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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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8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调查
分类号: F301.24
页数: 15
页码: 116-1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市土地调查情况的具体介绍,主要介绍了土地清丈、土地整籍、土壤普查、坡地资源调查、农业后备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祥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等。
关键词: 永康市 地籍管理 土地调查

内容

土地清丈
  唐朝中期,土地买卖频繁,农民失去土地,还要承担赋税,被迫逃亡。均田制被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政府不得不推行“两税法”。为此,不得不进行丈量土地,以便依户纳钱,依田亩纳米粟,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增加政府收入。
  宋元时期,沿用两税法。宋神宗时任用王安石变法措施中的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核实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按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新法推行了10多年,触动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不久就被废除。
  明代整理土地,厥惟黄册、鱼鳞册。洪武十四年(1381),编造黄册,以户为主,详具土地权属与收益。洪武中遣监生分核天下土田,县分10乡,乡分47都,都分10保,保各有界,按其田、地、山、塘而核其实。有鱼鳞图,以分丘段;有流水册,以清亩分;有类姓册,以齐户管。于时令具法严,人知遵畏,图册明信,罔敢匿情。洪武二十年(1387)又命国子生武纯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4人,丈量田亩,按顺序编列字号,以田为主,将业主姓名、土地面积、地势高低、土质优劣等,分类编制成册,田块图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册。鱼鳞册以田为主规定租额,是历史上土地管理和田赋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明正德(1506~1521)以后,由于土地集中,粮长制被破坏。
  明万历八年(1580),知县吴安国奉旨清丈,至十年(1582)而籍始成。依据自然条件,划分田、地、山、塘,核实官民田4371顷50亩4分6厘1毫7丝4忽,地、山、塘,仍照旧额。万历九年(1581),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把原来的田赋、徭役和杂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田亩多少收税,称作“一条鞭法”。
  清顺治初,实行摊丁入亩的办法征赋税。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康熙二年(1663),知县李浩奉旨清丈。六年(1667),举办土地清丈,编造鱼鳞册。九年(1670),知县徐同伦按册清亩,厘蠹剔奸,彻底澄清,无征不悉。
  咸丰年间(1851~1861),加收亩捐,每亩制钱百文。太平天国(1861~1863)告示安民,开造田册征赋,每亩700文。
  民国18年(1929)4月,永康县政府奉令举办土地陈报,各村均成立村里委员会。由村里委员会直接办理土地陈报。按丘编号,查载业主姓名、住址及土地坐落、四至,编造图册,以明地籍分布之状,为确定产权征收赋税之根据;查丈实在亩分,调查土地之地目、地类及当时作用,每年年收获量,以明土地利用之状况;调查佃户姓名,租金租额时效,查报土地原价及现值,以统计土地之总值,为举办地税之参考。
  至民国19年(1930)4月,测量、绘图、记算工作全面结束。全县田、地、山、荡面积,共计51.2795万亩(陈报尚未齐竣)。其中公有2337.557亩,私有51.0457万亩。陈报总册366册,87.344万个丘号,收获量为8470.6971万斤,原报估算地价246.2592亿元(陈报未齐竣)。全县土地面积212.4323万亩,人均8.02亩。
