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武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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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656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武装力量
分类号: E289.55
页数: 7
页码: 521-527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康县的军事的武装力量,包括驻军、地方武装、人民武装、民兵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军事 武装力量

内容

第一节 驻军
  清代,县设典史兼军职,下设汛防署,置千总或把总1员,逐年替换。额设马、步、战、守各技兵115名。内分拨烈桥、花街、杨公、高镇、李溪、馆头6地塘兵各4名;四十六都小汛兵15名;四路口隘口兵5名;县城汛兵71名。此外,裁定民壮50名。雍正八年(1730),总制李卫以永康处缙云、仙居接壤,地当冲要,而驻防两营并列,郡城,声援较远,奏准将右营都司移驻永康县治。道光二十三年(1843)留马战守兵60名,复于同治十一年(1872),裁都司1员,马战守兵20名,添设李溪汛千总1员,所留马战守兵40名内,分设里溪汛兵16名,四十五都汛兵4名,净留城兵20名。光绪十五年(1889)四月,复减去李溪汛兵4名,城乡各汛共计马战守兵76名。
  民国15年(1926)12月,为阻击驻闽联军周荫人部入浙,国民革命军胡公冕团挺进永康。17年,省防军一个连进驻永康。19年,省保安处派第七团驻永。26年12月,浙江军管区司令部、浙江保安司令部迁驻方岩。33年夏,陆军新编第二十一师第六十二团驻防永康,团部驻溪坦;三十二分监部、浙保新教大队四中队驻岩下街;丽云师管区基干团、十三师二团二连驻防西坑。34年7月,陆军新编二十一师六十一团团部驻溪坦,三个营分别驻防前仓、世彰、后吴。8月,丽云师管区补充第一团三营十二连驻县城。36年8月,国军一团驻防永康。37年7月,汤恩伯亲自来永康密谋“剿共”,而后派陆军一〇二旅新编步兵第十二团驻永“清剿”浙东人民解放军第六支队。
  1949年5月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三十四师解放永康。196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348部队6分队在永康设营(址设今县委党校),1970年撤移。1961年5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4306部队9分队在永康驻防,安营十里牌山背。1972年改编为87167部队64分队。
  1960年、1961年、1963年、196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6297部队分别在城关、桥下、石柱、长城等地安营数月,组织短期野营军事训练。
  第二节 地方武装
  保卫团 民国20年(1931)5月,县设保卫团总部,由县长兼任总团长;区设区团部,区长兼任区团长,并成立基干队、常备队。22年4月,按新编制改编,招募而来的统编为县基干队,计官佐45名,团丁473名。共有步枪、马枪、手枪361支。抽调而来的统编为义勇壮丁常备队。
  永康县第三团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 民国22年,县义勇壮丁常备队有3个中队,计官佐15人,壮丁354人。26年,成立永康县第三团国民兵义勇壮丁常备队。下设3个分队,计官佐5名,士兵127名,以备征调壮丁补充部队兵员之需要。
  永康县国民兵团 民国27年10月,成立国民兵自卫大队。分设义勇壮丁常备队、预备队、后备队3种。常备队从常备兵役适龄壮丁中征调,作为常备兵的补充力量。28年12月,成立永康县国民兵团,团长由县长兼任。设团部,有官兵23名,所属自卫独立中队,官兵224名,后扩编为自卫大队,官兵396名。原义勇壮丁常备队裁撤,整编为国民兵团常备队,至34年12月裁撤。
  县特务队、乡镇警备联队、城区独立中队 民国31年,特务警察大队、县政府警卫队裁撤,改编为永康县特务队。下辖3个分队,官兵130名。又将各乡镇警备队改组为永康县乡镇警备联队,计官兵480名。同时成立城区自卫中队,官兵79名。
  县保安警察中队、县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32年10月,县自卫队及侦察队改编成永康县保安警察中队。下设3个分队,计长警90名。11月,成立县民众自卫总队,下辖22个中队,145个分队。官兵共6096名,县长兼任总队长,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三青团干事长、县参议会议长兼任副总队长。乡镇建立民众自卫中队。民众自卫队组训范围,由军事科主管,民众自卫队服役属地方警卫业务,由警察局承办。
