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80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教师
分类号: G635.12
页数: 3
页码: 780-7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教师、队伍、待遇的情况。
关键词: 慈溪县 教师 教育科技

内容

第一节 队伍
  人数解放时,现县境有小学教职工583人,1955年增至1157人,1960年猛增到2680人。1963年调整后减为2051人。其中民办教师881人,占43%。1964年后逐步回升,1973年有教职工4149人,其中民办教师2962人,占71.3%。1978年为3771人,其中民办教师占78.3%。经考核整顿,至1987年,有教职工2781人(不包括校办厂、场职工,下同),其中民办教师855人,占31%。
  清宣统元年(1909)慈溪有中学教员9人。民国23年(1934)建办慈溪县立初级中学后有所增加。解放时,,有教工35人。现境民国后期始办中学,37年有中学教职工46人。新中国建立后至1955年,中学教职工增至118人。1960年增到484人。1962年减至336人。“文化大革命”中,中学发展迅速,教师激增,1977年有教职工2947人,其中民办教师1865人,所占比重由1965年的12.5%上升到63.3%。至1987年,有教职工2164人,其中民办教师253人,占11.7%。
  调配民国时期,教师实行聘任制,常聘奉化、象山、诸暨、鄞县、上虞等地教师任教。解放后,废止聘任制,由政府教育部门吸收调配。
  1951年开始,向社会招考知识青年,通过短期培训,任助理教师,后逐步转正。50年代开始,逐渐接受高等学校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1956年从县内以及嵊县、余姚、镇海、宁波等地招收初中毕业生、社会知识青年320人任代课教师。1957年精简劝退100余人。1958~1960年,由当地社队自行招收教师。1961年以后又精简了一批。“文化大革命”时,骨干教师层层上调,以大批民办教师充抵,师资质量下降。1971年开始,先后有170余名抵缺代课教师转为公立教师。1978年起,民办教师仍归县教育部门管理。到1987年止,辞退民办教师2272人,转公办929人,升高师、中师深造443人。1981~1987年,大专毕业生分配552人,中师、普师毕业生分配763人,师资质量遂有提高。
  构成小学专任教师。1956年,小学教师中有中师、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计5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218人的4.6%;1963年有457人,占总数2040人的22%;1978年有918人,占总数3760人的24%;1987年1291人,已占总数2448人的52.7%。
  初中专任教师。1963年,初中教师中有高校毕业生或肄业生(指就学2年以上的高校肄业学生,下同)10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196人的53%。后因中学大量发展,教师层层上调,初中教师构成有较大变化。1978年有高校毕业生51名,仅占教师总数1716人的3%。至1987年,有高校毕业、肄业生574人,占教师总数1391人的41%。
  高中专任教师。1963年,高中教师中有高校毕业、肄业生3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9人的87%;1978年有高校毕业生206人,占总数564人的37%;1987年有高校毕业、肄业生292人,占总数315人的93%。
  第二节 待遇
  民国25年(1936)据5所中心小学统计,教职工月薪最高35元,最低18元,中数22元。后因货币贬值,,改实物计酬。32年,月薪分6等,各以稻谷30公斤、35公斤、40公斤、45公斤、50公斤、60公斤计酬。后又因谷价上涨指数低于其他物价,薪给标准作过几次调整。35年规定甲级月薪谷170公斤、乙级150公斤、丙级130公斤,但不少教师未能领到薪给,许多学校濒临关闭。是年4、5月份《重光教育月刊》记载:教师赴县请求救济或请求发放旧欠公粮的连绵不断。东安乡各保校断炊断粮告急,鸣鹤中心学校因经费无着停课。同年5月7日,县长章鸿宾在《告慈溪全县教师书》中说:“本县教育经费的困难已不自今日始,但今日却是最严重的关头。诸位不但仰事俯蓄绝对困难,连个人衣食也成了问题..许多学校借米度日..。”
  解放后,多次调整教师工资。1956年工资改革,教工平均月工资定为小学39.55元,中学56.18元。1959年、1963年、1971年、1977年、1979年作局部调整,1982年又普遍升1级,个别升2级。1985年起改结构工资制。1987年教师职称评定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标准。教职工列入国家工作人员队伍,享受同等的病、产假及离退休待遇,1952年10月起享受公费医疗,1958年起享受探亲假,1979年起增加各种津贴、福利。民办教师报酬分工资制、工分制两类。工资制民办教师的工资标准,1961年,中学月人均30.2元,小学25.2元,1963年略有增加。“文化大革命”中,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1971年起,民办教师国家每年分别补助216元、152元。公立转民办教师按原工资额补足。1973年起,改分级评定,每月补助教师4~6元,补助办学单位每人每月15元。1979年起,各项补参照公办教师待遇按一定比例发给。1984年起全部改工资制,经费由当地乡镇政府统一筹集,地方财政切块补贴。1985年,人均月增资23元,经费县、乡负担各半。至1987年,民办教师待遇稍低于公办教师。
  在反“右派”运动中,县内194名教师被错划“右派”,1978年后全部改正。
  教师的政治待遇与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历届县人大、县政协都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席位。在教师中评选劳模、先进和特级教师,吸收优秀教师入党。1984年1月为从事教育工作25年的845人颁发了园丁荣誉纪念章。1985年起给满30年教龄的教师发荣誉证书。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