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图书馆
慈溪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慈溪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五章 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705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经济
分类号:
F127.55
页数:
83
页码:
115-197
摘要:
本章记述了慈溪县经济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农业林业、盐业、工业、商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财税、金融等。
关键词:
经济
发展
慈溪县
内容
第一节 农业林业
慈溪东汉广栽水稻,宋末始种棉花,后经长期辛勤开拓,逐步形成滨海综合性农区。解放前生产落后,现县境民国25年(1936),农业总产值合(1980年不变价)现金仅6000万元;37年为(1980年不变价)6604万元。
解放后,实行土地改革,开展农田基本建设,改进栽培技术,发展农业生产。1954年调整县境后,成为全国重点商品棉基地,棉花生产迅速发展,名闻全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经济体制,调整产业结构,农、林、牧、渔、副各业全面发展,农民生活明显提高。1987年,农业总产值为3.62亿元,比1949年5586万元增长5.5倍。其中农作物种植业23246万元,占64.1%;林业181万元,占0.5%;畜牧业8155万元,占22.5%;渔业817万元,占2.3%;副业3844万元,占10.6%分别比1949年增长4.63倍、4.48倍、37.1倍、26.2倍、12.54倍。人均收入由1957年的116元增加到783元,增长5.75倍。
一、农业生产关系变革
封建土地所有制 1950年土地改革前,全县有地主1764户,占总户数的2.3%,耕地124837亩(不含地主、富农控制的大量公堂土地),占总耕地的26.59%,户均70.77亩;有雇农7929户,占总户数的10.38%,耕地750亩,仅占总耕地的0.16%,户均0.09亩;有贫农20424户,占总户数的26.73%,耕地18590亩,占总耕地的3.97%,户均0.91亩。地主户均占地是贫农的77倍,雇农的786倍。现境周巷青龙桥村大地主劳鞠宏,占土地12000亩,而同村57户农民,户均占土地仅2亩,只及地主占地的1/6000。除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外,全县尚有公堂土地110459亩,占总耕地的23.54%。为封建宗族所有,多由地主、富农控制。地租是地主剥削农民的主要形式,租率颇高,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前,一般为农产品总量的一半,高者竟达60~70%。民国15年9月,柯东乡(今宗汉乡)农民在中共党组织领导下成立农民协会,推行“二五”减租,保障佃农永佃权,接着各地亦相继开展减租活动,但因当局维护业主利益,并未真正执行。抗日战争时期,三北抗日根据地实行“二五”减租,规定交租不得超过农产品收获量的37%。32年,龙山、观城、逍林、横河等地的地租租率大多降为21.5~29.5%,佃农的永佃权也逐步确认。民国后期,地租形式还有活租、死租、押租和稍租,特别是稍租,佃农租种小租田,既要缴纳田底权所有者的地租,又要缴纳田面权所有者的地租,受双重剥削。
土地改革 1950年夏季,县轮训干部300余人,县区乡成立土地整理委员会,并抽调干部、教师、知识青年492人,清查未申报的“黑田”。是年秋,在昌明乡(今宓家埭乡)、妙山乡(今属余姚市)、黄山乡(今属宁波市)进行土改试点。冬,县委成立土改指挥部,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至1951年基本结束。通过土改,全县共没收征收土地306425亩。并以村为单位按人口统一分配,共有27377户贫雇农分得土地178367亩。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土地,促其劳动,使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全县共计发《土地所有权证》11万份。土改后,地主的土地占有数由土改前的户均70.77亩下降为4.11亩;雇农由土改前的户均0.09亩上升至5.28亩;贫农由土改前的户均0.91亩上升至7.64亩。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农业合作化 1951春,县委根据中央指示,在原有代耕、调工、帮工等形式基础上,引导农民组织生产互助组,开始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至1953年,现县境已有各种形式的互相组5464个。1954年上半年,宁波地委成立慈北棉区互助合作基点工作委员会,领导和帮助岐山、古窑、师桥、淹浦、洋山、掌起6个乡镇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秋后,全县已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133个,入社农户35364户,占总农户数的38.27%,入社耕地225080亩。1955年春,贯彻省委“全力巩固、坚决收缩”方针,停办434个社,同年秋,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初级社激增,至年底,全县有初级社1392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的54.24%,入社耕地308200亩。1952年4月,岐山乡建立全省最早的高级社——五洞闸集体农庄。是年,岐山乡共办高级社8个,入社农户占全乡总农户的92%,12月27日,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按语中指出:“……这个浙江省五洞闸合作社了不起的事例,应当使之传遍全国。五洞闸所在的这个乡——慈溪县的岐山乡,有百分之九十二的农户加入了8个高级社,谁说高级社那么难办呢?”至年底,全县高级社发展到88个,入社农户占总户数的13.29%。1956年全县“并社升级”,全县高级社发展到496个,入社农户89111户,占总农户数的81.63%,入社耕地556922亩。至1957年底,全县有高级社606个,入社农户105821户,占总农户数的95.9%,基本上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人民公社 1958年8月,县委作出“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并部署按照“一大二公”的形式和“政社合一”的体制,将全县548个高级社合并为东方红(龙山区)、五洞闸(观城、鸣鹤区)、东风(逍林区)、红旗(浒山区)、火箭(周巷区)、光明(庵东区)、卫星(泗门区)等7个人民公社。每社平均19587户,最大的五洞闸公社有30736户。人民公社建立后,全县农村原有500多个核算单位合并成7个,用“大兵团作战”方式组织生产,产生“一平二调”错误,刮起了“共产风”,出现高指标、瞎指挥,还一度推行“吃饭不要钱”的伙食供给制,兴办集体食堂1512个,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社员生活。1959年,纠正农业生产上的瞎指挥,浮夸风和“一平二调”错误,各公社改名为龙山、五洞闸、逍林、浒山、长河、周巷、泗门、庵东人民公社,下设84个管理区,465个生产队、5214个生产小队,并确定以生产队(后称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1年建区分社,撤销管理区,建72个公社,752个大队,9673个生产队。1963年,全县生产队调整为10006个,平均每队14.28户。除五洞闸公社15个大队154个生产队仍采用大队核算外,其余均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使组织生产和进行分配的单位统一起来,调动了干部和社员的积极性。1968年开展“农业学大寨”,推行“政治评分”,部分社队向二级所有制过渡。1969年,有166个大队实行大队核算,占大队总数的22.5%。有的还收回自留地。1971年后,又逐步改为三级核算。1983年9月,全县改变“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设,恢复乡、村建制,合作组织与乡、村分开,人民公社消失。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后,全县农村相继涌现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坎东公社新建大队第四生产队率先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采用包产、包工、包本、超产奖励形式,将部分土地分包给家庭经营,增产效果明显,次年有11个生产队仿效。到年底,全县实行这种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发展到350个,涉及96个大队、6936户社员。1981年4月26日至5月1日,县委召开区、社书记和县级各部门负责人经济理论学习会,贯彻《棉区实行“统一经营、专业分工、承包到劳、联产计酬”责任制的试行办法》,到年末,有8224个生产队实行,占全县总队数的92%。1982年,改为“专业分工、承包到劳、包干分配”责任制,目标更明确,利益更直接。至次年,全县8978个生产队,有8708个生产队实行,占总队数的97%,其中有4002个生产队的59771户社员承包口粮田。1984年,按中共《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区、乡层层组织力量完成66个生产队延长土地承包的试点工作。随后,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延长7264个生产队的土地承包期,至年底,以县人民政府名义颁发《承包土地使用证》,其中承包期在15年的占94.4%,是年全县粮棉大丰收。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和资金,而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和工商经济体制改革,又为剩余劳动力和资金向其他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产业结构随之发生迅速变化。至1987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传统农业产值仅占22.4%,其他各业占70%以上。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间新的联合和合作正在兴起。至1987年,全县已有4114个联合体,从业人员15892人,全年经济收入8741万元。有的已初步形成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
二、农区
沿海棉区 原在大古塘南北,以后随海涂围垦而逐步北移,现主要分布在二塘至八塘之间,共36万余亩。区内夏秋除种少量旱杂粮和瓜菜外,均种植棉花;冬季大部种植蚕豆、大小麦、油菜、间作绿肥和疏菜。
稻棉轮作区 分布在逍林以西的大古塘南北,有8万多亩稻田和5万多棉田。夏秋季稻棉轮作,冬季种植蚕豆、大小麦、油菜、绿肥和蔬菜等。在历史上素有种植瓜菜等多种经济作物的习惯。
稻区 分布在沿山平原至大古塘南北,共有稻田10万亩。夏秋季种植水稻;冬季种植大小麦、油菜和绿肥等。
丘陵林果区 分布在县境南部与余姚、宁波交界处,有丘陵山地24万余亩。多为丘陵缓坡,一般海拔高度200~300米,宜植林木,盛产杨梅。
此外,在沿海八塘至九塘之间的新围海涂上,1980年后,挖塘蓄淡养鱼,至1987年计养鱼1.8万亩,为淡水鱼养殖基地。
三、棉花生产
棉花是慈溪主产作物。1954年前,产地慈北地区(观城区境),每年种植面积10万亩左右。1954年县境调整后为全国重点产棉县,常年植棉40余万亩,占全县耕地的60%以上,约占全省棉田1/3。1950年~1987年共产皮棉73.87万吨,提供商品棉70.45万吨,商品率95.4%。1986年后列为全国优质棉生产基地之一。
植棉概况 慈溪植棉始于南宋末,元代后逐步发展,迄今已有700多年历史。清初产品已运销闽、赣等地。民国初期,为浙江棉花重要产地。但生产水平低下,民国9~37年,平均亩产仅11.8公斤,抗日战争时期,棉花滞销,棉价暴跌,出现“一斤棉花一斤米,卖卖出眼泪,不卖饿肚皮”的惨景。
解放后,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调整棉花价格、普及良种和改进栽培技术,棉花生产有较大发展。1957年植棉46.6万亩,亩产50.05公斤,为全国首批实现《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规定指标(50公斤)的县。1965年和1968年亩产继续增至75.5公斤和74公斤。1984年大面积推广地膜覆盖栽培,加上气候条件有利,42.56万亩棉花,亩产上升到92.5公斤,总产39399吨,单产、总产均创历史最高纪录。1985年后,种植计划改指令性为指导性,调整棉区种植结构,棉花种植面积减少,同时植棉经济效益明显低于其他经济作物,影响棉农植棉积极性。1987年面积减至28.14万亩,总产量降至15362吨。
同时,棉花品质也明显提高。民国时期和解放初棉花品种以亚洲棉为主,纤维粗而短,纤维长度18~23毫米,仅能纺10~12支纱。1955年普及岱字棉15号后,提高了棉花品质,1955年~1987年平均品级为4.2级,可纺棉占72.83%,纤维长度为27.19毫米,单纤维强力为3.92克。
耕作制度 棉区长期采取一年棉粮两熟的间作套种耕作制度。纯棉区,冬季采用春粮(蚕豆、大小麦)与绿肥(黄花苜蓿)间作,夏季把棉花套种在春花行间。稻棉轮作区,夏季稻棉隔年轮作,冬季种植春花或绿肥。在庵东七塘下的新垦棉区,其耕作制度多为畦作,冬季以春花与绿肥、蔬菜间作,夏季套种棉花。另外,还有部分油菜(或大小麦)棉花连作制。
良种推广 解放前,棉花品种以亚洲棉(中棉)为主。民国时期,先后试种推广改良中棉“百万棉”、陆地棉品种脱字棉和德字棉531。解放后,进行大面积两次品种更换,三次原种更新。
第一次,1952年试种岱字棉15号,高产、优质、适应性广,1955年占棉田的92.81%,取代亚洲棉和德字棉,成为当家品种。1965年和1968年通过提纯复壮,进行两次原种更新,保持优良种性,使这两年的棉花亩产分别达到75.5公斤和74公斤。
第二次,1972年后,因遭灾缺种大量调入外地种子,加上棉花枯萎病蔓延,致使品种多、乱、杂、退(退化),时间长达10年。1975年引入抗病品种“86-1”取代其他感病品种,使全县棉花枯萎病基本得到控制,棉花增产16.2~42.0%。1984年进行原种更新,实现一、二代原种化,获得棉花大丰收。
60年代初在长河农场、县第二农场、县庵东农场等地小面积种植长绒棉1号、苏农1号、苏农7号等海岛棉和海陆杂交种,1964年种植256亩,后因成熟晚,产量低而终止。
1986年试种抗枯萎病品种“中棉12号”14.9亩,表现抗病、高产、优质,1987年扩大试种513亩。
播种方式 1954年前以撒播为主,少数采用点播,1955年后普及条播,1958年大面积推广露地育苗移栽。地膜覆盖栽培经1979~1981年试研,有提高地温,促进棉花早发作用,1982年后逐步扩大,1984年增至19.83万亩,占棉花面积的46.6%。取得了棉花大丰收。
棉技推广 1955年建立各区农业技术推广站,1971~1972年公社建立农科站,后,又相继建立生产大队科技组,逐步形成县、区、公社、大队四级农科网。至1987年,全县有棉花专业技术人员74人,农民棉花技术员77人,推广先进技术,指导植棉。1973年后,几经撤建,复建立慈溪棉花科学研究所,开展棉花试验研究。1958~1976年,多次开办农校和棉技校(班),培养技术人才。在每年冬春季,举办棉花技术培训班,培训农村生产骨干。1959年以来,还通过外派植棉辅导员和援外专家组成员,出版书刊、摄制《慈溪棉花》纪录影片,向外县、外省乃至国外,传播慈溪植棉经验。
四、粮油生产
水稻 东部在东汉光武帝时(公元25~57)兴开杜湖和白洋湖时,已广栽水稻。西部在三国吴时(222~280)已有烛溪湖灌水栽稻。北宋庆历年间(1041~1048),灌区扩大,水稻种植区向北延伸,清初发展到大古塘以北,光绪年间(1875~1908)坎塘南北也有零星种植,唯产量一直很低,直至民国时期,亩产,仅200公斤左右。解放后发展较快,1959年16.63万亩水稻,亩产411公斤,超《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规定指标(400公斤)。1984年种18.34万亩,亩产759公斤,总产13.9万吨,亩产和总产均创历史最高水平。1987年种17.92万亩,亩产699公斤,总产12.5万吨,比1949年分别增长2.3倍、1.84倍。
蚕豆 系传统棉花前作,明代已有种植记述。现县境民国25年种13.14万亩,总产1.3万吨。解放后,约有70%棉地间作蚕豆,折实面积常年15万亩左右,亩产100~200公斤,1974年产量最高,亩产300公斤,总产3.65万吨。1987年种8.32万亩,亩产202公斤,总产1.68万吨。蚕豆主要品种是“大白蚕”,为浙江五大名豆之一,粒大质优,名闻中外,油沸豆、盐炒豆、速冻豆、粉丝等加工制品,畅销省内外,有的还远销国际市场。
大麦 南宋嘉泰《会稽志》中已见记载。现县境民国25年种6.99万亩,总产1.21万吨。解放后,常年种植面积5万亩上下,亩产200公斤左右。1972年种植最多,为10.06万亩,亩产220公斤,总产2.21万吨。1987年种7.9万亩,亩产307公斤,总产2.43吨棉区大麦多与绿肥间作,稻区与早晚稻连作合称“三熟制”。品种:60年代以矮白洋和浙农光芒为主,70年代后,以早熟3号为当家品种。
小麦 南宋时已有种植记述。现县境民国25年种2.34万亩,总产2546吨。解放后种植面积不稳定。1986年种4.88万亩,亩产405公斤,总产1.98万吨,总产超历史。1987年4.09万亩,亩产360公斤,总产1.47万吨。小麦主栽于棉地,与绿肥隔行间作。品种:60年代以矮秆红为主,70年代以908为主,1980年后以扬麦3号、4号为主。
油菜 明万历时(1573~1619)已有种植油菜记述。现县境民国25年种2.64万亩,总产1365吨。解放后发展较快,1981年后稳定在10万亩以上。1986年种18.71万亩,亩产114公斤,总产2.14万吨,面积、总产超历史。1987年种17.43万亩,亩产122公斤,总产2.13万吨。棉地种油菜相沿已久,稻区油菜,在解放前后种在单季晚稻田,1959年始种于连作稻田里,称“新三熟制”,70年代后逐渐增多。1985年后,稻田油菜面积扩大至11万亩以上,占早稻田面积的75%,占全县油菜面积的65~75%,成为县内油菜的主产区。油菜品种,解放前均系白菜型的本油菜。解放后先后推广甘蓝型的各种品种。1985年,县水稻农场选育出油菜5~8系,秆较矮,花期集中,稳产高产,1986年种植12.6万亩,普及全县。