  永康县自卫总队 民国36年12月,成立永康县“戡乱”委员会,由县长兼任主任委员,同时撤销永康县联防委员会。为扩张武装组织,改编成立永康县自卫总队,设总队部,下辖联防中队、保警中队及城区独立分队。37年9月,又组织“清乡清剿”委员会,由县长兼任主任委员和自卫总队长。
  第三节 人民武装
  永康农民革命军 民国17年9月,成立永康武义暴动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两县联合暴动。永康方面成立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暴动指挥部和参谋部。胡思友任总指挥兼大队长,章会辰任参谋长。下辖芝英、胡库、溪岸三个中队和一个缴枪突击中队。10月11日,400多名永康农民革命军在芝英一带暴动,旋遭省防军镇压而失败。
  永康工农军 民国17年初,派溪吕村铁匠吕思堂自发组织。以手工业工人和贫苦农民为主体。18年上半年,中共永康县委派县委委员金丁亥、应明哲去吕部工作。9月,中共永康中心县委把这支农民武装定名为永康工农军,设司令部、军事委员会和政治部。吕思堂任司令,中心县委特派员胡斗南任党代表,常委吕兴渭任军事委员会主任,执委卢汉朝任政治部主任。队伍迅速发展到800余人,活动于永康、东阳、武义、义乌,缙云的部分地区。19年9月,吕思堂、何双基、卢存照和武义的邵李清在上海被捕,10月2日,被杀害于兰溪。后省保安七团来永“清剿”,工农军被迫解散。金水土等20多人坚持斗争到23年5月。
  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第三团 民国19年4月,永康中心县委把在新楼一带活动的红军游击队编为第一游击中队,王振康任中队长,程赞匡任党代表。5月,永康中心县委收编在西施一带活动的红军游击队,编为第三游击中队,程仁谟任中队长,楼其团任党代表。6月下旬,永康中心县委书记应焕贤在中共浙南特委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特委执委。回永康后把这两个游击中队整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第三团。程仁谟任团长,楼其团任政委。王振康任第一营营长,程仁谟任第三营长。除二个营外,还设9个大队(实则中队),分别由钱双全、卢泽堂、徐宝金、程昭田、任关金、杨家尚(牺牲后由应宝珍接任)、章德富、徐章苗、施顺山担任大队长。9月5日,红三团1500多名指战员攻打壶镇失利,省派保安七团来永“清剿”,红军120多人被杀害,大部被迫解散,少数战士在永缙边界坚持斗争。
  浙西游击队、浙西工农红军第一、二大队 民国23年秋,东阳中心县委委派程义仁为总负责成立浙西游击队,下设3个中队。钱双全任第一中队长,陈龙虎任第二中队长,吕岩新任第三中队长。24年11月,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一纵余部14人,由政委刘达云(后叛变)、特派员张文碧率领在黄弄坑与浙西游击队会师。浙西游击队整编为浙西工农红军第一、二大队,由陈龙虎任第一大队长,钱双全任第二大队长。25年7月9日,挺进师主力来黄弄坑,同挺进师一纵余部和浙西工农红军第二大队汇合。7月11日部队集中转移,12日在唐先缴枪战斗失利,当晚宿营后渠坑,浙西工农红军第二大队19名干部战士被错杀。浙西工农红军第一大队,因大队长陈龙虎被捕而瓦解。
  浙东人民解放军第六支队 民国36年8月,金华地区武工队与丽水地区游击队会师,合编成立浙江省壮丁抗暴自救军第三总队。金华地区武工队编为第三大队,应飞任第三大队长。9月,应飞派吴甫新、吴琅寿率领武工队去金义浦地区开展武装斗争,取得多次战斗胜利,队伍发展到40多人。12月,三大队建立两个中队。李文华任第一中队长、胡一元任指导员;李西京任第二中队长、黄光耀任指导员。同时,还从三大队抽出一个武装班到武义,成立武工队,陶健任队长。37年5月,吴甫新率领会稽山人民抗暴游击司令部第八大队来永康,同第三大队会合,在郎下村宣告成立浙东人民解放军第六支队。应飞任支队长、卜明任政委,吴甫新任八大队队长、胡一元任指导员。同时,以永东公路为界,成立路东、路北两个武工队。7月,两个武工队合并,成立六支队七大队。李文华任大队长、李秀芝任教导员。8月又把陶健领导的武工队,扩编为六支队九大队。陶健任大队长,李西京任副大队长。1949年3月,为便于统一浙赣路南地区领导,金汤区署中队编为六支队十大队。徐文佩任大队长,牛中民任副大队长,程兴炎任教导员。松阳、丽水解放后,为便于军事上统一指挥新成立的松、宣、遂游击支队和丽、缙、永、武游击支队,成立浙东人民解放军路南军分区司令部。应飞任司令员,卜明任政委。路南军分区司令部下辖3个支队,8个大队,共1000多人。1949年5月,先后配合南下解放军解放路南全境。
  中国人民解放军永康县大队 1949年7月5日,以浙东人民解放军第六支队第七大队为基础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永康县大队。区设中队。县大队644人,区中队244人,公安武装36人,政委张正伦(兼),大队长应飞。1950年12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永康县独立营,下设3个连,政委应飞,营长林友山。1952年6月,独立营撤销,干部充实到县、区人民武装部,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永康县中队。1982年1月,永康县中队归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
