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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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210
颗粒名称: 第十章 民情
分类号: F127.55
页数: 24
页码: 347-37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县的民情,其中包括了民众生活、家庭、宗族、民风、习俗、宗教、帮会等。
关键词: 民情 慈溪县

内容

第一节 民众生活
  一、农民生活
  旧社会,农民受深重的封建剥削,更兼耕作落后,荒歉连连,租重税杂,贫病交加,几乎村村都有外出逃荒(包括打工、讨饭)者。男女老少,均穿土布,衣仅能蔽体,且衲补钉;食难以果腹,普遍掺吃杂粮,甚至以野菜充饥,上半年吃麦碎、番薯干、草子头,下半年吃番薯、玉米、高梁、荞麦粉。春夏之交,常吃番薯干煮草子头,俗称“乌鲤鱼王窜苔薸。”菜肴靠自种蔬菜,一年四季,以酱腌品为主菜,故曰“豆酱、苋菜头,常年老过口”。住更简陋,沿海全住草舍,周塘前后,间有简陋瓦屋,大古塘以南,虽以瓦屋为主,但低矮潮湿,偶有楼屋,系富户所有,农家室内用具,亦少而粗陋,不堪使用。
  解放后,农民生活逐步好转。1957年,农民人均收入已达116元。1979年以后,农民收入迅速增加,1987年增至783元,农民从此摆脱贫困,步入温饱,有的已向小康迈进。
  解放初,农民人均仅有砖瓦房0.66平方米,60年代开始改草舍为瓦屋,80年代,平屋进一步翻造楼房,至80年代后期,式样新颖的3层楼屋已屡见不鲜。1982~1987年,全县农村私人建房663.7万平方米,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4.4平方米。其他生活用品也迅速增加。1987年,对范市、观城、沧田、白沙、择浦、龙南6个乡镇的60户农民进行抽样调查,以百户农民计算,有自行车152辆,比1980年的10辆增长14倍;缝纫机70台,比1980年的10台增长6倍;收音机62台,比1980年的17台增长2.6倍;手表257只,比1980年的81只增长2倍;又有电风扇87台,收录机12架,摩托车2辆,黑白电视机40台,彩电3台,电冰箱5台,洗衣机2台。1953年始有农民个人存款,至1978年个人存款余额已达1503万元,1987年增加到17902万元,是年,全县农民还购买国库券164万元。
  农民中丧失劳动能力者,生活也得到保障。50年代后期,即有3522户鳏、寡、孤、独享受“五保”。至1987年,全县有64个村实行养老金制度,享受养老金者7506人。全县有敬老院和幸福院21所,供养无依无靠老人236名。
  二、盐民生活
  盐民,古称灶丁、灶户。明洪武十四年(1381)户籍登记,分军、民、匠、灶4籍,灶籍最低。凡入灶籍,男丁年满16岁即须服役,60岁后方可退役。沿海滩涂,直至海边,均属丁主所有;涂老地淡,丁主围塘耕种,盐民被迫迁至塘外,另开盐场,并须依例缴纳小丁租。清代后期,改灶煎为板晒,盐民须向板主租板晒盐,每块盐板每年租费高达原盐100斤,也有缴银元者,相当原盐123斤。篷长原是廒商所雇秤手,属仲卖性质,有经手盐场官照特权,收盐时从中捺秤、吃空码、“毛判”(以多估少)、放高利贷,因而直接捆扼盐民命运。民国2年(1913)盐场设由帝国主义控制的秤放总局及秤放员,从而又增加一层剥削。再加上捐苛税杂,兵燹成祸,盐民已到几乎无法生存的境地。余姚乡土读本记载:“25年10月,盐区粮食须从外地运入而价高,贫苦盐民只能以粥度日”。37年,余姚场公署调查制盐人生活,云:“(盐民中)赤贫占21%,贫穷占49%,生活过得去的仅占30%;能住瓦屋的占10%,其余均住草房,有的还住‘火洞舍’”。
  解放后,盐民生活改善。1949~1959年,盐民收入高于邻近农民。庵东盐区日用消费品购买力,1958年比1952年增长3.3倍。至1959年,盐民已能过温饱生活,盐区部分草舍改建瓦屋。户均收入1348元,大部分盐民得以改造房屋,添置家具。80年代,盐区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发展工、渔等副业生产,盐地减少,盐业收入在盐民全部收入中的比例下降。1987年底对西一乡钱江村调查:全村288户,解放前仅有瓦屋25间,其余均为草舍,1987年,全村已无草舍,瓦屋增至885间,其中楼屋165间;全村有自行车432辆,摩托车7辆,黑白电视机120台,彩色电视机15台,收音机200台,手表504块,录音机45台,缝纫机140台,金首饰202件,储蓄存款230400元,人均储蓄274元。
  三、职工生活
