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育经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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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68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教育经费
分类号: G475
页数: 5
页码: 568-572
摘要: 永康县教育经费的来源和管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化。清末民国时期,教育经费主要靠常产、官款、学费、捐赠等,经费入不敷出,管理混乱。建国后,公立学校经费由政府包下来,建立三级财务网,实行国家拨和地方自筹相结合。同时开展勤工俭学、集资办学等活动,增加教育收入。校舍建设多利用祠堂、庙宇或民间捐资。
关键词: 经费 队伍 永康县

内容

第一节 经费来源
  清光绪年间,教育经费分别来自公常产业收入、存款利息、官款拨给、公款提充、学生缴纳、行业捐派和个人资助。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全县教育经费总收入(银元)16551元,其中产业收入1048元,存款利息440元,官款拨入885元,公款提充3416元,学生缴纳3956元,行业捐派2290元,个人资助3810元,其他收入706元,总支出16305元。其中职员薪津807元,教员薪津4328元,仆徒工资655元,租息粮税156元,服食用品4557元,图书用费2493元,营建修膳2225元,杂用1084元。
  民国时期,私立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常会产;县立学校经费主要来源于县行政拨款、学校基金、筹募、学生缴纳学费等。全县教育经费,民国15年(1926)2886元,16年2904元,23年5942元,25年33300元,至26年,达41904元,占地方经费的20%以上。
  民国30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支出108万元,占地方经费的14%,赤字67万元,后靠筹募解决。31年开始,货币贬值。县办小学教师生活及学校办公费用,虽按原拨支数增加50%,但仍抵不上物价上升的幅度。36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支出为10.3389亿元。其中中等教育经费3.3182亿元,国民教育经费7.0207亿元。
  解放初,国家财力艰难,教育经费主要靠民办自筹。从1952年下半年起,公立学校经费全部由人民政府包下来。1953年小学教育盲目发展,全县教育经费从1952年的7.6万元猛增到47.6万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51.8%,为有史以来政府拨款比例最高的年份。1958年以后,贯彻“两条腿走路”方针,实行国家拨和地方自筹相结合。将一部分公办小学转为民办。
  1969年,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办,初中下伸到公社,国家开支相应减少。是年地方财政教育投资比例仅18.45%。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列为发展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国家重视
  教育投资,教育经费持续增加,1985年为651.4万元,至1987年为757万元。
  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徐远深(原籍永康古山)捐献给永康一中人民币3000元。从此,兴起集资办学之风。1984年城镇范围共集资43万元,于城内创办第三中学。仅1983年和1984年两年,全县集资达171.4万元。1985年,新店乡集资26万元,清溪乡派溪吕村委会拨款13万元。1986年和1987年群众集资97.2万元。
  学校办工厂、办农场,开展勤工俭学,是建国后新开辟的一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1978〜1987年,全县勤工俭学纯收入共354万元。其中用于改善教育条件和师生生活福利的108.2万元。
  1985年,农村1月1日起,城镇7月1日起,县人民政府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属税务部门征收的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等单位按正税之1%征收,由乡(镇)人民政府征收的乡(镇)企业、个人企业及农业等单位的征收比率由乡(镇)酌情确定。1985年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60.4万元。至1987年底,全县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245.42万元。学费收入,1961年21.2万元,1966年7.8万元,1984年56.3万元,1987年75.7万元。
  第二节 经费管理
  民国时期,国库空虚,教育经费入不敷出。民国12年(1923),岁入35328元,岁出46211元;18年,岁入34408元,岁出39403元。32年,因经费困难,不得不决定停办所有短期小学。民国16年,教育局设款产委员会,掌管教育经费,由于管理不善,贪污、挪用教育经费现象时有发生。33年,组织清理教育款产委员会进行清理,但经费使用的混乱情况依然。36年成立教育特种基金保管委员会,设立教育基金存款户,但县库不能如期如数拨款,教育经费虽然独立保管,却无保证。
  建国后,建立县(文教科)、区(中心校)、乡(中心完小)三级教育财务网。区中心校设专职会计,乡中心完小设兼职会计,有较完善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从1952年7月起,公立学校经费全部由人民政府包下来。1958~1961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将220所公办小学转为民办。1984年,教育局规定,允许校长提取学杂费净收入15%,勤工俭学收入10%的资金作为奖励教师之用。1985年,对国家拨给的教育事业费以1984年教育经费预算数为基数,对乡(镇)实行包干。是年11月,县人民政府决定:凡经批准用于学校建房的土地,免收造地费。
  在整个经费支出中,人员费用占80%左右,1977年以后重视设备购置和校舍修缮,公用支出经费比例增加。
  第三节 校舍建设
  清末及民国时期,永康县各级各类学校之校舍大多利用祠堂、庙宇,亦有私人捐资或以常产建校舍的。如芝英镇的西园书院由私人捐资创建,后来的培英小学由芝英大宗祠兴办;溪岸的培文书院,由胡仁楷、胡凤丹父子捐田创办;四路的双溪小学由方天生等发起募集巨款建成。
  解放后,根据中、小学布点的规划,分期分批改造原有学舍危房,有重点地新建、扩建校舍。“文化大革命”期间,校舍损坏严重,新建甚少。至1974
  年,全县校舍总面积为248183平方米,其中教室2513个,仅可容纳学生12万人,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由于国家投资增多,群众集资办学和勤工俭学部分收入用于校舍修建。从1984年以来,全县投资850.63万元(其中乡村群众自筹463.3万元)。新建中小学校舍114970平方米。截至1987年底止,全县中小学有校舍38.84万平方米,其中普通中学15.46万平方米,小学22.56万平方米,农职校0.82万平方米。
  第四节 设备添置
  民国时期,教学设备极简陋,不少农村小学要靠学生自带课桌凳。民国30年(1941),中心学校年平均经费3924元,其中设备费只占144元;保国民学校年平均经费432元,办公、设备两项费用只有72元。县教育局鼓励教师自制教具。33年举办了一次自制教具展览会,有40所学校参加,展出教具1132件。
  解放初,农村群众办学热情高涨,各乡、村积极自筹资金为学校置办课桌凳,教师主动自制教具以应急需。1960年大闹革新教学设备运动,举办较大规模的教学设备更新展览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学设备毁坏严重。1977年后,本着国家拨款,群众资助、勤工俭学和自己制作相结合的精神,几经整理、修复、充实、更新,教学设备渐趋完善。
  1979年,县成立电化教学仪器供应站。1982年,建立10个农村初中实验中心。省厅拨款12万元,充实仪器设备。1983年,省教育厅和地区教学仪器站拨款9000元重点配备大司巷等18所小学仪器。1984年,省教育厅拨款永一中、永二中各45万元配备仪器;同年,建立西溪初中实验中心,省厅拨款12万元充实设备。1979~1987年,县教育局每年拨款3万元左右用于教学、实验设备的添置。
  1985年,全县中小学在校学生88770人。有学生课桌(按单人计)88786张,凳88792条,电视机48台,钢琴及高级电子琴3架,电脑23台,照相机5架,风琴106架。完中实验仪器(价值)21.16万元。12个农村初中实验中心仪器(价值)15.5万元。70%的初中和乡中心小学有播音设备,8所完中共有藏书8.5万册。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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