  永康县消防中队 (详见《公安》章)
  永康县人民武装部 1952年8月成立永康县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不久各区相继建立区人武部,配设部长、军事参谋、政治干事各1人。1954年为适应兵役工作的需要,县人武部改为兵役局。1958年10月兵役局复改县人武部,各公社建立人武部,配专职武装干部1~2人,迄1984年底建立区级人武部10个(含县直属拖拉机厂人武部),乡(镇)级人武部40个,形成了县、区、乡武装工作体系。1986年6月县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工作人员改为地方编制。
  第四节 民兵
  一、组建
  民国36年(1947)8月,前山杨4名青年成立民兵小组。由共产党员杨永对担任组长,后扩充到26名,建成永康县第一支民兵队。
  1949年5月,为保卫新政权,开展剿匪反霸斗争,各乡镇均建立民兵组织。1951年3月,规定凡年满18~40岁的青壮年,有参加民兵的义务。此后,民兵队每年进行组织整顿,做好出队、入队、转队工作。县编基干团、区编基干营、乡编基干连、村编基干排。各级党委(支部)书记兼任民兵的主要领导职务。
  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县建立民兵师,按公社、大队、生产队和生产小队,编为团、营、连、排、班。全县有民兵团16个(包括武义县)。1961年进行组织整顿,贯彻“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要求,基干民兵中增加武装基干民兵。由此,民兵组织分武装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1978年8月,按国防部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进行组织整顿。1979年4月18日,成立永康县民兵师和县武装民兵基干团。1981年9月,全县普遍进行民兵组织调整工作,缩小组建范围,压缩民兵年龄,男性改为18~35岁。按年龄和军事素质编为基干民兵、普通民兵两类。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基本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并取消县民兵师和县武装基干团。1985年9月,贯彻落实“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方针,对民兵组织进一步作了调整,减少民兵数量、扩大组建面,加强城市民兵组织建设。
  二、训练
  解放初期,民兵军事训练限于中队长以上干部,每年组织3~4天的军事训练。训练内容为武器使用、管理和实弹射击等。1955年后,以区设点,分批集中训练,时间增至7~8天。内容为射击、投弹、战术、军事知识等。1962年,加强战备,组织民兵大比武,做好防空降、防偷渡、防暴乱。建立东(阳)永(康)缙(云)三县结合部联防,下设龙山、壶镇、安文三个指挥所。分三个协作区:柏岩、棠溪、千祥、民主第一协作区;新民、三联、冷水、新楼、棠溪第二协作区;仁川、雁岭第三协作区。9~10月组织3000多民兵配合6298部队进行过联防演练。1965年2月,崇道公社石溪村民兵连长叶兴和,在浙江省民兵比武大会上荣获神枪手的称号。
  1981~1984年,民兵实行周期训练。两年为一周期,每周期训练30天。1985年12月,建立民兵训练基地,有比较完善的生活、教学、训练设施。每年训练一次,每次20~25天,加强技术兵训练。
  三、参战
  1949年4月,上蒋村民兵干部施文表接到民兵吕落根报告,有敌203师一个排在董坑岩洞里休息,马上集合全村民兵和部分群众,包围洞口,并各处打枪,高呼“缴枪不杀”的口号,敌人不敢妄动,全部投降,俘敌16名;缴获轻机枪1挺、步枪12支、冲锋枪2支、手枪1支。
  1949年5月一天深夜,敌203师608团副官周其高率一残部经游溪塘往石柱方向逃窜。民兵队长杨永对闻讯后,立即带领西卢、游溪塘、前山杨等村民兵46人,跋山涉水、抄近路,在耳朵岭包围敌人,活捉周其高,缴获轻机枪1挺、手枪1支、步枪27支、手榴弹300余枚、子弹1000余发和一批军用物资。
  1949年7月,历山区马竹岭、山后卢、双锦、溪口等村民兵400余人,配合区中队在山后卢村包围施祖余等匪首及其部下100余人,打死和活捉土匪10多名,缴获机枪2挺、步枪若干支。
  1950年初,中山乡与其他乡民兵数千人,在五指岩周围山区进行搜山,于箬岭下击毙土匪小头目施朝庭,并从其家搜出手枪1支、子弹百余发、机枪1挺。
  1951年2月初,雅吕乡40多名自卫队员在队长吕兴家的带领下,配合3中队前往中山乡金坑村剿匪。驻扎下位村近1个月,先后缴获机枪2挺、步枪3支、子弹1300多发。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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