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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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1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地方武装
分类号: E289.55
页数: 3
页码: 250-25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慈溪县地方武装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县级军事机构、民国时期地方武装、人民地方武装等。
关键词: 军事 慈溪县 地方武装

内容

一、县级军事机构
  宋、元,慈溪设县尉。明废尉,设典史。因地处海隅,又设巡检。县城另设驻防署。
  民国时期,军事机构迭变,至27年7月,县政府始设兵役科。32年3月改设军事科。37年1月更名军事组。次年复改军事科,至5月解放前夕解体。
  解放后军事机构:1951年7月建县人民武装部。1954年9月改建兵役局。1958年复称县人武部。1986年改为地方建制。
  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建于1953年1月。1960年7月改建县委民兵工作组。1967年2月复称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后一度停止活动。1972年11月恢复。
  二、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民国元年至19年,现县境原姚北地区,先后成立沿海护洋保卫团、庵东商民保卫团及部分乡镇保卫团、村里联合保卫团等地方武装组织。
  民国20至34年间,先后建慈溪县保卫团、县国民兵团、县国民抗敌自卫大队、县自卫总队、县自卫大队等县级地方武装组织。34年8至9月收编汪伪军3部后组建的县自卫第二总队,有官兵827名。抗日战争胜利后改建县自卫大队,另又建县民众自卫总队和县特务大队,至1949年5月解放前夕溃散
  三、人民地方武装
  民国15年(1926)冬,姚北米商、水巡队队长费德昭,在当地中共党组织协助下响应北伐,率部起义,建立由费为队长的浙东人民自卫军,于次年2月进军余姚县城。旋发生“四一二”反革命政变,至6月被迫解散。“四一二”前夕,在中共宁波地委领导下,庵东、观海卫、高王分别建立盐民自卫军和农民自卫队、自卫军,在发生政变后遭反动武装镇压而被迫疏散。民国19年8月,在中共江苏省总行动委员会策动下,建立以费德昭为师长的浙东工农红军第一师,时有武装百余人。旋遭省保安队1个营的“围剿”,于10月被迫疏散。
  民国31年5月起,中共领导的浦东抗日武装,在三北开展抗日武装斗争,先后组建地、县、区三级地方武装15个,至34年10月初,均随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北撤。
  民国36年(1947)3月至1949年6月,慈溪现境先后建立慈镇县大队、省军区第二军分区独立营和中区、姚东区、第三区武工队,及观城、龙山、逍林、浒山、周巷、庵东区中队等人民革命武装组织。
  四、民兵
  慈溪现县境自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起,即有各种形式的民兵组织。民国34年8月28日,在周巷成立余姚县民兵总部,于10月停止活动。36年底起,又相继出现自卫队、复仇队等民兵组织。至37年冬,各乡镇多有民兵活动。正式成立于民国32年的彭泾乡民兵是其中杰出的一支,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配合革命武装部队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抗重租、锄奸肃特、抢运物资、开展破袭、救护伤员与革命干部、送情报、拔据点、剿匪等斗争。1951年,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民兵大队部。1953年,全县18~40岁的青壮年分别参加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县建民兵师,下辖9团、115营、1119连,民兵总数占总人口的40%。1970年4月,建立县民兵独立团,下辖4营、16连,分布在杭甬公路两侧。1978年8月起,以公社为单位组建民兵团。1981年7月撤团,恢复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年龄18~35岁者组成公社基干民兵营,余为普通民兵,使民兵制度与预备役统一,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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