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建设和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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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870
颗粒名称: 档案的建设和利用
分类号: F301.2
页数: 2
页码: 141-1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土地档案资料从明洪武年间开始有文字记载,经历了清丈、陈报、测量等多次变化,部分档案因战乱或火灾而毁损。1951年后,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土地档案系统,并配备专人管理。1996年后,加强了档案室的硬件建设和利用工作。目前,综合档案室已建立起8大类室藏档案,并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关键词: 永康市 土地档案 档案建设

内容

永康土地档案资料,有文字记载可考的,是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编的黄册和鱼鳞册。清康熙六年(1667),全县清丈地亩山塘份数,经4年编成田亩册。此图册在清嘉庆间县衙失火和同治初太平天国战乱中被毁。民国18年(1929),办理土地陈报。民国29年(1940),进行小三角测量,清丈土地。这些土地档案,因年湮代远,人事迁变,早已散佚。
  1951年7月,全县土地改革复查结束,建立了造册处,编造土地房产清册,发放土地证和城市房地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建立门类较为齐全、资料较为丰富的土地档案。此类档案一直由市财政局保存,至今基本完好。
  1953年起,宅基地由县民政科审批。1971年起,土地审批归口县农业局。这一时期的土地档案,分别由民政局、农业局保管,现有残缺。
  1988年4月,永康县土地管理局成立后,立即着手建立档案室,指定专人对1970年以来的各类土地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分别门类,装订成册。1991年,县土地管管局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建立起局综合档案室领导小组,局办公室配备一名专职档案员,各科(股)站配兼职档案员,形成以局综合档案室为中心的完整档案工作网络,土地档案工作开始走上正轨。
  市土地管理局成立后一直租用办公用房,九年三易地点。在办公条件艰苦的条件下,局领导还是在有限的办公空间,给土地档案腾出库房,安装防盗设施。1992年,花了3万元资金,购置档案柜60套。1992年筹建办公大楼,把档案室列入基建计划,设计档案专用库房,并配有阅览室。1996年,购置电脑打字机、复印机等,加强档案室的硬件建设。
  截至1995年底,综合档案室已建立起综合、财会、地籍、用地管理、法规监察、科技教育和声像8大类室藏档案。其中综合类138卷、地籍类12万卷、用地管理类1412卷、法规监察类85卷、声像卷1卷。
  在建档的同时,市土地管理局综合档案室重视档案利用工作,为高质量的土地管理工作服务。档案室编写了全宗介绍、土地管理、组织机构沿革和土地管理文件汇编等资料,较好地扩大了利用面。几年来,为72个单位数百人提供土地档案863卷次,为领导决策,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和解决土地权属纠纷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依据。

知识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永康市土地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系统地记叙了永康设县1700多年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举措、发展和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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