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计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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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48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计量
分类号: TB9
页数: 5
页码: 288-292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康县的经济管理的计量,包括度量衡制度、计量器具演变、标准化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经济管理 计量

内容

第一节 度量衡制度
  计量单位历来比较混乱。量值很不统一。民国20年(1931),根据国家颁布的《度量衡法》,将原来的廿两秤改为16两秤(16两为1市斤,等于500克),将三元尺改为市尺,采用市制计量单位制度。因当时没有专门管理机构,管理不严,未能全面完成改制,仅有商业用三元尺改市尺较为彻底。
  195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公制)为基本计量制度。永康从1959年下半年开始将原16两秤改为10两秤(10两为1市斤)。
  1978年开始,中医处方用药和中药销售,实行以克、毫克为计量单位,取消原16两为1斤的两、钱、分。1979年完成改制工作。
  1984年上半年,成立推行法定计量单位领导小组,下半年开始试制千克秤。1985年2月,省计量局专门召开鉴定会,经鉴定合格,批准生产。从此全县投入大批量生产,并禁止生产市斤秤。1986年7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7年以米为计量单位的木直尺,以升为计量单位的有机玻璃量提投入批量生产。1987年7月,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实施市制计量单位的改革通告》,到1987年底止,完成全县国营、二轻系统企业以及城关镇范围内的国营、集体商店、个体有证商贩的法定计量单位改制工作;杆秤和台、案秤一律采用千克为计量单位;布尺一律以米为计量单位;量提一律以升为计量单位等;供销系统各基层社和粮食系统各基层粮管所的改制工作也同时完成;新闻单位和政府部门的统计报表一律采用了法定计量单位。1987年8月13日,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制造、销售定量铊、增铊、砝码管理办法》,用地方规章形式规定了定量铊、增铊、砝码的生产必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二节 计量器具演变
  民国时期常见的计量器具有:三元尺、市尺、鲁班尺、廿两秤、16两秤和廿两、16两制的油酒提等,量值较为混乱。虽然进行过改制,但始终统一不起来。
  解放后,1951年县粮食部门在征粮时,首先使用由华东区粮食局特制的300型台秤;70年代又推广使用了售油器,80年代商贸部门开始应用电子计价秤。1979年,医药系统统一使用以克为计量单位的戥秤;1987年,商业、供销系统、城关镇有证商贩、国营、集体(二轻系统)统一使用了以千克为计量单位的杆秤、台案秤,以米为计量单位的布尺,以升为计量单位的容量提。
  在工业生产方面,永康拖拉机厂在1961年,开始使用了游标卡尺、外径千分尺等计量器具,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机械加工行业。一些企业还先后应用了万能工具显微镜、小型工具显微镜、测长仪、投影仪、渐开线检查仪、立式光学计、圆度仪、孔径测量仪、布氏、洛氏硬度计、材料试验机;电子电位差计、热电偶、三大电表、功率表、电阻、电容箱;分光光度计、密度计、酸度计等各类计量器具。衡器,由原来的杆秤演变为案秤、台秤、地秤、砝码、邮秤、电子计价秤、普通工业天平、精密分析天平等。
  第三节 标准化
  农业标准化 农产品粮、棉、油作物收购,1955年开始执行部颁标准。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分级、调拨,1976年开始按部颁标准办理。春粮种子收购,从1982年开始贯彻执行国家《主要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和《主要农作物种子分级标准》以及《浙江省主要农作物种子分级标准》。
  工业标准化 1956年后,机械行业开始采用《机械制图》、《公差与配合》等部颁标准。1980年贯彻执行《机械制图》、《公差与配合》、《形状和位置公差》等新国标。1983年,永康拖拉机厂和县活塞厂开始设立标准化机构,推行企业标准化管理。1985年后,标准化管理逐步推广到其他厂。1984年10月以来,S195型柴油机、工农——12型手扶拖拉机、75系列和95系列活塞等产品分别通过国家机械工业部农机局采用国际标准验收,确认以上四种产品质量和技术工艺达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际先进水平。
