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干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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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6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干部管理
分类号: F249.275.5
页数: 3
页码: 500-50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的劳动人事的干部的干部管理,包括党政干部管理、专业技术干部管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劳动人事 干部管理

内容

一、党政干部管理
  建国初,干部由县委统一管理。1952年12月后,干部档案、干部调动等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科分工负责。50年代末,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提拔、任免,实行县委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规定:省、地委管理的干部,县委主要从考察、培养、教育等方面协助省、地委管理,并对这些干部的提拔、调动提出意见,决定权在省、地委;县委管理的干部,各有关党组可以向县委提出调动和提拔建议,决定权在县委;一部分部、委、办、局所属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提拔、调动,报县委组织部或宣传部审批,由相应党政机关任免。“文化大革命”期间,具体负责管理干部的县委组织部和人民委员会人事科被取消,干部管理混乱。1977年恢复组织部,建立县人事局,干部管理恢复正常,并逐步放权。
  1982年5月,为尽快实现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县委把各大系统所属单位正副职干部的任免权限,委托宣传部和各大系统委、办、局党组审批。1984年8月,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按照“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县委批转组织部《关于调整干部管理办法和管理范围的请示报告》。原属地委管理的部、委、办、局以及级别相当的各部门正职,属县委工作部门的,由县委常委决定任免;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经县委审议后,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并将原属县委管理的一部分干部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大系统、主管局和区委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
  1987年,对712名国家机关行政干部进行确定职务系列职称。其中副主任科员级(一次性定)177人、科员级467人、办事员级68人。
  二、专业技术干部管理
  对各类专业技术干部,长期以来与党政干部同样管理。1978年后,对专业技术干部逐步实行按专业特点分系统管理。
  1980年5月,为了鼓励专业技术干部进取向上,根据国务院《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和永康技术力量情况,进行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定。职称评定分职称套改复查、职称考核评定、职称晋升三个方面。经过评定,工程师、主治医师、农艺师、会计师等中级职称由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助理工程师、医师、助理农艺师、助理会计师等“助师”级以下职称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授予。1981年批准授予中级职称者16人、助师级职称者112人、技术员职称者77人。1982年批准授予中级职称者93人、助师级职称者378人、技术员职称者386人。1986年6月,根据上级指示,在事业单位首次进行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至1988年6月结束。全县参加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5183人,评审结果,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82人、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1127人、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3639人(其中助师级2815人,技术员级824人)。
  为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进科学技术力量,振兴永康经济,1984年成立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984~1987年引进科技人员119人,其中助师级以上23人,技术员41人。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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