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许》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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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慈溪戏剧述略》
唯一号: 112335020220000211
作品名称: 《十不许》
其他名称: 又名:《十劝郎》
文件路径: 1123/01/object/PDF/112310020220000020/001
起始页: 0072.pdf
分类: 艺术
分类号: J825
主题词: 地方戏-戏剧艺术-中国

作品简介

《十不许》 姚剧传统剧目,又名《十劝郎》。故事梗慨是:一位姑娘等候久别的情郎,这天终于相会,姑娘埋怨他来迟,情郎道歉求情。姑娘提出了和好的条件是必须依从“十件事”。这十件事是:一不许游码头;二不许黑夜行路;三不许走娘舅家;四不许到隔壁邻居家;五不许跑拳场;六不许走尼僧庵堂;七不许吹箫笛;八不许喝老酒;九不许另娶妻房;十不许赌博。情郎一一依从,两人重归于好。 该剧目的特点是集中了姚滩的“五大白”,即“码头白”、“拜岁白”、“拳头白”、“吃酒白”、“倭袍白”。姚剧中称长段百句上下的叙事性唱词为“白”,各段“白”各有特色,能单独分离出来当作说唱表演。唱起来趣味盎然,是最能吸引观众的部分,也是最能衡量“花脸”演员的演唱水平。因为这些“白”都由花脸(生角)来唱,旦角只为花脸配戏,因此《十不许》就成了姚剧花脸学戏练唱的基本剧目。姚剧老艺人商福祥表演的《十不许》曾蜚声四乡,他把技艺悉心传授给其徒沈守良,使“游码头”、“打拳头”等难度较高的“白”能后继有人。

知识出处

慈溪戏剧述略

《慈溪戏剧述略》

出版者:中国戏剧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慈溪市关于戏剧的历史发展以及各个剧种以及形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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