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编 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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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433
颗粒名称: 第九编 商业
分类号: F727.55
页数: 37
页码: 220-256
摘要: 本编记述了永康县的商业的私营商业改造、经济成份、粮油购销、土特产和废品购销、生产资料购销、生活资料购销、饮食服务、对外贸易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永康县 商业 地区贸易

内容

第一章 私营商业改造
  明代,全县商业已逐渐形成以县城、石柱、前仓、芝英、古山、四路口、象珠、唐先等为中心的商业网络。清康熙年间,经营建烟、桂圆、荔枝的兴安帮,贩卖古董、估衣的徽州帮,运销棉布的绍兴帮,专卖台盐的台州帮,开设药铺的兰溪帮,相继来永康经商,城乡殷富亦纷纷起而开设店铺,商业日益兴盛。清末,全县已出现不少交易集中的著名行市。其中有县城、古山、唐先的牛市,芝英的米市、鹅市,象珠的红糖市,县城、石柱的竹木市。
  民国时期,集镇零售服务行业多达42个门类。在县城,较大商号有绍兴籍商人开设的万顺油铺与仙居籍商人开设的同万康烟庄。嗣后有元一、美号、裕源、王同泰、同源、万盛、王隆裕布店;公大、永秀、柯泰美、卢恒茂、王同大南货店;童德和、义丰、德生堂、生生堂、义和堂药店;蔡福茂、蔡万兴烟店等。民国21年(1932)输入货物以白糖、布匹、煤油、香烟、肥田粉、棉花、棉纱、红花草子、石膏为大宗,输出货物以白米、火腿、纱袜、生姜、元胡、芍药为大宗。五家转运行,年营业额均在1,6万元以上。抗日战争时期,浙江省政府迁来方岩,永康成为全省货物集散中心,商业盛极一时。全县有独资商店680家、合资商店300家、公司5家,共有资金(银元)200万元。31年5月,日军侵扰,大商号纷纷外迁,店铺关闭,商业顿然衰落。34年,抗日战争胜利,商业始渐复苏。全县有独资商店500家,合资商店200家,公司1家,共有资金(法币)27250万元。但不久,通货膨胀,市场混乱,多数店家遂趋半歇业状态。至解放前夕,仅有商店535家,店员1824人。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0年12月,成立永康县私营企业财产重估评审委员会。经登记,全县有行商177户,坐商910户、摊贩829户参加重估财产。
  1953年开始,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粮、棉、油先后实行统购统销。翌年,首先对粮、棉、油行业进行改造。4家粮店,3家转农业,1家转代销;30家棉布店,1家歇业,3家转业,1家转代销,25家转经销;8家油店,2家放弃经营,2家转农业,4家转经销。
  1955年底,百货、文具、新药、茶叶、食盐、烟、酒等7个行业331户,全部实行经销或代销。1956年,全县832家农村私营商业由供销社归口,通过公私合营、代购代销、吸收安排等形式,分别组织公私合营商店9家,计43户;合作商店14家,109户;合作小组74个,503户;个体代购代销户153户;过渡吸收到供销合作社24户。580家城镇私营商业,其中直接过渡到国营商业的占1.04%;参加公私合营的占11.76%;参加合作商店占7.61%;参加合作小组的占79.59%。至此,全县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公私合营后,国家对参加公私合营的商业者给予定息,保留高薪,政治待遇和工作作了适当安排。至1957年,全县共有公私合营商店59家,合作商店68家,合作小组417个,从业人员2223人。
  第二章 经济成份
  1958年后,商业体制多变。“文化大革命”期间,集体和个体商业再次升级过渡,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重又合并,形成国营商业独家经营。
  1978年后,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和少环节的商品流通体制,私营个体商业户得到重新恢复和发展。商品流畅,货源充裕,改变了多年来商品供求不平衡的现象。商业各条战线贯彻改革方针。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并恢复以往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制度,增加服务项目,落实便民措施。短短几年,全县商业出现了购销两旺、市场繁荣的新气象。1987年底,全县设有各种商业机构网点6077个,饮食机构网点900个,服务机构网点2777个,从业人员15922人;农副产品收购额5416万元,比1976年增长2.9倍;社会商品零售额20517万元,比1976年增长4.7倍。
  第一节 国营商业
  1950年6月,建立中国百货公司金华分公司永康分销处,9月改称支公司。11月建立中国专卖事业公司永康专卖事业分处,后改为批发部。1951年4月,建立中国花纱布公司永康经营组。1953年8月,建立中国食品出口公司永康收购组。1955年7~10月间,百货、花纱布、专卖、食品经营机构先后分别改称县公司。以后国营商业的其他县级公司亦陆续建立,其间几经调整,至1987年,永康国营商业分商业、粮食、医药、农机、外贸、书店、燃料、水产等系统,有各种经营机构205个,干部职工1552人。
  国营商业建立后,即占领批发阵地,通过抛售大米、棉纱等主要物资来平抑物价,积极扶持供销合作社,委托开展粮食、棉花、油料、猪、禽、蛋等代购代销业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城乡物资交流,疏通流通渠道,活跃城乡经济。
  1953年以后,先后实行粮棉油统一经营、烟酒专卖与棉布统销,主要物资的购销均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对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等生产资料及建筑材料等也先后实行国家统一分配、统一调拨。
  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合作社和集体合作商店两度并入国营商业,形成单一渠道,货源层层调拨,统一分配,流通不畅,供应长期紧张。
  1978年1月,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重新分开。此后,不少部门也陆续兴办商业,逐步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的新局面,各种生产资料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对外贸易亦出现新的势头。
  1984年6月,中共永康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13个专业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并对39个小型企业和饮食服务业实行“改、转、租”。对7个商业企业试行基本工资加奖金和工利挂钩等形式。1985年元旦,县商业贸易中心开张,实行开放式经营,商品成交价格,在批发牌价基础上,不分对象,实行协商作价或批量作价。1986年,7个商业企业,改为由主管局与企业协商,下达指导性指标,同职工工资奖金挂钩,超计划按比例增发;小型企业则采取由职工集体承包的办法。各国营商业部门,积极发展横向联系,在城市建立业务网络,开辟货源;在乡村为专业户提供资金、信息、技术,支持发展商品生产,帮助乡镇工业采购原材料和推销产品。1987年,国内纯购进7143万元,国内纯销售8770万元。
  第二节 供销合作商业
  一、合作社
  民国15年(1926)9月,卉川乡青岩口村胡钦海,受风靡全球的合作运动改造社会思潮影响,首先集资创办卉川乡六保造林合作社。开荒造林并经营木柴,颇有收益,全县各地多有仿效。至22年,全县合作社发展到45所。24年12月,经向永康县政府申请登记、批准备案的合作社共11所,其中以卉川乡桐油生产运销合作社规模最大,有社员50人,股金500元,种植桐林5030公亩,年产桐油曾高达250吨,同时种植雷公藤,年产200余吨。桐油通过上海沈源来油行销往国外;雷公藤精制成粉,可治蔬菜、瓜果害虫。据国民政府农林部调查称:“吾国仅该处独产”,销路遍及浙、闽、赣、皖诸省。27年5月,县政府将原有45所合作社撤销42所,赓续存在3所,新成立战时单位合作社13所,共计16所。29年3月,县政府设立合作事业指导室,并采取强行措施,食盐、火柴等生活用品,只有通过合作社才能买到,因而入社人数倍增。至年底全县合作社发展到42个。全年共放款551.99万元,产品产值475.97万元,商品销售额2135.15万元。31年1月,由14个单位发起成立永康县合作社联合社。5月,日军侵扰永康,一批合作社被迫停办,县联合社暂迁往芝英镇方口塘沿营业。34年5月,日军撤出永康,合作社得以恢复和发展。至35年,全县有乡(镇)社36所,社员10575人,股金30.73万元;保社102所,社员11488人,股金23.92万元;合作农场3所,社员207人,股金52.60万元;县联合社1所,股金8.75万元;县合作金库1所,股金10万元。37年后,合作事业渐趋下坡,合作社陆续解体。
  二、供销合作社
  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积极发动群众入股开办供销合作社。县设供销合作联合社,农村设基层社,实行集体所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农村合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与农民经济联系的纽带。