  民国29年(1940)4月,县政府增设地政科,筹划整理土地事宜。同时,省民政厅派遣小三角组来永康实施小三角测量。此项工作至9月底全部办竣,总计全县测定一等小三角39点,二等小三角85点,又补点10点,合计134点,并建造小三角觇标134座,全县土地面积151万亩。是年(1940),县政府奉令设立土地测量队(则小三角测量分队),从事地籍测量。首先依据小三角测量成果,开办图根测量,截至12月底止,测竣三角图根210点,导线图根2783点,合计2993点,计完成面积25.1万亩,约占全县面积17%。至次年5月停办,完成31.19万亩,占全县面积20.6%,支用经费2.7759万元。全县土地总面积151.7376万亩,其中平地28.5419万亩,山地121.1455万亩,道路2586亩,河湖1.493万亩,沙涂2986亩。
  民国36年(1947)5月,成立县地政科,拟具全县整编赋籍计划,全县27个乡镇,原拟分三期完成,每期一个月办理9个乡镇。第一期于6月16日开始,惟因财政拮据,人力有限,一部分乡保长未能切实协助,经呈准于7月17日暂停地籍整理工作,只完成32个保的编查,分订36册,测量9000亩,占全县面积的0.6%。依照陆军测量局十万分之一地形图,绘制永康县八万分之一明细图1幅。
  民国36年11月,永康县长郑惠卿报告称:永康“县田赋鱼鳞册远在洪杨之乱(1861.6.25太平军攻克永康)时毁损,过去田赋亩册复操旧庄书之手”。
  民国37年(1948)3月,县政府发出永康县地籍整理处预借测绘费委员会委员聘书,拟定收取测绘费、材料费、复丈费标准,制订实施地籍整理业务计划纲要。至民国38年(1949)1月底止,完成三角测量5万余亩;完成在古丽镇、崇道乡、邑东乡、桐安乡、历山乡图根测量1149点,8.16万亩;户地测量5.5833万丘,5.547万亩;求积2.5475万丘,2.535万亩;绘图1.6799万丘,1.875万亩;规定地价7681号及18支号,土地登记3159件。
  土地整籍
  1950年7~9月,全县开展土地整籍工作。通过群众自报、检举黑田,利用旧田亩册分户登记核对,并户造册核实土地亩分,然后分片评定等级,向群众公布,为土地改革作准备,并为贯彻合理负担政策提供了依据。1950年10~11月,县委直接在崇道乡开展土改工作,取得经验。翌年1月,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县展开,于同年4月基本完成土地改革。4月2日后,在早已成立县颁证整籍委员会的基础上,各区乡均成立颁证整籍委员会,区以区长、农会主任分任正副主任,吸收民政、财政、粮政等有关部门及个别乡干部,由7~9人组成,领导发证工作。至8月底止,全县8个区、89个乡,611个行政村,910个自然村,全部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保障农民分得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通过土改,核实了全县土地面积,可耕地42.7897万亩,占80%,非可耕地面积10.0298万亩,占20%,为地籍管理奠定了基础。
  土壤普查
  建国以来,先后进行了两次全县性的土壤普查。
  第一次土壤普查 1959年1月~5月,在全县范围内(含武义片)开展土壤普查和土地规划工作。
  县土壤普查土地规划工作委员会,由孙湘南副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抽调永康第一、第二农技校师生及机关干部151人为骨干,先后参加普规工作人员达5915人。4个月来举办训练班125次,培养土壤肥料技术员4980人,成立化验室125个,陈列室1021个。
  这次普查以农田农地为主,全面开展查面积、查地形位置、查水利、查种植利用、查田地等级、查土性养分、查施肥用量、查病根及利用意见等8查活动,结合查荒山荒地,进行查山地面积、查地形地势、查植被、查山水冲刷、查土壤概性、查荒芜原因及开发利用意见等6查,完成普查面积64.5612万亩。普查中,耕地挖了2533个土坑,非耕地挖了3.101万个土坑,经实地会诊,摸清了全县的土壤底细,全县共分20个土组,包括60个土种。其中水田8个土组,39个土种;旱地6个土组,11个土种;山林杂地6个土组,10个土种。水田共29.625万亩(永康片、下同),其中砂土组3.559万亩、半砂土组7.9073万亩、泥土组5.0422万亩、大泥土组5.1658万亩、浮浆土组4.6784万亩、紫色土组6105亩、山沙泥土组3616亩、山沙土组2.3003万亩。旱地共4.9784万亩,其中溪沿沙土组2.1731万亩、黄金泥土组5165亩、低丘紫沙土组4441亩、淡沙土组1.5159万亩、烧灰土组3128亩、高山紫沙土组160亩。山林杂地共85.2576万亩,其中溪滩沙砾土组20.1907万亩、低丘黄金泥土组28.6798万亩、低丘紫秃土组6.9592万亩、高山黄沙土组6.6668万亩、高山白沙土组12.3027万亩、高山紫秃土组10.4584万亩。
