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编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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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84
颗粒名称: 第十三编 商业
分类号: F727
页数: 50
页码: 471-5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商业慈溪商业出现较早。唐、五代间,上林湖“越瓷”远销海外。宋时,石堰、鸣鹤、龙头3场之食盐运销省内外。
关键词: 慈溪县 商业

内容

慈溪商业出现较早。唐、五代间,上林湖“越瓷”远销海外。宋时,石堰、鸣鹤、龙头3场之食盐运销省内外。大古塘筑成后,沿大古塘先后形成集镇,以棉花为主的农副产品、手工业品、山货、海鲜等商品交易活动逐渐发展。至清末,现境已有大小集镇46个,较大集镇内均设有米行、布行、花庄、银楼及日杂南北货等商店。是时,东部地区不少人士外出经商,其中以宓家埭宓庄晓在杭州开设之“宓大昌”烟店和鸣鹤叶谱山开设之“叶种德堂”药店最为著名。到民国初期,东山头吴锦堂、龙山虞洽卿成商界巨子。民国11年(1922)金丝草帽业兴起,长河、天元等地帽行林立,商业活动更加活跃。至25年已有大小私营店、行1771个,从业人员5416人。抗日战争爆发,商业受挫,不少商店倒闭。战后稍有恢复,但物价飞涨,仍难摆脱困境。到1949年解放时,虽有各类商店1846家,但从业人员比战前减少542人。
  解放后,在积极发展国营、供销合作商业同时,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形成以国营、供销合作商业为主渠道,计划经济为指导的统一市场。1958年后,因商业经营体制单一,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供应网点减少,商品流通不畅,供需矛盾突出,不少商品须凭票限量供应。1979年始,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流通”的方针,加强国营商业,恢复巩固集体商业,发展个体商业,鼓励农民经商,积极开拓对外贸易,逐步建立多成分、多形式、多渠道、少环节的商品流通体制,商业得到迅速发展。至1987年,全县有各种商业机构18290个,总从业人员35378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6.62亿元,农副产品收购总额2.14亿元,集市贸易成交额2.06亿元。
  第一章 经营体制
  解放前,除食盐由政府控制、官商结合经营外,其他商品多由私营店、行经营,另有少量官助民办购销合作组织。解放后,逐步建立国营商业机构,组织供销合作社。1956年,私营商业经社会主义改造,多成为公私合营企业和合作店、组,形成以国营、供销合作商业为主体的经营体制。1958年以后至“文化大革命”时期,商业经营体制几经变更,体制单一,影响商品流通。1979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乡镇(村)办商业和城镇个体商业迅速发展。至1987年,全县已有国营商业机构298个,供销合作社及分支机构957个,其他集体商业机构1241个,个体商业15794户。
  第一节 私营商业
  南宋初,现境东部地区已设立鸣鹤坊、杜湖坊、灵绪坊、黄杨坊、沈窖湖坊、凤浦坊、雁门坊等官方包税制私营酒坊7处。至清,特别是清中叶后,各集镇相继开设米店、布店、花庄、百货、烟杂、酒酱及南货茶食等商店,较大集镇还设有钱庄、银楼、当店等。规模较大的有开设于雍正三年(1725)的沈师桥沈永丰南货店,道光、咸丰年间的周巷恒利酱园、锦丰布行、协兴南货店,浒山镇蒋裕大米店、广盛油烛店等。
  民国前期,商店不断增多。据民国18年(1929)统计:原姚北地区五、六、七区(今大部在周巷、长河、浒山、逍林、横河等区)有私营店、行906家,经营门类40余种,总资本额达124.14万元,其中花庄43家、草帽行68家,年营业额分别为60.64万元和255.4万元。至25年,现县境商店已发展到1771家,从业人员5416人。抗日战争时破渲谢43家、草帽行68家,年营业额分别为60.64万元和255.4万元。至25年,现县境商店已发展到1771家,从业人员5416人。
  抗日战争时岂国31年农历五月二十五日遭国民党地方部队洗劫相继关闭。其间,棉花外运受阻,居民纺纱织布,土纱、土布交易呈畸型兴旺。浒山、周巷两地纱、布交易行庄多达130余家,客商翻山越岭,远及省内外。抗战胜利后,县内私营商业虽有恢复,但因物价飞涨,捐税繁多,商业仍处于困境。浒山镇商界向政府提出抗议:“漫无标准增加税额,不堪负担,万难接受”。据民国35~37年统计:仅浒山、周巷两镇,就有27家商店闭歇。至解放时,全县虽有各类商店1846家,但从业人员反比战前减少542人。
  解放初,党和政府保护私营商业。至1955年底,私营商业户已发展到6156户(含饮食业、服务业),总从业人员6450人。其中有1220户(1656人)为国营商店的经销、代销户。1956年,私营商业经社会主义改造,全县(含泗门区、不含横河区)组成公私合营商店81家、合作商店(组)481个,尚剩私营小商贩308户413人,多为半农半商及老残人员,主业小商品、饮食点心、卷烟零售、收旧、理发等。“人民公社化”初期并入集体,“文化大革命”中作“资本主义”受歧视。
  1979年后,个体商业又获得发展,至1983年有个体摊、店4766户,从业人员5860人。至1987年底,有证个体摊、店发展到15794户,从业人员20698人,占全县商业总从业人员的58.5%,自有资金2327万元。商品零售总额达15241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4.46%。经营行业从过去的理发、收旧、水果等门类扩展到百行百业,其中烟杂业最多,有3561户,其他有百货业1205户,水产业597户,五金交电业475户,水果业294户,废品业258户,饮食业1351户,服务业670户,修理业1434户。1980~1987年间,每年还有季节性商贩10730人次。
  第二节 国营商业
