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特产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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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4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特产品购销
分类号: F762.7
页数: 5
页码: 232-23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的商业的土特产和废品购销的土特产购销,民国时期,土特产品以桐油、火腿为大宗,其次为茶叶、药材、红糖、麻等,皆属私商经营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土特产 购销

内容

民国时期,土特产品以桐油、火腿为大宗,其次为茶叶、药材、红糖、麻等,皆属私商经营。收购的产品除内销外,大部分由水路运至杭州、宁波、上海等地集散或出口。民国21年(1932),全县出口的土特产品有桐油75吨、火腿1500件、生姜150吨、茶叶10吨、元胡10吨、芍药15吨。
  解放后,土特产品由供销社收购,主要品种有稻谷、桐籽、桕籽、猪、禽、蛋、棉花、茧、麻、茶叶、红糖、药材等。1953年开始,国家先后对粮食、棉花、油料、猪、禽、蛋等产品实行统购和派购政策。粮食、油料由粮食部门购销,猪、禽、蛋由食品部门经营,其他产品统由供销社购销。1957年,收购红糖458.35吨,茶叶37.2吨,蚕茧6.95吨,草席94700条,土纸235吨,白术52.5吨,收购总值293万元。收购的一、二类产品计划调拨分配,三类产品实行地区间调剂或自产自销。
  1958年,开展大购大销和“放卫星”运动。提出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加上“指山买竹,指水买鱼”的浮夸风,搞盲目收购,结果使国家、集体和社员个人造成严重损失。
  1961年,土特产品收购量与1957年相比,红糖下降89.8%,茶叶下降41.7%,草席下降37.8%。国营商业和供销社收购总值下降64.5%。是年,在扩大土特产品派购范围的同时,对收购实施奖售政策。奖售的物资有化肥、粮食、布票、煤油等。
  1965年,收购棉花414.15吨,茶叶25.8吨,草席57900条,桐籽、桕籽94吨,国营和供销社商业收购总值1170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收购量增长缓慢。1976年国营和供销社商业农副产品收购总值1315万元,比1966年1268万元增长3.71%,每年平均递增0.4%。
  1979年以后,土特产品购销政策逐年放宽,并实行多渠道流通经营。1984年,取消派购政策,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其他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户均可进行收购和贩运。是年社会土特产收购总值4264万元。1987年收购总值5416万元,比1984年增长27%。
  棉花收购 1951年始,国家委托供销社代购,均属土棉,收购量少。1954年9月,对棉花开始实行统购。是年,收购皮棉2担。1959年列为省棉花生产基地县之一,大面积发展棉花生产,并改良品种,当年收购皮棉416吨。1960年收购皮棉424吨。1961年种棉计划面积调整为3000亩。由于以人定量发放的购布票少,农民用自留地种棉换取布票的积极性很高,全县年均种植自留棉达2000余亩。供销社收购的换购棉经常超过统购棉数量。1980年全县收购皮棉490吨,非计划棉收购量占390吨。1983年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取消棉花种植计划。从1985年起,供销社不再承担棉花收购任务。
  棉花收购后,其中1~4级棉由省主管部门按计划调拨,5级以下留当地供应城乡居民。供应棉不足部分由省安排计划从外地调入。每年需调入低档供应棉100余吨。
  茶叶购销 民国时期,均为私商收购。民国23年,收购9.9吨,外销江北。1953年起,茶叶由供销社统一收购,是年收购4.95吨。1956年收购70吨。1958年茶叶生产提出“片叶下山”的错误口号,越冬老茶采摘过度,影响茶树生长,茶叶产量锐减。1961年收购量降至21.7吨。1961年起,国家对茶叶收购实行化肥、粮食等物资的奖售政策。1962年还按茶叶收购价加价20%的补贴,1963年又加奖售布票,鼓励茶农发展茶叶生产。供销部门抽出人员做好采茶、制茶的辅导,还从金华茶厂聘请三名茶机师傅,帮助62个茶厂安装茶叶生产机械设备236台,逐步实现茶叶生产加工机械化。1971年收购茶叶72吨,1976年收购251吨,1982年收购530吨。1983年后,茶叶取消派购,开展多渠道流通经营。1987年收购茶叶661吨。茶叶收购后,除调给县内八字墙和永祥两个茶厂加工花茶外,大部分调往金华茶厂,加工精制茶,供外销出口。市场供应茶叶,1983年前,由省平衡计划,每年销量5~6吨。近几年取消茶叶销售计划,满足供应。