  这次普查,查清了土地面积。全县地形图总面积388.8075万亩(含武义片),普查总面积为384.4692万亩,比地形图总面积少4.3382万亩,差额为1.12%。在土地总面积中,陆地1761.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68%;耕地面积514.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20%;水面29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12%。在普查中,普查清丈耕地面积为62.1802万亩,其中水田56.3488万亩(内平原水田33.8596万亩、梯田22.4891万亩),旱地5.8715万亩(内平原旱地1.8334万亩、梯地1.6860万亩、坡地1.4334万亩、轮荒地2865.125亩、新开荒地699.319亩、树粮间作3805.35亩,其他1414.986亩)。
  通过普查,普及土壤科学知识,推动农业生产。根据土质情况,重新安排当年种植计划,4月底止,全县还改良土壤3.0272万亩,平整土地2.2086万亩,把大大小小的田块合并为129140块耕作田田块,有利用机械化耕作。此外,在土壤普查中,还发现矿点90处,有砩矿、黄铁矿、黄铜矿、铅锌矿、钴矿、锰矿等。
  第二次土壤普查 1980年3月成立永康县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1981年4月开始,全县开展第二次土壤普查,同时进行土地资源的概查。历时3年半,至1984年9月基本完成。这次土壤普查,按照全国和浙江省制订的技术规程进行,以专业队为主,逐乡调查,统一标准,统一汇总,应用航片新技术和室内常规土壤化验分析,确保土壤普查质量。
  通过普查,编制了五万分之一的《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养分点位图》和《土壤改良利用分区图》,编写了《永康土壤》、《土壤调查工作报告》及有关说明书,整理了一套统计报表。通过普查,基本查清全县的土壤类型、面积分布、土壤属性、土壤中的低产因子,同时提出土壤改良利用意见,为农业区划、科学种田、地籍管理提供科学而翔实的资料。
  通过地形母质的野外调查考察,以及全县2011个土壤主要剖面观察记载和比土评土,加之124个土壤样品,452层次,2301项次的理化分析,土壤断面线上的典型分析,确定5个土类,9个亚类,28个土属,56个土种。全县共有土壤面积133.0487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85.05%。其分类和分布情况是:
  红壤土类69.5003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52.24%。分3个亚类:侵蚀型红壤51.8268万亩、黄红壤10.0951万亩、红壤7.5784万亩。
  黄壤土类3.152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2.36%。其中侵蚀型黄壤1.1214万亩、黄壤2.0306万亩。
  岩性土类18.0456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13.56%。全是紫色土。其中红紫砂土14.5565万亩、红紫泥土5553亩、砾质红紫砂土2.9338万亩。
  潮土土类1.9805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1.5%。其中洪积泥砂土1809亩;泥砂土9922亩、清水砂土420亩、培泥砂土7654亩。
  水稻土土类40.3703万亩,占土壤总面积的30.34%。分2个亚类:渗育型水稻土18.5203万亩,其中山地黄泥田823亩、白砂田3841亩、黄泥田7.7282万亩、红泥田4630亩、黄筋泥田2.7164万亩、红紫砂田7.1463万亩;潴(积水的地方)育型水稻土21.85万亩,其中黄泥砂田4.1543万亩、老黄筋泥田7.1143万亩、红紫泥砂田3.1559万亩、洪积泥砂田9470亩、泥砂田3.625万亩、培泥砂田1.966万亩、泥质田8915亩。
  以上5个土壤土类分布,红壤和黄壤两个土类是地带性土壤,经中亚热带生物气候的脱硅富铝化成土作用形成;岩性土、潮土和水稻土3个土类是地域性土壤;岩性土和潮土两个土类均是母质起特殊成土作用形成的土壤;水稻土土类又是人为水耕熟化起特殊作用形成的土壤。
  通过土地资源的概查,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57.4242万亩,其中耕地面积42.423万亩(包括田埂7.984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6.95%;园地4.32万亩,占2.74%;林地为86.937万亩,占55.22%;水面8.51万亩,占5.40%;交通用地1.06万亩,占0.67%;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72万亩,占2.36%;未利用地10.46万亩,占6.64%。
  坡地资源调查
