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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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89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保护
分类号: F301.2
页数: 5
页码: 193-1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土地保护是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土壤保护中,土壤改良,水土保持和农田基本保护区的实施又是保护耕地的重大措施。古迹的保护是土地利用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 永康市 土地规划 土地保护

内容

土地保护是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土壤保护中,土壤改良,水土保持和农田基本保护区的实施又是保护耕地的重大措施。古迹的保护是土地利用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土壤改良
  永康的土壤肥力,据1984年土壤普查结果,40.37万亩水稻土,平均有机质为2.58%,全氮0.146%,全磷0.035%,属中氮、缺磷钾型,且土壤偏酸,耕作层浅。97.68万亩山丘旱地的自然土壤,平均有机质为1.547%,全氮0.074%,为低氮、低磷、中钾型,且普遍酸性重,土层薄,砾石含量高。
  为了防止耕地质量的下降,建国以来,重视改土培肥,努力提高土壤肥力。一是氮磷钾配施。大力增施农家有机质肥料,增施磷肥、氯化钾、稻草还田作肥,播种红花草子,作早稻基肥。二是治酸。按照土质、作物、季节以及石灰种类,分别适度地增施石灰。三是治渍。搞好开沟排水,根治地表水、地下水、侧渗水,改造冷水田、烂泥田。1952年,全县土壤改良,水田4359.5亩,旱地373.83亩,改造冷水田512.17亩。据1979年9月县委的一份报告载,建国以来全县改造烂糊田、冷水田1万多亩。
  水土保持
  森林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50年代,全县约有30万亩山地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水土流失,其中尚在耕种的坡度在25度以上的面积有2.35万亩,由于水土流失的结果,天晴不到一个月,溪河就干涸;一下暴雨,泥沙俱下,溪水混浊。为了防止水土流失,认真贯彻植树与封山相结合,以封山育林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1958年,曾在水土流失较重的柏岩、花川等乡筑山茅坑2279处,鱼鳞坑3.3171万处。1967年,省拨来水土保持专款2万元,安排黄坟、上黄、泽塘里、太平等水库大坝及渠道两岸栽种蒙杆草(种)2.2万公斤,植树(苗木)790万株。1972~1984年,县人民政府从粮食、资金、化肥等方面予以扶持,全县建杉木基地3.4494万亩,油桐基地5140亩,油茶基地5660亩,乌桕基地341亩,使大片荒山、疏林山和残次林得到改造,减轻水土流失。1962~1987年,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8万亩,包括水平梯田(地)建设0.89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15.43万亩,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基本农田保护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从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采用划定区域的方法,把必需的基本农田保护起来,以满足国民经济和规划期内人口增长对农产品的需求。
  解放以来,全市人口增加,耕地锐减,全县人口从1949年27.74万人,耕地36.57万亩,人均1.31亩;到1989年耕地减至28.71万亩,而人口则增至49.95万人,人均耕地只有0.57亩,减少21.49%;方岩镇人均耕地只有0.28亩。待开发土地资源,耕地越多的乡镇,待开发土地也越多,成正比。资源利用不够适当,水土流失严重;有的土质较差,改造利用难度大;种植品种单一,效益不佳,收益甚微。
  1991年5月20日,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土地管理局、农业局、城建局关于开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报告。是年7月,县土地管理局在长城乡开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试点工作。1991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1991)44号《印发浙江省2000年基本农田控制指标的通知》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金华市2000年基本农田控制指标》的通知精神,建立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办公室,抽调人员,开展工作。至1992年8月,划定到2000年全县农田保护区2888宗(畈),保护面积27.8万亩,建设规划留用地9090亩,保护率96.83%。绘制了农保区图765幅,打了保护界桩若干。撰写了《永康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报告》和《土地利用规划报告》。1992年9月和1993年1月经金华市、浙江省分别验收合格。