  1949年12月成立永康县供销合作商店,由县人民政府拨出1万公斤大米作营业资金,在解放街十字街口正式开张营业。1950年3月,改称“浙江省永康县供销合作总社”,4月,设芝英供销站,7月设桐琴供销站。
  县供销总社成立后,开展购销业务活动,并为国家代购粮食,代征农业税,开展以稻谷、毛猪、鲜肉、玉米、桐籽为主的存实业务。至1952年底,全县有基层供销社15个,分销处57个,股金(新币)10.11万元。1957年12月,将15个基层供销社调整合并为11个,即城关、石柱、芝英、古山、派溪、西溪、四路、唐先、清溪、花街、八字墙供销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供销社两度并入国营商业,前后长达15年之久,削弱了合作事业。
  1978年1月,恢复供销社单独建制。1980年5月,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1983年1月,实行体制改革,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并明确为集体所有制性质,开展清股分红、扩股增股、换发新证工作。至5月底,全县入股农户87640户,占全县农户80.5%,股数100588股,比1952年增加28%,股金311660元,比1952年增加2.1倍。全县20个基层供销社都召开了社员代表会,修订社章,民主选举理、监事会和县社员代表。6月12日召开全县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并将社名改为永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1987年,全县有17个基层社和43个供销分社。供销企业有农资、土特产、副食品、工业品、畜产废旧物资、旅游服务、水产供销7个专业公司和食品饮料厂、羽绒制品厂。共有干部职工1701人。拥有固定资产950.5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640.63万元(其中社员股金33.8万元),全系统国内纯购进3323万元,国内纯销售7901万元,实现利润221.37万元。
  第三节 合作店、组
  1956年,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出现饮食、蔬菜、水果、水产、土产、理发、洗染、烟酒、寄售、百货、山地货等行业合作商店68家,合作小组417个,从业人员1258人。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的高潮中,合作店、组全部并入国营商业和基层供销社,成为国营商业的综合商店和代销店。1961年,调整商业结构,划出小商贩432人,其中重新组成合作商店23家,145人,合作小组4个,18人,并进行全面整顿,合作商业又得到巩固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合作商店和小组再次被过渡合并。
  1981~1987年,为搞活经济,县商业局和县供销社先后分别成立综合公司,以便于基层网点个体商业户的业务联系。至1987年底,全县有合作商店(组)505个,职工1499人,商品零售额1983万元,比1978年330万元,增长6.6倍。
  第四节 个体商业
  1956年后,实行商业“一体化”,几乎无个体。1961年调整商业,核准个体商贩263人。“文化大革命”中,个体商业户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又全部被“割除”。
  1978年后,肯定个体商贩是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1980年以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陆续批准个体商贩开业。1983年发展到1607户,零售额452万元。至1987年底,全县有个体商业户5182户,从业人员6928人,商品零售额4297万元。
  第三章 粮油购销
  第一节 粮食市场
  一、私营粮商
  民国时期,城乡人民口粮余缺,由集市交易调节,逐渐形成粮食市场。凡有集市贸易的地方均有粮食交易和私营粮商。在县城学前路一带就有义利、久通、永通、亨通、振通、裕康、民生、利通、裕通等9家。资本总额为31500元。粮行老板多兼牙郎。每逢集市,上午购进,下午销出,从中谋利。也有转售行商,粮食收购后用船筏运往金华、兰溪等地销售。解放战争时期,因法币贬值,粮价不稳,粮行陆续停业。至解放前夕,县城仅留利民、协和两家私营粮店。
  1953年11月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私营粮店转为国家代销店,按需核定销售计划,拨粮代销,给代销手续费3~4%。1955年4月撤销私营粮店,原粮店职工由国家粮食部门安置工作。
  二、粮食价格
  旧时粮食市价以大米为标准。新谷登场,粮价下降;青黄不接,粮价上涨。后受战争影响,粮价直上。抗战初期每百市斤大米法币5元,民国31年涨到100元。32年5月,奉令限价,普通大米每百市斤为256元,仍不能压抑。33年950元,34年5000元,35年上升为10700元,至36年上升势头更猛。12月份粮价,月初大米每百市斤276000元,月底涨为486000元,当月上涨83%。37年8月,法币改为金圆券(300万元法币折合1元金圆券)。当年12月初,大米每百市斤为100元,月底即升为220元。1949年12月,大米价格每百市斤月初3800元(旧币),月底4500元。
  1950~1952年,国家粮食购销牌价基本接近市价。1954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有购销差价。以后购价多次提高,销价未动,形成购销倒挂。1978年购价提高20%,再加价50%,购销倒挂差距更大。1980年后,鼓励农民在完成国家任务后再出售议价粮,议价基本接近市价。
  三、粮食交易
  1950年7月,中国粮食公司永康办事处成立,经营粮食购销业务,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限制私营粮商争购。
  1952年11月成立永康县人民政府粮食局。翌年11月国家发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粮食由粮食部门独家经营,停止上市。结果农民之间余缺无法调剂,反使不法粮商有机可乘。1956年恢复10个粮食贸易市场,选定交易员,统一管理,开展民间互通有无及品种调剂。1957年,粮食市场被看作滋生资本主义之场所,又强令关闭。
  1962年9月后,适当开放农村粮食集市贸易,可以向已经完成统购任务的生产队议价收购一部分余粮。计划内和计划外经营的粮油,统一由粮食部门经营,形成统一的粮食市场。农村粮食集市贸易,由粮食部门管理,限于群众之间余缺调剂,禁止粮商投机贩运。“文化大革命”中,粮食集市贸易再次关闭。1979年,恢复粮食市场,开展多渠道经营。1980年11月,成立县粮油贸易公司,开展粮油议购议销业务。七年来共采购议价粮食和油料60955吨,对促进生产、活跃市场、平衡国家粮油收支、补充国家库存之不足,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第二节 粮食购销
  国家征购 民国30年粮价日见上涨,政府下令,田赋统一改征实物。以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年度,设点征纳集运归仓保管。县城设有集中仓,石柱、清渭、芝英、古山设有办事处,共设27处公粮临时收纳点。31年奉令除田赋征实及带征县级公粮外,同时随赋办理搭发六成粮食库券。派额1万石,实购5千石。36年,全县征额16302.3吨,实征10173.05吨。
  解放初,军公用粮根据“粮多多借,粮少少借,无粮不借”的原则,向殷户摊借。1949年在秋征前共征借大米,折合原粮6642.5吨(下同)。秋收后,以旧田亩册为计算依据,秋征14010吨(包括征借抵交)。
  1950年全县土地分成9等,全年征收12050吨。翌年调整产量计算负担,评议减免,全年入库粮食13575吨。并实行“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取消附加”的办法。全县参照前两年实际产量,田分21等,每等产量差距15公斤,对灾歉进行减免。当年完成11855吨,比1950年实征数减轻14.5%,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
  1950年7月,县粮食公司成立,专司粮食购销工作,发挥国营牌价的主导作用,同时开展零售和批发业务,并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代销,方便群众。牌市差价一般掌握5%,当市价低于牌价5%时,国家大力收购,市价高于牌价5%时,国家大力销售。通过购销吞吐,防止暴涨暴跌,打击投机活动。1950~1952年,国营粮食购销比重上升,收购量从占上市量的72.48%,上升到95.56%,销售量从49.53%,上升到98.48%。
  统购统销 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统购对象是农村生产粮食的余粮户。全县聘用125名人员,进行人口、土地、产量和租佃变动情况等调查登记,对征购任务作了推算和分配,计划收农业税粮食12045吨,统购粮12500吨,两共24545吨。因当年粮食减产,实际入库18705吨,完成76.21%。
  统销的对象是城乡不产粮人口的口粮和缺粮队口粮不足部分,以及工商行业用粮、饲料粮。全县设立31个供应点,划分供应范围,按自报计划,控制供应。