  解放前,县内职工多为粮、棉、油加工厂工人、手工业工人、运输业者、商店伙计、公务人员、教师、医师等。除自行开业的医师外,靠工资收入的职工,工资低,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女性就业率极低,一家生活,全靠男职工工资维持,且时受物价上涨及失业威胁,多数职工衣着粗劣,居屋简陋,食仅果腹,生活窘迫。
  解放后,工业生产发展,职工队伍扩大,职业有保障,物价稳定。50~70年代,工资增长幅度虽然不大,实际生活水平仍有提高。1983年10月,职工普遍增加工资。1987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资1233元,比1978年增长1.4倍;农村乡办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也达935元。
  职工收入增加,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等高档耐用消费品陆续进入职工家庭。1986年底,每百户城镇居民中,有缝纫机100台,自行车183辆,电风扇167台,洗衣机58台,机械手表267只,电冰箱16台,黑白电视机64台,彩色电视机33台,收录机42台。住房条件改善,至1987年底,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9.4平方米。
  50年代初,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1987年,全县公费医疗开支总额130万元,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开支45.46元。
  非职工家庭的城镇居民,在解放前,或作街头小贩,或作帮佣,或靠亲友接济,生活贫困,且不安定。解放之后,大多被安排就业,未统一安排者(多为老残病弱人员)也有做季节性临时工或由政府给予社会救济。“文化大革命”时期,大部分小商贩停业,生活困难。1979年后,允许小商贩及其他个体劳动者发展,至1987年底,全县城镇中个体商业达15794户、20698人,从事烟杂百货、饮食服务及修理等行业,这部分城镇居民收入,大多超过在职职工,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第二节 家庭、宗族
  一、婚姻
  旧时,现境男女婚姻由媒妁牵线、父母作主,然后发聘礼,女子沦为买卖商品。时有摇篮亲,甚至子女还未出世订定婚约(指腹为婚)。童养媳即女方将未成年女儿卖或送至男家,成年后结婚。再嫁被侮为“二婚头”,寡妇再婚须在入夜后到庵庙或凉亭里起身,其所携带前夫子女称“拖油瓶”。入赘,有女无子招婿,其所生子女从母姓。拜进,是在妇女丧夫后招男子进家为夫。纳妾是男子有妻室后又娶之女。续弦是妻死再娶,再娶之妻称继室。租妻、典妻是出钱租或典贫家之妻,期限3至10年不等,被租典女在期内须住租典主家,不得回夫家,所生子女归租典主。抢亲即男女从小定亲,长大后男方无力发送聘礼,或女方图谋毁约,男方趁女方不备将女子抢来成亲。另还有冲喜、阴婚、阴配。
  1950年颁布婚姻法后,废除封建婚姻,实行一夫一妻的自由婚姻。对残存旧习作妥善处理。1980年贯彻修改后的婚姻法,人赘、拜进、改嫁不再受歧视。
  二、家庭结构
  旧时崇尚“五世同堂”、“四代共炊”。民国14年,今小安乡陶家村姚敖其家四代同堂有29人。后,人丁兴旺家族观念淡化,女儿婚配后自立门户。1949年,全县户均人口由民国初的4.37人降至3.25人。1987年,户均人口又降至2.95人。子女自立门户后,大多依然瞻养父母。
  旧时分家,由娘舅作主或叔伯代行,写分书以示分门立户。解放后此习仍存,并请当地干部到场作证。
  年老无后者,旧时由兄弟之子过继。如兄弟间只独子,称“兼祧”,为两户传接后代。领养子旧称“螟蛉”。过继或领养之子都有财产继承权和瞻养过继或领养父母的义务,因子女与父母生肖不合等,常寄拜他人为父母,结为寄拜亲。
  三、宗族
  慈溪众多宗族多聚居在大古塘沿线及以南地区。著名者有范市范氏、掌起陈氏、师桥沈氏、龙南孙氏、宗汉马氏、周巷周氏、鸣鹤叶氏、横河胡氏、天元许氏等。大古塘以北开发较晚,除部分由南部宗族北迁的分支外,多系外地迁入的杂姓居民。
  现有各姓宗族,多为外地宗族的分支,秦汉后陆续迁入。至1949年,现境内建有祠堂、修家谱的各姓宗族计有马、叶、孙、沈、陈、房、施、楼、潘、史、张、罗、郑、庄、费、王、方、华、戎、邱、范、杨、周、高、虞、刁、乐、厉、冯、朱、伍、阮、汤、严、吴、岑、杜、宓、胡、姜、柴、洪、祝、俞、姚、袁、徐、翁、童、谢、裘、韩、蒋、魏、丁、毛、阮、陆、余、何、宋、励、李、郁、茹、赵、顾、晁、凌、戚、黄、龚、蔡、颜、霍、曹、许、劳、傅、景、褚等160个。现存宗谱已征集刊本存档的有10部114卷。尚有残本、稿本、复印本及节本15部。