  1990年,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组织力量,在花川乡试点调查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县开展坡地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研究。通过调查编写《永康县坡地资源调查与开发利用研究报告》,绘画出永康县坡地资源类型图、坡地类型图、开发潜力图及分区图,初步摸清各类坡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区域分布规律、不同坡地类型的自然属性及利用现状、开发潜力,为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整治坡地资源,提高坡地综合生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提供科学依据,为地籍管理奠定素材基础。
  坡地根据地貌、海拔、相对高程、坡度以及水、土、气、植被等条件,分为低中山坡地、低山坡地、高丘坡地、低丘坡地、岗坡地、山间谷坡地和河谷坡地等7类。
  低中山坡地面积14.3718万亩,占全县坡地总面积132.3954万亩的9.13%。其中陡坡地12.8274万亩,占该类型坡地面积的89.25%;斜坡地8592亩,占5.98%;缓坡地6852亩,占4.77%。
  低山坡地面积40.079万亩,占坡地总面积的25.46%。其中低山陡坡地、斜坡地、缓坡地、平缓坡地面积分别为85.74%、8.38%、3.42%、2.47%。
  高丘坡地 面积24.3328万亩,占坡地总面积的15.96%。其中陡坡地15.4306万亩、斜坡地4.7406万亩、缓坡地2.9951万亩、平缓坡地1.9665万亩,占该类型坡地面积分别为62.99%、18.07%、11.92%、7.3%。
  低丘坡地 面积20.8207万亩,占坡地总面积的13.23%。其中陡坡地2.8932万亩,斜坡地8.7055万亩,缓坡地6.6317万亩,平缓坡地2.5903万亩,分别占该地类型坡地面积的13.9%、41.81%、31.85%、12.45%。
  岗坡地 面积21.8335万亩,占坡地总面积13.87%。其中斜坡地、缓坡地、平坡地分别占4.47%、37.9%、57.27%。
  山间谷坡地 面积2.285万亩,占坡地总面积的14.52%。以平缓坡地为主,面积17.1344万亩,占山间谷坡地面积的74.99%;平坡地5.7158万亩,占25.01%。多数已垦为农田,种植粮食农作物。
  河谷坡地面积12.3362万亩,占坡地总面积7.84%。其中平缓坡地8864亩,平坡地11.4498万亩,分别占河谷坡地面积的7.19%、92.81%。
  上述7个坡地类型,按照坡地自然属性、生产潜力、对农林适宜程度,可分为3类:一是宜农类坡地,主要适宜种植粮食、茶叶、蚕桑、水果的有77.804万亩,占坡地总面积的49.42%;二是宜林类坡地,适宜松、杉、毛竹等林竹生长的坡地72.7243万亩,占47.47%;不宜农林类的以石秃山为多,基石裸露面积大,土层瘠薄,砾石基多,农林草基本不能生长,面积为4.549万亩,占总面积的2.89%。
  在坡地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坡地开发利用方向、坡地开发规划及对策与措施,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农业后备土地资源调查
  1991年,由县农业区划办公室主办,县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协作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后备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其内容是调查评价尚未开发的具有农业利用价值的荒地、荒山、荒滩、荒水(简称“四荒”),以及开发利用“不充分”的中低产田(地)、低产园地、低产林地、低产水面(简称“四低”)。
  通过农业后备土地资源的普查,编纂了《永康县农业后备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研究》,绘制了《中低产田(地)类型分布图》,《“四荒”资源分布图》及《适宜性评价图》、《农业后备资源综合开发分区图》及《农业后备土地资源调查数据》等。采用点面结合、条块结合、资料分析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基本查清全县农业后备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与分布规律,对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定量、定位、定项的分类指导,均具有促进作用。
  根据参数指标调查,全县农业后备土地资源总量为86.9329万亩,其中“四低”资源72.2138万亩、“四荒”资源为14.7191万亩。
  土地详查