此外,小面积种植的其他粮油作物尚有:玉米、番薯、高梁、大豆、豇豆、绿豆、赤豆、花生、芝麻等。荞麦、小米等因低产现已淘汰。
五、林业生产
1954年前,全县有丘陵山地43.35万亩,主要分布在陆埠山区。1954年调整县境后,面积减少,现有24.50万亩,占全县陆域总面积的12%,集中在县之南境。解放后,政府重视林业生产,开展植树造林,抚育林木。其间所有制几经变动,影响林业生产发展。1981年后,实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和植树地段),落实承包责任制,调整生产结构,林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1987年林业总产值181万元,比1949年的33万元增长4.5倍。
山林分布 山林分布在37个乡(镇)的294个村和1个国营林场。其中:丘陵山地面积占全乡土地总面积80%以上的全山区仅彭东1个乡;占50~79%的半山区有雁门、龙场、灵湖、东安、宓家埭、鸣鹤、桥头、樟树、彭桥、龙南等10个乡(镇);占50%以下的少山区有26个乡(镇)。面积最多的是龙南乡,有34478亩。
丘陵多缓坡,宜植多种林木。经解放后的多年营造,在22.50万亩林业用地中,有林地19.10万亩,占84.9%;疏林地2.00万亩,占8.9%。未成林地0.37万亩,占1.6%;无林地1.03万亩,占4.6%。全县森林覆盖率为12.6%。
林木蓄积 林木有乔木林、竹林和经济林。乔木林,1987年全县共有12.9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21万立方米。其中松类14.7万立方米,杉木2.31万立方米,硬阔叶树2.52万立方米,软阔叶树1.47万立方米。竹林,共1.55万亩,其中毛竹1.45万亩,立竹量295万株。经济林有杨梅、桃、梨、茶叶、油茶、油桐等。
林木品种 有木本植物71科、121种。主要树种有松类、杉类等40余种。竹子有毛竹、哺鸡竹等20余种,以毛竹为主。雷竹1984年后扩大至400亩,取笋食用。
古树名木 1987年,全县有古树名木107株,13个树种,主要是香樟、枫香、银杳、金钱松等。其中五磊寺有600年以上的金钱松1株、沙朴2株、枫香2株,灵湖乡方家河头有1株500年以上古槐,傅家塘村有1株800年以上的香樟,龙南乡寺下村有1株913年的香樟,宓家埭乡洪家村有1株明代古柏,精忠乡万寿村有1株300多年的银杏。
植树造林 民国时期,政府督导乡镇植树造林。解放后,开展丘陵山区造林、平原绿化和营造沿海防护林。
丘陵山区造林:土改后,群众分到了山林,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高涨。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森林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1963年又贯彻国务院《森林保护条例》,实行队为基础,三级核算,建立林业专业队(山林队)。1973年后,政府采取经济和粮食扶持及奖售措施,并建立杉木、毛竹、油桐、日本扁柏基地,推动了群众性造林。1949~1987年累计造林18.13万亩。
平原绿化:50年代和60年代为群众自发种植。从70年代开始,动员群众“四旁”(村旁、路旁、河旁、宅旁)植树,并引进川楝、白榆、泡桐、水杉等速生树种,1973~1976年年均“四旁”植树200万株以上。1949~1987年平原“四旁”植树累计1887万株,以白榆为主。后因甲虫大发,又缺乏防治,大批被砍,1987年保存150万株,平原森林覆盖率仅2.5%。
沿海防护林:60年代始由县农垦场营造33亩。80年代列入省沿海防护林试点工程,至1987年完成林带46条,计354亩,长57.3公里,植树8.78万株,保存7.04万株。
同时,在造林季节,组织机关、团体、学校义务植树。在山区又开展封山育林工作。
花木生产 解放前,花木栽培甚少,仅见于观城、师桥一带富裕人家及寺院,供观赏。1979年后,花木生产兴起,1980年全县建立花木苗圃45个,农民利用自留地、杂地种植更多,至1985年初,全县花木苗圃面积达6500亩。自1985年下半年开始,花木价格下跌,苗木滞销,面积逐年减少,至1987年底,全县花木苗圃面积降至5100亩,并转向培植大苗和盆景。花木品种,通过不断引种,种类较多,以月季、黄杨、茶花、玉兰、柏类、五针松为大宗。月季,品种有6000余种,被誉为“月季之乡”。
六、瓜果、蔬菜、中药材
慈溪瓜、果、蔬、茶、桑、药种植较早。解放后除蚕桑外,均有较大发展,1985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后,发展更为迅速。1987年产值达9134万元,占农作物种植业产值的39.3%。杨梅、辣椒、大蒜、麦冬、丝瓜络等还远销国外。
杨梅 是慈溪传统特产。宋代已有人工栽培,明、清期间多有赞誉慈溪杨梅之记述,谓慈溪杨梅“其味冠绝诸果”。民国29年种植面积1000亩,产量10000担。解放后,发展较快。1949年现县境种植面积4000亩,总产750吨。1985年面积增至40451亩,总产12500吨,创历史最高纪录。1987年,全县种植面积发展到31个乡、镇,201个村,面积49300亩,占水果总面积的69%。总产7389吨,比解放初增加8.9倍。重点产地分布横河、观城、龙山3区。杨梅品种较多,其中以荸荠种为优,色紫、核小、果肉细软多汁,味甜少酸,品质甚佳。产品除供应当地外,还运销国内外。许多罐头食品厂,还竞购荸荠种杨梅加工杨梅蜜饯和罐头。
葡萄 明嘉靖时(1522~1566)已有栽种。解放初少量农户有零星栽培。1985年后发展较快,成为慈溪主要水果之一。1987年种植3811亩,总产1797吨。产地分布在65个乡镇,470个村,以胜北乡六塘南村和淹浦乡洞桥虞家村最多。
柑橘 元代已有慈溪产金柑之记述。解放前后种植甚少,1980年后开始发展。1987年种植面积6733亩,总产729吨。
桃 在明成化年间(1465~1487)已有种植,但发展缓慢,80年代开始逐步发展。1987年种植7294亩,总产1338吨。其中以五洞闸乡古窑片和石堰乡乌玉桥村的桃子著名。
梨 明成化间已有种植,解放前后民间有零星栽种。1984年以后,周巷镇西缪路、东缪路村开始种植黄花梨。1987年全县有梨园1802亩,总产470吨。
草莓 1983年引入试种,后逐步扩大。1987年采果面积148亩,总产44.4吨,为慈溪新兴水果。
其他水果尚有枇杷、柿、李和樱桃等。
蔬菜 慈溪历来盛产蔬菜。1987年种植19.8万亩,总产量59.58万吨,产值5231万元,占农作物种植总产值的22.5%。种类主要有榨菜、雪里蕻、大头菜、白菜、辣椒、大蒜、洋葱和番茄等。
西瓜 明嘉靖年间已有种植记述。50年代种植面积在万亩以上。1984年后骤增,1987年种植72119亩,总产10.38万吨,面积和产量均为全省之首。产品畅销沪、杭、甬等大中城市。
中药材 麦冬:为全国重点产地之一,产量占全国10%左右。质地短壮饱满,色泽黄亮,优于四川、福建产麦冬,因而长期盛产不衰。明成化时已有种植。清末,年产1000箱(约150吨),为宁波三大浙货之一(白术、象贝、麦冬),各帮药商来县竞购。1952年种植2279亩,收购71.9吨。以后受价格、气候影响,种植面积和产量起伏较大。1974年产量1130.7吨,为历史最高年。1987年种植4235亩,产量160吨。
丝瓜络:民国25年始引入,在新浦一带种植。产品素以洁白、挺直、个大、质坚著称。解放初,面积在200亩上下,产量10吨左右。1952年,国家组织出口,产量逐年上升。80年代后,常年种植2500亩左右,产量150吨上下。产量最高的1984年种植4500亩,总产441.8吨。1987年133.7吨,产量居全国之首。产品有30%供药用,70%外销欧美、日本、东南亚等地。
红花:为传统中药材。解放后零星种植,常年产量3~5吨。现种植面积逐年减少,濒临绝种。其他中药材尚有白芍、芍药、择兰、垂盆草、地鳖虫和野生的蒲公英、半夏、黑栀子和旱莲等。
七、畜禽蜂业
民国时期,畜禽蜂业产值的比重不到农业生产总值的4%。解放后,政府重视发展畜牧业,加强对畜牧业的领导,尤其是1978年后,扶植畜牧业专业户,畜牧生产由传统的家庭副业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发展,使畜牧业的产量、产值显著增加。1987年与1949年相比,除牛、羊减少外,生猪饲养量增长4.7倍,兔存栏数增长8.6倍,家禽饲养量增长10.6倍,蜂业生产已由过去的零星饲养发展成为农业生产中的一大产业。1987年,全县畜禽蜂业产值为8155万元,比1949年增长37.1倍,占农业生产总产值的22.5%。
家禽饲养 养禽是农家传统副业,自食为主。民国25年,全县养禽29.7万羽。解放后,逐年发展。1971年,“星波罗”鸡列为外贸产品出口,养鸡开始向商品化发展,1978年增至86.32万羽。1979年后,饲养肉鸡、蛋鸭、白鹅等专业户兴起,家禽生产发展很快,1980年饲养量超百万羽,1987年达344.94万羽。全县有专业户1168户(养鸡347户、鸭723户、鹅98户),并出现饲养万羽鸭、5000羽鸡的专业大户。
蜂业生产 慈溪养蜂,明成化时(1465~1487)已有记述。解放初,养蜂甚少,仅有桶养中蜂(中华蜜蜂),用割巢取蜜的传统方法。1957年引入意蜂(意大利蜂),并传入活框蜂箱和饲养新技术,养蜂日益发展。1979年后,养蜂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蜂群猛增,1987年达191923群,有养蜂户3583户,联合体664个,从业人员10512人。蜂产品产值3696万元,占农业生产总产值的10.2%。1980年至1987年养蜂量连续8年居全国之首。
八、渔业生产
慈溪水产资源丰富。解放前,沿海渔民用传统简陋渔具下海捕捞,内河渔民祖孙三代共栖一舟,终年漂泊打鱼,苦度生计。1949年,全县有淡水捕捞渔民567户,2130人,1100多个劳力,沿海捕捞渔(农)民近千人,年产水产品275吨。1955年后,组织渔业生产合社或农业社渔业组,开展集体养殖、捕捞,产量逐年上升。1958年,各大公社成立渔业大队,配有海洋机动渔船,进行海洋捕捞,并扩大淡水放养,1959年产量上升到2820吨。1962年后产量下降,渔民生活困难。1979年开始贯彻“以养为主,养捕结合”的生产方针,开发荒涂,挖塘蓄淡养鱼,扩大内河放养面积,改进捕捞技术,产量迅速增加。1987年,全县有专业渔民341户,1011人,从事渔业的劳动力7622人,总产量7190吨,其中海水产品1050吨,淡水产品6140吨,产值601万元,产量、产值比1949年分别增长25.1倍和49.1倍。
海洋渔业资源 全县海岸线长77.56公里,沿海捕捞海域广阔,东出灰鳖洋,紧接舟山渔场,北出王盘洋,间有七姊八妹列岛,西接钱塘江。区内是鳓鱼、鲳鱼、马交鱼的回游栖息场所;在西霍山傍有鮸鱼礁,夏末,鮸鱼回游繁殖于其周围;并有梅鱼、鲚鱼、鲻鱼、章鱼等常栖性鱼类和季节性鳗苗;也是海蜇的自然繁殖地带。沿海有65万亩滩涂,产有泥螺、黄蛤、白蛤、梅蛤、弹胡、泥鱼、箭鳗、青蟹、沙蟹和沙蚕等海产品。
淡水渔业资源 内陆淡水总面积9.26万亩,有5.86万亩可饲养鱼类。其中外荡17105亩,池塘21751亩,水库19389亩,山塘350亩。主要经济鱼类有:青、草、鳙、鳊、鲤、鲫、鲻、黄〓、乌鳢、鲶、鲈、土布、鳜、棒花、餐条、鲅、花䱻、刀鲚、白鲫、鳗鲡、黄鳝、泥鳅等,还有青虾、白虾、河蟹、螺蛳、黄蚬和河蚌等。其中名特水产品有:河蟹、海蜇、泥螺、鳗苗、沙蚕等。鲻梭鱼和鮸鱼,肉质细嫩鲜美,营养价值高,是高档紧俏鱼类。
内河淡水养殖 解放前无淡水养殖。1952年开始由渔民集资养殖。1955年后,由渔业社利用滩沼、江河、溇浜等水域拦箔养鱼。1987年,内河、湖库水域养殖面积扩大至3.76万亩,年产淡水鱼868吨。
沿海“万亩鱼塘” 70年代末,利用沿海已围海涂挖塘蓄淡养鱼获得成功。以后,挖塘蓄淡养鱼迅速发展,1983年有2107亩。1984年5月,开发沿海荒涂养鱼项目,获得联合国粮食计划署资助,计小麦21600吨,食油360吨,折514.85万美元,开发面积1万亩。县成立开发工程指挥部,27个有关乡、镇也相应建立开发领导小组,于同年11月开工,至1986年8月竣工。计建商品鱼塘40个,面积1.07万亩,当年投产。1987年鱼场扩大到1.4万亩,产鱼4872吨,占全县水产总产量的
67.8%。同时,建设冷库2座,购置活鱼运输车1辆,挂桨机船115艘和一部分水产养殖机械。“万亩鱼塘”的建成,为慈溪渔业生产史上增添了新的一页。
其他水产养殖尚有稻田养鱼、人工养蟹、河蚌育珠和试养对虾等。
捕捞 近海捕捞:海洋捕捞起源较早,宋代已有下海捕捞记载,明代已具相当规模。
民国时期,近海捕捞以海涂采集、木帆船下海捕捞为主,年产不足200吨。解放后,逐步发展机帆船,开展多种捕捞作业。1987年全县有从事近海捕捞的专(兼)业渔民2293人,机动渔船398艘,木帆船82艘,捕捞海产品1046吨,比1949年增长4倍。主要捕捞作业有:机帆船捕捞,网具捕捞(涨网、溜网、串网、跳网)和海涂采集(海涂干潮时用人工拾、锹挖、刀钩、网拖)。70年代后,每年2至4月底,还在沿海排涝闸口附近捕捞鳗苗。
淡水捕捞:解放前,淡水捕捞渔民以船为家,产量很低,年产仅50吨左右。1987年,全县有专(兼)业淡水渔民366户,1523个劳力,渔船1351艘,计798吨位,共捕淡水鱼400吨,比1949年增长5.2倍。捕捞渔具有迁网、刺网、掩网、定置网、钓具五大类。解放初,曾有鹭鹚捕鱼作业,因其破坏鱼类资源,1959年后淘汰。
九、农业机具
农业生产向赖简易农具,耕作艰辛,工效甚低。民国时期有少量抽水机在个别地区使用。解放后,推广改良农具,发展农业机械。至1987年,全县农渔业机械总动力14.25万千瓦(包括淡水鱼养殖机械、鱼饲料加工机械和活鱼运输车动力2635千瓦)。其中:柴油机动力8.88万千瓦,汽油机动力0.98万千瓦,电动机动力4.39万千瓦。各类农机动力的比重:耕作机械占27.9%,排灌机械占21.6%,收获机械占12.9%,运输机械占12.3%,加工机械占10.5%,植保机械占1.1%,渔业机械占5.2%,其他农业机械占8.5%。全县机耕、机电排灌、机械脱粒面积分别占总耕地的33.24%、80%和粮食播种面积66.19%,粮、棉、油加工和农村运输也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此外还有一批脱粒、植保等半机械化农具。棉区因受间作套种耕作制度的限制,机械化程度低,多数作业仍然用传统农具和半机械化农具。
第二节 盐业
一、场区
龙头场 宋开禧元年(1205)置场署于灵绪乡三都(今龙场乡),明天启年间(1621~1627)并入清泉场,清乾隆五年(1740)复设。场区西至淞浦20公里界鸣鹤场、东至雁门岭7.5公里界清泉场,南至大蓬山麓,北至大海2.5公里。东西宽12956弓(每弓约1.6米),计灶田荡地40903亩。置中甲西团、山居管团、中甲东团、施公山东管团、施公山中管团、施公山西管团、齐家埠上管团、齐家埠下管团、石塘西团、石塘东团、梅林团、北管西团、北管东团等13团77灶。乾隆十七年五月发帑檄场督造新塘(利济塘龙山段),盐田移至塘北。咸丰至同治年间(1851~1874),煎灶舍大部因兵事坍毁,盐田减少,至宣统三年(1911)废场,所剩盐田并入清泉场,后渐改农。
鸣鹤场 唐、宋两代,场区在官塘(大古塘观城段)以南。宋咸平间(998~1003)置场署于鸣鹤乡(今鸣鹤镇),明洪武二十年(1387)后,灶地北移。清初场区:东至淞浦界龙头场,南至大古塘,北至海,东西长15公里,南北宽10公里,灶田荡地26123亩。置杜家团、芦泽团、新浦团、淹浦团、古窑团、淞浦团等6团40灶。场内有淞浦、古窑、淹浦、洋浦4水北注大海,并有官塘河沟通,利于载卤运盐。清乾隆十六年(1751)筑泥牛塘(利济塘观城段),西部洋浦灶田移至塘北,塘南及东部改农,盐田面积减少。民国8年(1919)废场,破山浦一带尚有少量盐田由余姚场东三区拨板3840块晒盐,18年后改农。
庵东盐区 唐代设余姚场,宋初为石堰买纳场。场区自沿山至海岸。宋庆历七年(1047)筑大古塘,灶地移至塘北。明永乐初筑新塘,盐田扩至大古塘北10里许。景泰年间(14501456),全场分埋上、埋下、柏上、柏下、梁上、梁下6仓。清雍正二年(1724)至乾隆十二年(1747),场区四至为:东至鸣鹤场杜家团,西至上虞金山场界,南至利济塘(四塘),北至海。东西宽55公里,荡地77855亩,置埋上团、埋下团、梁上团、梁下东团、梁下西团5团,煎灶28座。嘉庆年间(1796~1820)盐田继续北移,至清末,场区已移至永清塘(六塘)以北,东至,破山浦,西至泥墩潭,宣统三年(1911)复称余姚场。
民国初,泥墩潭以西洪家路潭至王家路潭改为垦地。民国4年(1915)废六仓改划七区。5年迁场署至庵东,次年统计,全场盐田42091.40亩,余地54399.34亩,合计96490.74亩。“盐田面积之广与整齐,自以余姚场为首屈一指”(《两浙盐务汇编》)。34年底,撤中区剩6区。翌年筑胜利塘(七塘),盐田大部移至塘外。解放初,全场盐田69694亩,盐民5362户,32172人。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庵东盐特区,改民国时期所划6区为塘北6乡,主业制盐。1955~1965年,筑新浦至西三泥墩潭村八塘,作业区地在塘内,改变千余年来塘外生产格局。1970~1978年,筑九塘,围入涂地37104亩,建盐田19489亩。1978年末,全场共有盐田82984亩。以后逐年减少,至1987年剩11637亩,仅为1978年的14.02%。分布在八塘与九塘一线,由东二、东一、西一、西二4乡管理。八塘内占71.28%,九塘内占
28.72%。
二、制盐方法
古代制盐向取刮泥淋卤,火力煎熬之法。煎盐分铁盘、篾盘两种,燃料采自草荡。龙头、鸣鹤多用铁盘。清乾隆间,龙头场有煎灶77座,铁盘70副,篾盘7副。鸣鹤场有煎灶40座,铁盘40副。石堰场煎盐皆用篾盘。灶用泥筑,无烟囱。煎盐备受烟薰火燎,盐工多双目失明。清咸丰后,煎灶渐减,至民国7年1月,除新浦沿2灶烧制煨盐外,余灶尽撤。12年后绝迹。
清咸丰二年(1852)出现泥板晒盐之法。咸丰末,岱山盐板夹潮冲至,依式改用木板,此后板晒兴起。至光绪六年(1880),石堰场已有盐板22.56万块,时按“计丁受板”之法控制盐板数量,盐板烙印实留18.11万块。民国元年,板数增至37.07万块。至27年,整个庵东盐区盐板数已达67.87万块。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改进制卤方法并推行滩晒。60年代初推广流枝滩制法,后因生产成本大,材料采集不易而中止。1965年起复用平滩法,逐渐形成较为科学的滩型。西一公社五大队采用二道扬水式,滩长350米,宽120米,面积63亩,分五道工序:整滩、纳潮、扬水、制卤、结晶。大面积结晶池以砂子板或黑色聚氯乙烯薄膜铺底。1978年,庵东全场改滩完成,结束了刮泥、淋卤、板晒的老式制盐法。
三、产量
鸣鹤场 宋时年产77365石,元延祐间(1314~1320)岁煎28000引(元制每引400斤)。清雍正间(1723~1735)年收额7443引(清制每引280斤)。清末产量锐减,宣统三年(1911)产13754担(每担100斤,下同)。民国8年废场,盐田改由余姚场管理,次年产盐6740担,14年由东三区拨晒板3840块,产量仅2080担。
龙头场 元延祐间收额6735引。清雍正四年产3114引。咸丰、同治间遭战乱,煎灶大部坍毁,产量渐减。宣统三年,产量计入清泉场。