  各姓宗族订有封建宗族法规制约族人行为,维护宗族利益。解放后,由乡规民约取代,触犯刑律者,均由司法机关处理。
  堕民 至民国末,现境有2000余“堕民”,集居13个乡镇的17个自然村。这些人传说为宋罪俘之遗,长期视之贱民的一种,不许与一般平民通婚和从事其他职业,允其为主雇族户定期上门理发;凡逢主雇族户婚丧喜庆,前往抬轿、当吹鼓手、值筵、小唱以及做伴娘、陪郎等。
  在30至40年代,不少“堕民”青年投身革命,为人民解放事业献身和建立功勋。1949年后政治上翻身解放,其称呼不复存在。
  四、姓氏
  1987年5月31日,全县户籍登记在册姓氏554个,其中单姓549个,复姓5个。万人以上单姓有陈、胡、王、徐、张、沈、孙、岑、周、黄、罗、陆、叶、施、马、杨、潘、余、吴、方、许、高等22个,计57.34余万人,占总人口的61.23%。不到万人至1人的单姓527个,复姓有上官、闻人、司徒、欧阳、诸葛等5个。
  五、称谓
  直系俗称 生父称爸爸、爹,生母称妈妈、娘,继父称晚爹,继母称晚娘,父之父称公公,父之母称阿婆,父之祖父称太公,父之祖母称太婆,兄弟姐妹称哥、弟、姐、妹,丈夫称老公、老倌,妻子称老婆、老人(宁),夫之父母称公婆。
  旁系俗称 父之兄弟称叔伯,伯父之妻称大妈,叔父之妻称婶娘,伯叔父之子女分称堂兄弟、堂姐妹,父之姐妹称阿姑,兄弟之妻称嫂、弟媳,夫之兄弟称叔伯,夫之兄弟配偶称妯娌。
  姻亲成员俗称 婿、媳之父母称亲家公(姆),姑之丈夫称姑丈、姑夫,姑之子女称表兄弟、表姐妹,母之父母称外公、外婆,母之兄弟及配偶称娘舅、舅姆,舅之子女称表兄弟、表姐妹,母之姐妹及配偶称阿姨、姨丈,姨之子女称表兄弟、表姐妹,妻之父母称丈人、丈姆,妻之兄弟及配偶称阿舅、舅娘,妻之姐妹称阿姨,妻之姐妹之丈夫称姨丈。
  第三节 民风
  一、崇商风尚
  重商贾为慈溪民风一大特点。因物产素以棉、盐、陶瓷、手工业品闻名,多外销,商旅遍于天下,“甚至东、西、南洋诸国,亦措资结队而往”。鸣鹤经商者几占居民十之八九,有“国药人才集浙江,浙江在慈溪,慈溪首推鸣鹤场”之说。吴锦堂、虞洽卿等一批商界名人,影响远及港澳和海外。1987年在港澳台及海外有慈溪籍人士600余人,多从事商贾活动。现境明、清及民国时期,有固定集市48处,带“街”字的传统地名有26处。农村中农闲跑“单帮”、做贩运,有成就即携亲带友做“生意人”。80年代,农村数万运销专业户足遍全国,乡镇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全县共建成46个农贸及大型专业市集,使慈溪经济日益繁荣。
  二、淳风
  重孝敬老 “慈溪旧称三孝乡,盖以汉(董黯)、唐(张无择)、宋(孙之翰)三孝子而名”。旧时瞻养父母,安置终老,为子女天职;失孝道必遭乡邻指责。解放后,尊老之风遍于社会。80年代,各地辟建离退休老人活动场所,兴办敬老院。
  社会新风 50年代至60年代前期,因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爱国家、爱集体、一心为公、助人为乐新风得到大发扬。1963年“学雷锋”活动中,乐于助人的好人好事遍及城乡。80年代开展讲文明、创“五好”活动。至1987年,全县有“五好家庭”61390户,使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得到进一步发扬。
  妇女解放 妇女在封建时代一般只习女红,做家务。清末县人改变传统观念,在浒山、沈师桥等地开办女学堂5所。50年代起,妇女与男子同样参加各项生产劳动和从事其他社会职业并作出重要贡献。1950~1987年,全县有20名妇女评为县以上劳动模范,其中4名评为省劳模。1987年还有2名女企业家批准为省级女能人。
  造福桑梓 清时有周巷徐浩、马家路马廷耀分别对灾民输财赈济和置田建义庄,供无屋、断炊者居住或饭食。民国时,浒山米商蒋镳兴办六仓公学,吴锦堂旅日后多次资助赈济家乡灾民和出资疏湖、办学,虞洽卿出资建码头、筑公路和疏湖、办学。解放后至1987年,慈溪籍港胞王广量、姚云龙等人,分别出资为家乡兴建学校、设奖学金、建敬老院、修桥铺路、铺设自来水管道和向县福利事业机构捐款。
  三、劣习
  迷信 旧时县内迷信盛行。生子、患病、男女婚配、建房上梁、婚嫁迎娶、办丧事等都要拜神、请巫婆及瞎子、迷信职业人员搞迷信活动,直到民国末经久不衰。解放后,经政府加强教育管理,迷信歪风大为收敛。80年代又有抬头。
  赌博 旧时县内赌风颇盛。赌博有铜宝、牌九、骰子、麻将、沙蟹、挖花、打罗松、花会等,以铜宝、牌九为害最深,不少人因赌输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一些土豪劣绅、地痞流氓勾结官府设赌场,抽头钱。有些官吏明禁实纵,攫取钱财,因而屡禁不止。解放后,政府严禁赌博,赌风顿敛。80年代赌风泛起,政府屡禁,收效甚微。
