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经费、勤工俭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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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163
颗粒名称: 七、经费、勤工俭学
分类号: G527.55
页数: 2
页码: 287-2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教育经费、勤工俭学的情况。
关键词: 经费 勤工俭学 慈溪县 教育

内容

经费 来源:晚清时期,教育经费由学费、学田收入、官款支拨、地方公款提充、工商界派捐和私人乐助等解决。民国始,县立学校由县支拨,区、乡镇学校由地方筹款,私立学校则由私人捐助。民国26年(1937)起,县办学校经费由县统收统支,但无保障。29年,由省规定改亩谷捐为学谷捐,另附征教育捐以补不足。解放初,除个别公立学校外,经费以地方自筹为主,政府酌情补助。1958年后,提出“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提倡群众办学,政府适当补助。以后国家拨款逐年增加,并采取多渠道筹措的办法解决教育经费。1987年教育事业费达到1139.31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23.96%,中小学生人均教育事业费享用额达到127.57元。
  管理:解放前,私立小学由校董会管理,其他学校建立基金保管委员会,但多不健全。解放后,除县属中学单独建帐、审计外,其他学校采用县、区、乡3级财务管理制度。县教育局定期组织互审,不定期地会同财政局组织检查。1985年1月起,试行“基本定额和专项拨款包干使用”的管理办法。1986年1月起,随着乡(镇)财政建立,除县属学校仍由县直接拨款外,各乡镇小学经费列入乡镇财政。
  勤工俭学 锦堂学校于清宣统二年(1910)、三年置地几十亩栽桑植棉,供学生实验,为学校实施勤工俭学之肇始。1950年,县境受灾,周巷第一、二中心小学组织贫苦学生半天读书、半天劳动,以劳动收入解决书籍费。1953年,姚北初级中学等校师生进行劳动建校。1958年,中小学普遍办工场、农场、饲养场。1961年纠正劳动过多的倾向,将劳动纳入正常计划,继续坚持勤工俭学1964年后,有的学校实行半工半读、半农半读“文化大革命”期间,建学工、学农基地,再次产生劳动过多倾向,1978年后得以纠正。1974年,校办工厂逐渐发展,至1979年已有60家,纯收入57.51万元,相当于当年教育经费的13.8%。1980年后建立县校办工业公司和勤工俭学办公室。1987年,全县有317所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有学农基地15个,土地41亩,工厂190个,第三产业企业23个,总收益达353.4万元,其中97.9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县教育局被评为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勤工俭学办公室被评为宁波市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88年,勤工俭学办公室又被评为全国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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