庵东盐场 唐时,余姚场为越州兰亭盐官场之一。宋称石堰买纳场,年产量6.4万石。宋末元初年产量9000引。清初已增至数万引,成为两浙最大盐场。清末板晒兴起,产量骤增,至宣统三年全场产煎盐8176担,晒盐58.54万担,合计59.36万担(折合2.97万吨)。民国9年5.6万吨,29年上升16万吨。30年,日军侵占庵东,产量锐减,抗战胜利后渐恢复,36年产12.4万吨。解放初,受自然灾害影响,产量较低。1950年产盐6.81万吨,1955年上升至13.42万吨,至1979年,历年产量皆在10万吨以上,其中1967年、1971年、1979年逾20万吨,1967年最高,达22.94万吨。1980年开始,盐田剧减,产量下降,1987年仅产1.11万吨。
四、运销
宋时,鸣鹤、石堰二场产盐除销本省外,并销至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歙县等处。明代增江西广信、安徽广德。清初,龙头场煎盐配销县内(镇海)400引。雍正元年(1723)增拨400引,余运销邻近鄞、奉等县及上江各路。鸣鹤场煎盐配销县内(慈溪)2400引,余由商人运抵绍兴批验所过掣转运上江各路行销。石堰场销县内(余姚)1540引外,余销至江苏之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及上海、安徽徽州、广德等8州县,江西广信等7县。
民国时期,余姚场省内配销区域广及32县,代销区20县,省外仍维持清代销区。抗日战争时期,原盐运销混乱。抗战胜利后,原盐由盐场移运销区定点配发各地供应。民国36年(1947),余姚场分点配发省内各地有:移运至浙西分局乍浦仓者,发运嘉兴、嘉善、桐乡、崇德、吴兴、德清、武康、长兴、安吉、孝丰等县;移运至宁波分局宁波仓,销鄞县、镇海部分地区;移运至临浦仓,销萧山、诸暨、义乌、金华、兰溪、浦江、东阳、汤溪、龙游、建德、桐庐、分水、寿昌、开化、江山、常山等县;移运至杭州常平仓,供应杭州市及杭县;移运至港口常平仓,供应淳安、遂昌等县。省外行销江苏、安徽、江西、上海等省市50个市县。场区至销地原盐运输业务由各运输商行承担,时在庵东登记的商行即有25家。
解放初,原盐自由运销,1950年3月改统筹产销,运销地域沿旧。1952年供销社就近购运部分食盐,时称海滩报运盐,是年报运量25323.05吨,占总运销量的27%,1954年第四季度改归中国盐业公司经营,次年又恢复海滩报运,至1958年4月废除。60年代,省内销区有金华、嘉兴、宁波(包括今绍兴市)及杭州市(含市效各县),省外供应安徽徽州、福建浦城、江西上饶等地区,还依产盐淡旺断续供应上海市和江苏吴江、常州、武进、江阴、苏州、无锡、丹阳、常熟等市县。1960年接办慈溪、余姚两县市场供应批发业务,各区供销社及大部分基层社均由庵东盐业批发站供货。1980年8月,县盐业公司在浒山设立供销门市部,经营零售及批发业务。东一、东二、庵东镇,西二、西三建立经营服务部,零售食盐。1985年始,产盐仅敷慈溪、余姚两县民食,榨菜腌制旺季,需调供其他盐场原盐。
五、缉私
盐税历重,常数倍于盐价,历代统治者多立重典严禁。入清以后,缉私以控制水陆要冲防止枭贩为主。场区多设缉私关隘。“石堰场凡水道之横河、低仰、岭峰、小里四堰及陆路之经堰里、埋马镇、徐家畣、历山、百梁桥、周巷、大路门数处最多私盐出没。所设隘口东有浒山所,西有周巷、临山卫营汛,并场役及余姚县捕往来盘诘。鸣鹤场东埠头地方有慈溪县捕役巡缉,观海卫地方有防守兵丁巡守,而亭户刮煎领引肩贩由长溪、杜湖、雁门、凤湖四岭及杜施桥稽查”(《重修浙江通志稿》)。清代晚期,石堰场在庵东设缉私局。
民国初期,浙江省成立巡缉总局,派缉私营驻庵东,设余姚两浙巡缉第一分局,场知事兼督察员。傅家路、二灶市、一灶、水霪浦、新浦沿、大牌头、长胜市、登州街、缪路、泥墩潭等地置派出所。余姚场两浙第一巡缉舰驻崔陈路。马家路潭、周家路潭、水霪浦、高王路、张家路潭、胡家路潭、陈家路潭、涂汛潭、泥墩潭等水道出口处亦分别驻巡缉舰。民国15年(1926)省巡缉总局改营队,驻现境有第四营第三队(鸣鹤场)、第六营,第一队(庵东)、第二队(平王庙)、第三队(小安街)、第四队(相公殿)。余姚场于民国初置场警,至民国12年有警员115名,15年增至238名。20年3月,设省税警局。全省分五个区队,第三区队所属9个分队驻庵东。30年4月,汪伪中央税警团浙东指挥部进驻庵东。抗战胜利至解放前夕,驻扎庵东国民党税警第三区部在沿海筑堡13座,防原盐出海走私。民国时期,庞大的缉私机构与众多的缉私军警未绝原盐走私。官商勾结,缉小私放大私,贫苦盐民深受其害。
解放后,浙江省军区第二分区警卫团办理庵东盐区缉务。1950年,省第一盐务分区局设宁波、临山、余姚、周巷、浒山5稽征所(次年剩周巷稽征所),专司缉私和私盐补税工作。因初解放,社会尚未安定,加之盐场管理不严,走私严重。盐区政府和缉务部门根据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方针,盐民小额走私予以教育补税,巨额买私卖私则取罚款措施。1950年底,庵东盐务部门在当地各级政府配合下建立群众缉私护税组织,配合缉私。1954年撤庵东盐警部队,缉务移交地方。翌年春夏,庵东盐区政府整顿群众缉私护税组织,建缉私护税小组79个,人员969人。1957年,全场缉私护税小组调整为72个,人员590人,重点打击走私团伙,走私明显下降。“文化大革命”时期,群众缉私护税小组解体,走私活动加剧。1980年5月2日,1981年8月6日,县人民政府两次布告原盐走私禁令。1984年7月全面缉查。1985年7月30日,成立县原盐缉私护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盐区缉私工作得以加强。
第三节 工业
慈溪古代工业以陶瓷业和粮食加工业为主,至近代,新兴工业开始起步。清光绪十五年(1889)建立的慈溪火柴厂,为浙江首家民营火柴厂。民国10年(1921),慈明鸿记电灯公司建成发电。至22年,全县有碾米厂8家,年加工量3.15万石;印刷厂1家、年营业额2000元;电厂1家,装机容量24千瓦。多集中于县城(今宁波市慈城镇)。
现县境工业同样历史悠久。上林湖一带,汉代已建窑烧制陶器和青瓷器,称为越窑,烧制技术在唐、五代已臻成熟,有“李唐越器世间无”之誉。元末明初,城镇手工业和农村土纺织业发展迅速。清后期,制酱、榨油、轧花、食品等业也逐渐兴起。进入民国,在继续发展城镇手工业的同时,金丝草帽编织亦于民国11年后兴起。抗日战争时期,除土纺织业有所发展外,其他各业均遭摧残。战后虽有恢复,但速度缓慢。到1949年,现境仅有小型工业企业114家,产值2288万元。
解放后,在逐步建立国营工业企业的同时,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形成以全民所有制工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195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9210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产值6550万元,占71.1%。1958年在“大办钢铁、大办工业”思想指导下,工业“冒进”,收效甚微。特别是“大办钢铁”,财政损失达20多万元。1961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工业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到1965年,全县工业产值达11827万元,为1949年的5.17倍。“文化大革命”时期,全民所有制工业虽受冲击,但手工业社多兴办“兼营”车间,乡镇企业开始迅速发展,全县工业总产值每年始终保持在1亿元以上。1979年后,工业发展更加迅速,尤以乡镇企业为最,截止1987年底,全县工业企业达9125家(含村及村以下企业)。年末工业总产值22.8亿元。比1949年增加98.76倍,比1978年增长5.9倍。
全县工业经济产品结构调整,形成了以轻纺工业为主体,轻重工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1987年,乡以上工业产值超亿元的行业有5个,产值超千万,利润超百万的企业18家。自1980年以来,已有25只工业产品分别获国家、部、省优质产品称号,其中由慈溪动力机总厂生产的“三环牌”Z170F4马力柴油机,获国家银质奖;宁波地毯总厂生产的京式“宝石碑”羊毛地毯成为出口免检产品;具有200多年生产历史的长河草编制品还远销世界59个国家和地区。
一、经济成份
全民所有制工业 民国34年(1945)8月,浙东抗日游击纵队投资稻谷10万斤联合经营周巷恒利油坊。1950年6月6日由余姚县人民政府接管,改名为公营公利油厂。为现境最早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951年1月,在浒山镇创办“公营余姚浒山农具铁工厂”,1953年2月,慈溪专卖公司投资建“慈北联营酿造厂”。1954年县境调整后,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9家,工业总产值2382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2.27%。1956年4月,县工业专业公司成立,至年底,全县有全民所有制企业89家,(其中包括公私合营企业67家),工业总产值3498万元。主要行业为粮油、棉花加工、食品酿造、印刷、农机、化工、草编等。
1958年大办工业,新建化工、冶金、造纸、建材、机械、农机、陶瓷等全民所有制工厂12家,另有19个手工业社升为国营,使国营企业个数增至115家,工业总产值7661万元。1961年贯彻调整方针,对盲目发展的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上升国营的手工业社恢复原体制,至1963年全县剩国营企业41家,总产值6313万元。1966年,公私合营企业全部转国营,调整小型粮油加工厂,将国营企业调整为37家,年末工业总产值6480万元。1970~1977年间,慈溪棉纺织厂、慈溪化肥厂、慈溪农药厂、慈溪水泥厂、慈溪机床厂等5家规模较大工厂先后投产,使全民所有制工业进一步扩大。1978年有企业48家,工业总产值超亿元。1981年以后,各农垦场兴办附属工厂,性质多属全民所有制企业。1987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54家(其中独立核算企业46家),工业总产值22087万元,年末职工总数11518人,固定资产原值13751万元。
城镇集体工业 1951年10月12日横河木业生产合作社成立。至1956年,全县组建手工业合作社104个,合作小组67个,入社5465人,占总从业人员71.84%。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取消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体制,有19个社升为国营企业,1961年进行调整,全县恢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81个,1965年调整为165个。浒山绳索社、观城机械社、浒山铁工社等开始突破手工业传统产品生产,转产电工登高脚扣、塑料制品、小五金产品,其他手工业社亦相继兴办兼营车间。从事小五金、皮件等加工业务,至1974年11月统计,全县111个手工业社中,已有83个有兼营行业,共兴办兼营车间105个,年产值479万元。占全县手工业总产值1385万元的26.83%。1976年以后,调整手工业社规模,部分社升为工厂。至1978年,全县有手工业企业88个、其他合作工厂19个,工业总产值3244万元。
1951年底,现境龙场、龙山供销社分别接收林荣记碾米厂、坤记碾米厂等二家私营企业。次年,坎墩供销社、浒山供销社、彭桥供销社、白沙供销社、云城供销社等也先后盘买和接收本地无力经营的私营油坊及碾米厂,组成供销社所属粮、棉、油加工企业。同时还新建观城、逍林2家棉花加工厂,形成第一批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至1954年底,全县已有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5家。1956年各碾米厂划归粮食部门,公私合营后的制酱、茶食糕点等企业归供销社。1958年多数企业转为国营。1961年以后逐渐恢复原体制。1964年建县建筑预制品厂。次年又建航运公司船厂。1976年以后,全县手工业社亦多成为县属集体企业。1980年起,各部门相继兴办工业企业,其中部分为县属集体性质,根据1985年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统计,全县有独立核算县属集体企业128家,其中属二轻工业公司管理96家,县联社8家,交通局7家,其他部门17家。1987年发展到243家,工业总产值24815万元。占全部城镇集体工业总产值的78.26%。
1981年以后,部门集体工业发展迅速,至1987年,全县有19个部门兴办工厂105家,(其中独立核算企业82家),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工业总产值2859万元,另外尚有街道企业21家,工业总产值4037万元,校办工厂190家,工业产值2619万元。
乡镇(村)工业 1956年,县内已有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兴办油坊、粉丝坊、碾米厂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1958年大办工业,兴办一批小农药厂,小化肥厂,10余个公私合营粮棉加工厂及172个手工业社“下放”,使全县社办工业企业猛增至510家,务工社员35671人。次年,小化肥厂,小农药厂停办。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部分企业关闭,下放之粮棉加工厂和手工业社全部恢复原体制,到1963年,企业仅剩19个,务工社员减至341人。1966年,浒山、逍林、观城、周巷、横河等区各公社开始兴办废棉纺、麻纺、石棉等企业,乡镇工业又开始发展。次年增至67家,工业产值783万元。70年代初,各公社普遍建立农机具修配厂,兼营小五金,塑料胶木制品等,经营项目达120余种。至1978年,全县乡镇(村)企业发展到1050家,职工63087人。年末工业总产值17215万元,占县工业总产值的51.98%。
1979年后,乡镇工业发展迅猛。1984年,产值超百万企业有128家。至1987年,企业达2518家,职工137364人,工业总产值169862万元,利润14225万元(含农村个体、联户企业产值、利润),分别居省内第五位和第四位。有14家企业产值超千万,2家企业利润超过200万元。
1985~1987年间,全县乡镇(村)办集体工业企业投入建设资金累计864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由1978年的4319万元增加到1987年的29719万元,净增5.88倍,并有100多家企业与外地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工商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经济联营,先后开发新产品500多个,其中34个产品填补国内或省内空白。98家企业生产出口产品。
个体、联户工业 1977年,新浦、观城、白沙等地先后出现了一批有色金属浇铸,塑料制品、针织、小五金等行业为主的联户及个体工业户。这些企业大多未经正式批准,先开工生产,因获利较丰,故发展迅速。新浦镇1981年仅94家,到1983年发展到234家。以加工针织品为主的白沙镇,1981年有针织横机1800台,至1983年增至2778台,从业人员达6930人,占全镇总劳动力的59.4%,年产各类针织品530万件,被称为“针织之乡”。
1984年,个体、联户工业纳入各级主管部门统计和管理渠道,是年底,经批准的个体,联户工业户达3059个,参加户数7113户,从业人员15313人,当年工业总产值6446万元。至1987年,全县个体,联户工业户发展到6179个,从业人员增至42259人,其中大部分为雇用工。据146家个体,联户企业调查统计,共雇工1563人,平均每家企业10.7人,最多的一家62人。年末工业产值34870万元,利润4306万元,分别占全县乡镇工业总产值和总利润的20.53%和30.27%。其中产值在50~100万元的有33家,100万元以上的6家,产值最高为天元灯具厂,1987年达543万元。
联营工业 1983年1月10日,县二轻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慈溪密封材料厂,由地方财政投资10万元发展膨胀石墨密封材料生产,成为县内首家全民与集体联营企业。1985年又由县商业局、海军东海舰队、密家埭乡政府3家合资在杜湖畔兴建东方啤酒厂(1986年投产)。后为发展外贸生产,县二轻工业总公司所属宁波地毯总厂,宁波工具厂2家企业分别与浙江省土畜产品进出口公司,上海机械进出口公司,慈溪县外贸公司联营,组成工贸联营企业。截止1987年底,全县共有联营工业企业5家,职工总人数2227人,工业总产值4591万元。其中慈溪密封材料厂和宁波地毯总厂2家企业,工业产值达3513.99万元,占全部联营工业总产值的76.54%,创汇企业3家,出口产品有“棱光牌”膨胀石墨密封件,“宝石牌”70道、“丹凤牌”90道手工打结羊毛地毯,“钻石牌”、“熊猫牌”活络扳手等。
二、主要行业
解放前工业,主要为食品制造业。1949年,现县境114家小型工业企业中,以粮油加工为主的食品工业企业就有102家。棉纺织业以民间一家一户手工生产为主。解放后,逐步建立化工、建材、机械等行业。70年代初塑料制品业兴起,棉纺织生产开始现代化。70年代末,80年代初,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发展迅速。至1987年底,县内有主要工业门类31个,其中年末产值超亿元行业有纺织业、塑料制品业、机械业、建材及金属矿物制品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5类;年末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行业有电子通讯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工艺美术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缝纫业、仪器仪表及其他计量器具制造业、化学工业、皮革及其制品业8类。
纺织业 轧花业:清光绪十一年(1885),周巷输入日制轧花机加工皮棉,初为脚踏,继改牛力。
民国14年(1925),周巷裕通花庄购置14马力引擎1台,带动20英寸轧花车14台,日出皮棉18包(每包60公斤,下同)。至17年,现县境周巷、天元、浒山、坎墩、逍林等地兼营轧花的行庄多达50余家。引擎总马力398匹、轧花车402部(含脚踏轧花车),年加工皮棉总量近6万包。19年浙江省棉业改良场在周巷建立轧花打包厂1所,拥有14马力柴油引擎1台、轧花车14部、打包机1部,为当时设备较先进的棉花加工企业。25年,现境各花庄共加工皮棉5144吨,运销外地。抗战期间,棉花外运停止,轧棉业受挫,花庄大部倒闭,本地所需皮棉用“牛洋车”加工。战后恢复较快,到37年,现县境皮棉加工量达6933吨。1949年,棉花因灾减产,皮棉加工量降至4384吨。
1952~1956年间,先后在范市、观城、彭桥、逍林、浒山、长河、周巷等地新建大型棉花加工厂7座,采用皮辊式轧花机和大型锯齿轧花机、锯齿剥绒机、双箱成包机等先进设备。1957年,全县共加工皮棉17836吨,棉短绒187吨,为解放前最高产量的2.57倍。