  基本农田控制指标预测 确定1989年为基础年,2000年为保护年,2010年为预测年。2000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分别为9.73‰、2.07‰,预测到2000年,人口控制在55.7292万人,自增率为10‰。根据男女劳力年龄结构,分析每年自增、机增、迁入、迁出及15~25周岁未婚青年情况调查预测,至2020年人口自增率一般不会超过7‰,人口为64.1524万人。1989年粮食播种面积59.6万亩,亩产288公斤,总产量17.1426万吨;到2000年,预测粮食种植面积81.86万亩,亩产345公斤,总产量达21.3415万吨。按照2000年人均用粮331公斤计算(1989年实际现状为311公斤),到2000年需粮食21.3415吨(农业人口为51.0282万人),平均亩产为688公斤,需粮食耕地28.893万亩,2020年粮食耕地为29.34万亩。据市府办下达控制指标,到2000年全市建设规划留用耕地为9090亩,其中农业建设用地、非农业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分别为60%、30%、10%。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到2000年控制在7000亩左右;灾害损毁耕地预测控制在5500亩。从1990年开始,农业综合开发已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市农业局“小流域治理计划”被列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贯彻“用一造二”原则,鼓励造田造地,激发土地开发的积极性。预测到2000年全市可开发土地面积1.4万亩以上。全市有砖瓦厂(窑)171个,占地面积近5000亩,签订复垦合同,确保复垦实施。
  耕地供需平衡与分析 根据规划年人口发展和城镇建设的总要求,全市的耕地供需平衡:按照年末耕地减去建设留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灾害性毁损耕地,再加上需开发、复垦的土地,到规划年基本上可以保持平衡,或略有增加;根据规划年的人口及人均用粮标准和粮食产量,不会出现失衡的局面;市委、市府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资金,用于造田、造地有保障;保护区面积大于耕地需求量的有2405亩的余地。
  保护区面积分布 1992年,全市确定2000年保护面积为27.7999万亩,建设规划留用地9090亩,农田保护率为96.83%。
  分乡镇为:古丽镇4.5888万亩,石柱镇1.5892万亩,前仓镇9223亩,舟山镇8181亩,芝英镇2.5537万亩,方岩镇8425亩,古山镇1.2797万亩,胡库镇7631亩,西溪镇7206亩,四路镇7329亩,桥下镇1.0695万亩,唐先镇1.4873万亩,清溪镇2.05万亩,象珠镇8631亩,花街镇2.0252万亩,童宅乡5117亩,永祥乡4864亩,新店乡1.3053万亩,新楼乡5476亩,柏岩乡4663亩,棠溪乡2800亩,中山乡3422亩,烈桥乡7480亩,八字墙乡7631亩,市属433亩。保护区主要是以高产稳产农田为主的“吨粮田”、“丰产方”、“高产畈”等大面积耕地,分布在平原、岗地、平畈、丘陵、山陇、沿溪两岸。
  1996年2月,进行农保调整,当月8日,市人民政府同金华市人民政府签订农田保护区责任书,2000年耕地保护面积为26.96万亩,保护率为91.3%,建设留用地1.14万亩,开发面积1.12万亩,当年净增耕地676亩。
  调整后,2000年分乡镇农田保护面积为:古丽镇4.4376万亩,石柱镇1.5312万亩,前仓镇8969亩,舟山镇7899亩,芝英镇2.5047万亩,方岩镇8047亩,古山镇1.2390万亩,胡库镇7231亩,西溪镇6690亩,四路镇7022亩,桥下镇1.0279万亩,唐先镇1.4421万亩,清溪镇1.9950万亩,象珠镇8361亩,花街镇1.6962万亩,童宅乡5057亩,永祥乡4694亩,新店乡1.2908万亩,新楼乡5426亩,柏岩乡4588亩,棠溪乡2674亩,中山乡3312亩,烈桥乡7384亩,八字墙乡7436亩,市属435亩。

知识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永康市土地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系统地记叙了永康设县1700多年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举措、发展和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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