  粮食“三定” 1955年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定产、定购三年不变,定销一年一评。全县规定,定产按前三年平均产量为基础,亩产水稻198.5公斤,春粮73公斤,杂粮70.5公斤,平均249公斤。留粮标准:口粮、大小人均,平原地区242.5公斤,半山区232.5公斤,山区227.5公斤;饲料按已养的或准备养的猪、牛头数留,不养不留,每头猪留50公斤,牛留10公斤;种子,山区适当多留,灾区可留预备种子,一般按播种面积每亩7.5公斤。社员余粮,高产地区留2~3%,低产地区留5~6%,一般留3~5%。凡产量多于“四留”(口粮、种子、饲料、公粮)者为余粮户;产量等于“四留”者为自给户;产量小于口粮、种子粮、饲料粮之和者为缺粮户。缺粮户公粮可交代金或减免。缺粮户口粮标准比余粮户低2~3%,分期供应。由于三定合理,农民满意,这年粮食大丰收,比1953年增产20.34%。
  城镇居民实行以人定量,按户计算,发给购粮凭证,按其劳动力差别、年龄大小,划分为四个类别(即工人、干部职工教师和其他脑力劳动者、大中学生、一般居民),九个定量等级(即工人按特重和轻重劳动,月定量14~22.5公斤,干部职工脑力劳动,月定量13.5~15公斤,大、中学生月定量12.5~16.5公斤,一般居民定量12.5公斤,儿童按年龄增长递增,一般3.5~10公斤)。定量标准除个别调整外,一直沿用至今。工商用粮行业实行计划供应,部队也实行凭证购粮。是年城内21个集体伙食单位,开始实行卖饭制。实行“三定”后,农村人均口粮提高,1953年174公斤,1955年196.5公斤。
  1958年实行粮食购销大包干,全县征购任务25840吨,一定五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免。接着人民公社大跃进和食堂化,粮食消耗增加,是年粮食放“卫星”增产10615吨,征购入库也超过4255吨。1959年粮食征购任务增加到32660吨,超过包干数23.18%。实际完成31830吨。但由于粮食减产,出现饿病流荒,国家返销粮食6840吨,1961年农业遭受涝、旱、台风严重灾害,受灾面积达297841亩,粮食总产只有51720吨,征购入库10610吨,出现购销逆差234吨,挖了库存。1960~1961年,退库返销农村粮食12780吨,还出现因饥饿得浮肿病者6300余例。
  1965年,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三年不变,核定征购任务20500吨(调减5340吨),同时提高购销价格,对职工实行粮价补贴政策。后因“文化大革命”干扰,三年后未作调整,一直执行到1970年。
  1971年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五年不变。增加任务600吨,核定为21100吨。翌年实行统一征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粮食管理体制。
  1978年以后,为使农民休养生息,对原定21100吨征购任务,作了几次调整。1979年为19500吨。当年粮食丰收,农村集体储备粮累计14000余吨,为历史最高储备水平;1980年调减为18290吨;1981年又将任务中划出2600吨作加价任务,增加农民收入;实际征购任务只有15680吨。1982年实行征购一定三年,任务是征购15680吨,加价9900吨,两共25580吨。连续两年粮食增产,1984年粮食征购入库达49715吨,为历史最高年份,出现粮食部门收不了,储不下,调不出的局面。是年对县内制酒用粮,从平价改议价供应。
  1985年粮食年度开始,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的品种为小麦、稻谷、玉米,其余粮食品种退出定购范围。对定购品种实行“倒三七”比例计价收购的办法,即30%按统购价付款,70%按超购加价付款,定购以外粮食自由购销,开展多渠道经营。全县定购数37500吨,嗣后逐年求减。到1987年定购数为32000吨。对统销也作了调整,县内工业用粮溶剂生产退出统销,改为议价供应,城镇食品、饮食、糕点、副食、酿造行业用粮和饲料粮,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平、议价供应。
  票证工作 1955年实行粮食“三定”后,发行“全国通用粮票”和“地方流动粮票”,人员流动一律使用粮票。粮油票证分为“居民购粮证”、“缺粮户购粮证”、“长期流动人口购粮证”、“用粮行业购粮证”。在三年困难时期,对统购粮实行过发券奖售工业品的办法,对人口迁移实行“粮食转移供应凭证。”
  第三节 饲料供应
  畜禽饲料多以青料、粗糠为主,适当配以大麦、玉米、番薯等精料。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饲料供应,逐步纳入管理范围。合作化期间,农户饲养畜禽所需精饲料,均由生产队在粮食分配中提留。留量标准,地区之间有差别,一般每只肉猪30~50公斤,母猪60~75公斤,仔牛每只10~25公斤。粮食部门检查督促农村生产队按规定留好用好饲料,扶持畜禽生产。国家供应以统糠为主,1954年组织粮食加工厂加工统糠,供应统糠259963公斤。为做好饲料供应,1955年3月,县粮食局和县合作总社签订代销饲料(统糠)协议,统糠规格:细糠40%,谷糠粉60%,大力推广统糠生产,发展农村养猪。对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农场、鱼种场)的饲料,按统销政策规定,供应饲料粮和粮食副产品,对商业部门收购畜禽实行奖售饲料,中转、存栏生猪所需饲料也按统销政策规定,保证供应。
  1956年8月,成立中国饲料公司永康县支公司,同年11月归并粮食公司管理。1977年9月建立“永康县饲料公司”,分别在县城和古山镇创办饲料加工厂,拥有年产配、混饲料能力12000吨的机械设备。根据各类畜禽不同生长期的营养所需,以科学配方,采用多品种精料进行加工,生产配混饲料。品种有鱼饲料、种猪饲料、肉猪饲料、仔猪浓缩饲料、小鸡料、青年鸡料、蛋鸡料、鹌鹑料、鸭料和奶牛饲料等10多种。使用配混合饲料喂养,能促进畜禽生长,缩短饲养周期,增加产蛋率,深受养户欢迎。由公司配方生产的“糙米型”配合饲料曾获省科技进步奖。1987年销售各种饲料6000余吨。限于粮食原料不足,时常出现供不应求。饲料供应价格:有凭票供应的平价部分和随行就市敞开销售的议价部分两类。
  国家商品粮加工生产的二八统糠(即细糠20%,砻糠粉80%)的供应,采取按国家合同定购粮食数返还一定比例平价供应给售粮户,1987年返还统糠192.5万公斤。
  第四节 粮油储运
  一、粮油仓库
  解放后,接管永康县政府田粮处城区集中仓及石柱、芝英、古山、清渭办事处等5处木板粮仓23间,计容量1225吨。
  1949~1953年,全县利用祠堂、庙宇、公房70处,计750间,修建木板粮仓385个厫间。随后根据储粮需要,逐年扩建标准粮库,淘汰木板陈仓。至1987年止,全县改造和新建仿苏式仓、砖砌圆筒仓、砖拱仓、土圆仓、合理仓、房式低温仓等109座,216厫间,其中战备粮仓2处。
  1971年起,粮食部门还抽出人力、资金、物资(水泥、钢筋、沥青),帮助社队建造晒场、土圆仓、房式仓,为解决社队储粮困难,同时开展代保管储备粮业务。
  食油储备,全县有城关、石柱油库2处,卧式立式油罐10个,常备食油桶2000余只。
  二、粮油保管
  永康地处丘陵,建仓皆选高燥之处,仓库地面和四壁作防潮处理,存放原粮采用散装,成品粮和供应站仓库采用包装存放。油脂均用铁制罐装和桶装。
  50年代初,采取群众性的护粮方法,建立护粮委员会和仓邻小组,确保粮仓安全。1954年全县开展“无虫粮仓”活动,做到仓内“六面光”,仓外“三不留”(不留杂草、垃圾、污水),建立“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风雨必查,要害勤查,查必彻底”的保粮制度。1955年全面开展“四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1959年,县粮食系统派保粮先进代表赴京出席全国工交财贸系统群英大会。1960年3月,越南民主共和国保粮检验考察团一行5人来永考察。1965~1982年帮助农村生产队建立储备粮的管理制度,传授保粮技术。1981年开始,全县粮仓达到“四无”标准,跨入省、市保粮先进行列。
  三、粮油调运
  解放后,国家对粮食一直实行统一调拨制度,计划由上而下安排。1958~1962年净调出粮食50290吨,其中在三年困难时期(1959~1961)调出39720吨,对缓和当时国家粮食困难作出贡献。1953~1987年净调出平价粮食401835吨,平均每年调出11480吨。
  县内食油供应依靠调入,每年包干调入117.5吨。
  运粮工具,50年代初用竹筏、手车运粮到金华。随后逐渐为拖拉机、汽车所代替,在金华铁路线设有转运仓库。1981年7月建立县粮食汽车队,1987年1月改称“永康县粮食运输公司”。有货车11辆计74个吨位。
  第四章 土特产和废品购销
  第一节 土特产品购销
  民国时期,土特产品以桐油、火腿为大宗,其次为茶叶、药材、红糖、麻等,皆属私商经营。收购的产品除内销外,大部分由水路运至杭州、宁波、上海等地集散或出口。民国21年(1932),全县出口的土特产品有桐油75吨、火腿1500件、生姜150吨、茶叶10吨、元胡10吨、芍药15吨。
  解放后,土特产品由供销社收购,主要品种有稻谷、桐籽、桕籽、猪、禽、蛋、棉花、茧、麻、茶叶、红糖、药材等。1953年开始,国家先后对粮食、棉花、油料、猪、禽、蛋等产品实行统购和派购政策。粮食、油料由粮食部门购销,猪、禽、蛋由食品部门经营,其他产品统由供销社购销。1957年,收购红糖458.35吨,茶叶37.2吨,蚕茧6.95吨,草席94700条,土纸235吨,白术52.5吨,收购总值293万元。收购的一、二类产品计划调拨分配,三类产品实行地区间调剂或自产自销。
  1958年,开展大购大销和“放卫星”运动。提出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加上“指山买竹,指水买鱼”的浮夸风,搞盲目收购,结果使国家、集体和社员个人造成严重损失。
  1961年,土特产品收购量与1957年相比,红糖下降89.8%,茶叶下降41.7%,草席下降37.8%。国营商业和供销社收购总值下降64.5%。是年,在扩大土特产品派购范围的同时,对收购实施奖售政策。奖售的物资有化肥、粮食、布票、煤油等。