  烟毒 清末,县人抽鸦片、吸白粉者多为地痞流氓和劣绅污吏,贩毒者又与官府勾结,政府查禁无果。是时,一些官吏怂恿农民种植罂粟,在浒山、周巷等地设“浆捐局”,收购浆液获得暴利。解放初,政府严厉禁毒,吸毒恶习绝迹。
  第四节 习俗
  一、生产习俗
  稻区 旧时,耕田用牛;耕田大户用牛盘车向稻田灌水,一般农户用脚车、手牵车、双手摇车或两人对面用桶戽水;打稻用方型稻桶,晒谷用篾簟,运输用小木船。解放后,逐步改用机电灌溉,打稻用打稻机,运输农船与手拉车并用。夏季打河草,秋季种草子作基肥,冬季捻河泥,河草、草子、河泥均为农家当家肥料。
  棉区 棉籽播种时,农家请播种人吃团子,以图棉花如团吉利。有的农户因棉地路远,清晨鸡啼就出门带饭陶箩及陶制水壶下地,中饭在地头吃,不歇昼,到晚上“星齐”进门。梅天拔草用草刀,伏天削地用刮子,采棉花背簟箩,晒棉花用晒花篇和芦篱。运输以肩挑为多,也有用橹摇小木船或用人力拉牵。60年代多用机动水泥船,后随着道路拓宽改用手拉车。
  盐区 平时劳作,众人互助相帮。运输除肩挑外,多用牛车。1957年后改用手拉车。
  二、生活习俗
  饮食 县人习惯一日三餐,主食大米。农家旧时普遍掺吃杂粮,青黄不接时吃草子煮薯干。解放后,仍主食大米,棉农、盐民及城镇居民,口粮由国家供应。
  菜肴多为本地产蔬菜、肉类、禽蛋及水产品。富豪人家宴筵菜肴则有12、16甚至24会千。旧时贫困人家乏力讲究,粗菜淡饭尚不周全。解放后劳动人民生活逐步改善。80年代起,多数人家日常不断荤腥,讲究营养,注重色、香、味。宴请规格日趋高档,往往饱食有余。
  农户人家,旧时屋前屋后多备七石缸,积天落水作日常饮用,洗涤用河水、井水。盐民,旧时多饮咸味潭、沼水。70年代起,利用水库蓄水建造自来水厂。80年代中期,自来水遍及农村。
  服饰 民国初,服式沿袭清代。富者绫罗绸缎,皮裘呢绒,麻纱洋布,农、盐民多穿土布衣服。各种服饰有对襟袄、迭拢裤、长袍、马褂、布襕、旗袍等。解放后,流行人民装、列宁装、中山装。80年代盛行西装,女子穿着式样繁多,色彩鲜艳亮丽。
  居住 清、民时期,城镇住房多为砖木结构或两层楼房。少数富户,高墙深院,有车子式、马鞍山、转马楼等。周塘南农村多六、七架廊木结构砖壁平房。海地棉、盐区多草舍。解放后,草舍渐减,多盖高平屋,偶见楼房。80年代,城镇高楼拔地而起,居民住宅风行公寓式套房;乡村新建住房多为混砖结构的二三层楼房。
  三、岁时习俗
  慈溪岁时节日以旧历年节为大。旧时过年,又称“年关”。厂商字号结账,欠账均系在年底结清。穷人过年如过关,无力偿还债务者,只得离家躲避。解放后,逐渐习惯称春节。是日许多人早起,穿戴一新,有的凌晨放开门鞭炮,以示新年开始。先向长辈拜岁,而后平辈互拜,互致祝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团拜,慰问烈属、离退休人员及“五保”老人等。初二以后,亲友互访祝贺,宴请春酒。
  除春节外,还有元宵节、清明节、立夏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
  四、礼仪习俗
  生育 生育为人生大事。旧时孕妇临产有“一脚棺材里、一脚棺材外”之说,故多繁礼褥节及禁忌。解放后,推广新法接生,孕妇在医院做产,婴儿健康,产妇平安。而礼尚往来、馈赠祝贺等仍沿袭旧俗。
  婚嫁 旧时婚嫁,夫妻结合,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本人不能作主,直至拜堂成亲才互相见面。结婚过程繁复,耗时费财。50年代崇尚文明结婚。男女双方向政府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即为合法夫妻,婚礼从简。70年代后,发聘金彩礼,发嫁妆,日见增多。80年代,聘金彩礼数额增大,嫁妆高档,婚宴铺张。
  丧事 旧时,丧事须经过更衣、易箦、入殓、吊孝、出殡等程序。解放后,丧事从简,旧俗仍遗痕迹,挂遗像、送花圈、佩黑纱、戴白花,以示悼念。遗体火化,逐渐推行。
  殡葬 旧时盛行土葬。现境内砖砌坟墓、草包棺材遍及田间。另有义冢多处,仅逍林至周巷一线西部地区就有40多处,总面积达200余亩。解放初,义冢地渐被开垦耕种。1958年秋全面平整土地,田间近乎见不到坟墓、草包棺材。是时,县、乡政府拨款在山地辟建公墓。1978年12月,县政府拨款在浒山镇小岭墩建县火化场,提倡火化。1987年,县政府发文重申改革殡葬,推行火葬。
  五、庙会、香会
