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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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64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劳动就业
分类号: F249.275.5
页数: 3
页码: 516-518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康县的劳动人事的劳动就业,包括失业安置、精简安置、知识青年安置、待业安置、劳动服务公司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劳保福利 劳动就业

内容

第一节 失业安置
  解放初,县总工会在进行失业工人登记的基础上,介绍了22名失业工人(店员)就业。1953年4月,县人民政府拨款350万元(旧币)给失业工人生产自救小组,用以修理原“荣校”澡塘设备及房屋,解决部分失业工人生产自救。
  1956年春耕前,解决好城关镇及芝英、古山、唐先农村集镇无业失业人员94人就业。并根据省里分配,对150户杭州失业人员,做到随到随安置。
  第二节 精简安置
  1960年,动员精简了一批“大跃进”期间进厂的农民工回农村。1961年撤并机构,精简下放一批职工。至1963年底,全县精简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2671人,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2613人。减少吃商品粮人口8677人。
  1964年2月,成立城镇人口上山下乡动员安置办公室,对精简下放职工进行慰问,生活困难者予以照顾。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带病回乡的老职工按月发给原工资40%的救济金,并补助医药费三分之二。1969年9月,根据上级指示,把符合招工条件的精简下放职工列为招工对象,一部分精简下放职工重新进厂就业,或吸收做临时工。此后,根据省革委会文件,又把在1970年9月20日前进厂做临时工的精简下放人员均转为正式工。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和人民政府重视处理精简下放职工遗留问题。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精简下放职工进行逐个落实。大部分转为居民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一部分保留农村户口,领取生活费。对其中夫妻双方精简下放,一方1957年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照顾符合条件的本人或子女一人招回原单位工作;对1957年前参加工作精简下放后死亡的职工,允许迁出一名子女转为居民户口参加招工。1984年,对一部分户粮迁出后,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精简下放老职工,经本人申请,主管部门批准,户粮仍迁回农村,改为享受经济补助。
  另外,对建国前后参加工作,1960年动员退职回乡的老干部,分别给予每月20~40元的生活补助。对解放初期参加工作,因文化低等原因,1956年动员回乡的部分干部职工,工作满4年,目前生活有困难的每人每月给予12~15元生活补助。
  第三节 知识青年安置
  从1964年开始,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第一批下放24人。至1965年止,共下放153人。1968年12月,全面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这次共下放知识青年826人(包括社会青年)。1969年,根据上级分配名额,动员41名知识青年去黑龙江莫旗兴隆公社插队落户。1970年,杭州下放永康知识青年115名。至1972年底,全县累计下放知识青年966人。
  1973年7月,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县革委会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规定:城镇户口高初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除按政策可以留城者外,都必须上山下乡。推荐招工,须上山下乡锻炼2年以上,升学参军均由下放所在社队推荐。并鼓励知识青年在农村安家落户,扎根农村。国家又规定了对下放知识青年的安置经费及生活补助标准等。当年应下放的知识青年全部下放。至1975年底统计,全县下放农村(包括农、林、渔三场)知识青年1211人。1976年,推广株洲“厂社挂钩,干部带头,集体安置”的办法,先后选派带队干部26人在6个公社建立了13个知青点,建房132间,集体下放安置300多人。
  1972年起,对城镇知识青年,一方面动员他们必须上山下乡锻炼;另方面又允许经过上山下乡锻炼2年以上的回城招工或升学。至1977年底统计,全县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达2100余名。但有半数已回城招工进厂或按政策回城待业,实际在农村劳动锻炼的只留1100多人。1978年,停止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对下乡知识青年采取厂矿企事业单位招工优先录用等办法进行安置。是年,招工安置305人,征兵升学39人;1979年招工安置568人,征兵升学76人。对外地下放知识青年,原则上回动员地安置。是年,对1964年后下放的城镇知识青年基本安置完毕。1980年后,政府又允许下放知识青年与农民结婚的带1名15周岁以下的“农婚子女”转为居民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批准下放“三场”的知识青年由国家供应口粮;对招工进厂(包括参军后复员进厂)的,下放期间计算工龄问题、工资待遇问题都给予妥善解决。
  第四节 待业安置
  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期,城乡待业人员均得到就业安置。“文化大革命”期间,因生产凋蔽,就业门路堵塞,出现一部分留城知识青年不能安置就业。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大批上山下乡回城知识青年和一部分精简下放人员已迁出粮户的子女要求就业等原因,社会上待业人员大大增加。
  1978年后,待业安置改变统包统配办法,实行“三结合”就业方针。1978~1983年共安置待业人员7107人(包括退休、死亡补员及复员军人安置),平均每年安置1180人,基本上解决了“文化大革命”以来所积累起来的劳动就业问题。1986年,待业人员开始回升。是年待业626人,安置342人;1987年待业588人,安置515人。第五节 劳动服务公司
  1981年7月成立县劳动服务公司。在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领导下,担负介绍就业,输送临时工,组织生产服务,进行职业培训。
  1984年6月成立购销经理部,开展购销业务。是年,安置就业357人,完成待业登记286人,对40名待业青年进行定向培训。
  1985年2月,改革劳动制度,推行企业创办劳动服务公司,开拓劳动就业新路子。6月,经上级批准筹建永康县广播电视设备厂,当年试制出电视差转机产品,安装试用,效果良好。1987年有职工52人,产值55.33万元,上缴增值税6330元。购销经理部有职工22人,商品销售额,从1985年的3.55万元,增至53.48万元,上缴税利2.18万元。
  1985年完成待业登记345人,就业前培训115人,安置就业366人。至1987年止完成待业登记1845人,就业前培训867人,安置就业1585人。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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