  1965年,收购棉花414.15吨,茶叶25.8吨,草席57900条,桐籽、桕籽94吨,国营和供销社商业收购总值1170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收购量增长缓慢。1976年国营和供销社商业农副产品收购总值1315万元,比1966年1268万元增长3.71%,每年平均递增0.4%。
  1979年以后,土特产品购销政策逐年放宽,并实行多渠道流通经营。1984年,取消派购政策,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其他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户均可进行收购和贩运。是年社会土特产收购总值4264万元。1987年收购总值5416万元,比1984年增长27%。
  棉花收购 1951年始,国家委托供销社代购,均属土棉,收购量少。1954年9月,对棉花开始实行统购。是年,收购皮棉2担。1959年列为省棉花生产基地县之一,大面积发展棉花生产,并改良品种,当年收购皮棉416吨。1960年收购皮棉424吨。1961年种棉计划面积调整为3000亩。由于以人定量发放的购布票少,农民用自留地种棉换取布票的积极性很高,全县年均种植自留棉达2000余亩。供销社收购的换购棉经常超过统购棉数量。1980年全县收购皮棉490吨,非计划棉收购量占390吨。1983年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取消棉花种植计划。从1985年起,供销社不再承担棉花收购任务。
  棉花收购后,其中1~4级棉由省主管部门按计划调拨,5级以下留当地供应城乡居民。供应棉不足部分由省安排计划从外地调入。每年需调入低档供应棉100余吨。
  茶叶购销 民国时期,均为私商收购。民国23年,收购9.9吨,外销江北。1953年起,茶叶由供销社统一收购,是年收购4.95吨。1956年收购70吨。1958年茶叶生产提出“片叶下山”的错误口号,越冬老茶采摘过度,影响茶树生长,茶叶产量锐减。1961年收购量降至21.7吨。1961年起,国家对茶叶收购实行化肥、粮食等物资的奖售政策。1962年还按茶叶收购价加价20%的补贴,1963年又加奖售布票,鼓励茶农发展茶叶生产。供销部门抽出人员做好采茶、制茶的辅导,还从金华茶厂聘请三名茶机师傅,帮助62个茶厂安装茶叶生产机械设备236台,逐步实现茶叶生产加工机械化。1971年收购茶叶72吨,1976年收购251吨,1982年收购530吨。1983年后,茶叶取消派购,开展多渠道流通经营。1987年收购茶叶661吨。茶叶收购后,除调给县内八字墙和永祥两个茶厂加工花茶外,大部分调往金华茶厂,加工精制茶,供外销出口。市场供应茶叶,1983年前,由省平衡计划,每年销量5~6吨。近几年取消茶叶销售计划,满足供应。
  蚕茧收购 民国时期,县内只生产土茧,供缫制土丝,用作加工丝线。1949年初,蚕桑已临殆尽。1956年春,在长城乡和李店乡培育桑苗40亩,当年利用桑苗叶饲养秋蚕45张,收购蚕茧1.2吨。翌年收茧7吨,此后蚕茧生产逐步发展。1960年收蚕茧43吨。1960年后,由于自然灾害影响,出现大面积毁桑种粮,到1963年蚕茧收购降至4吨。1961年起,国家实施卖茧奖售政策,每50公斤鲜茧奖售化肥50公斤,粮食10公斤,布票10市尺,煤油2公斤,鼓励农民发展蚕桑生产。此后,蚕茧产量逐年回升,1965年收茧9吨,1971年收茧70吨,1987年收茧295吨。供销部门设专业收茧站6处,收茧点12个。1961年以前烘成干茧调杭州福华丝厂,1962~1975年调金华丝厂,1976年后调永康丝厂缫丝。
  柑桔收购 民国21年永康年产桔子250吨,价值30000元。以方岩乡为最,所产桔子皆自由购销。1958年供销社收购234吨。后因桔树无代价收归集体及自然灾害影响,产量锐减。1961年仅收购15吨。其后10余年间收购量甚微。1971年春,组织桔苗6万株,帮助社队发展柑桔生产,后又从温州等地引进无核蜜桔苗10400株,进行重点试种,获得成功。1972年收购144.2吨,1978年收购193.95吨。1979年,实行派购,收购505.95吨。1984年实行议价购销,放开经营,国家收购量骤减,是年收购35.05吨。1987年收购45吨。
  黄花菜收购 黄花菜种植起始早,但均为红花,品种劣,产量低,乡民素以自食为主。1965年始,引进优良品种试种。1969年秋,又从江苏省宿迁县调入一批名“大乌嘴”的优良品种,试种成功。此后,黄花菜生产逐年发展。1972年,收购7.95吨,1975年收购34.1吨,1980年收购86.35吨。永康黄花菜,由于加工精良,质优型美,1975年就由上海土畜产进出口公司组织出口,销往日本、美国、东欧和东南亚等国际市场,一直盛销不衰,是省内第一个出口黄花菜的基地县。1984年实行多渠道经营后,收购量逐年减少,1985年收购65.15吨,1986年30吨,1987年收购84.5吨。
  蘑菇收购 1971年开始引进菌种,在八字墙乡栽培试种获得成功。1972年在前仓、石柱、城关、永祥、芝英等地推广,种植面积为8万平方市尺,是年收购蘑菇24吨。1973年起,各地普遍建造标准菇房。县供销社除在资金上给予扶持外,每年都花很大的人力、物力给予帮助,发展蘑菇生产。1980年供销社收购鲜菇294吨,1985年收购186吨,1987年收购141吨。生产旺季,供销社设立流动收购车,每天定时定点上门收购蘑菇,运往金华食品厂加工成罐头食品,供出口销往美国、西德、加拿大等国市场。
  红糖购销 红糖主要产于清溪、唐先、象珠一带。解放前均由糖户自产自销或通过私商行销武义、东阳等县和杭、嘉、湖地区。1953年,供销社收购红糖109吨,翌年收购376吨。其后几年,收购量升降幅度不大。1960年,由于自然灾害影响,仅收购63吨,市场供应紧张,实行凭票限量供应。1962年收购32吨。到70年代收购量开始回升,1971年收购365.7吨,1973年收购585.1吨。1985年,取消食糖派购计划,允许多渠道经营。商业供销部门以肥、煤挂钩开展收购,参与市场调节,是年收购287吨。1987年仅收购60吨。
  中药材购销 永康山野所产之中草药材不下千余种,尤以白术、芍药、元胡、贝母为最。“浙八味”中,就占了四种。民国时期,柏岩、棠溪一带所产之白芍、白术、元胡、贝母等药材,经药行收购后转运兰溪、上海等地。民国21年,永康出口元胡10吨。芍药15吨。1955年开始,药材由各地供销合作社收购。收购品种除“浙八味”外,还有陈皮、桔梗、丝瓜络、鸡内金等50余种。1957年仅白术就收购52.5吨,所收药材除县内药用外,大部调往外地。
  1965年,药材种植面积扩大到912亩,其中白术519亩,白芍156亩,元胡173亩,贝母40亩。收购额29万元。1967年,发展到2700亩,收购额49万元。其后10余年药材生产、收购一直处于稳定状态。1980年,药材产销放开,价格随行就市,种植2140亩,收购额54万元。1987年种植3700亩,产值106万元,比1980年翻一番。供销部门收购额达82.3万元,主要收购品种有:白术、元胡、白芍、贝母、麦冬、半夏、香附、桔梗、商陆、苍耳籽、丝瓜络、龟板、鳖甲、地鳖虫、青龙衣、鸡内金、蜂蜜等100余种,药材收购后,由县医药公司统一加工和销售。
  兔毛收购 民国时期,民间即有家兔饲养,以供食用。1957年收购兔毛253.5公斤。翌年,引进力克斯种兔304只,组织养兔生产,到70年代,才得以发展。1972年收购兔毛363.5公斤,1976年收购2215.5公斤,1982年收购14013公斤。1981年底,全县有集体兔场132个,养兔基点户(20只以上)300户,养长毛兔15万只。是年收购兔毛18019公斤,还收购种兔1万只,支援省内外。1982年因兔毛外销出口转滞,价格下降,影响养兔发展。兔场陆续停办,不少基点户也缩小养兔规模,长毛兔饲养量下降,兔毛收购逐年减少。1985年,供销社收购兔毛12.3吨,1987年收购9.9吨。
  灰鹅毛收购 永康灰鹅是浙江的名特产之一,灰鹅羽毛银灰,光润轻软而富弹性,制成羽绒被褥、服装、枕芯等用品,柔软舒适,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灰鹅毛是传统的出口商品,但零星分散。每年农历春节和清明杀鹅较多,是产毛旺季。芝英区街头、马坊、大园东等地农民历来有敲糖换取鹅毛的习惯。建国初,鹅毛收购量很少,随着灰鹅饲养的逐年发展和鹅毛的开发利用,收购工作随之加强。1960年后还组织社会上50多副敲糖担串乡收购,供销社采取糖(饴糖)、毛挂钩办法,农村的代购代销店也开展收购鹅毛,付给代购手续费。1960~1965年,平均每年收购量约4吨。1980年后养鹅生产迅速发展,羽毛货源增多。1985年收购灰鹅毛11.45吨,比1980年增长51%。
  第二节 废旧物资回收
  废旧日物资是各行各业和城乡人民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废弃资源。经回收利用,就变废为宝。县供销合作社从1950年开始经营废旧日物资业务。当时主要是收购废铜、废锡,支援国家抗美援朝。三年时间,收购杂铜39.25吨,废铅锡20吨。1957年底,全县有废品收购站19个,农村代销店代收点205家。废旧物资回收的品类有废钢铁、废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玻璃、废造纸原料和畜蹄壳等7大类90余品种。
  1958年,开展以回收废钢铁为主的废品收购运动。是年收购废钢铁680吨,废旧物资收购总值67万元。1960年1月22日,开展以“每户一元”钱的废品投售运动。在开展宣传的同时,建立流动组,收购车上门收购。是年废品回收总额达19万元。
  废旧物资回收,质量不一,规格复杂,含杂较多,又脏又臭,为便于群众投售,一般都采取收“毛货”、“统货”的办法。收购进仓后,再进行挑选、分类、除杂、整理、加工、打包等工序,便于工厂生产,有的以旧日复新,做到物尽其用。
  1972年秋季,县土特产公司投资5000元,建造废钢铁压块工场。造炉子一座,安装皮带锤子压块机一台,将工厂回收的钢刨花、铁屑和轻薄料经过热压或冷压,加工成小方块后,体积缩小,既提高运输装载量,又便于钢铁厂回炉生产。压块能力日产4~5吨。产品由省安排,分别调往上海钢铁厂和杭州钢铁厂。1972~1985年生产压块铁11250吨,其中一级品占80%。