  1989年2月开始准备,制订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组织招聘专业人员20名,先进行理论培训,并在云山乡进行外业作业试点,以此提高每个队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至4月13日,永康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土地资源详查、土地权属调查并设立相应机构的通知》,拉开了土地资源详查工作的序幕。县土地详查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俞流传任组长,农经委主任王洪星、土地管理局局长裘振田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县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应法明任主任,黄丰生、颜群策任副主任。从地籍股、开发站抽调人员,招聘专业队员27名,组成一支详查队伍。各乡(镇)、村相应建立组织机构,负责此项工作。从1989年5月30日开始,用两年半时间完成外业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航片转绘、面积量算、统计汇总、图件编制和成果整理。编制了全市及24个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界线图》、《顶高线图》和《坡度级图》。编写了《永康市土地资源调查报告》和《永康市土地资源技术报告》。为制订永康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城镇建设)规划,提供科学系统的依据。1992年底,通过省、市组织的预检,圆满完成任务。
  通过详查,查明市、乡(镇)两级行政地域界线和村及村级以上农、林、牧、副、渔场以及居民点以外的机关、部队、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界线,取得了村及村以上各单位分行政和权属土地面积,并按村、乡、市3级进行土地总面积的分类、土地面积汇总,取得图、文、表、册4大类成果资料共333卷(册、盒),为加强地籍管理提供具有相当价值而翔实的基础资料。
  通过详查,查清永康的土地家底,主要包括土地的数量、质量、权属和利用状况。全市行政面积为156.9267万亩,其中外县市插花于永康市的土地面积4727.25亩。永康所属的权属面积(不包括插花于外县、市的土地权属面积)156.4567万亩。从土地利用构成情况看,可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等7类:
  耕地面积 43.8809万亩。其中灌溉水田31.045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68%;望天田3.3656万亩,占7.67%;水浇地3827亩,占0.87%;旱地9.0632万亩,占20.65%;菜地243亩,占0.03%。
  园地面积 8.7902万亩。其中柑桔园4.5516万亩,占51.78%;其他果园2.7049万亩,占30.78%;桑园5076亩,占5.77%;茶园9949亩,占11.32%;其他园地312亩,占0.35%。
  林地面积 79.5732万亩。其中用材林70.1445万亩,占88.18%;防护林8256亩,占1.12%;经济林1123亩,占0.14%;竹林2.7111万亩,占3.4%;特殊用途林579亩,占0.07%;灌木林6510亩,占0.81%;疏林4.3675万亩,占5.49%;未成林造林地6657亩,占0.84%;迹地365亩,占0.05%;苗圃10亩,占0.0001%。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 7.2086万亩。其中城镇1.2169万亩,占16.88%;农村居民点5.1392万亩,占71.3%;独立工矿用地7838亩,占10.87%;特殊用地679亩,占0.94%。
  交通用地面积 9879亩。其中公路3766亩,占38.12%;农村道路6113亩,占61.88%。
  水域面积 8.711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0655万亩,占12.24%;水库水面2.4439万亩,占28.06%;坑塘水面3.6722万亩,占42.17%;滩地2927亩,占3.36%;沟渠1.0649万亩,占12.23%;水工建筑物1690亩,占1.94%。
  未利用土地面积 7.7747万亩。其中荒草地1.1727万亩,占14.89%;沙地259亩,占0.33%;裸土地574亩,占0.74%;裸岩石砾地2.2663万亩,占29.26%;田埂4.1882万亩,占53.94%;其他未利用地637亩。
  通过土地详查,查清包括村及村级以上权属单位(农、林、牧、渔场)的界线,插花地(山、田)界线以及位于居民点以外的厂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铁路、公路等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界线。查清村及村以上各级行政境界线。