  庙会 古时在春、秋两季举行祭神活动,后演化成庙会。下半年举行的统称“兰街”。庙会在三北盛行,较大的有万寿寺、洋山殿、文武殿、胜山头、相公殿、天妃宫、庙山墩、新浦沿庙会和坎墩、天元市、彭桥兰街。庙会期间,商客游人云集,有在神前问凶吉、祈财富、还心愿、求子嗣、卜婚配的。商贩择地搭棚设摊,也有江湖卖艺、测字算命、郎中行医等,相聚成市。
  清、民时期,有些青年男女乘庙会之机相亲,农民在此交换种子,商贾趁机洽谈生意。庙会遂成社交贸易场所。解放后,庙会扬弃其封建迷信、邪恶荒诞部分,演化为物资交流大会,地点也由神庙附近移向街道集镇。
  香会 旧时现境香会多在菩萨生日或佛像开光之际,由佛教信徒到聚集地诵经念佛,商贩摆摊,游客颇多。解放后取消。另还盛行礼拜,至民国16年国民政府下令禁止结社活动而取消。后又曾恢复活动,至解放后消失。迎神会旧时亦盛行。解放后,兴科学,破迷信,迎神活动消失。
  第五节 宗教
  现境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又有过托化于道教的摩尼教。随着少数民族迁来慈溪定居,1987年底,有伊斯兰教徒7人,每逢伊斯兰教重大节日,教徒去外地参加宗教活动。
  解放前,不少宗教信徒同情民间疾苦,协助革命活动,有的投身革命行列。
  解放后,宗教受法律保护,信仰自由,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慈溪县委员会,都有宗教界人士参加。宗教行政事务1950年起由县政府民政科管理,1956年后改由县人委办公室兼管。“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被阻。1981年7月,县政府专设宗教事务科,加强管理。至1987年开放2所佛教寺院。33个基督教堂、16个天主教堂,恢复宗教活动。
  一、佛教
  三国吴赤乌年间(238~251),印度梵僧那罗延首至五磊山天峙峰结庐静修,其墓塔今尚存五磊讲寺西侧。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6),鸣鹤场建精进庵(后改为金仙寺)。清末民国初,境内佛教寺庵有336所,其中较著名的有:雁门乡的雁峰寺、湛泉寺,龙山乡的伏龙寺、永乐寺,龙场乡的资敬庵、圣寿尼寺,田央乡的佛迹寺、湖山庵,灵湖乡的正觉寺,东安乡的长溪寺、五峰寺、洞山寺、屏山寺、史祥寺,宓家埭乡的五磊寺、定水寺、东林寺,鸣鹤镇的金仙寺,师桥镇的资西寺,观城镇的长庆寺、普惠寺,宗汉乡的海月寺,桥头乡的普济寺(西山寺),精忠乡的万寿寺。五磊寺和屏山寺属“天台宗”,余皆“禅宗”寺院。中西部地区多为小寺庵,民国时期即已衰落毁废。
  1951年,全县有寺38所,庵181所,僧尼300余名。土地改革时,僧尼也分得一份土地,兼事农副业生产。1957年,全县尚有寺庵132所,僧111名,尼80名。1958年,在五磊寺成立“慈溪县佛教界农林牧生产合作社”,入社僧尼77名,其原住寺院改作它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寺庵佛像被毁,文物法器散失,佛事活动停止。
  1985年5月,县政府批准开放五磊寺和洞山寺,陆续收回房屋,修葺殿宇僧寮,9名僧人回寺,恢复佛事活动。1987年,全县有散居僧尼41名,佛教居士15名,老弱病残者,政府定期发给生活费。
  重点寺院:
  五磊讲寺 在县治东南五峰环抱的五磊山上,初名“灵山禅院”,唐文德年间(888),令頵建,宋大中祥符初年(1008)赐额“五磊普济院”。明永乐年间改名为“五磊禅寺”。万历四十六年(1618)重修,清顺治三年(1646),天童寺住持道忞迁此,僧众慕名来集,成为临济宗丛林。顺治四年,达变接任方丈,仅2年,卒,由道忞的法嗣拙岩任住持。自顺治九年至康熙十年间,重建、新建殿宇房舍200余间,遂成康、雍两帝时之浙东名刹,周围有白龙潭、濯锦溪、象眼泉、狮子岩、砥柱石、鹁鸪石、三石门、九曲岭、望海亭等胜景10余处。咸丰三年(1853),主建筑毁于火。宣统三年(1911)炳瑞任主持,重修殿宇,请名僧谛闲主持讲席,寺院随之成为天台宗道场,改寺额为“灵山讲寺”。民国16年(1927),谛闲到五磊寺再主讲席,传戒学僧100余名,20年6~11月,弘一法师在寺内创设“南山律学院”。抗日战争时期,五磊寺是中共浙东区委和浙东游击纵队在三北的重要活动场所,寺内僧众为革命提供不少方便。解放以后,住持僧众禅农结合,生产自养。“文化大革命”时,佛像、藏经、法器及宗教陈设多遭毁损。1985年5月,县政府批准开放,陆续修复弥勒殿、大雄宝殿、西方殿、伽蓝殿、僧寮库房、天厨斋堂,并增建内客房、外斋堂、内坛及文物陈列馆等,至1987年底,寺院已有房舍123间,计4472平方米。占地16亩,竹林30亩,柴山94亩。1986年恢复佛事活动。1987年接待香客、游人7万余人次。
