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土地公有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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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康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42002022000034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土地公有制
分类号: F301.1
页数: 1
页码: 9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康县,1957年至1980年全县土地公有制的情况。
关键词: 永康县 土地所制度

内容

1957年全县农民普遍加入农业高级社后,土地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农民土地所有制向土地公有制过渡。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
  1962年9月以后,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正式确定“队为基础”、“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保障生产队自主权。
  1980年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队的耕地、山林、水面都实行不同形式承包到户经营。

知识出处

永康县志

《永康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永康县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方面的专书,包括政区、自然地理、居民、土地、农业、水利电力、百工、工业等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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