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检查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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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63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检查监督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2
页码: 543-5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2年11月,以私营工商业为重点开展反偷漏税斗争,至年底共查补税款2.9万元(折新币)。
关键词: 慈溪县 税务 检查监督

内容

1952年11月,以私营工商业为重点开展反偷漏税斗争,至年底共查补税款2.9万元(折新币)。同时对14个国营、供销社企业,开展自查协查,共补征税额4.7万元。1956年对纳税单位进行征前辅导、年终复查及纳税鉴定,全年共查补税额7.64万元。1959年末至1960年初,在两次打击黑市投机活动中,共补征税额2.95万元,没收非法暴利1.7万元,没收投机资本0.7万元及手表、自行车等物资。1960~1961年,在补税交利中共检查2184户,查补税额46.4万元,利润26.8万元。1963年开展经常性检查,全县设41个征管点,全年检查5904户,补征税款9.57万元。1964年,查处2312起投机倒把案,计补税罚款3.26万元,没收暴利1459元。1972年,重点检查集体企业405户,其中343户补纳税款32.5万元。1975年,通过纳税清欠检查,共补征税款45.8万元,催收拖欠税款13.3万元。1979年共检查国营、集体、社队及其他企业742户,其中671户补税36.9万元,年底实际入库额35.2万元。1981年,通过纳税户自查,补税2418户,占总户数的92.36%,后复查2058户,有1090户补税109.34万元。1985年8月,开展税收和财务大检查,对6609户企业1984年后各税种和能源交通基金的交纳情况进行自查互查,占应查面的77%,其中有偷漏税行为的4916户,占74.3%;后重点复查3474户,占应查户40.7%,有问题的2872户,占83.4%。合计违纪金额2132.5万元,其中偷漏税547.7万元。至年底交入国库474.3万元,入库率为86.6%。1986年,全县12801户企业,自查互查9626户,占75.2%;复查4096户,检查面占32%。共查出偷漏税款708万元,占应纳税额的5.8%,至次年2月全部入库。是年8月、9月,对6631户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共补税63.5万元,占应纳税额的5.5%。1987年税务大检查中,查出大案要案8件,逮捕1人,追回税款37万元。此外,还抽调120名查帐骨干,对工业、商业的重点户进行复查,共查出违纪金额686万元,补缴税款348.81万元。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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