  供销部门在适当增设收购网点的同时,还采取灵活多样的收购方法。对县城工厂生产的废角料或铁刨屑采取定期或预约上门过磅验收,在农村集镇的零星废品则委托代购代销店收购,每逢元旦、春节还开展“废品收购活动月”,搞突击收购。从1978~1985年,供销社回收各类废旧物资19700吨,收购总值235万元。1982年,方岩供销社被评为全国废旧物资回收先进单位,受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表彰。
  为扩大回收,1987年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专业经营,收购废旧物资扩大到9个大类,共100余个品种,当年收购金额达63万元。
  第五章 生产资料购销
  第一节 金属材料
  解放前,县内设有兼营金属材料的商店,在芝英、古山、胡库等集镇有坐地商,贩卖少量铜、锡。民间所需,主要靠回收利用废旧金属解决。
  1963~1978年,金属材料均按计划统一供应。1963年县物资局组织供应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两大类,共22个品种、102个规格。全年销售钢材56.56吨,生铁116吨,销售废锡废铜0.15吨。下半年直达供应生铁45吨,钢材150吨。1964年供应钢材135吨、生铁190吨。1965年供应钢材299吨。其中供应农村建造氨水池用41.5吨,水利电灌用40吨;组织计划外钢材15.5吨;收购废旧钢材、杂铜,加工改制钢材14吨。同年4月,供应太平水库西渠前陈倒虹吸返工工程钢材47吨。
  1966~1968年,金属材料销售大幅度下降。三年平均销售钢材214吨,生铁143吨。最低的1968年仅销售钢材181吨,生铁70吨。1969年和1970年,钢材、生铁分配计划指标有所增长,供应量回升。金属材料仍按“农、轻、重”的次序,采用先维修后生产、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国家计划后地方计划的原则组织供应。1971年金属材料缺口严重,实行清仓查库、修旧利废、加工改制、节约代用等方法,但仍不敷需求。1972~1977年,原材料困难,市场钢材紧张。采取调剂串换回收加工等办法,缓和县内农机具生产所需原材料偏紧的局面。1977年开始,钢材、生铁、铜、铝等主要物资购销大幅度增长。1978年钢材、生铁、铝等主要金属材料销售增长率,分别比1977年增长38%、94%、96%。1979年金属材料开始利用市场调节来平衡供需。1980年长线物资按国家定价敞开供应,短线物资如镀锌板、焊锡有松有紧限额供应,并以展销、调剂、送货上门、零锯零割等多种形式,推销滞销物资。10月,对6种库存钢材实行浮动价供应。1981年物资供应部门迅速增加,独家经营局面被打破。除薄板外,金属材料全面敞开供应,销售直线上升。物资局金属组当年销售农村建房钢材800余吨。
  1982年钢材实行全面指标供应,而县内工业发展、社队企业蓬勃兴起、建设项目增多,农村建房所需材料不断增加。物资部门积极组织钢材,做到随到随卖,零割零供,基本满足用户所需。
  1983年钢材计划分配指标减少,供需矛盾突出,锡、锌等有色金属也有一定缺口。集体、个体经济组织参与生产资料流通,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竞相销售生产资料的局面,整个金属材料供应市场由松趋紧。物资部门钢材、生铁供应量,分别比1982年下降27%、42%。钢材中尤以线材、小圆钢、小角钢、小扁钢下降为最。锌、锡等紧俏有色金属进销有较大幅度增长。
  1984年大园东等地废钢材市场相继出现,竞争激烈。县物资部门建立金属材料公司,实行专业经营。4月,在确保计划指标组织供应前提下,参与市场竞争。仅从广州一地,组织计划外线材、罗纹钢638吨。是年,金属公司销售钢材2562吨,销售生铁829吨,铝170.57吨,铜30.8吨。
  1985年,在货源偏紧、进出多门的情况下,确立以短线物资争货源,长线物资争市场的原则,千方百计增加经营品种,扩大销售范围。在催交、调运、变更、加工、协作、串换等方面,抓早抓紧,实行包进包销,调节供应计划。是年,经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硬质合金三大类,金属材料就有519个品种规格。1987年销售钢材6274吨、生铁959吨、铜9.67吨、铝134.13吨、锌9.59吨、铜材137.6吨。
  第二节 机电设备
  1963年前,机电设备由县计委仓库经营。只供应电动机、变压器、工业泵、皮线、轴承、电话挂机、钻床等10来个品种。1963年,机电设备由新成立的物资综合公司经营,品种增加到166种,主要供应农田水利建设。随着工业生产和农村机电排灌的稳步发展,机电设备的销售品种和供应量有所增加。1970年首次经营汽车业务。1971年因货源紧张,开展旧轴承、旧电瓶、电焊条头的收旧供新工作。1972年是机电产品中的电动机、轴承销量较多的一年。年销售电动机522台、2070千瓦,轴承17370套。1973年开始,机电供应以厂矿为主。厂矿要货,一年二次申报计划,按计划分配供应。但因资源缺,通常报多供少,组织调剂。1977年,供应的主要产品有气体压缩机、凿岩机、金属切削机床、电力电缆、电动葫芦、工业泵、风机、交流电动机、变压器、裸铝线、气体压缩瓶、电焊条、台钻、电焊机、工业轴承等。是年销售额160万元,比1966年增加7倍多。1978年设机电组,营业额骤增,年销售额为231.50万元。
  1979年机电产品经营品种包括汽车、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工业锅炉设备及附件、电工电讯、仪器仪表、工量磨刃具和工业轴承等达3000余种,比1963年增加10倍。供应方式打破只管生产,不管生活;只供单位,不供个人的框框。对原计划分配的电动机、变压器、裸铝线、机床设备等开始敞开供应。1980年,供应渠道增多。1981年,全县局一级经理部从2个增到4个,新开社办企业物资经理部4个,机电经营初见竞争。
  1984年3月,建立机电设备公司。是年经营额达389.3万元。1985年扩大了照明电器、闸刀开关、低压电瓷、焊割工具、五金工具等机电设备的供应范围经营品种增至3020个。1987年全年共组织供应金属切削机床475台、汽车60辆、摩托车12辆及台钻、工业泵、电动机、变压器、工业轴承、压缩汽体钢瓶等等。是年,销售989万元,创利31.47万元。
  第三节 煤炭石油
  民国时期,县内尚无煤炭专营单位,民用煤油多由城内公大商行批发各店家商贩销往城乡。解放初,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仍以柴炭为主要燃料。1950年,供销社开始供应煤油,翌年销售149吨,1954年销售241吨。1958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缺能矛盾露头。是年,县土产采购批发站开始经营煤炭,当年销售365吨。石油供应也趋紧张,照明煤油实行凭证凭票供应,一般每户每月定量供应0.2公斤。
  1963年,县工商联利用会堂始办煤球厂,当年生产煤球1000余吨,不定量供应城乡居民和城关镇农民。以后,煤炭、石油销量急增。1965年全县销售煤炭4877吨、焦炭246吨、煤油245吨。1972年,销售煤炭17348吨、焦炭719吨、汽油647吨、柴油513吨、煤油452吨。是年,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需用煤炭、石油均按计划分配供应。
  1976年,为缓和供需矛盾,县物资部门组织推广使用地产煤,主要供应砖瓦生产、公共食堂和饮食服务行业。1978年后,用煤大户化肥厂建成投产、乡镇工业迅猛发展、农机排灌不断增加,煤炭石油需量猛增。1980年销售煤炭29208吨、焦炭1236吨、石油4260吨,仍不能满足需要。
  1980年冬成立县燃料公司,专营石油、煤炭。1985年,石油产品从燃料公司析出,建立专业公司经营。1984年后,煤炭市场活跃,煤炭石油产品实行多渠道进销经营,县内桥头周还开设了焦炭专业市场。县物资、燃料、石油等专业部门改进服务态度,增设供应网点,并实行按计划送货上门,仍然发挥了经营主渠道作用。1987年销售煤炭62517吨,焦炭6059吨,石油7791吨。
  第四节 建材化工
  民国时期,县城和芝英等地有数家兼营油漆、颜料的杂货店,但供应品种单调,销量甚微。
  解放初,化工产品分别由私商、供销社和国营百货公司经营,后化工建材由计委物资仓库和国营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经营。1963年后,按照商品经营分工,统一划归县物资局经营管理。经营品种有油毡、水泥、玻璃、纯碱、硫酸、轮胎、炸药、雷管等20余个。
  1964年因农田水利建设和铺设水泥路面需要,年销水泥1714吨,比上年销售835吨增加倍余,化工原料销路亦然。70年代初期地方工业发展,化工供应品种增加工业硫酸、磷酸、工业氨水、盐酸、双氧树脂、亚硝酸钠、乙二氨、阳离子交换树脂、氰化钠、草酸、硼酸、甲醛、金刚砂、二甲苯、甲苯、苯酚、冰醋酸、硼砂、液体烧碱等。主要供应于采矿、机械、纺织、电镀、化工等行业。水泥供应仍以支农占首要地位。1973年,县委提出大搞开山造田、治溪改地,是年县物资局供应炸药169吨,水泥7148吨。由于水泥分配计划不足,县物资部门组织计划外水泥1000余吨。1972年5月,物资部门开展轮胎回收、翻修工作,制订“以旧日换新”、“凭证供应”、“限型换新”、“超载坏胎酌情供应”等办法,在花川等6个公社设立备用胎试点。在城关农机厂成立修补轮胎专业小组,还帮助丽水、缙云、天台等县解决一些拖拉机急用胎。仅1975~1977年,回收旧日轮胎3270只(计51吨),修复轮胎432只。1977年,县水泥厂建成投产。时值杨溪水库动工兴建,水泥需用量大,供应趋于偏紧。翌年销售水泥8311吨,比上年增加88%。油毡、平板玻璃、炸药、轮胎、硫酸、烧碱等主要化建物资的销售均有大幅度增长。
