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销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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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8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供销合作社
分类号: F715.5
页数: 2
页码: 479-4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抗日战争前夕及抗战期间,现县境先后组织农村合作社、战时合作社和革命根据地合作社70余个。
关键词: 慈溪县 商业 供销合作社

内容

抗日战争前夕及抗战期间,现县境先后组织农村合作社、战时合作社和革命根据地合作社70余个。其中60余个农村合作社主营供销业务的约占50%。民国21年(1932)首先建立的消费合作社,就专营教育用品。26年先后成立的潮界乡、东山头、观海卫等麦冬、棉花运销合作社,则从事农产品推销。此类合作社,沦陷后均停办。在共产党帮助下建立的战时合作社,主营平粜大米,为解决民众生计服务。27年,中共党员谢庭斋发起建立周朝镇(今长河镇)战时合作社,有社员380人,股金220元;次年2月发展分社3个;6月,在周朝镇成立余姚县战时合作联社。其间,逍林、择浦、三管、潭海等乡,亦先后组建战时合作社。抗战胜利后,建立坎墩、长河、三浦、掌起、师桥、灵湖、窖湖等近20个合作社,多从事棉粮、化肥运销,亦有为公教人员和盐场员警供应消费品。这些合作社和上述部分农村合作社,多受地方乡绅操纵,民众得益甚少。
  解放初,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供销合作事业。1949年10月,现境浒山、观城、逍林、横河、周巷等地相继筹建供销合作社,为国营商业机构代销大米、组织日用必需品供应。1950年5月成立县供销合作总社。至1954年县境调整时,全县有基层供销合作社16个,成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时有社股13.83万股,股金35.22万元。1958年和1964年,县供销合作社先后与县商业局合并和合署办公,经营体制单一,经营缺乏活力。1978年恢复供销合作社体制,经营额迅速上升。是年商品销售总额达17182万元,获利666.3万元。1983年改名为慈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进行体制改革,全面开展清股分红、增股扩股工作,入股农户从原来的10.91万户扩大到20.02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84.7%。社员股金增至88万元。至1987年,全县供销合作社有社员股金780万元,供销合作事业进一步壮大,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6797人,固定资产4877万元,各区(镇)基层社9个,分社58个,设有农资、特产、日杂畜废、副食品、工业品、储运等直属公司6个,冷冻厂1个,棉花收购站41个,商业营业网点957个。是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4.3亿元,其中社会商品零售额1694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20%;农副产品收购额7563万元,占全县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35.38%。淹浦棉花收购站、逍林棉花加工厂于1984~1987年连续4年由国家商业部分别授予“文明棉站”、“优质产品轧花厂”称号。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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