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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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899
颗粒名称: 水土保持
分类号: S157
页数: 1
页码: 1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森林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认真贯彻植树与封山相结合,以封山育林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
关键词: 永康市 水土保持 土地保护

内容

森林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50年代,全县约有30万亩山地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水土流失,其中尚在耕种的坡度在25度以上的面积有2.35万亩,由于水土流失的结果,天晴不到一个月,溪河就干涸;一下暴雨,泥沙俱下,溪水混浊。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认真贯彻植树与封山相结合,以封山育林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1958年,曾在水土流失较重的柏岩、花川等乡筑山茅坑2279处,鱼鳞坑3.3171万处。1967年,省拨来水土保持专款2万元,安排黄坟、上黄、泽塘里、太平等水库大坝及渠道两岸栽种蒙杆草(种)2.2万公斤,植树(苗木)790万株。1972~1984年,县人民政府从粮食、资金、化肥等方面予以扶持,全县建杉木基地3.4494万亩,油桐基地5140亩,油茶基地5660亩,乌桕基地341亩,使大片荒山、疏林山和残次林得到改造,减轻水土流失。1962~1987年,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8万亩,包括水平梯田(地)建设0.89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15.43万亩,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知识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永康市土地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系统地记叙了永康设县1700多年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举措、发展和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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