  1984年成立县化工建材公司,实行专业经营。1985年建材经营品种有水泥、玻璃、石棉制品、水泥制品、卫生陶瓷、三类建材、其他建材7大类,119个品种。化工产品分火工产品、有机化工、无机化工、橡胶、橡胶制品、工程塑料、塑料制品7大类。1987年销售水泥25778吨,油毡7306卷,平板玻璃4324箱,硫酸107吨,纯碱78吨,炸药216吨。
  第五节 木材毛竹
  解放前,县内竹木资源较为丰富。木材产地有八字墙、中山、柏岩、棠溪、新店等10余个乡镇。毛竹资源以永祥乡为最,中山、棠溪次之。民国18年,木行兴起。24年县城有木行5家。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竹、木均购自集市交换或自采自用。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竹木实行购销管理。1953年,中国煤建公司金华支公司在永康县设立木材收购组。翌年,在枫林乡搞木材预购试点。全县共收购木材3683立方米,销售3693立方米。1955年县供销部门在永祥乡收购毛竹3.72万支。1957年11月成立永康县森工站,对木材实行统一购销,毛竹收购经营由县土产站管理。
  1958年后,竹木需求量骤增。为解决供应困难,由政府下达收购任务。1958~1960年,全县共收购木材17538立方米、毛竹34.7万支。由于采伐过量,竹、木资源锐减。1961年以后,生产、生活所需木材从云和、丽水、龙泉、庆元等县调入为主,毛竹由龙游、武义、缙云等县调拨居多。竹木销售均实行计划分配和计划供应。1965年2月,森工站改称县木材公司。1970年县革委会成立节约三材建房小组,试用竹筋混凝土浇拱屋架。是年,全县“节约三材”建房面积2075平方米,被金华地区作典型推广。1972年开展木材综合加工,提高木材利用率。是年共综合加工木材944立方米。随后经营品种逐步扩大,1979年经营品种有松元木、杉元木、胶合板、包装箱、建筑成材、小商品等29种。
  1985年,国家对木材、毛竹购销实行开放政策。杜山头、前仓、华村、城关等地相继设立竹木专业市场。杜山头木材专业市场已成为沟通浙南、闽北木材产地和浙北、苏沪销地的重要集散地,木材购销竞争激烈,成交活跃,销售扩大。
  第六节 化肥农药
  一、化肥
  解放前,商品肥料有煤灰(石灰)、石膏、桐饼和德国产狮马牌肥田粉等几种,销量亦不多。
  1950年以赊销形式供应淳安煤灰40吨,销售南京产红三角牌肥田粉6吨,石膏25吨。1952年推广过磷酸钙,销售化肥547吨。1954年销售化肥1165吨。1955年化肥供不应求,实行按主要农作物面积分配供应。
  1958年为解决肥料不足,先后办起一批土化肥厂。仅1960年就生产土肥料40.3万吨,并实行强制销售。由于质量低劣,肥效不高,农业社纷纷要求退货,造成1960年“大送大推”,1961年“大退大赔”的现象。
  1963年尿素应市,当年销售143吨。翌年猛增到550吨。1964年推广氨水和磷肥,全县供销部门共搞磷肥试验点93个,各种作物试验田148亩6分,80%地区推广使用效果很好。是年,化肥供应亩均24.05公斤,1965年又有增长,年销量破万吨关。
  1971年农资公司办厂生产“5406”菌肥。1974年“5406”竹匾发酵生产工艺获得成功,质量稳定。1978年9月,全国“5406”菌肥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永康召开,上海科教片电影制片厂以“5406”应用为题材,拍成科教片在全国各地放映。1982年生产“5406”菌肥10.35吨,仍供不应求。
  1979年县化肥厂建成投产,化肥供应有所增加。1982年主要化肥实行以户为单位凭卡供应。1987年,全县供应化肥34846吨。其中氮肥25330吨,磷肥7783吨,钾肥602吨,复合肥1131吨。
  二、农药
  解放前,农民用雷公藤(粉)、闹洋花、松毛汁、茶籽饼等土农药治虫,其中以雷公藤最为普遍。据《胡钦海手记》载:“施于蔬菜即见生势畅茂,在一星期内害虫必死,可增加产量,农民乐于使用”。直到解放初,供销社还继续供应雷公藤粉。1954年开始供应化学农药666粉,年销量26.35吨。此后,雷公藤粉销势渐趋萎缩,化学农药占领主要市场。1964年和1966年,“乐果”和“敌敌畏”先后问世上市。1971年推广除草剂,化学农药品种有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等30多种。但数量尚不能满足需要。1982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农药销量倍增。是年1~5月销售农药269.15吨,比1981年增2.59倍。为减少环境污染,1984年1月起,残毒留期长的有机氯农药停止销售,“666”粉退出市场。1987年农药年销量634.66吨。其中:甲铵磷63.02吨,乐果43.66吨,杀虫双179.17吨,敌敌畏36.97吨。
  第七节 农机农具
  历史上,农业劳动工具极为简陋,更无农机专营机构,农民生产所需工具,大件自雇工匠制造,小件从市场购买。
  解放后,农村组织互助合作,搞农业技术更新,农机推广使用随之而起。1955年引进双轮双铧犁200余部,在李店、桐琴、倪宅、石柱等地试耕推广。因犁体笨,转弯难而未推开。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半机械化、机械化农机具随之逐步推广使用。至1960年底,全县供应排灌柴油机21台,人力插秧机681台,脚踏打稻机1524台,喷雾器1596台,饲料粉碎机36台。1963年原由商业、供销、水电等部门多头经营的农机产品转由物资部门专营。1964年夏秋季,久旱不雨,物资部门派出人员带农机配件赴旱情严重的12个公社43个生产大队机埠供应。并对全县保有的174台农用动力设备进行普查建档。翌年,又在芝英、清溪、石柱供销社设立农机代销点,扩大农机供应网。1966年,县计委确定倪宅、长城、桥下红星3个大队为农业机械化试点。并首次从福建调入工农-7型手扶拖拉机6台,供应试点大队。次年又从江西省南昌采购丰收-27型拖拉机2台,供应县良种场和永康果园使用。1973年,全县已有饲料粉碎机223台,碾米机598台,磨粉机656台,淀粉机255台,制面机169台,脱粒机6106台,榨糖机46台,榨油机10台,制茶机30台,农田水泵821台,柴油机795台,汽油机9台,拖拉机356台。
  1978年单独成立农业机械公司,并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农机经营品类扩大到3200余种,使群众购买农机配件不需出县。1987年供应手扶拖拉机335台、农用水泵986台、水管2529米、各类柴油机421台、碾米机40台、喷雾器2995架。
  第六章 生活资料购销
  明清时期,主要生活资料以自产自销为主,穿着为自纺自织土布,粉、面、酱、油及豆腐、糕点等副食品则由作坊生产加工。清末至民国年间。“洋货”进入市场。民国21年(1932)输入的“洋货”有白糖1000吨、棉布1万匹、棉纱500箱、煤油5万听、香烟1400箱、酥饼5000筒。其他工业品和日用品也有不少从国外输入。
  解放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占领工业品批发市场。按照城乡分工的原则,国营商业担负批发业务和城镇市场的商品零售为主,供销合作社则负责农村工业品和日用消费品的市场安排和供应。城乡工业品和主要副食品的供货比例一般为3:7。1956年,全县生活用消费品零售额1077万元,比1949年479万元增长1.25倍。其中棉布消费232万米,卫生衫裤1万件,毛线2650公斤,胶鞋27500双,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等商品进入农家用户。1960年对主要工业品和副食品实行凭证限量供应。1961年,凭证、凭票的商品除粮食、食油、棉布外,猪肉、食糖、煤油、肥皂、糕点、卷烟、胶鞋、热水瓶、针棉织品、搪瓷制品等百余种,部分商品还实行高价供应。1963年以后,供应商品逐年增多,凭证凭票供应范围缩小,绝大部分商品敞开供应。“文化大革命”期间,把一些带有吉祥如意商标图案或造型带有古代人物色彩的工业品和日用品列为“四旧”和有问题商品,停止出售或销毁。市场供应商品单调,花色品种减少。
  1978年以后,逐步实行多渠道经营,开放后的市场商品丰富,品种繁多,日用工业品和副食品的销售量大幅度增长,高档消费品的增长速度尤为突出。1987年全县生活资料供应品种达15000余种,销售总额17187万元,比1978年增长4.15倍,人均消费354元。手表比1978年增12.9倍,缝纫机增长4.12倍,自行车增长12.5倍。1978年,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高档耐用商品尚无供应。1987年销售电视机6046台,录音机3790架,洗衣机779台,电冰箱986台,名牌产品供不应求。
  第一节 副食品
  猪肉 民间历来有养猪习惯,并有杀年猪的风俗。市场猪肉由私人肉铺供应,并有腌制火腿出售运销的历史。民国20年(1931),全县产风肉2750吨,火腿(曰金华腿)2.2万只。大部分运往金华、兰溪、杭州等地行销。
  解放初,猪肉购销仍由私商肉铺经营为主。为掌握货源,从1954年起,生猪实行派养派购,是年饲养生猪115200头,收购肉猪45675头,比1950年增加3.15倍,销售猪肉705吨。
  1956年开始,农村实行集体养猪,肉猪上市减少,全年饲养生猪88000头,收购27491头,销售猪肉512吨。
  1959年,人民公社化后,大办集体养猪场,猪、羊归集体,兼收自留地,使生猪资源更为贫乏。1961年,收购生猪仅2190头,猪肉14.65吨。是年,重申生猪以私养为主,并分给社员自留地、饲料地,生产队给肥料粮,分配养猪任务等措施,肉猪饲养量开始回升。1962年收购6344头。猪肉供应,非农业居民每人每月3两(合93.75克),农村社员自行解决。1964年5月5日起,全县停发肉票,敞开供应。1966年生猪收购上升到109499头,比1962年上升16.3倍。以后几年生猪饲养持续发展。1974年,全县饲养量389400头,收购167651头,鲜肉供应3068吨。