  洞山寺 在东安乡洞山,始建于后梁开平初年(907),北宋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请额“幽栖洞山。”据有关记载,苏东坡、唐伯虎曾驻足于寺。明代定海(今镇海)学者华颜在此讲学。清乾隆八年(1743)重修,1958年以后,部分房屋被拆除。“文化大革命”时,文物散失颇多。1985年5月,县政府批准开放,重修寺宇。现有房屋42间,计362平方米。寺旁宋代石塔为县级重点文物。民国31年8月,中共浙东区委宣传部创办《时事简讯》,社址即设于该寺。
  金仙寺 在鸣鹤镇白洋湖畔,名精进庵。宋治平二年(1065),赐额金仙寺。明天启初、清康熙三十八年及五十九年,3度扩建。同治元年(1862)毁于兵燹,十二年复修。原有宋米芾、元昙噩所书碑记,及静观楼、望湖楼、鸥飞阁等名胜。民国18年,亦幻任住持。同年9月,弘一法师云游至此,以后又3次驻锡,留有多幅书法珍品,惜已散失。芦沟桥事变前,芝峰主持讲席,成立“白湖讲舍”及“人海灯社”,佛界精英汇集,共研佛学,翻译日本佛教学者村上专精的《佛教大纲》。28年8月,中共慈溪县委在此举办夏令营,住持亦幻竭力支持帮助,青年僧人达赞(络丘)参加夏令营,复名杨根石,投身革命。1954年,金仙寺有殿宇僧寮99间。1958年,僧人外迁,主建筑因蚁蚀拆除,至1987年,尚存藏经阁7间。
  二、道教
  慈溪道教观院有蓬山道院和阳觉殿。
  蓬山道院在大蓬山麓(今田央乡),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建,民国时已毁废。
  阳觉殿在大霖山(今属县林场),建于元至正年间(1341~1368)。原名清隐庵,为佛教寺院,庵前有田似羊角,俗称“羊角田庵”。明时因“有绿林啸聚庵中”,遭毁。修复后,以谐音名阳觉殿。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叶天祥等在此聚众“抗清复明”,袭杀官兵,四十八年被镇压,殿又遭毁。民国5年,上海清虚观在此设分观,建殿宇、客厅等10余幢,遂成道观。抗日战争初期有道士、道姑40余人。31年10月8日,三北游击司令部在此狙击日伪军,毙敌20余名后转移他处,下午,日本侵略军复至,残杀道士6名、道姑4名、长工1名、抗日游击队伤员2名,另有道姑2名被刺伤致残;翌晨日军又纵火焚毁观院。
  散居民间从事符篆斋醮、驱鬼降妖、追荐亡灵等迷信职业的人,俗习也称“道士”,他们无教规戒律,非师承法嗣,多以父子相传,兼事他业。1987年时,操业者尚有117人。
  三、摩尼教
  公元7世纪末,摩尼教由波斯传入中国,其教义宣扬光明与黑暗的对立,摩尼为光明的代表,故又称明教或明尊教;因屡遭排斥禁绝,流传不广。淹浦乡崇寿宫(俗称道士宫)属摩尼教。
  崇寿宫建于五代末。北宋初,曾改名为“天宁观”南宋绍兴元年(1131)复称崇寿宫。嘉定四年(1211)、景定四年(1263)两次增建,住持张希声“举摩尼香火”,函请理学家黄震撰《崇寿宫记》。明洪武廿四年(1391),崇寿宫摩尼教徒迁居清道观(今慈城镇)。抗日战争时期,崇寿宫尚存殿宇房舍99间,占地7.5亩。民国37年12月16日,主建筑毁于战火。“文化大革命”时,残屋改建作他用。
  四、基督教
  清咸丰五年(1855),圣公会从宁波传入观海卫,是县内最早的基督教宗派,后各派相继传入,计有7支。
  圣公会 圣公会宁波英行教会于咸丰五年开始在观海卫赁屋设布道所。七年,在观海卫南门外建圣约翰堂。至民国25年(1936)先后在鸣鹤场、施公山、龙头场等地建立教堂6所。
  中华基督教会 咸丰七年(1857)宁波中华基督教会在小桥头设堂传教。咸丰十年成立余姚支会(后改称山北支会),堂址设在逍路头。此后,陆续在浒山、长河、胜山等地设立会堂和布道所,受宁绍区会管理,接受美国长老会津贴。民国36年(1947)先后宣布自养。至37年,共有会堂8处,分堂及布道所8处。
  自立会 民国20年(1931)宁波伯特利教堂派员传入自立会。26年鸣鹤场创办自立会,此后浒山、宓家埭等地建立教堂。至1954年现境已有堂所14处。
  安息日会 是沿袭犹太教以星期六为礼神日进行聚会的教派。民国26年在浒山设立分会,29年在范市杨家设堂,江浙区会派传道人驻会,传教布道,一直未曾间断。
  中华圣洁会 为美国圣洁会派到中国的远东宣教会,教徒在裘市赁房设立布道所。民国26年建堂,总会派牧师驻堂。五旬节圣洁会是加拿大籍教徒在杭州设立的教会。民国21年9月,设沈师桥福音堂,杭州教会派牧师驻,35年在高背山(五洞闸)设布道所。
  基督教聚会处 教徒自称地方教会,为美国传教士在解放前夕组织的教派。1950年,小安街、庵东镇及段家埭各有一部分教徒成立地方教会。
