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国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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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6981
颗粒名称: 二、民国时期
分类号: K928.2
页数: 1
页码: 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情况,民国初仍沿清制。开办乡村自治时,划分18区,计城3区,东4区、南4区、西1区、北6区。
关键词: 慈溪县 行政区划 民国时期

内容

民国初仍沿清制。开办乡村自治时,划分18区,计城3区,东4区、南4区、西1区、北6区。民国18年(1929)成立区公所,并为6区。19年改行村里制,旋即改乡镇制,划分61乡镇,慈北分建鸣鹤、护龙(今掌起、洋山一带)、唐荔(淹浦一带)、永又(观海卫、东山头一带)等乡。
  民国22年,全县分6区、103乡、21镇、2656闾(慈北划为30个左右小乡)。民国23年,撤区,废闾邻,编保甲。先曾定10户为甲,10甲为保,后按地理、历史状况划编保、甲。25年复设区。
  民国31年,全县分4区、42乡镇、547保,5950甲。32年,将师桥、师中两乡镇合并为师桥镇、孝东、孝西两镇合并为孝中镇。至35年9月,撤区,全县将40乡镇并为25乡镇。36年2月,复调整区划,更改乡名,仍25乡镇。37年6月,复置观城区署、陆埠区署,次年春,四明山地区划建四明县,慈溪县南山乡全部、陆埠干溪以南、车厩牌门头以南、大隐旧石岩及三过、岐阳等部分划为四明县。因四明山地区为新四军浙东根据地,又时近解放,故四明县有名无实。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简本

《慈溪县志:简本》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为《慈溪县志》简编本,其中包括了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成陆伪涂与水利、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文化、旅游、民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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