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众生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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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21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众生活
分类号: F127.55
页数: 4
页码: 347-35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县民众生活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农民生活、盐民生活、职工生活等。
关键词: 民众生活 慈溪县

内容

一、农民生活
  旧社会,农民受深重的封建剥削,更兼耕作落后,荒歉连连,租重税杂,贫病交加,几乎村村都有外出逃荒(包括打工、讨饭)者。男女老少,均穿土布,衣仅能蔽体,且衲补钉;食难以果腹,普遍掺吃杂粮,甚至以野菜充饥,上半年吃麦碎、番薯干、草子头,下半年吃番薯、玉米、高梁、荞麦粉。春夏之交,常吃番薯干煮草子头,俗称“乌鲤鱼王窜苔薸。”菜肴靠自种蔬菜,一年四季,以酱腌品为主菜,故曰“豆酱、苋菜头,常年老过口”。住更简陋,沿海全住草舍,周塘前后,间有简陋瓦屋,大古塘以南,虽以瓦屋为主,但低矮潮湿,偶有楼屋,系富户所有,农家室内用具,亦少而粗陋,不堪使用。
  解放后,农民生活逐步好转。1957年,农民人均收入已达116元。1979年以后,农民收入迅速增加,1987年增至783元,农民从此摆脱贫困,步入温饱,有的已向小康迈进。
  解放初,农民人均仅有砖瓦房0.66平方米,60年代开始改草舍为瓦屋,80年代,平屋进一步翻造楼房,至80年代后期,式样新颖的3层楼屋已屡见不鲜。1982~1987年,全县农村私人建房663.7万平方米,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4.4平方米。其他生活用品也迅速增加。1987年,对范市、观城、沧田、白沙、择浦、龙南6个乡镇的60户农民进行抽样调查,以百户农民计算,有自行车152辆,比1980年的10辆增长14倍;缝纫机70台,比1980年的10台增长6倍;收音机62台,比1980年的17台增长2.6倍;手表257只,比1980年的81只增长2倍;又有电风扇87台,收录机12架,摩托车2辆,黑白电视机40台,彩电3台,电冰箱5台,洗衣机2台。1953年始有农民个人存款,至1978年个人存款余额已达1503万元,1987年增加到17902万元,是年,全县农民还购买国库券164万元。
  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者,生活也得到保障。50年代后期,即有3522户鳏、寡、孤、独享受“五保”。至1987年,全县有64个村实行养老金制度,享受养老金者7506人。全县有敬老院和幸福院21所,供养无依无靠老人236名。
  二、盐民生活
  盐民,古称灶丁、灶户。明洪武十四年(1381)户籍登记,分军、民、匠、灶4籍,灶籍最低。凡入灶籍,男丁年满16岁即须服役,60岁后方可退役。沿海滩涂,直至海边,均属丁主所有;涂老地淡,丁主围塘耕种,盐民被迫迁至塘外,另开盐场,并须依例缴纳小丁租。清代后期,改灶煎为板晒,盐民须向板主租板晒盐,每块盐板每年租费高达原盐100斤,也有缴银元者,相当原盐123斤。篷长原是廒商所雇秤手,属仲卖性质,有经手盐场官照特权,收盐时从中捺秤、吃空码、“毛判”(以多估少)、放高利贷,因而直接捆扼盐民命运。民国2年(1913)盐场设由帝国主义控制的秤放总局及秤放员,从而又增加一层剥削。再加上捐苛税杂,兵燹成祸,盐民已到几乎无法生存的境地。余姚乡土读本记载:“25年10月,盐区粮食须从外地运入而价高,贫苦盐民只能以粥度日”。37年,余姚场公署调查制盐人生活,云:“(盐民中)赤贫占21%,贫穷占49%,生活过得去的仅占30%;能住瓦屋的占10%,其余均住草房,有的还住‘火洞舍’”。
  解放后,盐民生活改善。1949~1959年,盐民收入高于邻近农民。庵东盐区日用消费品购买力,1958年比1952年增长3.3倍。至1959年,盐民已能过温饱生活,盐区部分草舍改建瓦屋。户均收入1348元,大部分盐民得以改造房屋,添置家具。80年代,盐区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发展工、渔等副业生产,盐地减少,盐业收入在盐民全部收入中的比例下降。1987年底对西一乡钱江村调查:全村288户,解放前仅有瓦屋25间,其余均为草舍,1987年,全村已无草舍,瓦屋增至885间,其中楼屋165间;全村有自行车432辆,摩托车7辆,黑白电视机120台,彩色电视机15台,收音机200台,手表504块,录音机45台,缝纫机140台,金首饰202件,储蓄存款230400元,人均储蓄274元。
  三、职工生活
  解放前,县内职工多为粮、棉、油加工厂工人、手工业工人、运输业者、商店伙计、公务人员、教师、医师等。除自行开业的医师外,靠工资收入的职工,工资低,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女性就业率极低,一家生活,全靠男职工工资维持,且时受物价上涨及失业威胁,多数职工衣着粗劣,居屋简陋,食仅果腹,生活窘迫。
  解放后,工业生产发展,职工队伍扩大,职业有保障,物价稳定。50~70年代,工资增长幅度虽然不大,实际生活水平仍有提高。1983年10月,职工普遍增加工资。1987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1233元,比1978年增长1.4倍;农村乡办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也达935元。
  职工收入增加,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等高档耐用消费品陆续进入职工家庭。1986年底,每百户城镇居民中,有缝纫机100台,自行车183辆,电风扇167台,洗衣机58台,机械手表267只,电冰箱16台,黑白电视机64台,彩色电视机33台,收录机42台。住房条件改善,至1987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9.4平方米。
  50年代初,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1987年,全县公费医疗开支总额130万元,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开支45.46元。
  非职工家庭的城镇居民,在解放前,或作街头小贩,或作帮佣,或靠亲友接济,生活贫困,且不安定。解放之后,大多被安排就业,未统一安排者(多为老残病弱人员)也有做季节性临时工或由政府给予社会救济。“文化大革命”时期,大部分小商贩停业,生活困难。1979年后,允许小商贩及其他个体劳动者发展,至1987年底,全县城镇中个体商业达15794户、20698人,从事烟杂百货、饮食服务及修理等行业,这部分城镇居民收入,大多超过在职职工,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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