  1950年9月23日,中国基督教界爱国人士发表“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创导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运动。1956年12月成立慈溪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牧师王纪良当选为主席。1957年,全县有基督教堂所40处,教徒4483名,未受洗礼的“慕道”6085名。1958年,大部分教牧传道人员参加农业生产,教徒分散在家庭聚会。全县保留观城、逍林、浒山、周巷等4所教堂。60年代初停止宗教活动。1981年,教会以地区为范围分批重建。三自爱国会恢复工作。至1987年,先后有师桥、浒山、掌起等32处教堂复立,新设沿海乡教堂1所,观城圣约翰堂在原址重建;全县基督教会有自置楼屋33间,平房272间,面积10727平方米,基督教徒、慕道分别发展至10694名、17800名。县有基督教协会,处理全县教务,各堂设有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处理宗教活动事务。
  五、天主教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天主教宁波主教区派员在东埠头传教,二十六年设母右聚心堂。二十七年在观海卫南门外设公所,宣统二年(1910)在下营街建冀站圣母堂。民国元年(1912)在浒山设公所,并以此为中心,自6年至25年,先后在逍路头、周巷、横河等24处设立公所。27年有教徒5999名,未受洗礼的“保守”641名。30年4月,日本侵略军进占三北,强占浒山天主堂作军营。31年1月,盐仓天主堂被毁。高王、周巷两堂先后被撤并,其余各堂亦不能正常聚会。抗日战争结束后,教会恢复活动。解放时有天主教徒5961名。
  解放前,现境天主教属宁波主教区。观海卫天主堂住过5名神甫,其中比利时籍1人,法国籍1人。多数公所受余姚本堂管辖。解放前夕,天主教内出现国际性的“圣母军”组织,解放以后,其上层人物披着宗教外衣,对新中国进行颠覆活动,1951年12月13日,政府下令取缔“圣母军”。80年代中,天主教恢复活动,至1987年,已开放16个天主教堂。有教徒9840人。
  六、庙宇
  民国初年,全县共有庙宇288所。在山区以山神庙、将军庙为多;城镇多有东岳殿、关帝庙、文昌阁,卫所有城隍庙;沿海有供祀妈祖的天妃宫、天后宫、娘娘庙、海神庙,此外还有供龙王的龙王庙等,体现了多元或揉杂的民间信仰。有原是前代名人名将,为后人崇拜而被神化作庙神的,如洋山殿内所塑是宋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3位名臣神像;雁门乡上、下梅林庙,原为纪念浙江总督胡宗宪、抗倭名将戚继光所建;鸣鹤场的彭侍郎庙,供祀明代侍郎彭韶;六贤祠及它山殿供祀的是唐代县令王元玮、宋代童居易、曹汉炎、黄震等6位先贤;宗汉乡庙山的捍海侯祠供祀县令施宿,缅念其筑堤捍海之功。庙宇多建于明、清两代,也有建于宋、元时期的;辛亥革命之后,鲜有新建。至1958年,庙宇内已无神像,庙宇房屋由国家房管部门及使用单位接管。
  近年来,修庙宇、塑菩萨等迷信活动时有发生,政府均予以劝止。
  第六节 帮会
  抗日战争前夕到解放初期,现县境的姚北全部和慈北一部分地区,曾出现猖獗一时的洪帮、清帮帮会活动。前后共有大小帮会头子137名,帮徒4682人,分布于51个乡镇。这伙人“上结权贵、下通盗匪”,戴歪帽,挎小枪,横行乡里,人民深受其害。
  一、源起
  洪帮即天地会,创立于清康熙年间。以“反清复明”为宗旨,有小刀会、红钱会、哥老会等支派,发动过武装起义和反洋教斗争。辛亥革命后,渐为反动势力操纵利用。清帮亦称青帮,相传源于明代罗教。清雍正间是漕运中的封建行帮。漕运衰落后沦为上海、天津等口岸城市的无业流民组织,从事拐骗、勒索、聚赌、贩毒,甚至杀人越货,无所不为。政治上亦十分反动,听命袁世凯刺杀宋教仁;参与“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投靠日伪、充当汉奸,并成为国民党反共反人民的工具。
  二、活动
  三北地区帮会源出上海,清帮头子林乐如、陈恩寿、严关泉、胡葆真和洪帮头子陈佩二等均在上海入帮。
  洪帮仅有头子2人。陈佩二从民国中期起即在小安、义四一带活动,有徒众数百。另一头子黄世见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时即充任国民党余姚“清党”特派员,到民国37年(1948)在浒山地区发展洪帮组织,其时清帮已树大根深,早成独霸之势,故黄仅得徒众120余人。
  清帮传入始于民国22年。由陈恩寿、严关泉率先在余姚城内及下河严家发展帮徒。后林乐如、胡葆真亦相继回乡,帮头合流,在观海卫、浒山、庵东、横河、逍路头、新浦沿等地大开香堂,广收徒众。三北僻处海滨,原即为政府管辖不及之地,地痞流氓如蚁附膻,竞相参加,不少盐民、农民、手工业者及殷实商家为免遭吃亏、寻求保护,也纷纷卷入其中。