  1975年推行“三级办场,队队办场”后,户养猪源又减,鲜肉重新发票供应。1978年以后,集体猪场陆续停办,商业部门提高收购价格,生猪上市激增。
  1980年收购生猪178676头,生猪仓库常处饱和状况。商业部门采取补贴和在国庆、春节期间降价供应等办法稳定猪源。是年共供应猪肉3852吨。
  1981年猪源不足,仔猪上涨,生猪收购困难。在淡季,国营商业部门拨出735吨咸肉和17.5吨咸腿供应市场,并从7月起暂停上调。是年农村养猪专业户兴起,县食品公司为他们提供资金、饲料、良种,通过合同和适当奖励促其投售,增加了肉猪来源,使经营不衰。
  1983年,收购生猪152276头,比上一年增加7.4%,销售88670头,调出25360头,加工33139头,翌年收购生猪33.9万头,人均年供应鲜肉11.15公斤。
  从1985年7月起,生猪取消派购,肉价放开。国营商业生猪经营每年从15万头逐年下降,到1987年减为139500头。春节,端午前后旺季,猪源偏多,出现卖猪难现象。夏秋季节又供应偏紧,靠国营食品部门供应冻肉,平抑肉价。
  禽蛋 1952年始,供销社开展禽、蛋收购业务,当年收购鲜蛋9.5吨。1955年收购52.45吨。1959年实行禽、蛋派购政策,收购家禽46500只,鲜蛋24.3吨。由于派购任务过重,在农村出现强买强卖。同时收购的禽、蛋大部分上调,又使县内供应十分紧张。
  1961年,禽、蛋收购实行奖售政策,收购量逐年回升。1962年收购鲜蛋117.15吨,1965年收购206.45吨,1970年增至391.15吨。其后10年,鲜蛋盛购不衰,每年平均收购250余吨。1980年开始,养鸡养鸭专业户兴起,商品蛋源增加,市场禽、蛋货源充裕,成交活跃。由于价格放开,国营商业和供销社收购量逐年减少。1980年收购家禽10700只、鲜蛋328吨。1985年收购家禽1800只,鲜蛋56吨。1987年收购鲜蛋24吨,家禽没有收购。
  蔬菜 1960年以前,市场蔬菜由农民自产自销或由菜贩摆摊叫卖,随行就市,淡旺季价格悬殊,供求不均。1961年成立蔬菜中心商店,蔬菜经营开始加强。是年冬季,在城关镇建立蔬菜基地200亩,由商业部门落实生产计划,所产蔬菜由蔬菜商店统购包销。蔬菜商店每年还从金华、杭州、嘉兴等地调入萝卜、包菜、马铃薯、胡萝卜、大蒜等数百吨,补充市场。
  1978年6月,成立县果菜公司。1980年蔬菜购销全部放开,国营果菜公司积极组织货源,参与市场调节,并增设门市部三个,供应点二处,方便群众购买。
  烟酒 县内卷烟,历来依赖沪、杭输入,土烟由当地加工生产。城关销售黄酒多为周益元、胡源昌、徐源利、徐琴记、成昌等酒坊生产。村镇家酿黄酒亦有部分销售。民国21年输入卷烟1400箱。36年,全县有烟酒店52家,资本197.3万元,从业人员263人。
  1950年11月,成立金华专区永康县烟酒专卖事业分销处,实行酒类和卷烟专卖。私营烟酒店经过整顿后,发给承销分册。烟酒销售稳步增长。1952年销售卷烟868箱,酒363吨。1959年销售卷烟1623箱,黄白酒908吨。1960年由于货源不足,烟酒实行凭票供应,部分烟酒还实行高价供应。1965年后货源充裕,全部敞开供应。此后,多数年份烟酒供应量上升,但时足时缺,上升幅度不大。1976年销售卷烟3848箱,黄白酒961吨。
  1978年以后,烟酒放开经营,进销渠道增多,品种、数量不断扩大,高档卷烟、瓶装名酒、啤酒十分畅销。1987年全县销售卷烟16931箱,黄白酒3706吨。
  其他副食品 据民国36年调查,县内有南北杂货店87家,从业人员304人,年销售额21875万元。主要经营糖果、茶食、糕点、干鲜果品、火柴肥皂、食盐、酱菜、煤油、南北杂货等商品。
  解放初,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私营商业交错经营。1953年销售食糖138.75吨,食盐1450吨,火柴2642箱,肥皂2446箱,水产品50吨,煤油138吨。此后数年,货源充裕,销售量稳步增长。1957年销售食盐2052吨,食糖232吨,火柴4131箱,肥皂4953箱,水产品70吨,煤油172吨。是年11月起,煤油货源偏紧,实行凭证供应。1959年以后,商品不足,供应渐趋紧张,县食品厂利用橡子、饴糖糟等代用品掺入面粉制成糕点投放市场。1961年,食盐、火柴、肥皂等商品实行凭票凭证供应,糖果、糕点实行高价供应。1963年供需开始缓和。1965年7月,糖果、糕点等商品取消高价,畅开供应,是年销售食糖353吨,食盐2224吨,火柴6234箱,肥皂6161箱,煤油245吨。其后10余年,商品供应时丰时歉,增长缓慢。
  1978年后,国营商业、供销商业和个体商业实行多渠道进货,经营网点增加。品种扩大,销售量大幅度增长。1987年,食糖销售比1978年增长1.6倍,糕点糖果、罐头食品、干鲜果品、蜜饯、滋补品等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第二节 日用工业品
  棉布百货 民国时期,县内有经营绸布商店23家,百货店42家,文具纸张店8家,从业人员222人。供应商品主要靠沪、杭、甬输入。民国21年(1932)输入的商品有棉布1万匹,扣布200件,棉花1000包,白纱500箱。
  解放初,棉百商品由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私营商店同时经营。货源充裕,对手表、皮鞋、棉布等商品还实行赊销。1954年9月起,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凭票供应。随后其他棉纺织品也陆续实行凭票供应。1957年,棉百部分商品库存量大,供过于求,实行价格优待,利用旧庙会和集市,举行物资交流大会,设摊推销。是年共销售棉布208.97万米,绸缎1.09万米,卫生衫裤15100件,毛线2198公斤,胶鞋35100双,毛巾78960条,热水瓶1340只。1959年后,供应商品渐趋紧张,到1961年,凭票、凭券、凭证限量供应的品种达90余种。是年人均棉布票仅发1.8市尺,全年销售棉布48.37万米,比1957年下降76.9%;卫生衫裤4720件,下降68.7%;毛线528公斤,下降76%;胶鞋19300双,下降45%;其他工业品也因货源不足,销量大幅度减少。1963年开始,货源逐渐增多,凭证、凭券供应商品减少。至1966年,除棉布及部分棉织品凭票外,其他商品一律敞开供应。1978年后,呢绒、绸缎、毛织品及化纤品货源充裕,销量逐年上升,棉布需求量减少。1983年12月起,棉布及各种棉织品一律免收布票。1984年,停止发放购布票及絮棉票。1987年,棉百供应品种达万余种,全年销售纯棉布及棉花化纤混纺布227.86万米,呢绒26.22万米,绸缎16.08万米,棉毛衫裤18.78万件,各类服装15.95万件,皮鞋5.89万双,胶鞋43.53万双,手表20800只,缝纫机6783架,热水瓶8.95万只,其他棉百商品有较大幅度增长。
  五金交电 民国时期,县城及芝英、古山等集镇均有五金商店,经营品种限于元钉、铅丝、油漆、染料、铜铁用具及手车轮胎零件等品种。解放后,五金交电商品由县百货公司经营为主。1952年开始经营自行车,1956年收音机进入市场。是年共销售自行车97辆、收音机9架。1958年农村推行“运输车子化”,年供应元钉3.1万公斤,铅丝3.7万公斤,滚珠轴承2万余套。1973年成立专业公司,开设五金交电门市部,经营品种随之扩大。1977年后,电饭煲、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电冰箱等高档商品进入市场,五金交电品类齐全,1987年经营品种达2500多种。
  日用杂品 解放前,铁锅、草席、土纸、陶器、家具等商品均由当地出产,瓷器主要靠江西省调入。1948年,县内有陶瓷器商店11家。解放初,日用杂品仍以私商经营为主。1956年成立日用品经营业务机构,翌年供应土纸68.5吨,草席20300条,瓷碗30.39万只。铁锅、陶器及木器家具由手工业社(厂)生产销售。1960年后,日用杂货奇缺,草席、铁锅、瓷碗等商品实行凭证限量供应。1963年,供应品种、数量回升,翌年销售草席49300条,土纸79.1吨,铁锅18370只,铝锅2780只,瓷碗34.86万只,缸3330只,木器家具5000余件。70年代,日用品供应品种逐年扩大,销售量增加,1977年销售铁锅37050只,瓷碗85.63万只,土纸137.6吨。1980年后,陶器、草席及普通木器家具销量转滞,制作精细,坚固美观,款色新颖的钢木家具、塑料制品、江西瓷器较为畅销。
  第七章 饮食服务
  第一节 饮食
  饮食业历来较繁盛。初始多系肩担小摊,或夫妻店。熟食小吃,品种殊多,有肉麦饼、小麦饼、馄饨、豆腐丸、豆腐花、千张包、烤包子、八宝饭、麻糍、碗糕、油条、油炸饼等。永康肉麦饼因选料考究,炭火焙烤,香脆可口而闻名遐迩。1986年曾搬上银幕。
  民国初年,县内有饭菜馆23家,经营名菜佳肴,承揽包办酒席。公信茂兼营菜馆,一次可宴请数十桌宾客,颇有名气。抗日战争时期,省政府迁来方岩,大批难民涌入永康,城内饮食业骤兴,连街头巷口都设有点心棚和饭、粥摊。1941年,日军窜永期间,饭菜馆大多歇业关闭。肩贩、小摊也所剩无几。抗战胜利后,饭菜馆逐渐恢复。民国36年(1947)全县经登记的有饮食业24家,茶店5家,点心摊点百余户。
  解放初,饮食行业无多大发展。1956年饮食业走合作化道路,成立公私合营永康县饮食服务中心商店,有门市部19家、合作商店、合作小组24个。1958年“大跃进”期间,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全部并入国营商业,摊店撤并,网点减少,品种单调,服务质量下降。
  1961年恢复饮食合作商店和饮食小组,并通过招收学徒,增设网点,恢复传统风味小吃,平价议价饭菜同时兼售,多少不限,方便顾客。“文化大革命”中,饮食行业的一些传统食品被废,风味小吃取消,小锅小炒减少,代之以大碗饭、大锅面、大众菜,并推行“自我服务”。
  1978年后,第三产业兴起,全民、集体、个体多层次兴办服务行业,自由竞争,饮食业空前繁荣。1987年,全县有饭菜馆81家,饮食个体户841户,从业人员2000余人,许多饭店还备设了宾室雅座,包办宴席。服务到桌。每遇节日寿庆、红白喜事,还开展上门服务,生意兴隆。
  第二节 旅宿