1987年,全县6家棉花加工企业共拥有锯齿式轧花机24台,皮辊式轧花机181台,剥绒机70台,打包机12台,总动力6481千瓦,当年加工皮棉10626吨,棉短绒1836吨。乡村民办棉花加工设备924台(其中皮辊机891台),年加工能力2.65万吨。
棉纺织业:早在元代,现境内已有用棉花“卷筒纺之,抽绪如缲丝状,织为布”的手工棉纺织业。以彭桥一带所产“小江布”最为有名。延至清代,农村纺织户增多,所产白布、花皮、紫布多经宁绍台市铺销往各地,远及闽、皖。民国时期,棉花开始外运,城市机纺布流入,农村传统土纺织业渐衰。抗日战争时期,城市机纺织业受战争破坏,境内土纺织业畸形发展。时周巷镇一带村民多使用多锭大摇车纺纱,31年土纺织最盛,现境生产土纱161万公斤,土布18.5万匹,从业人员达22892人。
1949~1966年,棉纺织业仍维持传统方式,1970年初,拥有1万环锭纺纱锭的慈溪棉纺织厂建成投产。1980~1985年,又建成慈溪第二棉纺织厂,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使棉纺织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截止1987年,全县棉纺织工业系统共拥有环锭纺机49440纱锭,气流纺机6200头,织布机1600余台,年产棉纱15608吨,棉布2612万米。其中气流纺纱、棉布、条格绒布3种产品出口,年出口额达3292.53万元。以上两厂1987年创产值7239.89万元,占全部纺织业总产值的19.59%。
针织品业:1952年,周巷创办1家家庭针织厂,有职工11人,1956年生产各类袜子5650打,产值2.7万元,为县内首家专业针织工场。“文化大革命”初期,周巷、浒山、逍林等地不少社队企业用再生纱生产针织手套。1967年,全县已拥有各类手套车303台,年产纱手套56.11万打。1978年,白沙化纤厂购置针织圆机,生产卡丝汗衫。此后,针织品业在乡镇企业中形成主流,至1985年,全县已有乡以上针织企业65家,从业人员5736人。共生产针织服装1231万件,产值7972万元。1987年增至70余家,共拥有针织圆机332台、横机882台,是年生产各类袜子38万双、尼龙衫裤16万件、腈纶衫裤609万件、羊毛衫17万件、汗衫背心114万件。
1987年纺织业全行业乡以上工业企业142家。创产值33533万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14.69%。
塑料制品业 1961年,横河胶木社首产胶木制品。1965年宗汉公社农副产品综合加工厂(今慈溪纺织器材厂)以聚丙乙烯替代铜锡,生产缫丝鼓轮、缫丝架等纺织器材,年产量100余万件。随后,新界、长河等地社队企业也相继购置注塑机,以尼龙、低压聚乙烯为原料生产各种玻璃瓶内塞外盖、塑料纽扣、工矿机械配件等,开始形成县内塑料制品行业。1974年,全县有专业塑料制品企业38家,产值921万元,占当年全县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83%。至1980年,产值猛增至4253万元,比重上升至13.17%。1982年,掌起仪表厂等企业生产的电度表字轮产量约占全国计划产量80%。同年,择浦塑料离心管厂试制成功18种不同规格聚丙烯离心管,填补国内空白。到1987年,全县塑料制品企业已发展到311家,年产值21667万元,占全年工业总产值的9.93%。
机械工业 民国33年(1944),师桥夏生大铁铺使用皮带车床和钻床修理轧花车,为县内机械行业之开端。解放后,在浒山建立农具铁工厂,生产机制农具。手工业合作化以后,部分城镇五金、铁器社建立机修车间。1961年,周巷镇还专门建立机械社,有职工23人,以机械维修为主。至1985年,全县有机械工业企业136家,职工10168人,工业产值11078万元。1987年末,企业增至162家,产值14033万元,占全县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
6.15%。主要行业为内燃机制造业和通用零部件制造业,主要产品有小型系列柴油机,Z5040立式钻床、微型轴承、各类阀门、密封件、紧固件等。
建材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砖瓦、石子、石灰:古代砖瓦窑业集中在上林湖、杜湖、烛溪湖一带,明代在杜湖畔碗瓶山下已形成一个专制砖瓦村落瓦窑头村。据民国25年统计,在“三湖”附近的砖瓦窑42座,从业者187户、616人。年产砖瓦4400万块(张)。
解放后,随着建筑业发展,砖瓦产量和石料采掘量日益增加。70年代初,慈溪第二砖瓦厂,慈溪砖瓦厂使用“轮窑”烧制红砖。1977年,庵东区石灰厂始产石灰。至1985年,全县有砖瓦制造企业17家(不含村及村以下小砖瓦窑)。轮窑16座,石灰制造企业2家,立窑3座,工业产值1006万元。1987年,全县生产红砖54500万块、瓦1700万张、石子130万吨、石灰2.19万吨。
水泥及水泥构件制造:1964年,县建筑预制品厂率先制作水泥建筑预制构件。1971年,国营慈溪水泥厂始产普通硅酸盐水泥,形成县内水泥及水泥预制构件制造业。至1985年,全县有水泥厂1家,预制构件制造企业45家,职工2020人,行业总产值1296万元。1987年,慈溪水泥厂生产水泥4.6万吨,全县制作水泥预制构件8.49万立方米。
石棉制品 1960年,周巷中街石棉厂投产。到1967年,石棉制品加工业扩展到掌起、东安、宓家埭、鸣鹤、观城、逍林等24个乡镇,有工厂26家,手纺石棉车36653部、拼线车3674部、轧花车857台、织布机85台、机碾处理车间19个,从业人员4万余人。至1977年石棉制品达4380吨,加工费收入968.6万元,因多数石棉制品企业设备简陋,加工点分散,矽肺病人不断增加。1980年以后进行整顿,减少网点,安装防尘设备,至1985年,企业缩减至17家,职工2049人,是年生产石棉制品4948吨,产值2474万元。1987年兼并至8家,生产石棉制品5057吨。
1987年,建材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全行业有乡以上工业企业130家,创产值1084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75%。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电机制造:1967年,观城船埠(后改慈溪电器厂)和浒山五金电机厂(后改慈溪农业药械厂)开始生产0.6~7.5千瓦电动机。至1974年,全县生产的各类电动机总功率达4819千瓦。
80年代,随家用电器行业的兴起,发展微型电机生产。1986年,观城三北微型电器厂生产洗衣机用微型电机。至1987年,县内共生产小功率飞轮发电机2.04万台,微型电机4.61万只,洗衣机电机28.81万只,总功率7547千瓦。樟树风扇厂生产的AO—2型电机还于1986年出口孟加拉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1971年,坎西公社农机厂始产20~4000千伏变压器。1983年,慈溪高压开关厂生产电力开关设备。至1985年,全县有输配电控制设备制造企业17家,职工1071人,其中电容器制造业1家,开关控制设备制造企业4家,电器设备元件制造企业12家,生产互感器1813台,低压电器元件136万件,自动化继电器1200台,工业产值832万元。1987年,慈溪高压开关厂生产高压开关248台。慈溪电器开关厂生产的SN10—101型隔弧板获浙江省优质产品称号。
家用电器:70年代初,乡镇企业开始生产200毫米小型电扇和家用鼓风机。1976年,樟树风扇厂制成400毫米台扇,稍后,又建成慈溪三北电扇厂和慈溪电扇厂,产品有台扇、落地扇、吊扇、扬谷器等。至1980年,全县电扇企业发展到8家,生产台扇5.1万台。此后生产电吹风、电烫斗、电热杯和空调设备的生产企业不断增加。至1985年,有家用电器制造企业32家,职工3091人,生产各类电风扇28.44万台,厨房电热器21.52万只,熨烫器具16.25万件,工业总产值6960万元,占当年全行业工业总产值的74.45%。后经调整,劣质家用电器生产厂被淘汰。同年,慈溪电扇厂与上海华生电扇厂实行横向联营,投资300万元,全面改造原生产线,至1987年末生产“华生牌”电扇11.44万台,“山雨牌”电扇10.85万台,生产总量占当年全县生产量的92.88%,“山雨牌”400毫米落地扇还被评为轻工业部及浙江省优质产品。
1987年末全县有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企业83家(乡以上工业),全行业产值1051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61%。
其他行业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1987年末,全县共有生产厂家48家,工业总产值5231万元,占全县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3.8%。
食品、饮料、饲料工业:1987年末,全县有乡以上食品制造企业53家,工业产值4931万元;饮料制造企业19家,工业产值2521万元;饲料工业企业4家,工业产值1216万元。
工艺美术工业:1987年,全县有乡以上工业企业38家,工业产值4212万元。
金属制品业:1987年全县有乡以上工业企业59家,包括21个电镀厂或车间,产值4106万元。
缝纫业:1987年全县有乡以上工业企业51家,全年生产各类服装230万件,其中出口服装43万件,工业产值3964万元。
仪器仪表制造业:1987年全县有乡以上工业企业38家,工业产值3620万元。
化学工业:1987年全县有乡以上工业企业24家,工业产值3268万元。
皮革制品业:1987年全县有乡以上工业企业25家,工业产值3149万元。宁波皮革服装厂生产的皮革服装、羊皮包出口丹麦、联邦德国、美国、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年出口值222.26万元,创汇32.41万美元。
三、优质产品名录
“三北牌”14支针织起绒纱,慈溪第一棉纺织厂生产,1985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加云牌”彩条被单斜纹布,慈溪棉织厂生产,1986年浙江省优质产品,1987年纺织工业部优质产品。
“Z牌”自行车前叉合件,慈溪自行车配件厂生产,1986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棱光牌”膨胀石墨密封材料,慈溪县密封材料厂生产,1985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三环牌”165F柴油机,慈溪动力机总厂生产,1979年浙江省优质产品,1984年农机部优质产品。
“三环牌”Z170F4柴油机,慈溪动力机总厂生产,1984年浙江省优质产品,1985年机械工业部优质产品,并获国家银质奖。
“龙涌牌”485Q内燃机冷却水泵,慈溪拖拉机配件厂生产,1982年、1986年(复评)浙江省优质产品。
“浙东牌”1211灭火药剂,浙东化工一厂生产,1985年浙江省暨轻工业部优质产品。
“闪光牌”平板卷筒透明玻璃纸浙东透明纸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四明山牌”60度宁波大曲酒,慈溪酒厂酿制,1984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云坛牌”金丝草帽,慈溪金丝草帽厂生产,1981年、1985年浙江省优质产品,1983年经贸部优质产品。
“宝石牌”70道手工打结羊毛地毯和“丹凤牌”90道机抽羊毛地毯,宁波地毯总厂生产,1980年、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钻石牌”系列活络板手,宁波工具厂生产,1982年,1986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山雨牌”400毫米落地电扇,慈溪电扇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暨轻工业部优质产品。
“皇后牌”热熔粘胶弹力絮,宁波弹力絮厂生产,1984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宁星牌BW317摆式减速机,宁波化工减速机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世宝牌”165F喷油嘴及油泵总成,慈溪第二农业机械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二级菜籽油,观城油厂生产,1987年商业部优质产品。
“长河牌”YSF—1型角阀,慈溪阀门厂生产,1986年浙江省优质产品,1987年农牧渔业部优质产品。
“新安牌”SZ10系列少油断路器隔弧板慈溪县电器开关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华标牌”BOID/BD型电子元件振动试验夹具,慈溪试验仪器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东海牌”JB—1型计步器,宁波东海定时器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三五牌”20—50W电熔铁,慈溪电热器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观海牌”M2.5~6六角螺帽,慈溪螺帽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朝阳牌”SB3型磁带计数器,慈溪精密计数器厂生产,1987年浙江省优质产品。
四、地方传统产品
金丝草帽 民国初,法商永兴洋行从菲律宾采办金丝草(吕宋草)来甬,编织金丝草帽,民国11年(1922)传入长河,时有陆志尧之妻会同10余名妇女学习编织“捏手对花”(二平)型金丝草帽。当地农妇有编织席草帽技术基础,一学即会,编出的帽子轻如云、白如雪,正合国际市场需要,很快在邻近传统席草帽编户中传开,渐次遍及现境西部各地,成为农村一项主要家庭副业。至19年,长河镇收购转销金丝草帽店铺及商行有200家之多,收购量高达百万顶,产品经加工后远销欧美各国。
抗战期间,外销受阻,帽价惨跌,金丝草帽业受到严重摧残。直至1949年,全县外销草帽仅几万顶。解放初期,美国封销中国沿海,阻止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人民政府为解决编户生产困难,拨款收购民间存帽4万顶,并积极组织原料进口及成品外销,逐渐恢复生产。到1957年,全县金丝草帽产量增至71.2万顶,在国际市场上重树声誉。后因金丝草货源不足,帽产量降底,到1987年,全县金丝草帽外销仅3.73万顶。
三北藕丝糖 由师桥镇沈永丰南货店创制,该店建于清雍正三年(1725)至今已有260余年历史。
藕丝糖支长约3寸,直径3公分左右,横截面中央有一大孔,周围有70余个小孔,状如断藕,故名。以隔年洁白糯米,南京雪麻,上等白沙糖,优质麦芽饴糖,细粒白芝麻为原料,在空气干燥,火候得当条件下制作而成。以香甜松脆,入口即化的特色闻名遐迩,是慈溪传统茶食名点。问世之初,主要供应乡里大户,后成为在外经商的三北人馈赠亲友之上品。“三北藕丝糖”遂蜚声沪、甬,并逐渐传入港澳、南洋、日本,清末成为宫廷“御食”。抗日战争前,杭州、上海不少茶店相继仿制,挂起“三北茶食”的牌子。抗战时期停止生产,至1979年才恢复。
周巷酱油 民国初,周巷和美丰酱园邹大成选用优质大豆(俗称黄豆)制作改良酱油,其质浓而润,味甘而平,玻璃瓶装,经久不腐。商标“麟吐玉书”。民国4年,政府农商部物产品评会颁发奖牌奖凭,并送巴拿马万国赛会展出。周巷酱油由此闻名县内外,并成为群众馈赠亲友礼品。解放后改用本地产蚕豆为原料制作,并改进生产工艺,在保持原来特色基础上提高产量。现由慈溪酿造厂生产,声誉不减当年。
干菜笋 慈溪干菜笋(一称三北霉干菜)选用细梗雪里蕻嫩菜精工腌制,晒干,将鲜嫩春笋刨成薄片,煮熟晒干,每百斤干菜和6斤笋干混合成成品,味极鲜美,为佐膳佳品,畅销全国各城市和港澳等地。主要由周巷供销社菜厂(前身为精美菜厂)生产,常年产量25万公斤左右。注册商标“彩球”。1981年被评为宁波地区优质产品。
杨家村鱼钩 白沙镇杨家村生产鱼钩已有70余年历史。钩锋尖、倒齿顺、富弹性、刚柔适中,深受渔民和钩鱼爱好者欢迎。行销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牡丹江等大中城市和省内各地。杨家村鱼钩向为一家一户个体加工,1987年外销超过1亿枚。
五、电力
发电 民国4年(1915),龙山乡旅沪巨商虞洽卿在家安装10千瓦火力发电机1台发电,为现境发电之始。15年,周巷镇开办光耀复记电灯公司,装置10千瓦发电机1台发电。19年,徐德勋,刘菊仙等人集资4万元,合股兴办正大电灯公司,装机45千瓦,24年5月改名周巷电气厂。从民国21年至26年的5年间,宓家埭、鸣鹤场、范市、观城等集镇的碾米厂先后兼营发电。到沦陷前夕,现县境发电机总容量逾100千瓦。沦陷后相继停业。
1951年3月,浒山镇商界人士潘珠炎、陈宝成等8人集资人民币2.6亿元(旧币)建浒山电厂,于次年8月1日发电,装机45千瓦。1957年增至270千瓦。1960年7月12日,庵东电厂破土动工,1964年10月29日建成发电,装机容量1500千瓦,1969年8月停办。1987年12月11日,装机容量为12000千瓦的慈溪热电厂一期工程在浒山镇剑山村破土动工。
解放后,南部山区利用水库、溪水,建有小水电站11座。至1987年,全县有小水力发电站10座。总容量1116千瓦,年发电50~100万度。
输变电工程 1966年6月,县内第一座35千伏输变电工程——浒山变电所建成。至1987年,共建110千伏变电所2座,35千伏变电所8座,架设110千伏输电线路41.89公里,35千伏输电线路96.17公里,10千伏输电线路1057.92公里,安装大小变压器2436台,总容量156961千伏安。
用电 民国时期,发电仅供集镇商店照明。解放后,浒山、周巷两家电厂始向本地居民提供照明用电,庵东电厂发电后,始用于浒山、庵东两地工业生产。1965年引入华东大电网电源,电力供应范围扩大到长河、天元、周巷等地,沿线有24个生产队农业排灌始用电力。到1967年全县用电负荷达12000千瓦,年总用电量4917万度,人均年用电57.8度。1979年后,工业用电猛增,到1987年,全县用电负荷达51800千瓦,年用电总量为27588万度,年人均用电295度。其中,工业用电20665万度,占总用电量的74.9%;农业用电1491万度,占总用电量的5.4%,生活用电5432万度,占总用电量的19.7%。
第四节 商业
一、经营体制
私营商业 南宋初,现境东部地区已设立鸣鹤坊、杜湖坊、灵绪坊、黄杨坊、沈窖湖坊、凤浦坊、雁门坊等官方包税制的私营酒坊7处。清中叶后,各集镇相继开设米店、布店、花庄、百货、烟杂、酒酱及南货茶食等商店,较大集镇还设有布庄、银楼、当店等。规模较大的有开设于雍正三年(1725)的沈师桥永丰南货店,道光、咸丰年间的周巷恒利酱园、锦丰布行、协兴南货店,浒山镇蒋裕大米店、广盛油烛店等。