  永康市与周围5个县(市)有边界接边关系,界线总长度251.68公里。其中确认界511条,计长238.68公里;未定界17条,计长13公里。
  永康——东阳界 永康市的中山、唐先、桥下、西溪、四路、柏岩、棠溪7个乡(镇),计28个村、一个林场,与东阳市千祥等6个乡(镇),计25个村接边,边界长度62公里。其中确认界92条,计长56.7公里;未定界3条,计长5.3公里。
  永康——义乌界 永康市有八字墙、象珠、中山3个乡(镇),计12个村、一个林场与义乌市东朱等3个乡(镇),计14个村接边,边界长度30.13公里,界线37条,经双方确认无争议。
  永康——磐安界 永康市棠溪乡4个行政村与磐安县新渥、冷水2个乡5个村接边,边界长度8.55公里,界线19条,经双方确认无争议。
  永康——武义界 永康市八字墙、花街、古丽、永祥4个乡(镇),计34个村与武义县芦北等4个乡(镇),计32个村接边,边界长度73公里。其中确认界247条,计长70.6公里;未定界6条,计长2.4公里。
  永康——缙云界 永康市棠溪、柏岩、新楼、舟山、前仓、新店、永祥7个乡(镇),计46个村、1个市林场与缙云县胪膛等7个乡,计33个村接边,边界长度78公里。其中确认界116条,计长72.7公里;未定界8条,计长5.3公里。
  全市有24个乡(镇),计720个行政村,38个农、林、渔场(其中市级国有农、林、渔场4个),各类界线总数8371条。其中确认界8364条,未定界7条。
  境内有插花土地9223块,其中山5437块、地3786块。外县(市)插入永康的土地共435块,面积4727.25亩。其中东阳110块,1132.8亩;义乌28块,621.6亩;磐安8块,559.05亩;武义94块,1373.7亩;
  缙云195块,1040.1亩。
  通过土地详查,发现土地权属纠纷32处,其中县(市)界纠纷17处,市内权属单位纠纷15处。
  在详查中,还查清永康各系统国有土地4.1647万亩及其分布情况,集体权属面积152.292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7.34%。其中村集体所有土地151.5865万亩,占集体土地总数的99.54%;乡(镇)集体所有土地7054.5亩,占0.46%。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
  根据浙江省土地管理局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完成全国土地普查将土地详查数据变更到1996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的紧急通知》精神,永康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在全市开展土地详查变更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县土地管理局组织全局40人的调查队伍,从7月底开始到10月10日,历时两个半月,基本完成变更调查的各项任务。并经上级土地管理局验收鉴定合格。其主要成果:分幅土地利用变更图件(1/万)57幅;市、镇(乡)、村土地利用变更表745份;全市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1份;1996年年内土地利用变更表6份;土地变更调查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各1份,丰富了地籍档案,为加强地籍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自从1991年底,土地详查外业调查结束至1996年,在这5年时间里,永康的经济取得较快的发展,城乡繁荣,与此同时耕地锐减。特别是1992年至1993年间一度建设用地宏观失控,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资产流失。通过土地变更调查,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56.9036万亩。其中耕地38.0137万亩;园地10.1298万亩;林地80.7311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5927万亩;交通用地1.2724万亩;水域8.6847万亩;未利用土地8.4793万亩。这次土地变更调查发生变化的地类涉及全市39种地类中的37种地类(一级类耕地和三级类除外),土地变更面积7.3724万亩,变更率4.7%。在土地一级类中耕地和水域面积减少,其他地类增加。在增加面积中99.55%是耕地减少所引起的,增加面积最多的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其次分别是园地、林地、未利用地及交通用地。在增加的土地面积中,城镇非农业建设用地占45.28%,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占42.76%,土地退化、荒芜和毁坏占11.96%。
