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兵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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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13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兵役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252-25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县兵役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募兵制、征兵制、志愿兵役制、义务兵役制、预备役等。
关键词: 军事 慈溪县 兵役

内容

一、募兵制
  唐开元建县后,推行募兵制。宋时现境4个军寨驻土兵400名,均系就地招募。明初一度实行世兵制,军为世袭,后废,仍由各地自行招募。隆庆三年(1569),兵部在宁、绍两地招募乌铳手3000名,有县人应募。清至民国前期,亦行募兵制。
  二、征兵制
  民国25年,以编号抽签办法征集男性适龄壮丁入伍。时内战不断,士兵又受非人待遇,许多人不愿当兵。富者或远遁他乡,或行贿求免;贫者则用断指、伤目等自残方法逃避服役。28年6月,县长章驹在一报告中确认“全县壮丁离境者近三分之一”。为征足配额,各区乡采取强制措施,使征兵制成了抓兵制。时逍林一带各乡公所公然将中签壮丁关入木笼,激起乡民强烈反对。
  三、志愿兵役制
  抗日战争后期,现境有不少民兵志愿参加抗日部队。解放初,实行志愿兵役制。1951年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有3048名青年报名要求参军。
  四、义务兵役制
  1954年9月后转为义务兵役制。是年全县有78%适龄青年报名应征。至1987年,全县共征兵34次,实征人数超过指标的0.8%;还按计划完成招收飞行学员和滑翔员的任务。
  五、预备役
  1956年3~7月,全县首次预备役登记,共编入46367名。1965年后停顿。1981年恢复,对在部队服役1年以上、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退伍军人,均编入预备役。至1987年,共登记预备役士兵8426名,其中一类预备役3333名,二类预备役5093名。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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