  1985年4月,贯彻《浙江省工业企业标准化整顿验收办法》,在工矿企业开展标准化整顿验收。至1987年底,共有13家企业达到验收标准要求,取得合格证,1985年后,开展对五金交电、食品、电动工具等行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颁发浙江省标准局《质量检查合格证》。
  第四节 计量管理
  1964年7月成立县计量管理所。由于人员少,只承担衡器检修工作。
  1965年2月组织第一次个体秤工技术考核工作,考核项目为制造杆秤。3月发了第一批“度量衡制造修理技术考核合格证”。4月开始由当时的衡器检修服务组正式开展对各基层粮食、商业、供销社、工厂、手工业单位使用的度量衡(包括台秤、杆秤等)进行一年一次的周期检修工作。到1987年底止,检修台案秤总量已达到1495台。1965年4月19日发布《关于加强衡器计量管理的公告》,对外出制修衡器管理作了规定。1975年9月30日开展压力表、血压计的检修工作。1976年开始对衡器厂生产的杆秤进行出厂检定,并发文规定使用定量铊。同年对全县社、队使用的衡器作了一次检定。1978年,县计量管理所第一批计量检定员通过省级计量部门组织的检定技术统考,取得技术考核合格证,并开展长度计量检修工作。同年根据中医用药处方计量单位改革规定,组织改制工作组。深入各医疗单位进行督促改制,1979年1月一律使用以克、毫克为计量单位的戥秤和中医处方。
  根据1981年3月省、市、县计量部门调查,永康共有11000多人从事衡器制修活动。1983年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个体秤工管理的通告》。《计量法》颁布后,县人民政府又制订发布了《浙江省永康县个体秤工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制修杆秤的个体秤工,必须经县计量部门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后,方可领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明令禁止粗制滥造。县标准计量管理所和以后建立的县标准计量局,先后于1983、1984、1985、1987年组织了4次秤工制造杆秤技术考核。参加考核秤工共有3942人,合格者3482人。《计量法》实施后,县标准计量管理部门向他们发放了“浙江省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到1987年底止共发1008本。
  1985年县标准计量管理所和县经委、二轻局组织评审组对永康拖拉机厂、县溶剂厂、县电动工具厂、县机床厂、县家用电器厂、县伞厂、县工具厂等企业进行了计量定级考评。到1987年底止已有二级计量合格证企业1家,三级计量合格证企业9家。1986年和1987年先后举办了两期计量定升级培训班。1987年8月,县三级计量评审组批准成立。负责全县三级计量定级考核工作。
  1987年1月,县标准计量局、县总工会、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商业局、县粮油食品局、县供销联社联合组织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对15家商店进行评审。评出12家合格单位,由县标准计量局、县物价局授予“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
  1986年、1987年县标准计量局先后对原已生产衡器产品的130家企业的产品分批地进行样机试验,经样机试验合格的企业,由县标准计量局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1987年5月和8月县标准计量局分两次组织计量执法人员对全县130家衡器厂和3家计量器具批发公司进行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征”和标志的大检查,对1家无证生产计量器具的企业予以取缔。对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分别予以停业整顿和通报批评等处理。1987年县标准计量局还处理了多起违反计量法案件。为了适应执行计量法的需要。1986年、1987年先后有3人参加省计量局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监督员培训班培训,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监督员”证书。
  永康素称“衡器之乡”。每逢农闲,秤工就有外出经营制修杆秤的习惯。民国35年(1946)由应日时等18人发起,并于36年2月成立“永康县度量衡职业工会”,共有会员255人,会员中以胡库乡两头门、墁塘两个村的秤工最多。
  解放后,经营衡器行业的厂家逐步增多,1979年有8家,主要生产杆秤,总产值达200多万元。到1987年底止,计量器具生产厂家129家。产品已由原来单一的杆秤,发展到现有的电子计价秤、耐震压力表、计数器、频率计、案秤、砝码、增铊、定量铊、木直尺、有机玻璃量提、台案秤刻度片等。近几年,衡器配件,特别是地秤、台案秤零配件生产发展较为迅猛,并形成了金江龙、墁塘等专业村。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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