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武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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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65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289.55
页数: 2
页码: 522-52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的军事的武装力量的地方武装,包括保卫团、永康县国民兵团、县特务队、乡镇警备联队、城区独立中队、县保安警察中队、县民众自卫总队、永康县自卫总队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武装力量 地方武装

内容

保卫团 民国20年(1931)5月,县设保卫团总部,由县长兼任总团长;区设区团部,区长兼任区团长,并成立基干队、常备队。22年4月,按新编制改编,招募而来的统编为县基干队,计官佐45名,团丁473名。共有步枪、马枪、手枪361支。抽调而来的统编为义勇壮丁常备队。
  永康县第三团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 民国22年,县义勇壮丁常备队有3个中队,计官佐15人,壮丁354人。26年,成立永康县第三团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下设3个分队,计官佐5名,士兵127名,以备征调壮丁补充部队兵员之需要。
  永康县国民兵团 民国27年10月,成立国民兵自卫大队。分设义勇壮丁常备队、预备队、后备队3种。常备队从常备兵役适龄壮丁中征调,作为常备兵的补充力量。28年12月,成立永康县国民兵团,团长由县长兼任。设团部,有官兵23名,所属自卫独立中队,官兵224名,后扩编为自卫大队,官兵396名。原义勇壮丁常备队裁撤,整编为国民兵团常备队,至34年12月裁撤。
  县特务队、乡镇警备联队、城区独立中队 民国31年,特务警察大队、县政府警卫队裁撤,改编为永康县特务队。下辖3个分队,官兵130名。又将各乡镇警备队改组为永康县乡镇警备联队,计官兵480名。同时成立城区自卫中队,官兵79名。
  县保安警察中队、县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32年10月,县自卫队及侦察队改编成永康县保安警察中队。下设3个分队,计长警90名。11月,成立县民众自卫总队,下辖22个中队,145个分队。官兵共6096名,县长兼任总队长,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三青团干事长、县参议会议长兼任副总队长。乡镇建立民众自卫中队。民众自卫队组训范围,由军事科主管,民众自卫队服役属地方警卫业务,由警察局承办。
  永康县自卫总队 民国36年12月,成立永康县“戡乱”委员会,由县长兼任主任委员,同时撤销永康县联防委员会。为扩张武装组织,改编成立永康县自卫总队,设总队部,下辖联防中队、保警中队及城区独立分队。37年9月,又组织“清乡清剿”委员会,由县长兼任主任委员和自卫总队长。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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