,接受乡镇党委和县土管局双重领导。1995年底各乡镇土地管理员,每乡镇1人,已基本稳定下来。
  。
  队伍建设
  民国时期,土地管理工作没有形成一支队伍,更谈不上土管队伍的建设,只是为了某一工作的需要,组成有关人员临时而突击地进行过少许培训。如民国31年(1942)3月,为完成土地陈报编查,县政府曾在方岩象瑚里村新群高中代办过初级地政人员训练班1期。训练内容为土地登记概论、土地法条文、土地法施行法和附修正土地法原则草案。
  解放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建设的发展,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逐步加深。1958年6月19日至7月10日,县农业局选送1名农技干部参加浙江省农业厅举办的土壤普查实习训练班培训。
  市(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后,城乡土地管理队伍不断壮大,局党组始终重视对局机关干部职工和乡镇土地管理员的队伍建设。着重从三方面努力。一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加强对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组织政治、业务学习,进行政绩考核,每年评比先进,激励先进。二是制订了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度、土地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和《土地管理人员廉政制度》。在征地、批地、土地估价、发证、查处违法用地等工作中,要求广大土地管理人员坚持做到“六个不准”和“一个禁止”:“六个不准”就是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友谋私利;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不准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准吸毒、看黄色书刊、录像等;不准铺张浪费,用公款搞超标准接待;不准用公费出国旅游观光,假公济私。“一个禁止”就是禁止参与嫖娼、赌博。在实践中考验干部,考验职工,在实践中培养干部,提高职工。三是不断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土管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1988年以来,选送参加省、市(地)以及市局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20余期。
  1989年6月和11月,县土地管理局有股站长及其他行政干部共25人,分别参加省土地管理局委托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在兰溪和东阳举办的两期土地管理知织教育培训,经理论考试和论文讲演,全部取得结业合格证书。其中第二期永康有19人参加,理论闭卷考试成绩人均得分85.26分,优秀5人,良好10人,及格4人;结业论文成绩:优秀2人,良好4人,通过13人。
  1996年底永康市土地管理局干部职工名单
  金章溪 李妙起 朱响方 沈景根 陈放光
  胡松林 吴玉栋
  李振荣 任曙光 朱万洁(女) 胡凤叶(女) 马振莲(女)
  张美燕(女) 陈洁美(女) 朱跃忠 黄浙军
  徐根惠 贾振庭 楼月儿(女) 陈胜英(女)
  吴有来 陈华平
  王新军 胡春儿 程忠
  舒礼荣 王曙光 朱浩
  胡保家 陈进士 陈浩光 胡根升
  黄德林 胡则高
  黄丰生 朱文球(女) 陈琪
  胡寿云 李双金 胡志伟
  吕培新 颜群策 周云广 楼晓(女)
  程基法
  1996年底各乡镇土地管理员名单
  乡镇 土地管理员姓名 性别 乡镇 土地管理员姓名 性别
  古丽镇 徐飞洪 男 清溪镇 胡茂槐 男
  石柱镇 吴丽 女 象珠镇 吕岩禄 男
  舟山镇 周惠玲 女 花街镇 胡勇进 男
  前仓镇 章雍 男 永祥乡 吴东明 男
  方岩镇 何其田 男 新店乡 李双东 男
  胡库镇 陈琪 男 新楼乡 徐勤学 男
  芝英镇 章茂高 男 柏岩乡 黄加良 男
  古山镇 卢岩康 男 棠溪乡 朱江枫 男
  桥下镇 王延年 男 中山乡 胡秋雅 女
  西溪镇 朱起兴 男 八字墙乡 徐天锋 男
  四路镇 胡求兴 男 烈桥乡 徐启波 男
  唐先镇 陈世章 男 童宅乡 胡跃进 男
  第五节 荣誉录
  先进集体
  省局先进
  永康县土地管理局评为1988年度浙江省土地管理先进单位。
  永康县土地管理局评为1988年度省土地管理系统财务先进单位。
  永康县土地管理局评为1989年度浙江省土地管理先进单位。
  金华市局先进
  永康县土地管理局土地监察股评为1988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系统先进单位。
  永康县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股评为1989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系统先进单位。
  永康县土地管理局评为1991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先进单位。
  永康县土地管理局评为1991年度金华市土地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评为1992年度金华市土地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评为1993年度金华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清理工作先进单位。
  永康市棠溪乡人民政府评为1993年度金华市创建土地管理“三无”乡镇先进单位。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评为1994年度金华市土地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永康市棠溪乡人民政府、永祥乡人民政府评为1994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三无”乡镇先进单位。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评为1995年度金华市土地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永康市级先进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评为1994年度永康市丽州路拓宽改造工程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省局先进
  裘振田,评为1988年度浙江省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胡寿云,评为1988年度浙江省土地管理系统财会先进工作者。
  裘振田,评为1989年度浙江省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陈进士,评为1989年度浙江省首次农民土地管理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先进个人。
  胡寿云,评为1989年度浙江省土地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先进工作者。
  颜群策,评为1993年度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先进工作者。
  金华市局先进
  胡松林、黄丰生、程基法、舒礼荣,评为1989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
  胡文华、胡保家、程基法,评为1990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胡松林,评为1991年金华市法制局优秀法制员。
  王新军、胡保家、胡松林,评为1991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李振荣、胡则高,评为1992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朱世道(棠溪乡乡长),评为1993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创建“三无”乡镇先进工作者。
  李显明、胡松林和舟山镇土地管理员周惠玲,评为1993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先进工作者。
  永祥乡土地管理员胡忠荣、棠溪乡土地管理员吕中原,评为1994年度金华市土地管理创建“三无”乡镇先进个人。
  获奖科技成果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城关镇地籍调查试点成果获1991~1992年度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地籍调查优秀成果三等奖。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获1992年度浙江省待开发土地资源调查优秀成果三等奖。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财务统管获1992年度浙江省土地管理局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获1992年度浙江省土地利用优秀成果三等奖。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永康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办公室《永康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分别获1992~1993年度永康市科学技术进步优秀奖和1992年度浙江省土地利用优秀成果三等奖。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永康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获浙江省土地管理局颁发的1993年度浙江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优秀成果三等奖。
  永康市土地管理局、永康市土地资源详查办公室《永康市土地资源调查》获1992~1993年度永康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知识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永康市土地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系统地记叙了永康设县1700多年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举措、发展和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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