民国前期,商店不断增多,据民国18年(1929)统计:原姚北地区五、六、七区(今大部在周巷、长河、浒山、逍林、横河等区)有私营店、行906家,经营门类40余种,总资本额达124.14万元,其中花庄43家、草帽行68家,年营业额分别为60.64万元和255.4万元。至25年,现县境商店已发展到1771家,从业人员5416人。抗日战争时期,商业受挫,不少商店倒闭。抗战争胜利后,县内私营商业虽有恢复,但因物价飞涨,捐税繁多,商业仍处于困境。浒山镇商界向政府提出抗议:“漫无标准增加税额,不堪负担,万难接受”。据民国35~37年统计:仅浒山、周巷两镇,就有27家商店闭歇。至解放时,全县虽有各类商店1846家,但从业人员反比战前减少542人。解放初,党和政府保护私营商业。至1955年底,私营商业户已发展到6156户(含饮食业、服务业),总从业人员6450人。1956年,私营商业经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含泗门区、不含横河区)组成公私合营商店81家、合作商店(组)481个,尚剩私营小商贩308户413人,多为半农半商及老残人员,主业小商品、饮食点心、卷烟零售、收旧、理发等。“人民公社化”初期并入集体,“文化大革命”中作“资本主义”受歧视。1979年后,个体商业又获得发展,至1983年有个体摊、店4766户,从业人员5860人。至1987年底,有证个体摊、店发展到15794户,从业人员20698人,占全县商业总从业人员的58.5%,自有资金2327万元。商品零售总额达1524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4.46%。
国营商业 解放初,浒山、周巷、观城、庵东等集镇设立收花处、经营组、营业所等国营商业机构,经营粮食、棉花、工业品等购销业务。1954年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粮、油、布、盐、烟等商品的批发由国营商业机构专营,并改造私营零售商店为国营商业经销、代销店。1956年经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组成81家公私合营企业,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分工归口管理。全县10家私营粮食代销店随之过渡为国营粮食供应点。同年建立县商业局,设百货、医药、交电、食品、纺织品、贸易和专卖等7个国营专业公司和6个食品购销站。至年底,国营机构发展到35个,从业人员818人,商品零售总额1827.3万元,占当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212.5万元的35.6%。1958年实行“公社化”,农村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商店(组)均改变为国(合)营商业企业,隶于各人民公社供销部,致经营体制单一,流通渠道不畅。1961年,体制调整,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重新分开,划出部分个体商贩重组合作商店。至1979年末,全县已建立国营商业机构184个,从业人员2010人。其中:商品零售机构100个(859人),饮食业4个(103人),服务业3个(371人)。社会商品零售额5623万元,占当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7402万元的32.31%。至1987年底,全县有粮食、商业、木材、农机、外贸、水产、医药等系统的国营商业机构298个,职工3660人。其中零售机构129个,饮食业4个,服务业8个。年商品销售总额66396万元(系各部门上报数,包括物资系统);社会商品零售额16208万元,占当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66206万元的24.48%。
供销合作社
抗日战争前夕及抗战期间,现县境先后组织农村合作社、战时合作社和革命根据地合作社70余个。民国21年(1932)首先建立的消费合作社,专营教育用品。26年先后成立的潮界乡、东山头、观海卫等麦冬、棉花运销合作社,从事农产品推销。此类合作社,沦陷后均停办。27年,中共党员谢庭斋发起建立周朝镇(今长河镇)战时合作社,有社员380人,股金220元;6月,在周朝镇建立余姚县战时合作联社。其间,逍林、择浦、三管、师桥、潭海等乡,亦先后组建战时合作社。抗战胜利后,建立坎墩、长河、三浦、掌起、师桥、灵湖、窖湖等近20个合作社,多从事棉粮、化肥运销。这些合作社多受地方乡绅操纵,民众得益甚少。解放初,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供销合作事业。1949年10月,现境浒山、观城、逍林、横河、周巷等地相继筹建供销合作社,1950年5月成立县供销合作总社。至1954年县境调整时,全县有基层供销合作社16个,成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时有社股13.83万股,股金35.22万元。1958年和1964年,县供销合作社先后与县商业局合并,合署办公,经营体制单一,经营缺乏活力。1978年恢复供销合作社体制,经营额迅速上升。是年商品销售总额达17182万元,获利666.3万元。1983年改名为慈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进行体制改革,全面开展清股分红、增股扩股工作,入股农户从原来的10.91万户扩大到20.02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84.7%。社员股金增至88万元。至1987年,全县供销合作社有社员股金780万元,供销合作事业进一步壮大,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6797人,固定资产4877万元,各区(镇)基层社9个,分社58个,设有农资、特产、日杂畜废、副食品、工业品、储运等直属公司6个,冷冻厂1个,棉花收购站41个,商业营业网点957个。是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4.3亿元,其中社会商品零售额1694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20%;农副产品收购额7563万元,占全县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35.38%。
集体商业 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共组织合作商店125家,计1079户1290人;合作小组356个,计3836户4791人。1958年,所有合作商店、组纳入人民公社管理范围。1961年调整,划出2414人,重组合作商店140个(1663人),合作小组104个(751人)。“文化大革命”初,经营复受限制,1970年销售额仅1540.1万元,比1965年下降20.7%。1972年又将浒山镇和浒山、龙山、长河、观城、周巷、庵东以及横河(时属余姚县)等区的236个营业网点(757人)转为国营或供销合作社的代购、代销、代营商店。次年又将83个乡村下伸店(146人),转为生产大队代购、代销商店。其资金和财产全部并入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直至1979年大部分恢复合作商店集体经济性质。1980年1月,115家“三代”商店全部恢复为合作商店。1984年12月建立县第二商业总公司,将原由县商业局或县供销社管理的267家集体商店划归该公司管理。至1987年,县二商总公司所属267家独立核算企业(包括商办工业),共有职工3276人,营业网点991个,营业用房面积4.0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68.79万元,年商品销售总额9591.8万元,利润76.68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84.53%、30.41%。销售绝对额及利润增长率均列宁波市各县之首。1979年后,随着改革开放,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工厂、学校、街道等为安排职工家属与待业青年,建立集体性质的部门办商业企业至1987年底,据全县25个部门与单位统计,有商店(公司、经营部)191家,从业人员1936人,固定资产总值636.10万元,流动资金1196.66万元。是年营业总额23038万元,利润404.89万元。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严禁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对党政机关办的18家企业进行整顿,其中歇业2家,归口脱钩1家,机关干部兼职的全部撤出,个人投资全部归还。
农民经商 1979年以后,从事商业活动的农民数量不断增加,农民购销队伍成为商品流通领域中的重要力量。1980年12月,胜北公社首建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至1984年,全县已有14个乡(镇)建立多种经营公司,1682名农民从事农副产品购销活动。是年仅榨菜(制成品)一项销往外地3.85万吨,占全年总产的95.1%。1985年,国家取消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农民购销员迅速增加。1987年4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办商业,搞活农副产品流通的若干意见》,至年底,全县从事商业活动的农民人数多达41120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7.4%。有区、乡(镇)级多种经营公司或农副产品购销服务部87个,村级农副产品购销服务部、贸易货栈153个,各类代理行栈14个,购销联合体1445个,购销专业户29744户。其中有证经营户4830户。是年推销农副产品38.2万吨,占粮棉以外农副产品总量的67.2%,向外地采购农药、化肥、竹木、饲料、水泥等计金额1620万元。
二、商品购销
粮油 慈溪现境主产棉、盐,油料自给有余,但历来缺粮。民国20年(1931),现境共有私营粮店59家,粮食年输入量1.5万吨左右。抗日战争时期,粮源受阻,粮价暴涨。解放初,粮食自由贸易,投机商纷纷抢购,浒山、庵东等地大米市场价达每担20元(新人民币计),超过国家销价1倍以上。1950年10月,中国粮食公司宁波分公司慈溪办事处从江西调入谷米2.09万吨,平价销售,抑平粮价。1954年1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971年为使棉农口粮不低于临近产粮区,省增拨统销原粮500吨,是年确定全县征购粮食9550吨,定销5.897万吨。1985年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总定购数5000吨,次年调整为6500吨。1987年实行粮食定购与供应平价化肥、柴油和发放预购定金“三挂钩”,全年完成定购粮食6504吨。1953年底实行油料统购,1956年按比例收购,油菜籽统购量为产量的60%,棉籽除每亩留种12.5公斤外,统购70%,是年统购油菜籽747.5吨。次年实行“全购留油”办法。1962年起,以生产队为单位实行“食油包干,统购余油”。1985年取消油料统派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全县油菜籽定购任务8000吨。
城镇居民口粮实行计划供应始于1953年12月,凭证按月购粮。1955年11月实行以人定量。城镇居民食油自1955年第四季度开始实行凭证登记供应。1957年3月改用油票,每人每月2两,后改4两(16两制)。1965年11月起,每人每月定量减至2两。1978年增至4两(10两制),同时还发放节日补助、临时补助和特殊补助油票。
棉花 收购:据民国6年(1917)统计,现县境有大小私营花庄47家,常年收购总量折皮棉787吨,约占总产量1/3。25年成立慈溪县棉花运销合作社,收购观城、东山头一带棉花,收购量占全县总产量的4%。解放初,国营花纱布公司在各地设点收购棉花。1951年现县境设棉花收购站16个。次年,各收购站划归县供销合作社。1955年设立县棉花采购管理站,专营棉花收购及皮棉加工,当年签订棉花预购合同8199份,发放预购定金215.2万元,共收购棉花1.94万吨。1957年全县有棉花收购中心站6个,分站12个。1958年收购站并入各棉花加工厂,归属于县商业局。次年推行棉花“四快”(快收购、快加工、快成包、快调运),对全县3983个生产队,开展流动收购。1962年7月,棉花收购业务复归县供销社。翌年恢复厂、站分管。1972年,改革棉花检验制度,实行棉花品级新标准。1981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棉花交售由队售改为户售,交售单位由9440户猛增119852户。为适应新形势,县供销社新建扩建收购站5个,翌年又扩建收购场地及仓库5746平方米。至1987年,全县共设收购站41个,当年收购皮棉12681吨。自1949~1987年,全县共收购皮棉70.71万吨,占总产量的95.26%。其中1984年最多,收购量38112吨,是1949年的17.4倍。
调供:解放初,县内收购之棉花均由宁波花纱公司统一调供。1954年棉花实行统购后,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拨。1957年,棉花调供改由省供销社下达计划指标。1964年,全县棉花经营额5504.2万元,外调数占95%以上,主要销杭州、萧山、上海、天津、北京、黑龙江。1972~1981年,调省外皮棉15.8万吨,占调供总量85%以上。此后县内棉纺织业发展,外调棉花减少。1985年取消棉花统购政策,省外原棉大量流入,县内棉花积压近2万吨。县联社让利推销,损失金额227.4万元,1986年慈溪列为全国出口棉基地,至1987年的两年中出口原棉8188吨。1987年外调1744.6吨,同时为支持县内棉纺工业,调入外省原棉3719.6吨。
蜂产品 养蜂专业户多去外地放养蜂群,蜂产品大部分在放养地随产随销,由县内商业部门购销的仅为其中小部分。1957年,各基层供销社收购蜂蜜8吨。1960~1969年间,全县累计收购蜂蜜1671吨。1982年,全县收购蜂蜜269吨。1987年,县蜂业公司、县副食品公司、胜北蜂业公司及建塘蜂管站等4个单位,共经销蜂蜜3574.6吨,蜂王浆41.2吨,花粉86.7吨,蜂蜡85.2吨,经销总额1343.8万元。
中药材 慈溪中药材,以麦冬、丝瓜络为大宗。解放初由供销社统一收购。1956年始,收购品种增至72种。1960年后,归县药材公司统一经营。1987年,全县共收购中药材36.88万公斤,总值192.97万元。1950~1987年共收购麦冬566.51万公斤,丝瓜络403.57万公斤,红花8.64万公斤。
纺织品、百货 1953年全县销售棉布192.93万米,翌年棉布实行凭票供应。1955年,全县销售棉布376.51万米,绒线13125公斤。此后,棉针织品销量大增。1962年始,化纤布进入市场,销势较好。1963年后,凭票供应商品日渐减少。随着改革开放,纺织品、百货销量逐年增加。1949~1987年,共销售棉布13878万米,化纤布3701.1万米,绸缎1108万米,呢绒257.8万米,毛线153.4万公斤,手表27.14万只,缝纫机9.83万台。
五金交电 解放初,品种仅限螺杆、螺帽及少量元钉、铁丝。1955年开始供应自行车。1974年,五交化行业专业经营,商品销量明显增多。1975年全县国营商业机构总销售额448万元,1979年达849万元,1987年增至5128万元。1958~1987年,全县销售自行车258100辆,电视机73427台(其中彩电7658台),洗衣机6156台,电风扇138893台,电冰箱8374台,录音机51135台,收音机128033台。
化肥、农药 解放前,化肥供应极少。1952年1月,向棉稻区贷销及对贫困农户赊销化肥合计1311吨。1956年开始按种植面积分配供应,60年代,棉花收购实行化肥奖售。此后,过磷酸钙常年供应量由3000吨左右增加到1万吨。1984~1987年间,有关部门向外地组织计划外化肥7.09万吨,县供销社进口尿素1200吨。1949~1987年,共销售化肥107.79万吨。1950~1987年共销售农药4.42万吨。
三、对外贸易
唐代,慈溪已有对外贸易活动。1973年宁波古海运码头出土的待外销售青瓷器中,有唐大中二年(848)产自上林湖的瓷碗。清末和民国时期,先后出口的有棉花、蚕豆、麦冬、大蒜头、席草帽、金丝草帽等,以金丝草帽为大宗。
解放后,出口商品逐年增加,1979年以后发展更快。出口的农副产品有棉花、大麦、麦冬、丝瓜络、拉毛果、辣椒干、大蒜头、蚕豆、速冻蔬菜、榨菜、海蜇皮、鳗苗、活沙蚕、蚌珠、兔毛、杂皮、猪鬃、肠衣、蜂产品等;工业产品有棉纱、棉坯布、羊毛地毯、草编工艺品、羽绒、腈纶衫、小功率柴油机、活络扳手等。其中,1962~1987年累计出口棉花13931吨。19531987年累计出口蚕豆149680吨,1958、1963、1965年3年最多,分别为12205吨、15885吨和14366吨。1950~1987年累计出口大蒜头5442吨。1979~1987年累计出口速冻蔬菜3979吨。金丝草帽为慈溪主要出口工艺品,20年代后期和30年代初,年出口100万顶以上,解放前夕年出口量降至12万顶,解放后出口回升,1957年出口72万顶,以后又逐年减少,1987年仅出口3.82万顶。1979年后,工业品开始出口,1980~1987年累计出口小功率柴油机4237台。1987年直接出口棉纱15048.54件,膨胀石墨密封材料出口10.695吨。麦冬、丝瓜络为慈溪主要药材,1957~1987年分别累计出口691吨、3084吨。
1973年建立县外贸机构,至1987年,累计外贸收购额达3.8亿元,为国家创汇约1.03亿美元。
1981年起,县有关单位根据需要,利用地方外汇留成、外汇银行货款、补尝贸易、外援等资金来源,进口化肥、农药、原材料、燃料、设备。至1987年底累计进口商品总额1676.37万美元。
四、集市贸易
宋、元间大古塘筑成后,沿塘各地民间以自产物品互易,渐成集市。至明代中叶,先后形成龙山、龙头场、范家桥、裘市、东埠头、鸣鹤场、王家埭、石人山、匡堰、埋马、店桥、浒山、周巷等集市。至清光绪年间,现境集市增加至46个。到民国后期,境内形成较大集市12个,多为市日制。
解放后,逐步改市日制为每日制,“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受冲击,全县有17个较小集市中断。1979年后,集市发展加快。1982~1987年,全县用于集市场地建设的费用总计553.9万元。至1987年底,全县76个集市拥有专用场地111864平方米,其中61个集市建有简易棚屋50602平方米。
随着经济搞活,一批新的专业市场应运而生。至1987年,县内有专业市场13个。白沙针织品市场:于1979年在河角自然形成,后摊基移到公路两旁,1984年10月在公路南侧建棚屋,设固定摊位160个,流动摊位400个,日均上市人数4000多人,1985~1987年成交额2800万元;胜山服装鞋帽市场:1985年2月建,有固定摊位300个,临时摊位200个,上市商品130多种,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客商前来交易,1987年成交额934万元;高王蔬菜批发市场:1986年7月建,日上市人数1500余人,1987年成交蔬菜323.3万公斤,成交额191.2万元;浒山小商品市场:于1979年在水门路自然形成,1983年10月移址在县人民大会堂前,设固定摊位300多个,日上市2500人左右,上市品种100多个,1984~1987年成交额1708万元;周巷镇综合市场:周巷副食品市场于80年代初在沙滩路自发形成,1986年1月,占地14亩的农贸市场在镇公路西侧建成后,管理部门将自发的副食摊户统一组织迁入新建的农贸市场内并更名为周巷综合市场(今周巷中国食品城);周巷卷烟市场:先后在汽车站西侧及狮子桥旁一带自然形成,时达近10年,1987年初集中在周巷镇综合市场经营,1987年8月按有关条例予以取缔,不久又恢复经营。
