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土地使用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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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855
颗粒名称: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使用制度
分类号: F301.2
页数: 3
页码: 111-1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康县农村改革的历史过程和成果。从1978年开始,该县推行了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包括家庭联产承包制、专业承包制、林业责任制等,延长了承包期限,稳定了土地公有制。同时,该县发展了专业户、联合体、股份合作制等新型经营方式,实现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促进了粮食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增长。
关键词: 永康市 改革开放 土地使用制度

内容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现历史性的转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县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也进行了改革,改两权合一为两权分离,改对土地无偿无限期使用为有偿有限期使用;改禁止转让土地使用权为允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全国农村改革浪潮推动下,永康人民为了发展生产,改变吃“大锅饭”状况,有不少生产队自发地推行了联产计酬、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
  据1980年9月统计:实行几定一奖或包干上交积累的责任制,有516个大队,占65%左右。大队农工副各业实行统一分配,仅有100多个队,占大队总数的15%。生产队的责任制:田间作业,大忙季节包工到组、定额到丘、责任到人、验收拨工分的责任制有1959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54%;大田生产几定一奖,联产计酬责任制,有80多个生产队,占2.3%;生产队小型副业包给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实行联产计酬或包干上交的责任制,有560个队,占15%。当时,群情高涨,形势发展很快。至12月末,分田分地到户(实际上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有795个生产队5299.4亩;大田包产到户155个队;小段包工、定额计酬2954个队;专业承包、联产计酬211个队;包干到组71个队;包产到户237个队;记工加评议165个队;其他66个队。
  鉴于上述情况,1981年6月,县委提出包产到户、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包工包产等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同时指出:“对于长期贫困地区的群众搞了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的应该允许。”8月11日,县委决定抽调机关干部和区、社书记80余人,深入社队推行生产责任制,接着工作队人员增加到963人,先后分三批落实了全县农业生产责任制。至1981年末,基本上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联产到组的23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4823个队的0.5%;联产到劳的325个队,占7%;联产到户4453个队,占92%,其中“双田”(口粮田、责任田)制的有3714个队,占77%;包工定额22个队。已签订承包合同的有1437个队,占30%。随着农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截至1982年5月底,实行专业承包,家庭联产计酬的占99.19%,并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多数为3年。1983年5月和1984年10月,县委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先后提出延长5~10年和15年。
  1990年7月26日,县委、县府批转县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稳定和完善大田承包责任制的报告》,强调坚持和维护土地公有制,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后来,县委提出农业生产责任制30年不变的规定。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体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上交集体的公共积累后,剩下的归自己所有的制度,废除了“大锅饭”弊端,促进了生产发展,有的群众对包产到户,两权分离作了高度的概括:“三十年前分田分地是耕者有其田;三十年后分田分地是耕者有其责。”
  林业,实行山权、林权和责任承包权三定责任制。1982年,全县落实定权发证。1983年,在查清山权、林权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全县划分自留山10.16万亩,占山地面积89.26万亩的11.3%;有78万亩落实了林业责任制,占山林面积的87%。其中:联产承包到户19.25万亩,占21.4%;统一经营,专人管护的有59.46万亩,占66.2%;承包到组2000亩,占0.4%;社队,专业经营6000亩,占1.2%,责任制期限延长15~20年。同时,茶、桑、桔也全部落实承包责任制。1984年县委提出将全部或大部分山林作为自留山划分到户的改革措施,至4月止,已划分自留山到户的有42.6932万亩,占山林总面积的51.7%。
  渔业,以水面面积为单位承包,全县共有水面面积3.2万亩,落实承包到户2.4万亩,占80%。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随着农业改革的深入、发展,放宽政策,延长土地承包制,允许农民离土离乡经商及经营各种种植、养殖等专业,发展商品生产,从而使新型的专业户、专业村、联合体、股份合作制蓬勃涌现。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化,使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以保证粮食生产稳步增长。据1983年7月统计,全县有专业户、重点户2.6335万户,其中种植专业户5081户。1984年,烈桥乡马宅村马养南户产粮3.6万斤,卖给国家商品粮2.5万斤。崇道乡石溪村徐旭希承包荒田80亩,种植杉木。大后乡下杜曹村陈茂科、曹根种,承包茶园35.27亩,售茶6020斤;雅吕乡横渡村吕永叔,承包桑园养蚕,售茧1369斤。他们有胆识、勤奋劳动,率先走上致富之路,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1995年末,全市经营粮田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08户,共2182亩,其中经营100亩以上的有5户,645亩。金圣有在古丽镇华溪村承包经营粮田151亩,卖给国家商品粮10.5万斤,得到市人民政府物质和精神奖励。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方面,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的指示精神,县土管局于1991年12月,在石柱镇下里溪村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试点。全村有406户农户共有使用宅基地4.8636万平方米,交纳宅基地使用费1.1万多元。后根据上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暂停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

知识出处

永康市土地志

《永康市土地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系统地记叙了永康设县1700多年土地资源、土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管理的历史和现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举措、发展和取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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