  蚕茧收购 民国时期,县内只生产土茧,供缫制土丝,用作加工丝线。1949年初,蚕桑已临殆尽。1956年春,在长城乡和李店乡培育桑苗40亩,当年利用桑苗叶饲养秋蚕45张,收购蚕茧1.2吨。翌年收茧7吨,此后蚕茧生产逐步发展。1960年收蚕茧43吨。1960年后,由于自然灾害影响,出现大面积毁桑种粮,到1963年蚕茧收购降至4吨。1961年起,国家实施卖茧奖售政策,每50公斤鲜茧奖售化肥50公斤,粮食10公斤,布票10市尺,煤油2公斤,鼓励农民发展蚕桑生产。此后,蚕茧产量逐年回升,1965年收茧9吨,1971年收茧70吨,1987年收茧295吨。供销部门设专业收茧站6处,收茧点12个。1961年以前烘成干茧调杭州福华丝厂,1962~1975年调金华丝厂,1976年后调永康丝厂缫丝。
  柑桔收购 民国21年永康年产桔子250吨,价值30000元。以方岩乡为最,所产桔子皆自由购销。1958年供销社收购234吨。后因桔树无代价收归集体及自然灾害影响,产量锐减。1961年仅收购15吨。其后10余年间收购量甚微。1971年春,组织桔苗6万株,帮助社队发展柑桔生产,后又从温州等地引进无核蜜桔苗10400株,进行重点试种,获得成功。1972年收购144.2吨,1978年收购193.95吨。1979年,实行派购,收购505.95吨。1984年实行议价购销,放开经营,国家收购量骤减,是年收购35.05吨。1987年收购45吨。
  黄花菜收购 黄花菜种植起始早,但均为红花,品种劣,产量低,乡民素以自食为主。1965年始,引进优良品种试种。1969年秋,又从江苏省宿迁县调入一批名“大乌嘴”的优良品种,试种成功。此后,黄花菜生产逐年发展。1972年,收购7.95吨,1975年收购34.1吨,1980年收购86.35吨。永康黄花菜,由于加工精良,质优型美,1975年就由上海土畜产进出口公司组织出口,销往日本、美国、东欧和东南亚等国际市场,一直盛销不衰,是省内第一个出口黄花菜的基地县。1984年实行多渠道经营后,收购量逐年减少,1985年收购65.15吨,1986年30吨,1987年收购84.5吨。
  蘑菇收购 1971年开始引进菌种,在八字墙乡栽培试种获得成功。1972年在前仓、石柱、城关、永祥、芝英等地推广,种植面积为8万平方市尺,是年收购蘑菇24吨。1973年起,各地普遍建造标准菇房。县供销社除在资金上给予扶持外,每年都花很大的人力、物力给予帮助,发展蘑菇生产。1980年供销社收购鲜菇294吨,1985年收购186吨,1987年收购141吨。生产旺季,供销社设立流动收购车,每天定时定点上门收购蘑菇,运往金华食品厂加工成罐头食品,供出口销往美国、西德、加拿大等国市场。
  红糖购销 红糖主要产于清溪、唐先、象珠一带。解放前均由糖户自产自销或通过私商行销武义、东阳等县和杭、嘉、湖地区。1953年,供销社收购红糖109吨,翌年收购376吨。其后几年,收购量升降幅度不大。1960年,由于自然灾害影响,仅收购63吨,市场供应紧张,实行凭票限量供应。1962年收购32吨。到70年代收购量开始回升,1971年收购365.7吨,1973年收购585.1吨。1985年,取消食糖派购计划,允许多渠道经营。商业供销部门以肥、煤挂钩开展收购,参与市场调节,是年收购287吨。1987年仅收购60吨。
  中药材购销 永康山野所产之中草药材不下千余种,尤以白术、芍药、元胡、贝母为最。“浙八味”中,就占了四种。民国时期,柏岩、棠溪一带所产之白芍、白术、元胡、贝母等药材,经药行收购后转运兰溪、上海等地。民国21年,永康出口元胡10吨。芍药15吨。1955年开始,药材由各地供销合作社收购。收购品种除“浙八味”外,还有陈皮、桔梗、丝瓜络、鸡内金等50余种。1957年仅白术就收购52.5吨,所收药材除县内药用外,大部调往外地。
  1965年,药材种植面积扩大到912亩,其中白术519亩,白芍156亩,元胡173亩,贝母40亩。收购额29万元。1967年,发展到2700亩,收购额49万元。其后10余年药材生产、收购一直处于稳定状态。1980年,药材产销放开,价格随行就市,种植2140亩,收购额54万元。1987年种植3700亩,产值106万元,比1980年翻一番。供销部门收购额达82.3万元,主要收购品种有:白术、元胡、白芍、贝母、麦冬、半夏、香附、桔梗、商陆、苍耳籽、丝瓜络、龟板、鳖甲、地鳖虫、青龙衣、鸡内金、蜂蜜等100余种,药材收购后,由县医药公司统一加工和销售。
  兔毛收购 民国时期,民间即有家兔饲养,以供食用。1957年收购兔毛253.5公斤。翌年,引进力克斯种兔304只,组织养兔生产,到70年代,才得以发展。1972年收购兔毛363.5公斤,1976年收购2215.5公斤,1982年收购14013公斤。1981年底,全县有集体兔场132个,养兔基点户(20只以上)300户,养长毛兔15万只。是年收购兔毛18019公斤,还收购种兔1万只,支援省内外。1982年因兔毛外销出口转滞,价格下降,影响养兔发展。兔场陆续停办,不少基点户也缩小养兔规模,长毛兔饲养量下降,兔毛收购逐年减少。1985年,供销社收购兔毛12.3吨,1987年收购9.9吨。
  灰鹅毛收购 永康灰鹅是浙江的名特产之一,灰鹅羽毛银灰,光润轻软而富弹性,制成羽绒被褥、服装、枕芯等用品,柔软舒适,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灰鹅毛是传统的出口商品,但零星分散。每年农历春节和清明杀鹅较多,是产毛旺季。芝英区街头、马坊、大园东等地农民历来有敲糖换取鹅毛的习惯。建国初,鹅毛收购量很少,随着灰鹅饲养的逐年发展和鹅毛的开发利用,收购工作随之加强。1960年后还组织社会上50多副敲糖担串乡收购,供销社采取糖(饴糖)、毛挂钩办法,农村的代购代销店也开展收购鹅毛,付给代购手续费。1960~1965年,平均每年收购量约4吨。1980年后养鹅生产迅速发展,羽毛货源增多。1985年收购灰鹅毛11.45吨,比1980年增长51%。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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