全县集市贸易年成交额,1978年2212万元,1987年20639万元,分别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5.76%和31.17%。
五、饮食服务
民国25年(1936),现境共有饮食店296家、594人。1949年有饮食店368家、545人。解放后,私营饮食业受到保护,稍有发展。至1955年底,共有私营饮食业484家,从业人员649人。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481家饮食业改组为合作商店13家(90户)、合作小组39个(366户),留个体自营14户,转业淘汰11户。1972年6月,浒山镇合作饭店转为国营企业。1973年5月新建国营工农饭店(1984年改名为国营慈溪饭店),1978年又新建国营长征饮食店。至1980年,全县共有饮食店202家、1274人。1983年后,个体饮食业发展加快,至年底有380家、544人。至1987年,全县饮食业有国营4家、71人,集体226家、1022人,个体1351户、2207人。年总营业额1734万元,其中国营67万元,集体513万元,个体1154万元。服务业主要有旅馆、照相、理发、浴室、干洗、刻字等。民国25年(1936)统计,现境已有350家、885人。1949年为455家。后经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个体服务业减少,至1964年经登记的为374家、387人。1981年新建国营慈溪旅馆,有床位76个。1986年浒山镇建成三北大楼,内设客房80间,床位230张。至1987年,全县共有旅馆业121家,其中国营5家、供销社11家、集体7家、个体98家;集体理发店19家、95人,个体理发337户、380人;国营照相馆1家、17人,供销社系统照相馆4家、15人,合作照相店3家、6人,个体照相店70户、99人;国营、集体浴池业5家、14人,个体干洗店7家、11人,个体刻字78家、91人,个体打字10家、17人,个体誉印1家、1人。
第五节 交通、邮电
慈溪物产丰富,素赖水运外销。唐、五代时期,上林湖所产秘色瓷即由海运出口,东抵日本,南到东南亚,西达中亚各国,曾形成“海上陶瓷之路”。以后,食盐、棉花等大宗产品亦多由内河转海道运往各地翠屏山南,有浙东运河横贯全境。民国初,杭甬铁路建成,县城设车站,此后交通事业不断发展。
现境公路建设始于民国22年(1933),时因资金短缺,又中遭战争破坏,发展缓慢。直至解放前夕,县内公路通车里程仅57.5公里。新中国成立后,采取“民工勤建”和“民办公助”方式加快公路建设,至1987年,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92.12公里,乡乡通汽车。
明、清两代,境内多设铺驿、台堠。光绪二十八年(1902)在县治(今宁波市慈城镇)开设邮电局。现境鸣鹤、师桥、周巷等埠相继出现民信局和信客。民国初,龙山即有电报电话。至1949年,现境共有邮电局、所40处,邮路723公里,电话杆路98.32公里。
1954年,县治迁至浒山,迅即以浒山镇为中心形成邮电通讯网。1956年实现乡乡通邮、通电话。1978年后,邮电事业发展加快。至1987年,邮电局、所增至67处,邮路总长2292公里,城乡共装用户电话9388部,邮电业务收入达627.51万元。
一、陆路交通
乡间道路 清时,南北向翻越翠屏山丘陵区的重要乡间道路4条:
自长溪岭经关头村、东埠头、竹山岭、迎禧桥、鸣鹤场、古冯桥至洋浦13.9公里。南通县治(现宁波慈城镇)。
自东埠头经庆安桥、掌起桥、施家桥、沈师桥,出观海卫东门至振新桥19.2公里。
自鸣鹤场经叶村、双全桥、观海卫南门至海晏庙9.9公里。
自翠屏山经大古岭、沈府岭至彭桥7.4公里。南通丈亭(现属余姚市)。
东西向道路3条:
自安山桥经石堰、秦堰桥、横河、埋马、彭桥、匡堰、石人山、古新桥、新桥至双河桥23.3公里。往西南通余姚市城区。
自小岭麓沿大古塘经三碰桥、孙家塘头、白沙路、觉爽寺、杨家路、界堰、梅林、东刹凉亭、蔡山闸、封山桥、陈家村至洋浦闸13.2公里。西行经化龙堰、周巷埋沟桥至断塘庙(今属余姚)入上虞界。
自澥浦太平岭向西沿官塘(大古塘东段)经龙山所城东门外、龙头场、田央、施公山、淞浦闸、裘市、沈师桥至观海卫25公里。东南通骆驼桥至镇海(现宁波市镇海区)。
这些古道以石板路为主,山间有部分卵石路,宽度2米左右。县境北部沿塘横路和沿江河直路以泥路居多。庵东盐区牛车路纵横交错。民国时期,大部分乡间古道依旧。
解放初至60年代,先后修建石湫头庙至杜岙、东埠头至关头村手拉车路,盐区牛车路亦改为手拉车路,70年代,改建、新建机耕路较多。1979年以后,乡间道路多经拓宽改造,不少乡镇村落集中地段还浇灌水泥路面。至1987年,全县有宽度2米以上道路574.89公里,其中碎石路516.56公里,水泥路28.77公里,卵石路5.4公里、泥路24.16公里。
公路 自民国22年(1933)至24年,采用借款筑路方式,现县境先后筑成鄞镇慈路、观曹公路、浒胜公路、慈龙公路、慈洋公路等,因资金短缺、路况较差。抗日战争期间全部破坏。抗战胜利后,未能全部修复。解放时,通车里程仅57.5公里。新中国成立以后,按照“民办公助”、“民工勤建”方针发展公路建设,通车里程迅速增加,至1959年已有公路125.2公里,1969年159.1公里,1979年203.8公里。至1987年增加到292.12公里,其中国道43公里,省道11公里,县乡道238.12公里。主要公路有:329国道,杭州至沈家门,全长298公里。境内段浒山城西小岭至雁门乡澥浦岭长43公里,其中澥浦岭至观城段25公里,为原鄞镇慈路一部分,于民国18年4月由虞洽卿建议修造,是现境第一条公路。观城至浒山小岭段长18公里,为原观曹公路一部,于民国23年12月由省建设厅向观曹汽车公司借款修筑。604省道,自浒山经余姚至奉化溪口,全长110.6公里,境内11公里。浒山至胜堰(属余姚市)原称浒胜公路,于民国24年1月建成通车。是县内与杭甬铁路沟通之主要公路。县道芦城至西一、全长14.2公里,原称低庵公路,芦城至庵东段,于民国24年由余姚盐场拨款4万元修筑。1970年延至西一。是庵东盐区与外地沟通之主要陆上通道。县道五里至叶家,全长15.4公里,两端均与329国道相接。民国36年初始修,解放后多次改建,属四级公路。县道樟树至新闸,其中樟树至新浦11公里,于1956年11月建成通车,为解放后新建的第一条公路。1985年8月从新浦延至新闸,延长3.75公里,属四级公路。
桥梁 有民间桥梁和公路桥梁两类。
民间桥梁:县内河流纵横,桥梁众多,以石桥为主,间有木桥。县境南部多石桥,分石拱桥、石板桥。现存石拱桥以横河镇七星桥最著名,据传为宋代建,清道光间重修,是县内唯一三孔石拱桥,至今保存完好。现存单孔石拱桥较有名的有鸣鹤镇沙滩桥、运河桥、陡塘桥,淹浦乡唐荔桥,掌起镇古吉利桥,东安乡洪魏村金锁桥(单孔乱石拱桥),石板桥分布较广,有二板、三板和有栏无栏之别,在村落较集中的水网地带尤多。县境东部地区所建石桥,造型讲究,有不少三板两栏桥梁,至今大部保存完好。木桥主要分布在县境坎塘以北,结构简易,牢固性较差。解放后,改建和新建桥梁较多,至80年代初,县内木桥和危险石桥的改建工作基本完成。到1987年,全县共有民间桥梁4504座,其中钢筋混凝土板桥1860座,“门”型梁桥713座。双曲拱桥468座,轻轨桥226座,石板桥830座,其他桥梁407座。
公路桥梁:民国时期,境内公路桥梁皆为木结构桥,分石台木梁木面桥和木台木梁木面桥两类。解放后,对木结构桥梁逐步进行改造,至1971年,329国道境内段所有桥梁全部改建成永久性钢筋混凝桥梁。到1976年,全县公路桥梁改建工程全部完成。至1987年底,县内有公路桥135座,其跨径20米以上双曲拱桥8座,以四灶浦大桥单跨42米为最长。
运输工具 陆路运输工具:有古老交通工具轿,分客轿、花轿两种;牛车,短途运盐工具,用水牛拖拉,解放前庵东盐场专用,多时有千余辆;人力车,有手拉车、三轮车、自行车,自行车解放前较少,解放后逐年增加,至1987年已有30余万辆;机动车,分机动三轮车,至1987年底,有1336辆。摩托车,多私人车,至1987年底,全县有摩托车2728辆。拖拉机,分方向盘式和手扶式两种,至1987年底,全县有证拖拉机共3490辆。汽车,1987年底统计,全县各种大小汽车1805辆,其中大型货889辆,小型货车371辆,大型客车117辆,小型客车375辆,特种车53辆。
汽车客运 民国22年(1933)至24年,通运长途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观曹长途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承租鄞镇慈路、观曹公路及其支线余周、浒胜两路经营汽车客运,到36年11月,余观公司日行班车10次(来回下同),姚江公司18次,通运公司在龙山至淞浦段日行班车10次,慈北长途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慈鸣公路,开设慈城(县治)至石湫头班车,日开4次。至解放前夕,通运公司拥有客车16辆,姚江公司6辆,余观公司租用商车8辆。解放初,公路汽车客运仍由各商营公司经营。1954年县境调整后,设浒山中心站,时有客车10辆。1957年增至33辆。1979年,慈溪站成立车队,有客车34辆,1600个座位。到1987年底,县内共设客运站点91个,慈溪站共有客车86辆,座位4117个。全县日来往车次439班,年客运量1135.76万人次,旅客周转量25177.09万人公里。1984年后,县内出现私人汽车客运,到1987年底,有客运汽车26辆,486个客位,其他机动车800辆,4800个客位。
汽车货运 民国23年(1934),通运公司有货车9辆,观曹公司货车4辆经营汽车货运。
1954年县境调整后,浒山中心站有货车10辆经营汽车货运。1979年慈溪车队建立,初有货车6辆,19.5吨位。到1987年增至20辆,计153吨位,年货运量4.93万吨。1984年开始出现私人汽车货运,是年有个体联户货运汽车29辆,到1987年增至113辆,455吨位,年货运量7.32万吨。
其他,浒山搬运站1987年有货运汽车8辆,42吨位,交通局货运汽车19辆,198.5吨位,亦投入汽车货运业务。
二、水路交通
内河航道 境内河流较多,宽度10~35米河道967.2公里,有重要航道27条,通航里程262.95公里。主要航道4条:浒山至余姚:自浒山镇经横河、石堰至余姚火车站,全程19.4公里,境内长10.3公里,能通航40吨级船只。该航道连接杭甬铁路、杭甬运河,运输量占全县水运总量的60%,为中西部地区通往余姚城的主要水路。
观城至余姚:自观城经匡堰、彭桥、横河、石堰至余姚城区,全程32.7公里,境内段23.6公里,可通20吨级船只,是观城地区通往余姚之唯一水路。
庵东至马渚:自庵东七塘公路桥经周巷至余姚马渚,全程33.1公里,境内长19.1公里,可通航20吨级船只,是县境西部地区与杭甬铁路,杭甬运河相衔接之主要航道,也是庵东原盐主要外运线。
浒山至观城:自浒山镇经白沙、逍林、三管至观城镇,全程21.2公里,可通航20吨级船只,为县内东西向主要水运路线。
船舶 人力船:宋元时,县内已能制造木质船舶。宋开庆《四明续志》载:慈溪有船282艘,主要用于运盐和捕鱼。后随运输量增加,船舶也随之增加。至民国37年(1948)统计,仅庵东盐区有沿海木帆船120艘。解放后,船舶多随船员入互助组或运输社,至1955年,全县各运输社(组)共有各类专业运输船345艘,其中航快船36艘,沿海木帆船109艘,内河木船200艘,后随公路运输发展,船舶减少。至1987年,全县尚有专业运输人力船221艘。
机动船:民国3年,龙山码头建成,三北轮埠公司“镇北”、“慈北”、“姚北”三轮经营沿海客货运业务为现境最早出现之机动船。民国19年,周巷镇有汽船1艘,可载客40~50人,航运于周巷至马渚航线,24年失火焚毁。龙山码头3轮亦因沦陷停运。境内机动船绝迹。1958年后,各运输社先后将人力船改装机动拖船和客船,至1970年县内已有机动船49艘。1977年~1985年间,县航运公司先后添置150吨级水泥质机动船和钢质货船各1艘,300吨级钢质货轮1艘,至1987年,全县共有专业运输机动船204艘,其中沿海机动船8艘。挂浆机船出现于70年代后,以小吨位船只为主,多系个体运输户,至1987年,全县共有个体、联户专业运输挂浆机船1503艘。
水运 内河客运:民国时期,商旅往来乘船居多。民国19年(1930),现境有内河客运航线13条,经登记营运航快船17艘,35年12条,航快船21艘。解放后,客运发展较快,1955年有航线11条,航快船36艘。尔后,机动客船陆续取代航快船。至1977年,已有机动客船12艘,649客位,客驳5艘,客位300个,是年载客66.88万人次。此后,公路客运发展迅速,内河客运量下降,至1987年底,全县内河客运航线仅4条,客轮4艘,客驳1艘,客位333个,年客运量16.59万人次。
内河货运:内河货运素以运盐运棉为主。民国初期,周巷、浒山等地棉花由内河运往宁波、绍兴、杭州各地纱厂。民国19~21年,每年运往宁波之皮棉在12~15万担之间。抗日战争期间,县境沦陷,水运事业遭严重破坏,大批船民失业。抗战胜利后恢复。民国35年(1946),不少集镇组织长船公司,“浒山”、“坎墩”、“白沙”、“三北”、“宁周”、“宁逍”、“宁天”7家公司较大,其中“宁天公司”承揽天元、长河、庵东等地航运业务,为各公司之首。1950年底,县内注册登记私营内河船463艘,3339吨位。1955年,全县组织运输互助组19个,驳船组4个,航快组4个,共有船只200艘,1914.9吨位。1959年2月成立地方国营慈溪县航运公司(1962年12月转为集体),拥有各类船舶376艘、4636吨位,为县内最大专业内河运输企业。1983年开始,县航运公司逐渐向曹娥江以西发展,航线延伸至杭嘉湖、苏南地区。1983年后,个体(联户)运输大量涌现,占据黄沙、石料、砖瓦等物资短途运输大部业务。1987年,全县有集体运输船舶414艘,5811吨位,个体(联户)货运船舶1496艘,10308吨位。是年,县属运输企业完成货运量34.5万吨;个体(联户)运输户完成货运量62.3万吨。
沿海货运:清代,宁波设关署,县内古窑浦为十五口岸之一。民国3年后,三北轮埠公司通过龙山码头开展沿海运输业务。29年,日军封锁镇海口,沪甬航线中断,金华、衢州、绍兴等地与上海的物资交往,大部改由庵东转运,给庵东带来短时繁荣,时称“小上海”。县境沦陷后,海运衰落。抗战胜利后逐渐恢复。解放后,先后恢复庵东至杭州、乍浦、上海、宁波等沿海航线。西一为沿海船舶停靠中心。1959年2月,庵东运输站设外海运输大队。1973年11月,县航运公司建外海航运站。至1987年,县属运输企业已有沿海机动船8艘,872吨位,个体(联户)运输户有机动船9艘,229吨位。是年共完成货运量3.65万吨。
三、邮政
沿革 明代,现境设龙山所前铺、龙头西铺、淞浦铺、观海铺、洋浦铺、蔡山铺、关山铺(万历年间改担山铺)、眉山铺、化龙铺等9邮铺。因县境地处海滨,历受倭患,明洪武二十年(1387)筑观海卫、龙山所、三山所三城,在卫所之间置烽火台堠19座,以传递军情。清末,邮局兴起,至民国初,各地驿铺裁废。光绪三十四年(1908)开设观海卫邮政代办所,宣统元年(1909)设浒山邮政代办所,二年,周巷、沈师桥亦先后设邮政代办所。至民国初,现境已有邮政代办所18处。民国15年(1926),周巷开设三等一级邮局,21年至26年间,沈师桥、观海卫,浒山等地也先后设三等乙级邮局,此时现境邮政局所29处,为民国邮政鼎盛时期。至1949年5月县境解放,有邮政局4
个,邮政代办所36处。
1951年10月,邮政、电信合并,设慈溪邮电局,1969年,邮电分置,设县邮局,1971年,邮政与交通合并,设交通邮政局。1973年10月,邮电重新合并,复设浙江省慈溪县邮电局。至1987年,全县有县以下邮电分支机构67个,其中中心支局8个,乡邮电所联营管理站1个,辖乡镇邮电代办所51个。
网路网点 民国初期,现境有邮政营业网点18处,多集中于县境南部,到民国26年(1937)增至33处,县境解放时为40处。新中国成立后,增设农村邮政营业网点,至1954年县境调整后,营业网点发展到72处。其中自办局10个,代办所62个。到1987年底,全县邮政局、所计国营15个、代办51个,邮票代售点66个,信箱(筒)191个,平均营业服务半径为2.38公里。
邮路:民国时期,邮件进、出路线为浒山、周巷、庵东、逍林、鸣鹤、宓家埭、横河等地均往余姚经转;观海卫、沈师桥发鄞县(宁波)经转;东埠头由县局(慈城)经转。邮运方式多采用快船带运和脚夫挑运。民国30年4月,宁波、绍兴沦陷后,开辟宁波至嵊县旱班邮路,经骆驼桥、观海卫、周巷、曹娥,长途接力挑运,成为浙东干线邮路之一。1954年后,以浒山镇为中心调整邮路。合计9条,总长203公里。到1987年底,全县共有自办汽车,摩托车邮路11条,委办汽车邮路2条,合计13条,单程总长221公里。
邮政业务 有函件、包裹、汇兑、储蓄、报刊发行等。
函件:民国时期,现境属慈溪、余姚、镇海3县管辖,出口函件数无考。解放后,服务项目增加,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和“邮资总付”业务,1980年开办代发广告业务。1978年,全县出口函件219.39万件,到1987年增至425.3万件。
包裹:解放前包裹业务不多,1949年,全县仅收寄各种包裹700件。1970年开始收寄国际包裹,到1979年共收寄包裹5.31万件。1987年全年收寄包裹22.71万件。
汇兑:民国时期有普通汇票、高额汇票、定额汇票、小额汇票等,手续繁琐,收费不一。解放后,多次改革汇兑资金业务管理,1954年,汇兑资金由当地银行往来,1959年4月1日起,改汇票为信汇,汇费一律收取1%。到1987年,全县开办汇兑局、所67个,是年开发汇票9.84万张。
储蓄:1986年9月以后,受银行委托,恢复邮政储蓄。至1987年底,设邮政储蓄点15处,年存储额460.6万元。
报刊发行:1950年起,报刊发行为邮政主要业务。1979年后报刊发行量迅速增长。1987年,慈溪邮电局发行报纸483种,杂志2170种,发行总量达18.84万份,其中报纸12.36万份,杂志6.48万份。
四、电报
有线电报 民国3年(1914)7月,虞洽卿在龙山设电报局,自龙山至宁波竖杆496根,计29公里,进行商用收发报,开慈溪现境电报之端。1952年10月19日,庵东(当时为县级特区)至宁波直达电报电路开通,发往省内外(除余姚)电报均由宁波接转。1954年11月开辟浒山(县治)至宁波直达报路,用话传收发电报。1958年6月,县局开设电报房,安装莫尔斯人工收发报机1台,改话传为机上收发电报。1968年,浒山至宁波报路使用55A型电传机收发电报。尔后电报业务量逐年增加。观城、庵东、横河、逍林、长河、周巷、坎墩邮电支局相继使用电传机收发电报。1981年8月新开浒山至杭州直达电传电路一条。至1987年底,全县已有收发电报局(所)64处。全年收报56.09万份,发报55.92万份。
无线电报 民国34年11月,庵东盐区置短波无线电台1部,传递盐运及盐价信息。1950年5月24日,省电信局接收庵东盐场电台,对外开放无线电报业务,同年9月21日,开办庵东电报营业所,开通杭州、宁波无线电通讯。1958年10月,县局置15瓦无线电台1部(后增加备用台1部),与杭州、宁波联络,后改与宁波单向联络,1966年10月停用。1970年4月恢复至今。
五、电话