  抗日战争开始后,清帮发展达于顶峰。主要头目如严关泉,通过“十结拜”等方式,笼络姚北各方面实力人物,拥有人枪数百,徒众逾千,势及全县。林乐如以观海卫为中心,也结成“十结拜”,控制了整个慈北西部。张妙根、张慧芳则或充任伪浙东保安司令,据有各大集镇;或为国民党军统特务,垄断自胜山至临山整个沿海一带。其他如陈金木有徒众600人,胡葆真有徒众200人,陆世钧、吴阿尧、王杏杏等则分别结成“二塘头帮”、“大牌头帮”、“胜山帮”,形成了封建割据、群魔乱舞的局面。
  帮会中人来自各个阶层,怀有不同目的,不少人更是出于不得已才参加的,因此当时中共浙东区委对待帮会的基本政策精神是以分化、争取为主。在这一政策指导下,“姚北十结拜”中有3人转向革命,其中1人后来还成了烈士;因不打“三五支队”、不投敌而受到同类排挤的择浦清帮小头目高应龙终于率徒投入革命队伍,成为积极抗日的革命军人、三北独立团连长;帮会头子吴阿尧、陈春泉投入余上自卫大队不久又叛变投敌时,他们带来的100多人由于提高了觉悟,无一动摇,后来全部编为浙东纵队主力。
  三、罪行
  残害人命 各个帮头在其割据地盘内视人命如草芥,稍不如意随时残杀。周巷陈春泉与同镇陈增云矛盾,将陈增云一家7口全部杀死。“杀人魔王”陈金木在其窠穴白沙、河角一带杀害群众达数十人之多,其中有的仅因看了他一眼或笑了一下,即被认为可疑而遭其毒手,甚至连他的舅舅也死在他的枪下。二塘头的陆世钧、陆世贵兄弟还公然设立“草舍衙门”,内有刑房、牢监等,经常拷打、杀害乡民。因其独霸一方,人称其居地为“东北政府”(指在余姚县东北乡)。
  敲诈勒索 帮头惯用“请财神”(绑架)、“扔炸弹信”(恐吓、勒索)、“做寿请客”(强讨礼物)等手段非法榨取财物,还巧立“保卫捐”、“地亩捐”、“孝敬钱”等各种名目,强令割据地盘内的盐民、农民和商贩、手艺工人缴纳棉花、稻谷或现金;沿海的帮头则在各海口设立武装税卡,进出船只必须缴纳“买路费”后始得通行。此外,不少帮头还公开抢劫,如东山头的吴春芳强抢农民棉花5000公斤;严关泉一次抢走马堰头村耕牛52头,拴满严家道地,强迫马堰头农民以每头50元的代价前去赎回;冯钿宝一夜之间将天元街上商店洗劫一空。
  奸污妇女 帮会头子明目张胆奸污妇女,强抢民女为妾,小老婆有多至六、七个的。严关泉的一个小老婆比儿媳还年轻,人称“小婆大媳妇”;丁长尧强抢过路花轿,奸污新娘子;陆世贵将1名到长河缴草帽的姑娘抢来糟塌后,又任徒弟调戏,最后还丧心病狂地将她杀害。有“花花太岁”之称的陈佩二抢来10个姑娘,企图搞所谓“十美图配婚”还鸣枪当鞭炮,逼群众送贺礼。帮徒们亦污秽不堪,拦路调戏、强奸妇女之事时有发生,青年妇女大白天不敢出门。
  贩毒、聚赌 肖子建、冯钿宝、陆世贵等不少清帮头子都吸鸦片,林乐如、翁三麓更以贩毒起家。翁用贩毒赚得的钱在泽山头造大洋房,规模在全村绝无仅有。帮头更普遍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有的家中长设赌局,有的包揽戏场、庙会的赌台。陆世贵甚至大放“花会”,使赌风遍及潮塘一带好几个乡,不少人倾家荡产。
  破坏革命 抗战起,帮会头子纷纷投敌附逆,充当日伪鹰犬;抗战胜利后,这伙人又依附国民党特务机关,成为反共反人民的罪恶杀手。如陈金木曾拦袭浦东派来的武器船,抢杀押运人员,抢走运给三北抗日队伍的长枪15支。择浦清帮头子高云瑞将中共党员、当地抗日自卫大队副大队长孙启尚严刑拷打后,拖至七、八里路外杀害。坎墩清帮头子、外号“阎罗王”的胡浩传用煨红的铁丝反复刺入一位女共产党员的胸部,致其活活被折磨致死。此外如赵祖英破坏“三五支队”的策反工作,使7名革命同志被日伪军残杀;丁云康暗杀大云乡民主乡长平凡;张毛弟率刑警队员拘捕中共余上县特派员黄明,致其惨遭杀害。反革命罪行,不一而足。
  四、覆灭
  1949年初,三北帮会分子慑于革命形势迅猛发展,部分已四散逃亡。首恶分子如赵祖英、王杏杏、陈金木等则听命浙江特务头子金颂新的部署,分别以所谓“总队长”、“大队长”、“支队长”等名义,纠集人枪,负隅顽抗,妄图破坏和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胜利进军。至此,三北帮会已完全沦为武装匪特组织。
  5月下旬,三北解放。在人民政府武力清剿和强大政治攻势下,这些武装匪特迅速分崩离析,到第二年底,即全数覆灭。通过镇压反革命运动,首恶分子均已服刑或伏法,其他有罪行的也受到应有惩处,一些为了保家产、求庇护而勉强入帮的人则解除包袱,重新成了自由人。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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