  永康岩下街,因方岩胡公庙香火盛,自宋代就由寺僧接待住宿,招揽香客。清咸丰年间,马大和、高永兴等旅社在岩下街正式开业,后程朝业所开的程隆兴旅社开张接客。至民国初期,县城有旅社(店)12家,方岩有旅社20多家。县城以“永康第一楼”开业较早,随后公信茂、留园、惠中、交通等旅社陆续开张。民国14年(1925),方岩旅馆业发展26家。29年,浙江省政府迁驻方岩期间,县城及方岩的旅宿业甚为兴盛,仅方岩程振兴旅店就有客房72间,250多张床位,每逢旧日历8月香汛期,雇用服务人员80余人,一床二位,还加地铺,日宿旅客700余人。方岩数十家旅社家家爆满。日军侵占永康期间,多数旅店关门停业。抗战胜利后,旅馆业开始复苏。至1949年,全县有旅社(店)40余家。1956年4月,旅栈业实行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又经“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几次并撤,至1975年全县旅馆仅存18家。由于网点床位减少,给流动旅客生活带来不便。
  1978年以后,城乡旅宿业迅速发展,合办、户办、村办旅社不断涌现,部门单位办的招待所也陆续开张。专业性的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和永康宾馆对外开放,城关镇新建的华溪大楼和改造后的永康旅馆都具相当规模。方岩旅游事业的发展给旅馆业带来一片生机,到1987年底,全县有旅社146家,其中户办124家。不少旅社,还备有彩电、电话,以及生括、卫生设施较方便的高中档客房。
  第三节 其他服务
  理发 民国初,城关镇有理发店5家。农村由剃头匠定期上门剃包头为多。每月一次,剃头费以稻谷折算,半年或全年计算一次,人均年收稻谷4~5公斤不等。
  解放初,城关镇理发店发展到14家。每逢市日,万泰巷摆有剃头担10余副。1956年理发业合并成立永康县理发社,设两个门市部,此后几经分合,到1987年,城关镇有理发馆三家、个体理发店30余家(摊)。各式吹风、染发、男、女宾烫发等服务项目一应俱全。乡镇农村的个体理发匠则更多。县属机关、重点厂矿和学校多设有理发室。
  浴室 民国25年(1936),县城设“天香楼”盆汤浴室。28年,清泉池、清华池、公信茂等浴室相继开业。抗日战争胜利后,清泉、清华浴室关闭,公信茂也只为住宿旅客服务。
  50年代县总工会在溪下街开办职工浴室。1966年7月县饮食服务公司在万泰巷建造浴室230平方米,设有大池、盆汤,1968年,将浴室移至三眼井东边,后因污染华溪水源被停止使用。1970年又在南溪建造浴室一座,县拖拉机厂、酒厂、溶剂厂等重点厂矿设有自办浴室。
  照相 民国26年,县城溪下街太妃宫开设见天真照相馆。以后如真、蝶华、是我照相馆相继开业。1956年公私合营后,县城只剩蝶华照相馆,由饮食服务中心商店归口管理。芝英、方岩、珠山等地原有照相馆,由当地供销社归口管理。1987年,城关镇照相馆发展到6家,各乡镇亦都开设了个体照相馆。仅方岩旅游胜地。从事照相的个体户就有50多家,从黑白照发展到彩色照,从人物照发展到风景艺术照、商品广告照等。
  洗染修理 民国36年,县城有洗染业18家,其中独资16家,合作2家,从业人员72人,用靛青染色,以印染布腰裙、白花被单及靛青兰土布为主,以后靛青逐步淘汰,渐为化工染料取代。至1987年,县城仅有染坊一家,洗烫店二家。
  县城钟表修理、自行车修理及补鞋补胎等修理行业较全。1987年,全县城乡经申请登记的修理个体户有930户,从业人员1134人。钟表修理除服务于县内城乡外,大多流动外出,足迹遍及全国各地。
  第八章 对外贸易
  1974年以前无专管外贸机构,外销产品均由供销部门收购后上调出口。1975年10月始建县对外贸易机构。
  第一节 出口商品
  据《浙江经济年鉴》载:民国25年(1936),永康桐油产量达150吨,大多销往英、美、苏及南洋各地。此外尚有火腿及丝线、元胡、白术等出口,均由上海转销南洋与日本。
  解放后,对外贸易逐年发展。1956年,组织收购唐先竹饭篮4100只,出口运销捷克斯洛伐克。1958年扩大野禽、皮张、文头米(木莲子)等品种收购,上调金华地区,经上海出口。1964年开始出口粮油食品和土畜产品。随后逐步增加轻工产品、木雕工艺、五金矿产、机械设备等。外贸出口总值,1973年为128万元,至1987年,出口总额达1167万元。出口商品中,粮油食品有:火腿、蜜梨、醋藕、盐藕、盐姜、灰鹅、鹅肥肝、黄鳝、泥鳅、鲜蛋。土畜产品有:棕绳、箬叶、苡仁、蜂蜜、茹粉、黄花菜、辣椒干、猪皮革、甜叶菊、桐油、兔毛。轻纺产品有:白厂丝、劳保手套、公文包、帆布皮箱、竹编、体育用品。工艺品有:布伞、童伞、尼龙伞、珍珠、木雕。五金矿产有:萤石、精矿粉。医药保健产品有:粗品肝素钠、蛇干、白术。工具机械产品有:钢锉、套锉、木工套锉、木工锉、刨锉、盖铁、磨光机、台钻、弓摇钻、雕刻刀、小刀、砂轮片、磨刀棍、钢镐、柴油机、风扁电机、碾米机、拖拉机、拖斗、发电机组、铁耙管、管子钳、钢丝刷、吊线锤、钢丝轮、机油壶、花木工具、园林工具、包装桶、菜刀、铁轮片等。
  火腿 传统出口产品,平均年产量在百吨左右。由县火腿厂及八字墙、溪岸、四路、李店、新店、清溪等乡镇火腿厂腌制。1973~1987年,累计收购量1999吨。最多的1983年达185吨。主要销往美、法、意、日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蜜梨 是近年开发的新产品,产地八字墙乡。1977年开始收购外销,至1987年,累计收购外销185吨,1987年为最多,达28吨。
  醋藕、盐藕 由棠溪醋藕厂生产。1983年开始出口。至1987年,累计726吨,最高年份为1987年,达267吨。主要外销日本市场。
  盐姜 五指岩生姜闻名遐迩,出口日本和香港市场。1987年出口量142吨。
  鹅肥肝 近年新产品,1987年开始外销,出口量5245公斤,主要销往美国、法国和港澳地区。
  箬叶 1985年开始外销,至1987年累计30.76吨,1986年为最多,达15.88吨,主要销往港澳市场。
  棕绳 1986年开始外销,出口量12.18吨,1987年为25.45吨,主要销往港澳地区。
  兔毛 1987年开始由外贸组织外销,出口量12009公斤。主要销往港澳地区。
  白厂丝 永康丝厂生产,1978年开始出口,至1987年,累计217.75吨。主要销往港澳市场。
  劳动手套 县皮件厂生产,1973年开始出口,至1987年,累计62252打,年平均出口量4110打,1980年最高,达10740打,主要销往美国市场。
  布伞、童伞、尼龙伞 县伞厂生产。1983~1986年先后开始出口。至1987年,累计出口151849把,最高年份为1987年,达66505把。主要销往美国、英国、加拿大和东南亚等10多个年国家和地区。
  木雕 永康木雕厂生产各类家具,并称东阳木雕。1973年开始出口,至1987年,累计出口总额267万元。最高年份1986年,达390948元。主要销售东南亚各国。
  萤石、精矿粉 萤石1969年开始出口。1973~1987年,累计151403吨,最高年份1984年,达21578吨。1987年生产精矿粉新产品,出口量100吨,主要销售日本。
  锉刀 由县工具厂、西溪工具二厂、马坞五金工具厂等厂家生产。县工具厂生产的“三星牌”半圆锉,1980年开始外销,至1987年,累计272万把,最高年份1986年,达68.3万把;套锉,1986年开始外销,至1987年共出口14895套;木工套锉,1987年开始外销25850套;木工锉,1987年开始外销293打;钢锉,也在1987年进入国际市场,外销50027打。以上产品主要销往美、英、法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刨铁 县刀具厂生产,1980年开始外销。至1987年,累计出口180810打。1982年最高,达50600打。主要销往美国、加拿大和东南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拖拉机 永康拖拉机厂生产的工农-12型手扶拖拉机,1980年开始出口。至1987年共外销4129台,1987年最高,达1321台。主要销售孟加拉、泰国、巴基斯坦、新加坡、美国、香港等16个国家和地区。
  柴油机 永康拖拉机厂生产。1981年开始出口,至1987年,累计5398台。1985年最高,达1023台。主要销往孟加拉、斯里兰卡、巴基斯坦、新加坡、泰国、美国、香港等16个国家和地区。
  角向磨光机 县电动工具厂生产,为国优产品,1978年开始出口,1980~1984年停止外销,1985年继续出口,至1987年,三年累计出口11630台,1987年最高,达8679台,畅销世界各地,享有盛誉。
  包装桶 县城关五金厂生产。1984年开始出口,至1987年,累计761779只,最高年份1987年,达318496只,销往日本、泰国、英国、西德、阿根廷等国家。
  第二节 贸易方式
  解放前,出口商品由私商、行贩收购转运上海洋行出口。民国29年(1940)3月永康设有复兴商业公司浙江分公司永康收油处,后改称永康储运处。储运处以接收、改装、运输桐油为主要业务。鄞县、诸暨、嵊县、浦江、江山、常山、衢县、东阳、金华、兰溪、义乌、武义、磐安等县桐油皆由永康储运处接收、改装,然后运往国外市场,换取军用品,藉以增进抗日建国力量。是年,接收毛油1500吨,改装净油750吨,价达400余万元。除大部分改装净油运出外,其余疏存于各仓库。31年5月,永康县城沦陷,储运处在东库、皇渡桥金宗祠、翁埠翁宗祠、石柱王宗祠等地的油库皆被日军焚毁,其余仓库也被人乘机破坏而停止营业。
  解放后,外贸商品,统一由国家经营。经营方式分组织货源和自营购销两种,对于大宗出口物资。或具有地方特色的拳头产品,由外贸公司根据口岸专业公司的出口计划,委托生产单位或基层供销社组织生产和收购。商定产品规格、质量、收购价格、包装标准、交货时间、地点,由县外贸公司派员监督直运。有些商品则由外贸公司直接组织生产、收购、调运出口。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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