民国2年,虞洽卿在龙山架设三北轮埠公司至宁波及镇海直达话路,在沙河头设衔接总机,为现县境电话之开端。民国20年2月,周巷开设电话分公司,25年,周巷、庵东、观城、道士宫、龙山镇设交换机,浒山、宓家埭、沈师桥、东山头、掌起桥、东埠头、范市等乡镇均可通话。沦陷后,毁坏殆尽。抗战胜利后逐步恢复,到民国37年,多数乡镇均可通话,解放前夕中断。解放后,各地先后恢复电话通讯,至1950年底,现境乡村电话交换机容量计130门。1955年始,以浒山(县局)为中心,调整网路,增设网点,至1965年,共有农村电话交换局、所35处,交换机总容量达1258门,县城至区、乡(镇)都有直通电话。1980年底,县城安装1000门准电子自动电话交换机,实现市话自动化。1982年又增装1000门。1986年4月30日,周巷镇开通HJ01型纵横制1000门自动电话交换机,尔后,观城、师桥、逍林3地亦相继开通纵横制自动电话交换机。1987年底,市话交换机总容量达2960门,其中自动电话2080门,装用户电话2285部,除县城外,全县64个乡(镇)、764个行政村均可通达电话。农话交换点63处,交换机总容量13375门,用户电话7103部,其中私人话机1310部。
第六节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现境集镇大多集中在大古塘南北两侧。民国中叶,鄞镇慈路及观曹公路建成通车后,沿途集镇增加,但城镇建设发展缓慢,城区面积较小,街道狭窄,铺面房屋低矮,基础设施极差。至1949年解放,最大的浒山、周巷、观城、庵东4镇。城区总面积仅2平方公里余。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建设速度加快,自1949~1987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累计达1.13亿元,竣工房屋总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自1979年~1987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4200多万元。竣工房屋总面积24.45万平方米。1980年后,各地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加快了集镇建设速度,仅1987年一年,全县乡镇企业利润用于各集镇市政建设资金达229万元。全县建制镇由解放初期的4个增加到15个,建成区总面积达19.93平方公里。县城浒山镇市政建设发展更快,城区面貌一新。至1987年已形成横三竖四新街区,多层建筑及住宅小区大量涌现,城区面积比解放初扩大10倍。县内农民居住条件也不断改善,草房基本绝迹,低矮瓦房亦不多见。至1987年,全县26%的农户住进新建的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新楼房。
工业“三废”的排放,严重污染环境。1980年起,县环保部门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源,环境污染有所改善。
一、县城建设
县城浒山镇原称三山所城(亦称浒山所)。明洪武二十年(1387)由信国公汤和命令千户刘巧柱监筑。城周三里一百二十八步、高一丈六尺。永乐十六年(1418)增高六尺,址厚四丈五尺。女墙六百九十九垛,有月城四、陆门四、水门一。城上有月楼和角楼各四、窝铺六。护城河周长六百六十丈,深一丈三尺。城内有衙署、营房、鼓楼等设施。清代撤所后,城墙坍废。民国时期拆除南门,城区面积0.34平方公里,1954年9月随县境调整成为县治,先后拆东、西二门,逐步进行城区改造。1970年起,拓宽、改建原有街道。1979年以后,市政建设速度加快,以旧城为依托,向东、南、西三方发展。至1987年城区面积扩至3.704平方公里。
街道 解放初,浒山城区街道仅2条,总长不足千米,路面狭窄。设治后,逐步改建、新建。至1987年,城区有主要街道9条,重要支路12条,总长12.22公里,百米以上弄巷55条。
解放街:旧称浒山街,东门至西门长半公里许,3块石板铺面,为旧城唯一商业区。1970年开始拓宽,浇灌混凝土路面。1976年定名为解放街,并向东、西两头延伸。至1984年,全路总长增至1365米,行车道宽10~12米,为城区主要街道。
南门大街:原为所城直街,路面狭窄。1974年改造南门桥至解放街段。铺浇沥青路面。曾称新建路,1981定今名。1983年填塞南门护城河,拆除南门桥,拓宽南门至环城南路段,浇灌混凝土路面,总长600米,车行道宽10米。
水门路:北起解放街,南接环城南路,长470米,宽14米,自60年代起经3次改建而成,近原水门而得名。
环城南路:东起环城东路,西迄环城西路,全长1130米,为329国道穿城段。原为砂石路面,宽仅7米,1976年拓宽至18米,沥青路面。1986年大规模改造,路面拓宽至40米,混凝土路面,行车道27米,两边人行道各5米,并有1.5米绿化带与快车道隔离。
环城东路:南起环城南路,北至城东桥,全长475米。1973年始修,砂石路面,宽4米,1984年拓宽至20米,混凝土路面。
环城西路:南起环城南路,北至小茶亭桥,长750米,为1966年修建之浒福公路穿城段。初为砂石路面。1983年改浇混凝土路。该路与解放街成十字交叉。
环城北路:东起城东桥,西至小茶亭,南傍大古塘河,由民间古道大古塘路浒山段经1956年、1970年、1986年3次拓宽改造而成。全长1075米,车道宽8米,混凝土路面。
寺山路:北起环城南路,南接剑山村,全长1230米,1986年新建,混凝土路面。
青少年宫路:南起城东桥与环城北路相接,北至青少年宫,全长260米,1985年新建。
园林、绿化 解放前,镇内无公园。1984年始在城南寺山建造峙山公园,占地312亩,建有门楼、华表、建市楼、鸣皋亭、震旦亭、啸风亭、莲花池、连心池、如意桥、茗香楼等景点,并有宋井、西周墓葬古迹2处。
街道绿化始于1956年,1983年以后种植较多,以法国梧桐为主,至1987年城区共有行道树4700棵,全镇绿化总面积2.46万平方米。
环境卫生 1956年成立浒山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对城区环境卫生设施进行逐步改造。至1987年,城区共有公共厕所84处,垃圾仓350个,铁皮垃圾桶96只,果壳箱50只,全站65名职工,日清理面积9万平方米,各居委、街道包干清理面积8万平方米。
居民住宅 解放前,城区居民住宅均为砖木结构瓦房,平房居多,部分富裕户建有楼房,以“纲记四房”为最大,不少临街商店多外铺内宅,或下铺上宅。1954年设县治后,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住房也以旧房为主。此后,随着城镇人口增加,机关、企事业单位陆续建造职工集体宿舍和住宅,至50年代末共建造住宅3万平方米。60~70年代不断增建,1979年开始,兴建西门住宅区。1984年后,按照城镇总体规划逐步开发城东、鸣山、金山、楼家4个住宅区。至1987年末,全镇共新建公私住宅30.16万平方米,其中私人建房16.22平方米。县住宅经营公司、房屋开发公司、房管处3个单位在4个住宅区内建成商品房1300套,其中私人购房约占60%。全镇现有住宅总面积55.46万平方米,人均9.46平方米。
二、乡镇建设
主要建制镇建设 周巷镇:旧镇主街沿大古塘河分东、中、西3街,宽仅5米。解放后镇区街道逐段改建。1981年后,改建和新建街道增加。1984年底填塞大古塘河街区段,对主街进行大规模改建,路面拓宽至17米。至1987年,全镇命名街道12条,总长5.46公里。建成区面积扩至1.4平方公里。80年代初至1987年新建公私房屋18.38万平方米,其中集资建房和私人住宅9.82万平方米。
庵东镇:庵东虽为盐业重镇,但镇内仅有街道1条,自合昌弄至万嵩庵长470米,宽2~3米,石板路面,弄巷狭窄弯曲。多依托主街南北延伸,多泥路。镇区面积0.14平方公里。1980年开始新建西街、新街和镇公路。至1987年,全镇有主要街道8条,总长7.28公里,建成区面积扩至0.59平方公里。1980~1987年间,私人建造2层以上砖混结构住宅4万平方米。
观城镇:原名观海卫,建于明洪武二1年(1387)。城呈方形,城墙高二丈二尺,址广三丈。辟东、西、南、北4门,各置吊桥,罗以月城,城上雉堞1370个,敌楼28座,警铺36个。外为壕,周长九百十四丈。城内街巷众多,有“三十六街,七十二弄”。南门至北门有南大街、北大街;东门至西门有东大街、西大街,均为5块石板铺面,可五马并行,时称官道。其余街弄均以4条大街枝延,或南北、或东西,宽窄不一。民国时期,部分城墙坍毁,街道无多大变化,城区面积1.76平方公里。解放后,对部分街道、桥梁等市政设施先后进行小改小建。1980年开始,分期改造内环线所涉及之7条中心街道,并逐步开辟新街。至1987年,城区改建和新建主要街道19条,总长6.68公里,建成区面积扩至4.1平方公里。1985年开始建南门、东门住宅小区。至1987年,两小区共建住宅楼21幢,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
范市镇:解放前称范家,沿街河有街道2条,分东街、西街,总长近千米,宽仅2米,石板铺面。解放后逐步改造旧街。1984年置镇,当年填塞街河,拓宽东、西二街,新辟南北直街。至1987年,镇内有宽度7米以上街道6条,总长2.44公里,建成区面积1.2平方公里。至1987年,新建房屋总面积5.49万平方米,其中国营和集体房屋3.45万平方米,私人住宅2.04万平方米。
三、农村住宅
解放前,现境各地农村住宅差异极大。东部地区外出经商者较多。在乡间多建有面积较大,质量较好的砖木结构宅院。龙山、范市、掌起、淹浦、师桥、宓家埭、鸣鹤、观城等集镇周围,深宅大院较多,以龙山虞洽卿所造2幢砖混结构住宅楼为最好。中西部沿大古塘一线农村,以农作为主,家庭副业发达,农民住宅平瓦房居多,间有少量楼房,草舍不多。西北部沿杭州湾18个乡镇盐农民,居住条件极差,草舍居多,瓦房极少。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住宅状况逐年好转。1954年至1959年,西北部地区,近万户盐农民将草舍改建成平瓦房。其中庵东区塘北6乡,草舍改建平瓦房的占40~50%。沧田乡沧北村270户农民,有180户草舍改建平瓦房。1967年、1968年两年,原盐、棉花获大面积丰收,全县盐农民新建和改建住宅增多。白沙、宗汉两乡,经济发展较快,改建和新建住宅农户占40%。80年代为全县农村住宅建设高潮时期,1982~1987年,有6.5万户农民新建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占全县农户总数26%,总建筑面积660余万平方米,建房总投资达6.24亿元,使全县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24.4平方米。
四、土地管理
民国时期,土地管理以地政为主。民国22年,原慈溪、余姚、镇海3县均设地籍管理处,曾对现大古塘以南土地和塘北大部分沙地进行“小三角”测量。
解放后,土地管理工作由民政部门兼办。1970年划归农林局兼管,此时城乡建设用地数量不多。至1978年,全县共征用土地416亩,每年为46.22亩。自1979年开始,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土地征用量猛增,至1987年的9年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达13523亩,平均每年1502.56亩,为前9年的32.5倍。
为贯彻“珍惜土地、保护耕地”基本国策,1982年,县农林局设土地管理股。全县各区、乡(镇)、村成立土地管理小组。1985年11月24日起,对单位和个人建房收取土地管理费,翌年初开收造地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后,为加强土地管理,撤农林局土地管理股,成立县土地管理办公室。1987年4月1日起,县财税局开征耕地占用税。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面积也作了严格限制。在完善和健全土地管理法制的同时,全县上下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1986年,全县共张贴宣传标语3万余张,印发各种法规单行本2000余册,布告1600份,编写土地简报120期。
五、环境保护
污染 20世纪60年代前,县内工业企业较少,废气、废水排放量不多,环境无明显污染。70年代末,电镀、造纸、印染等行业兴起,各种炉窑增加,废气、废水排放量激增。至1981年,全县电镀行业废水年排放量即达20万吨,大多数电镀厂设备简陋,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全县49家电镀厂,装置铜、镍、铬离子交换设备的仅1家,采用化学方法处理废液尚有效果的只有4家。排放废水中六价铬含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占92%,超标100倍以上排放的企业26家。
1985年进行工业污染调查,受查企业占全县工业企业总数的47%,年废水排放总量762万吨,万元产值排放量168吨,严重污染河道、入海口、水库湖泊的水质,浒山镇及浒山区水域受污染尤为严重。受检工业锅炉59台,占全县锅炉总数的63%,炉窑50只,年排放废气18.2亿标立方米,其中工艺废气13.28亿标立方米,燃料废气4.92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均向空中排放,污染大气。
治理 1980年,县环保部门按国家和地方制订的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积极治理老污染源,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1984年和1985年两年,全县为治理废水、废气、废渣投资121万元,使用环保补助资金项目38个,安装废水处理设备43套,有39台锅炉配有水封式、尘室式、水膜式、旋风除尘器等消烟除尘设施。至1987年,全县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累计达275.5万元,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七节 财税、金融
一、财政收支
民国时期财政收支 慈溪县财政收入以各种附加、特捐、杂税为主要来源。民国2年岁入银48657.175两,解省14597两。24年建立县财政预算制度,始编预算收入184390元。32年增加县国税收入和摊派性质的地方性捐献及赠予收入、乡镇保事业费收入等为县财政收入。35年,物价飞涨,货币贬值,捐税一项比上年增加45倍多,新增“优待征属收入”,占岁入总额的5.91%。37年,县预算收入多达399亿元。
民国初,财政支出方面,县政务经费由省拨补,公益事业及其他支出在县财政收入中抵充座支或提成支用。在支出诸项中,经济建设支出额在23~37年的15年中,最高的24年只占全年岁出的5.4%,最低的17年仅占全年岁出的0.6%。
解放后财政收支 1949~1987年,全县累计财政收入179066.08万元。其中企业收入占11.83%,工商税收占46.34%,盐税占30.31%,农业税占10.91%,公债收入占0.09%,其他收入占0.52%。1957年,全县财政收入为3348.92万元,至1987年达13902万元。1949~1987年,财政总支出39476.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占7.37%,农业占15.61%,文教科学卫生占39.31%,行政管理占16.38%,科技三项费用占0.68%,城市维护费占4.05%,其他事业费占2.07%,城市人口安置费占1.58%,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占2.6%,简易建筑费占0.15%,其他支出占6.46%,怃恤救济费占3.74%。
财政预算外收支 预算外收入主要有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渔业税分成及盐税留成等。1962~1987年,全县财政预算外收入4752.45万元,同期预算外总支出4045.70万元。其中支援农业占16.67%,交通占6.94%,市政建设占18.84%,其他占57.55%。
二、税务
农业、渔业、耕地占用税 清末,县内田赋正税有地丁、南米、屯粮、租课4种。民国初,将屯粮、租课并入地丁。每地丁银1两,合银元2.55元。5年时增加省税每石1元,至16年每石0.3元。21年改征银元,正税以银每两折银元1.8元,米每石折银元3.3元。30年,将上、下期田赋合并折米征收,每石征稻谷2市斤,每石米折币30元。
清咸丰元年(1851)始征田赋附加税。民国16年后,省又附加军事善后附捐、建设附捐、保护附捐、军事善后特捐、建设特捐等。县附加税有地丁特捐、地丁自治附捐、抵补金特捐、地丁抵补金教育附捐、治虫捐、银米串票公益附捐、教育附捐、党务附捐、农行股金、摊技学捐、学谷捐、上期串纸捐等,另还有抗卫事业费、自治经费、飞机捐、佃户学谷捐等。乡保分摊杂费,名目繁多。
解放后农业、渔业、耕地占用税 1949年,规定户占有田亩分16节,按土地好坏分甲乙丙丁4等,确定每亩应纳税额。
1950年,采用40节累进税额。1952年改为24级全额累进制。1958年改为地区差别比例税制,按照土地自然条件,正常年景产量,评产计税产量,确定税率计算征收。农业税以稻谷为统一计算标准,产粮区主征稻谷,经济作物区征收代物或代金。1983年10月起,按当地稻谷统购牌价征收。1985年改30%按统购价,70%按超购价征收代金。同年4月起执行二道价。
农业税附加始于1950年,为正税15%。后几经变动,1964年仍为15%,后一直未变。1952~1987年,全县减免农业税计稻谷134160吨,实征1165,845.5吨。农林特产税,1952~1987年共征收稻谷5716.5吨。渔业税1956年开征,至1987年,共征收70.93万元。
工商及其他税 清咸丰三年开征厘金。正项厘捐有乐帖捐等,课厘货物有12大类682项。光绪年间,合计捐率:茶3成,糖5成,烟酒12成。民国3年,各种货捐下加征2成省附税。次年酒捐增加1倍多。17年,各项货物均照现捐率加征5成。20年废厘金统捐。
民国2年至37年,先后开征货物税,有卷烟统税及棉纱等5项统税;营业税分普通、牙行、典当、特种4类(还征过屠宰营业税、烟酒牌照税、箔类营业税);直接税有所得税、利得税,包括公务人员薪给报酬所得税、营利事业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战时过份利得税、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工商及其他之一时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特种过份利得税、遗产税、印花税;地方自治税有屠宰税、营业牌照税、房捐、筵席及娱乐税、警捐等;地方杂捐除田赋、契税项下附加带征外,还有屠宰税、教育附捐、货物附加税、广告捐、茶碗捐、旅店捐、典当代步捐、经忏捐、店住屋附捐、营业税带征3成、自治户捐、自治户捐文教经费、自治经费、抗卫事业费、屠宰税带征绥靖经费、牛商认捐、应变经费、棉花特产捐、棉商收益捐、特别税课、货物流动应变费、保安团服装费、浙东行署军事费、保卫公益附捐、水乡盐课县税、富户认捐、飞机捐、违警罚金、蚕业专款、商店清洁费、牧租县税、铺警捐、公营屠宰场使用费、公共场所使用费、公证费、建筑许可证费、禁烟罚金、牛捐、屠宰验印费、商人优待金、房主优待金、商人积谷、房主积谷、酒业乐捐、卷烟乐捐、谷米捐、行政盐捐、堰坝捐、牧畜捐、税票捐、大布捐、竹木捐、硝磺捐、商捐、斗秤捐、钱业捐、盐运水利特赋、盐工捐、输新兵安家费等。
