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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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917
颗粒名称: 监察机构
分类号: D916.4
页数: 1
页码: 2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土地管理局成立时间和机构沿革情况的具体介绍。
关键词: 永康市 监察机构 执法监察

内容

1988年,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后,局内则设监督检察股(对外称土地监察中队)。1991年1月29日,中共永康县委作出了《关于建立健全永康县土地监察网络的决定》,设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俞流传任纵队长,县农经委主任和县土管局局长任副纵队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长、县司法局长为成员的永康县土地监察纵队,把土地监察的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变土地监察工作一家抓为各部门齐抓共管,强化土地监察职能,增强土地执法的威慑力。同时,在县土地管理局内设土地监察中队,区公所设土地监察分队,乡镇政府设土地监察小队,村设土地监察小组,形成五级土地监察网络。全县共有纵队1个,中队1队,分队6个,小队42个,小组800多个,土地监察人员5000多人。1996年12月,土地监察中队改为土地监察大队,经永康市编制委员会定编,配备了专职人员。

知识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永康市土地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系统地记叙了永康设县1700多年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举措、发展和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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