  耕地全市在5年中,非耕地开垦为耕地的数量极少。相反,耕地变成非耕地的达5.868万亩,减幅13.37%。其中旱地净减少为最多,面积4.2905万亩,占73.1%;其次为灌溉水田,净减少1.3595万亩,占23.17%,其他所占比例甚少。在被占用的耕地面积中(不包括一级类内部变化,下同),用于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5573万亩,占26.54%;用于交通用地的2274.45亩,占3.88%;用于发展林果业3.0486万亩,占51.95%;耕地荒芜退化及毁坏9942.9亩,占16.94%;其他405.15亩,占0.69%。
  园地 1996年比1991年既有增加,又有减少,净增加面积1.3397万亩。果园增加面积最多,茶园和桑园则有所减少。园地被占作它用的有2536亩,其中92.77%用于城镇村工矿建设和交通建设。土地退化、荒芜、毁损的占6.01%。
  林地 1996年比1991年净增加1.1808万亩。面积增加最多的是疏林地5553亩和未成林造林地3895亩,分别占林地增加总面积的47.03和32.99%。有林地中,竹林和经济林面积增加,分别为1485亩和1019亩,其他地类面积减少。林地减少面积5083亩中,用于发展城镇村工矿和交通建设的占81.88%;用于发展园地的占14.65%。林地增加面积1.6809万亩中,属于退耕还林的占94.37%(其中旱地退耕还林占92.85%);未利用地开发造林的占5.43%。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996年比1991年增加面积2.4342万亩。增加最多的是独立工矿用地,达8388亩,占35.18%,其次是村庄用地6252亩,占26.22%;三是城市用地5364亩,占22.5%;四是建制镇用地3813亩,占15.99%;五是特殊用地25亩,占0.11%。在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增减变化中,由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变成其他地类的面积仅195亩;而由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增加引起其他的地类减少面积达2.4037万亩。其中耕地减少最多,占64.79%;林地次之,占15.21%;园地又次之,占9.15%。
  交通用地 1996年比1991年增加面积2891亩,其中铁路从无到有,占地874亩,占交通用地增加总面积30.23%;公路用地增加面积2017亩,占69.77%。农村道路由于城镇及其他交通用地的增加面积而略有减少。交通用地减少面积中,几乎百分之百发展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增加面积3242亩,其中耕地占70.16%、园地占4.76%、林地占13.5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占2.45%、水域占3.87%、未利用地占5.26%。金温铁路1992年12月动工兴建,1996年金(华)缙(云)段建成通车,永康境内全长28.79公里。五年中公路建设,重点抓好了330国道永康段第一期和第二期改造工程,即330国道四自工程建设。
  水域 1996年比1991年减少265亩,水域面积减少变为其他用地的有888亩(坑圹减少最多,达508亩),其中用于发展城镇村及工矿建设用地的占85.88%;用于交通建设用地的占14.12%。水域面积增加引起其他地类减少面积624亩,其中耕地减少占64.97%,林地减少占25.86%。
  未利用地 1996年比1991年增加7046亩,增加面积最多是荒草地,达9578亩;其他未利用地532亩。田块则减幅较大,减少面积3103亩。未利用地减少部分被用于其它用途的3094亩,其中用于城镇村及工矿建设占46.87%;用于发展林业占29.5%;用于发展园地占17.61%;用于发展交通占5.51%。未利用地增加引起其他地类减少面积1.0140万亩,其中耕地减少占98.03%(内旱地减少占94.71%);园地减少占1.50%。

知识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永康市土地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系统地记叙了永康设县1700多年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举措、发展和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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