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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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58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C933.42
页数: 6
页码: 432-43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第一届至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未设常务委员会。其中一至五届,根据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县人民委员会,作为县人大的执行机关和本级国家行政机关。
关键词: 永康县 常务委员会 机关

内容

县第一届至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未设常务委员会。其中一至五届,根据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县人民委员会,作为县人大的执行机关和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由于“文化大革命”,第六届被县革委会所代替。第七届按照197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恢复人民代表大会制,选举产生县革命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和人民政府。从第八届开始,选举设立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每届设主任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下设办事机构。八届设1室3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城镇建设组、经济建设组、科技文教卫生组);九、十两届设1室3个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建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地方国家权力。
  一、举行例会
  1981年7月至1987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共举行52次。其中八届24次,九届24次,十届4次(未届满)。在各次例会中,根据人大常委会职责范围行使本区域的职权:一是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广泛征集意见,汇总上报,参与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二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下称“一府两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并相应作出决议、决定,分别付诸实施;三是组织委员和人民代表视察“一府两院”工作;四是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五是审查或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六是受理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七是督促“一府两院”办理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八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赋予的职权,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自1981年7月至1987年12月底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职权,坚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选拔人才原则,依法决定代理县长1名,同意辞去副县长职务1名,决定任命副县长3名,免去副县长2名,任命委、办主任33名,免去委、办主任职务9名;任命局长85名,免去局长职务12名;同意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2名,任命人大常委会委办正副主任13名,免去人大常委会委办正副主任职务8名,任命人民法院代院长1名、副院长5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7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0名、检察委员会委员12名、正副庭长35名、审判员26名、检察员27名,免去人民法院副院长2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名、审判委员会委员3名、检察委员会委员4名、审判员2名、检察员5名、正副庭长12名,罢免县第八届人民代表2名(其中一名因犯受贿罪被捕)。
  二、视察调查
  1981年7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会同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省、市、县人民代表,共942人次,进行81次较大规模视察调查,视察调查的内容有:1981年12月中旬,到县公安局看守所,环城、象珠人民法庭,城关、芝英派出所,就如何整顿社会治安和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方针、政策等问题进行视察;1982年1月,就关于清除路障确保公路安全问题进行视察;1983年10月11日至11月2日,到县化肥厂、电动工具厂和中山乡、清溪乡等各地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问题进行视察;1984年9月中旬,组成三个视察小组,分别深入县酒厂、砩矿、永康饭店、食品公司、县府招待所等27个单位,对改变城镇乱、脏、差、臭卫生面貌问题进行视察;1985年7月,到八字墙乡、雅湖乡、县伞厂、化肥厂、物资局、教育局、永康一中、永康二中、永康三中等单位,对经费使用和教育体制改革问题进行视察;同年12月,到永康汽车站对治理车站门前常年积水问题进行视察;1986年3月,深入唐先镇对村民委员会建设问题进行视察;同年4月,对城关镇市政建设问题进行视察;1987年6月下旬到饮服公司、永康二中、石柱、芝英棒冰厂和县食品饮料厂等单位进行卫生工作方面的视察;同年8月,组织在县城的人大委员、人民代表对部分工业进行“双增双节”方面作专题视察等。
  三、提案处理
  1981年7月至1987年12月,八至十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共开八次会议。在八次会议中,立为提案、议案的共有1354件,其中八届648件,九届453件,十届253件。各代表团和代表向大会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在八九两届人民代表大会时,称为“提案、意见和建议”;从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开始改称为“议案、意见和建议”。在上一次人民代表会上提出的提案,一般要求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三个月内处理结束,并力求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向大会报告处理结果。处理方法:根据人民代表所提的提案,在会后分门别类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并直接答复代表,对重要提案,由县人大常委会,在大会后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处理,并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作出书面报告。提案处理坚持三个原则:凡应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迅速处理;涉及几个单位的,通力合作,主动协商,忌扯皮、踢皮球;提案合理,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但因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有暂时困难、一时办不到的,要向提案代表解释清楚,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解决,基本做到案案有交待,件件有着落。
  四、联系代表
  1981年7月,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了代表联系制度,与人民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人民代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一般以乡(镇)、企事业为单位建立代表小组,以区或系统或几个系统联合建立代表中心组。县人大常委会与人民代表联系方法大体有6个方面:一是定期印发人大常委会《会刊》,使代表们能够经常了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情况;二是分别召开部分人民代表或代表小组组长、代表中心组组长座谈会,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搜集人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由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定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四是发给人民代表专用信笺,通过人民代表的桥梁作用,随时反映人民群众有关县政兴革的建议和意见,并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五是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及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走访县人民代表,征求意见;六是监督检查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和提案的处理落实。
  五、主持换届选举
  永康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同时进行,于1980年8月21日开始搞点,9月6日全面铺开,10月27日结束。在选举人民代表中,全县划分县人民代表选区140个,公社(乡)人民代表选区780个。本届共有选民244509人,已进行选民登记239100人,占选民总数97.84%,在已登记选民中,参加投票选举的231358人,参选率达96.71%。共选出县、乡(公社)两级人民代表6921人,其中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20人。
  1984年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换届选举工作。3月3日开始搞点,5月1日全面铺开,6月22日结束。全县467591人,18周岁以上的289340人,有选举权选民289285人,已进行选民登记的285603人,占选民总数98.72%,参加投票选举选民277179人,参选率达95.82%。根据县人民代表91个选区、乡(镇)人民代表817个选区统计,本届共选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4251人,其中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5人。
  1987年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于3月30日展开,到4月25日结束。全县划分县人民代表选区113个,乡(镇)人民代表选区994个。选民308730人,办理登记的307001人,占选民总数的99.44%。在选举阶段,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266888人,占选民总数86.8%,有效票97.9%,无效票1.3%,弃权票0.8%。共选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2438名,其中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8名。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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