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生产关系变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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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061
颗粒名称: 一、农业生产关系变革
分类号: F327.55
页数: 5
页码: 115-1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农业生产关系变革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等。
关键词: 农业生产 关系变革 慈溪县

内容

封建土地所有制 1950年土地改革前,全县有地主1764户,占总户数的2.3%,耕地124837亩(不含地主、富农控制的大量公堂土地),占总耕地的26.59%,户均70.77亩;有雇农7929户,占总户数的10.38%,耕地750亩,仅占总耕地的0.16%,户均0.09亩;有贫农20424户,占总户数的26.73%,耕地18590亩,占总耕地的3.97%,户均0.91亩。地主户均占地是贫农的77倍,雇农的786倍。现境周巷青龙桥村大地主劳鞠宏,占土地12000亩,而同村57户农民,户均占土地仅2亩,只及地主占地的1/6000。除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外,全县尚有公堂土地110459亩,占总耕地的23.54%。为封建宗族所有,多由地主、富农控制。地租是地主剥削农民的主要形式,租率颇高,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前,一般为农产品总量的一半,高者竟达60~70%。民国15年9月,柯东乡(今宗汉乡)农民在中共党组织领导下成立农民协会,推行“二五”减租,保障佃农永佃权,接着各地亦相继开展减租活动,但因当局维护业主利益,并未真正执行。抗日战争时期,三北抗日根据地实行“二五”减租,规定交租不得超过农产品收获量的37%。32年,龙山、观城、逍林、横河等地的地租租率大多降为21.5~29.5%,佃农的永佃权也逐步确认。民国后期,地租形式还有活租、死租、押租和稍租,特别是稍租,佃农租种小租田,既要缴纳田底权所有者的地租,又要缴纳田面权所有者的地租,受双重剥削。
  土地改革 1950年夏季,县轮训干部300余人,县区乡成立土地整理委员会,并抽调干部、教师、知识青年492人,清查未申报的“黑田”。是年秋,在昌明乡(今宓家埭乡)、妙山乡(今属余姚市)、黄山乡(今属宁波市)进行土改试点。冬,县委成立土改指挥部,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至1951年基本结束。通过土改,全县共没收征收土地306425亩。并以村为单位按人口统一分配,共有27377户贫雇农分得土地178367亩。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土地,促其劳动,使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全县共计发《土地所有权证》11万份。土改后,地主的土地占有数由土改前的户均70.77亩下降为4.11亩;雇农由土改前的户均0.09亩上升至5.28亩;贫农由土改前的户均0.91亩上升至7.64亩。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农业合作化 1951春,县委根据中央指示,在原有代耕、调工、帮工等形式基础上,引导农民组织生产互助组,开始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至1953年,现县境已有各种形式的互相组5464个。1954年上半年,宁波地委成立慈北棉区互助合作基点工作委员会,领导和帮助岐山、古窑、师桥、淹浦、洋山、掌起6个乡镇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秋后,全县已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133个,入社农户35364户,占总农户数的38.27%,入社耕地225080亩。1955年春,贯彻省委“全力巩固、坚决收缩”方针,停办434个社,同年秋,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初级社激增,至年底,全县有初级社1392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的54.24%,入社耕地308200亩。1952年4月,岐山乡建立全省最早的高级社——五洞闸集体农庄。是年,岐山乡共办高级社8个,入社农户占全乡总农户的92%,12月27日,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按语中指出:“……这个浙江省五洞闸合作社了不起的事例,应当使之传遍全国。五洞闸所在的这个乡——慈溪县的岐山乡,有百分之九十二的农户加入了8个高级社,谁说高级社那么难办呢?”至年底,全县高级社发展到88个,入社农户占总户数的13.29%。1956年全县“并社升级”,全县高级社发展到496个,入社农户89111户,占总农户数的81.63%,入社耕地556922亩。至1957年底,全县有高级社606个,入社农户105821户,占总农户数的95.9%,基本上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人民公社 1958年8月,县委作出“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并部署按照“一大二公”的形式和“政社合一”的体制,将全县548个高级社合并为东方红(龙山区)、五洞闸(观城、鸣鹤区)、东风(逍林区)、红旗(浒山区)、火箭(周巷区)、光明(庵东区)、卫星(泗门区)等7个人民公社。每社平均19587户,最大的五洞闸公社有30736户。人民公社建立后,全县农村原有500多个核算单位合并成7个,用“大兵团作战”方式组织生产,产生“一平二调”错误,刮起了“共产风”,出现高指标、瞎指挥,还一度推行“吃饭不要钱”的伙食供给制,兴办集体食堂1512个,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社员生活。1959年,纠正农业生产上的瞎指挥,浮夸风和“一平二调”错误,各公社改名为龙山、五洞闸、逍林、浒山、长河、周巷、泗门、庵东人民公社,下设84个管理区,465个生产队、5214个生产小队,并确定以生产队(后称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1年建区分社,撤销管理区,建72个公社,752个大队,9673个生产队。1963年,全县生产队调整为10006个,平均每队14.28户。除五洞闸公社15个大队154个生产队仍采用大队核算外,其余均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使组织生产和进行分配的单位统一起来,调动了干部和社员的积极性。1968年开展“农业学大寨”,推行“政治评分”,部分社队向二级所有制过渡。1969年,有166个大队实行大队核算,占大队总数的22.5%。有的还收回自留地。1971年后,又逐步改为三级核算。1983年9月,全县改变“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设,恢复乡、村建制,合作组织与乡、村分开,人民公社消失。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后,全县农村相继涌现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坎东公社新建大队第四生产队率先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采用包产、包工、包本、超产奖励形式,将部分土地分包给家庭经营,增产效果明显,次年有11个生产队仿效。到年底,全县实行这种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发展到350个,涉及96个大队、6936户社员。1981年4月26日至5月1日,县委召开区、社书记和县级各部门负责人经济理论学习会,贯彻《棉区实行“统一经营、专业分工、承包到劳、联产计酬”责任制的试行办法》,到年末,有8224个生产队实行,占全县总队数的92%。1982年,改为“专业分工、承包到劳、包干分配”责任制,目标更明确,利益更直接。至次年,全县8978个生产队,有8708个生产队实行,占总队数的97%,其中有4002个生产队的59771户社员承包口粮田。1984年,按中共《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区、乡层层组织力量完成66个生产队延长土地承包的试点工作。随后,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延长7264个生产队的土地承包期,至年底,以县人民政府名义颁发《承包土地使用证》,其中承包期在15年的占94.4%,是年全县粮棉大丰收。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和资金,而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和工商经济体制改革,又为剩余劳动力和资金向其他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产业结构随之发生迅速变化。至1987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传统农业产值仅占22.4%,其他各业占70%以上。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间新的联合和合作正在兴起。至1987年,全县已有4114个联合体,从业人员15892人,全年经济收入8741万元。有的已初步形成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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