解放后工商及其他税 1949年暂沿用旧工商税目,废除杂税。1950年开征货物税、营业税、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牌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娱乐税、筵席税、存款利息所得税、房捐、薪给报酬所得税、遗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1951年、1953年两次修订税制,经合并、撤除和增补,开征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牧畜交易税、车船使用牌照税、文化娱乐税、利息所得税等9个税种。1958年后,税种几经变更,至80年代,国营企业分两步实行利改税,至1987年,征收的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牲畜交易税、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国营企业利润调节税、房产税、建筑税、国营企业奖金税、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18个税种。1949~1987年,全县征收工商税总计84017.19万元。
1983年起,对国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地方政府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和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15%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987年5月起,征收范围扩大到城乡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1983~1987年,全县共征收1646.39万元,缴中央财政。
盐税 清代,盐税分纲引、正课、厘课、加价、纲引正课,平均每引(400斤)纲地征银1.319两、引地1.372两,由商人交税领引;厘课,肩盐每斤厘钱4文。清末先后有新约赔款加价、寄饷加价、两次盐斤加价、浙饷加价、江南加价、抵补药款加价等7种,平均每引征银5.2两至6两;另附征杂税款13项,平均每引征银4钱左右。近场区采行包课。逍林、浒山、横河、周巷、长河、庵东等地区认销肩引,每引重800斤,每斤厘课3文。酱坊用盐每年另加征。龙山、观城地区向不计引,由盐商包办。龙头场酱坊用盐,由商人认包,年交钱71820文。
民国2年,盐税由“洋人”控制。3年,盐务署规定杂色名目一律废止,仿一条鞭法统称盐税。7年,盐税税率将加价及杂款归并正税,规定纲地盐税为每担3元,住地逍林、浒山等地每担2.2元;龙山、观城3年改引地,每担1元。8年1月加至1.5元。此后又抽征附加税,至17年,附加多之七、八种,附加税超过正税,正附税合计每担7元。30年初,增加外债附税、盐场整理费、建设事业专款、公益费、福利费、省府加价、营运借款偿本费等。9月盐税改制,除产税实缴外,销税从价计征40%。次年实行战时食盐专卖,有专卖利益费、管理费及各种附税,计每担113元。32年加征食盐战时附税每担300元,合计413元。
民国30年4月,盐场沦陷。32年11月,每担征汪伪币12.35元。34年1月提高到200元,2月又增“复兴费”50元,带征转运费250元,军事保险费200元,合计每担700元。
民国34年8月19日至10月6日,中共领导的盐务机构规定每担按盐价征30%。
民国34年10月,民国政府废除专卖,改征盐税,采用等差税制。近场轻税区每担税额1500~2000元。36年运销省外食盐共征法币652.830万元。至37年3月27日,每担税额增至法币46万余元。8月取消偿本费、盐工福利费及附加费等名目,每担税额金圆券8元(金圆券每元折法币300万元)。38年1月起,改“从量征税”为“从价征税”,分食盐税、渔业用盐税。工业用盐免税。至4月27日,每担税额增至金圆券44.5万元。
解放初,沿用民国时期《盐政条例》征管盐税。1950年实施“从量核定,就场征收,税不重征”办法,盐业生产、税收、缉私均由盐务机关负责。1951年后,以政务院《私盐查缉处理暂行办法》为盐税法规。1984年10月第二步利改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取“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庵东盐场60年代有盐田6.5万亩,盐税年收入为全县工商税收总额的3倍以上。80年代,盐田面积锐减,1985年盐税年收入仅160万元,占全县工商税收总额的1.68%。1949~1987年,全县盐税总计54653.4万元,与同期工商税84017.2万元,比例为65.05%。
契税 清光绪二十八年开征契屋捐。宣统时规定买契按成交价每两纳税9分,典契税6分。
民国初期改称不动产转移税,买契税20%,典契税15%。35年修订税率,买契、赠予契、占有契征6%,典契征4%,交换契、分割契征2%。36年1~7月共经征5685.99万元。
契税附加费有置产捐、验契税、注册费、教育费、省附加、摊收学捐及契纸工本费等。
解放后,契税征收限于房屋买卖或转移。税率:卖契6%,典契3%,交换契只就找补金额征税,税率6%,赠予契6%。1949~1987年,全县征收契税30.4万元。
检查监督 1952年11月,以私营工商业为重点开展反偷漏税斗争,至年底共查补税款2.9万元(折新人民币)。同时对14个国营、供销社企业,开展自查协查,共补征税额4.7万元。1956年对纳税单位进行征前辅导、年终复查及纳税鉴定,全年共查补税额7.64万元。1959年末至1960年初,在打击黑市投机活动中,共补征税额2.95万元,没收非法暴利1.7万元,没收投机资本0.7万元及手表、自行车等物资。1960~1961年,在补税交利中共检查2184户,查补税额46.4万元,利润26.8万元。1963年开展经常性检查,全县设41个征管点,全年检查5904户,补征税款9.57万元。1964年,查处2312起投机倒把案,共补税罚款3.26万元。1972年,重点检查集体企业405户,其中343户补纳税款32.5万元。1975年,通过纳税清欠检查,共补征税款45.8万元,催收拖欠税款13.3万元。1979年共检查国营、集体、社队及其他企业742户,其中671户补税36.9万元,年底实际入库额35.2万元。1981年,通过纳税户自查,补税2418户,占总户数的92.36%,后复查2058户,有1090户补税109.34万元。1985年8月,开展税收和财务大检查,对6609户企业1984年后各税种和能源交通基金的交纳情况进行自查互查,占应查面的77%,其中有偷漏税行为4916户,占74.3%;后重点复查3474户,占应查户40.7%,其中有问题的2872户,占83.4%。合计违纪金额2132.5万元,其中偷漏税547.7万元。至年底缴入国库474.3万元,入库率为86.6%。1986年,全县12801户企业,自查互查9626户,占75.2%;复查4096户,检查面占32%。共查出偷漏税款708万元,占应纳税额的5.8%,至次年2月全部入库。是年8月、9月,对6631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共补税63.5万元,占应纳税额的5.5%。1987年税务大检查中,查出大案要案8件,逮捕1人,追回税款37万元。此外还抽调20名查账骨干,对工业、商业重点户进行复查,共查出违纪金额686万元,补缴税款348.81万元。
三、金融
货币 清咸丰年间(1851~1861)流通过帐洋。民国初,实际流通用银元,至22年3月废除。民国元年至29年,流通一角、二角、五角大洋辅币券。在24年前,还流通中央、中国、通商、四明、实业银行发行的十元、五十元、一元3种钞票。是年12月后,流通中央、中国、交通、农业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28年还流通省钞、甬券、角券、铜元等。30年7月后,县内只流通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币,是年还流通关金券。一元关金券折法币二十元。37年8月后流通金圆券,并以1∶3000000元收兑旧法币。发行后迅即贬值。38年2月26日《宁波日报》报道米价:高细干晨开盘1.033万元,午达1.1万元,晚到1.15万元。
汪伪政府发行的日伪储备券,民国30年4月在县内与法币等值流通。34年12月由国民政府国家银行收兑。
三北游击司令部于32年始发的金库兑换券,面额壹万元、伍仟元、壹仟元3种,浙东行政公署发行的拾元券3种,浙东敌后临时行政委员会发行的拾元券3种,于34年1月停用收回金库兑换券,余皆在地方流通。浙东银行抗币于34年4月发行。票面有壹角券、伍圆券、拾圆券和小型壹角券、伍角券、贰角券共6种,还有浙东银行三北支行券和观城区署、浒山区署、三管乡公所、新浦乡公所、彭泾乡公所及庵东镇商会发行的共计23种地方抗币,均在34年9月底“浙东游击纵队”北撤时,以粮食或棉花兑换收回,就地销毁。
1949年5月县境解放后,即流通人民币,以1∶100000的比价收兑金圆券,并禁止银元流通。至1955年2月,全县净投放折新人民币0.11亿元。1949~1987年,全县投放人民币657845万元,回笼559281.3万元,净投放98563.7万元。
信贷 民国5~24年,周巷几家钱庄有少额放款,利率较高。22年,中国银行周巷仓库经营抵押贷款。32年,农贷月息8厘。民国后期,利率随物价飞涨而不断上浮。
解放后,储蓄和贷款额不断扩大。全县银行存款余额,1949年5.7万元,至1987年达64138.8万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为23931.2万元;工商、农业信贷款余额,1951年10.1万元,至1987年达45439.1万元,其中乡镇企业贷款为14630.4万元;基本建设拨款余额由1979年的144.47万元降至1987年的118.58万元,贷款余额由1979年的58.59万元增至1987年的4443.68万元。
金银 解放后,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由银行按照牌价收兑,禁止私相流通和买卖。1984年9月,县人行开始零售黄金饰品,至1987年,共出售30653.54克,计167.79万元。
侨汇 至1987年,慈溪旅居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2091户、6473人。1959年后,侨汇工作受到干扰;1967~1968年完全中断。1979年后回升,1986年侨汇收入比1958年增长13倍,数额达73.84万元。1987年为29.73万元。
四、保险
承保 1951年1月,保险公司慈溪特约代理处开始对机关和国营企业、县供销社实行强制保险。时还开展火险等5种自愿险。1954~1957年收保险费38.67万元。1958年6月停办。1981年3月恢复保险业务,至1987年,有保险种类16种,保险费收入960.7万元。
赔付 1954年赔付2898元,赔付率占收保费的6.85%。1957年为36.27%,比1954年上升4.3倍。恢复保险业务后的1981~1987年,共处理赔案11125件,共赔付253.22万元,赔付率为28.21%。
第八节 综合经济管理
计划、统计
计划 1953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次年八月建立县计划委员会,12月,县人民政府统计科,搜集、整理各类统计资料,为实施过渡时期总路线提供数据,开始对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期间,国家对粮食、棉花实行统购统销,县相应制订粮食棉花统购统销计划。1958年后强化计划管理,实行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制度,受“大跃进”影响,一度出现高指标。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调整工农业生产发展计划,压缩城镇人口。1962年1月至次年9月,共压缩精简城镇人口29958人,完成原计划28000人的106.9%,县内经济逐步走上健康发展轨道。“文化大革命”初期,机构瘫痪,计划工作中断。1970年6月,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设计划办公室。1977年6月,重建县计划委员会,全面恢复计划管理,计划编制范围逐步扩大,工农业生产、生产资料供应、城乡人民生活,计划生育,人口增长,外贸收购等项均列入计划编制。1979年以后,改革集中过多、统得过死弊端,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以制订中长期计划为重点,增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但曾一度偏面强调市场调节作用,使某些项目计划失控。
统计 解放初,由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兼管统计工作,配统计员1人。1953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设县人民政府统计科,同年,按国家统一部署,进行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1959年6月编印《1949~1958年慈溪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60年代初,统计工作加强,除搜集各类定期报表资料外,还开展各种社会调查。1962年11月建立县统计局。1962~1965年间,先后经过社会集团购买力、农业作物产量、农村家计调查和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取得不少较为完整的统计资料,期间还编印《1949~1960年历年农业资料汇编》和《1960~1964年农业年报统计资料》等册子。1967年,统计机构撤销,人员调离,工作中断。1970年开始恢复统计工作。1978年后全面加强,并增加业务职能。1979年,泗门区与余姚横河区对调,再次调整各行业历年统计数字。1980年正式确定农村家计调查基点户,全县定3个乡镇30户村民为调查基点,调查项目近百项,1984年增加到6乡镇60户。1982年1月,重建县统计局,当年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84年底至1987年,配合工业部门,建立县工业普查办公室,执行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调查工业企业1099家,查清全县工业及行业分布情况,为继续发展县内工业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二、工商行政管理
清晚期,县署设官兼管工商行政。民国16年(1927)后,县政府建设科委托县商会及各集镇商会代管工商管理。慈溪县政府先后制订棉花水份检验标准,严令禁止鸦片种植制作,戒吸纸烟,限制奢侈品及化学肥料销售,开征筵席捐,禁止宰杀耕牛,倡导饮食卫生等,但各级官员及执行人员多徇私舞弊,各项规定多成空文。
解放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先后由县人民政府实业科、工商科、商业局主管。1963年建立工商行政管理局。次年改称县工商行政管理科。“文化大革命”中撤科,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1976年重建,曾与商业局合并,1979年1月又单独建局,各区(镇)设工商行政管理所。负责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市场及个体商贩管理,合同、商标、广告管理,监督查处经济违法活动等。
三、物价管理
民国前期,商品随行就市,无物价管理机构。民国26年,县政府颁布“饬令遵照,划一平价”通知。28年成立县战时物价评定委员会,意在平抑物价,均无济于事。37年8月19日,政府颁布强制限价政策,采取限价措施,但物价涨势如脱缰之马,各项规定皆成空文,限价政策颁布70天夭折。
解放后,人民政府为安民计,及时采取稳定物价措施。1952年取缔垄断贸易价格之牙行。1957年设县物价委员会。1959年颁布《加强物价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制订订价、调价、复核校对、牌价登记、审价、责任、移交和保密等八项制度及实施细则。1963年公布《自营业务物价管理办法》,次年贯彻全国物价委员会公布的《基层商业物价管理试行办法》。1979年始,为搞活流通,规定除棉花、蚕茧、黄红麻、桐籽(油)、牛皮和集体生产的木材,毛竹由国家收购,不准上市自由交易外,其余统派购物资,在完成统派购任务后,允许上市自由交易。三类农副产品,除酒类为国家专卖,其他均可上市,价格自行议定。1984年建立县物价管理局,履行物价管理监督职能,县内先后设立物价检查领导小组,群众物价检查监督组,县物价检查所,职工物价监督站,采用专门机构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方法,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物价检查。1982年至1987年间,先后贯彻国务院《物价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逐步实行依法治价。
四、计量、标准化
计量 民国中前期,民用计量器具无统一标准,常见的有三元尺(老尺)、斗、提子及16两和24两木杆秤。民国20年(1931),民国政府颁布《度量衡法》、实行市制,用市斗、市斤(16两),31年废斗、37年使用市尺,但未能全面实行。
解放后,新的计量器具陆续投入使用。1958年改革秤制,改16两制为10两制。1976年8月成立慈溪县计量所(1982年8月更名为慈溪县标准计量所)翌年8月开始,县计量所陆续积累各类计量器检定规程627册,计量参考书籍1000余册。1980年后,对各企业的计量检定,计量器具修理人员进行培训,经省计量部门考核,发合格证书63份,考核证书55份,为加强企业计量管理,县内有55家工业企业建立计量室。1985年4月起对工业企业计量工作进行定级,升级考核,截止1987年底,全县有55家企业达标,其中二级1家、三级54家。
标准化 1956年,庵东盐务管理部门开始按轻工业部盐务总局提出的按干基分等定级标准收购原盐,为县内首家使用国家标准单位。1979年开始,按照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对县内企业的生产设备、产品和企业管理工作,逐步实施标准化管理。为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县标准计量所于1985年3月,1987年3月,先后举办企业标准化管理及企业标准化整顿学习班2期,参加企业98家,113人,登门辅导58家,培训人员1600余人,1987年9月,浙江省标准局举办“标准化基础知识函授班”,全县188家企业,194人参加,县标准计量所还聘请兼职教师6人,定期面授,使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至年底,全县共有56家工业企业通过了企业标准化整顿验收。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