  解放初,浒山、周巷、观城、庵东等集镇设立收花处、经营组、营业所等国营商业机构,经营粮食、棉花、工业品等购销业务。1952年,国营商业发展较快。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裁撤3个国营商业营业所,收缩供销合作社经营范围,以扶持私营商业。1954年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粮、油、布、盐、烟等商品的批发由国营商业机构专营,并改造有关私营零售商店为国营商业经销、代销店。1956年经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组成81家公私合营企业,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分工归口管理。全县10家私营粮食代销店随之过渡为国营粮食供应点。同年建立县商业局,设百货、医药、交电、食品、纺织品、贸易和专卖等7个国营专业公司和6个食品购销站。至年底,国营机构发展到35个,从业人员818人,商品零售额1827.3万元,占当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212.5万元的35.6%。1958年实行“公社化”农村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商店(组)均改变为国(合)营商业企业,隶,于各人民公社供销部,致经营体制单一,流通渠道不畅。1961年,体制调整,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重新分开,划出部分个体商贩重组合作商店。1963年建立县物资局,县内重要生产资料纳入国营商业的流通渠道。1964年11月县商业局与县供销合作社合署办公,1978年8月再度分开。至次年末,全县已建立国营商业机构184个,从业人员2010人。其中:商品零售机构100个(859人),饮食业4个(103人),服务业3个(37人)。社会商品零售额5623万元,占当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7402万元的32.31%。至1987年底,全县有粮食、商业、木材、农机、外贸、水产、医药等系统的国营商业机构298个,职工3660人。其中零售机构129个,饮食业4个,服务业8个。年商品销售总额66396万元(系各部门上报数,包括物资系统);社会商品零售额16208万元,占当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66206万元的24.48%。县商业局先后于1982年、1984年、1986年3次被省商业厅评为“提高经济效益成绩显著单位”。县外贸公司1987年外贸收购额超亿元,荣获省、市“出口创汇先进集体”称号。县燃料公司油库于1984年被国家商业部评为“安全先进单位”。观城粮管所于1985年荣获“全国商业系统先进企业”称号。
  第三节 供销合作社
  抗日战争前夕及抗战期间,现县境先后组织农村合作社、战时合作社和革命根据地合作社70余个。其中60余个农村合作社主营供销业务的约占50%。民国21年(1932)首先建立的消费合作社,就专营教育用品。26年先后成立的潮界乡、东山头、观海卫等麦冬、棉花运销合作社,则从事农产品推销。此类合作社,沦陷后均停办。在共产党帮助下建立的战时合作社,主营平粜大米,为解决民众生计服务。27年,中共党员谢庭斋发起建立周朝镇(今长河镇)战时合作社,有社员380人,股金220元;次年2月发展分社3个;6月,在周朝镇成立余姚县战时合作联社。其间,逍林、择浦、三管、潭海等乡,亦先后组建战时合作社。抗战胜利后,建立坎墩、长河、三浦、掌起、师桥、灵湖、窖湖等近20个合作社,多从事棉粮、化肥运销,亦有为公教人员和盐场员警供应消费品。这些合作社和上述部分农村合作社,多受地方乡绅操纵,民众得益甚少。
  解放初,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供销合作事业。1949年10月,现境浒山、观城、逍林、横河、周巷等地相继筹建供销合作社,为国营商业机构代销大米、组织日用必需品供应。1950年5月成立县供销合作总社。至1954年县境调整时,全县有基层供销合作社16个,成为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时有社股13.83万股,股金35.22万元。1958年和1964年,县供销合作社先后与县商业局合并和合署办公,经营体制单一,经营缺乏活力。1978年恢复供销合作社体制,经营额迅速上升。是年商品销售总额达17182万元,获利666.3万元。1983年改名为慈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进行体制改革,全面开展清股分红、增股扩股工作,入股农户从原来的10.91万户扩大到20.02万户,占全县总农户数的84.7%。社员股金增至88万元。至1987年,全县供销合作社有社员股金780万元,供销合作事业进一步壮大,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6797人,固定资产4877万元,各区(镇)基层社9个,分社58个,设有农资、特产、日杂畜废、副食品、工业品、储运等直属公司6个,冷冻厂1个,棉花收购站41个,商业营业网点957个。是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4.3亿元,其中社会商品零售额1694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20%;农副产品收购额7563万元,占全县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35.38%。淹浦棉花收购站、逍林棉花加工厂于1984~1987年连续4年由国家商业部分别授予“文明棉站”、“优质产品轧花厂”称号。
  第四节 集体商业
  合作店、组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县共组织合作商店125家,计1079户1290人;合作小组356个,计3836户4791人。1958年,所有合作商店、组纳入人民公社管理范围。1961年调整,划出2414人,重组合作商店140个(1663人),合作小组104个(751人)。“文化大革命”初,经营复受限制,1970年销售额仅1540.1万元,比1965年下降20.7%。1972年又将浒山镇和浒山、龙山、长河、观城、周巷、庵东以及横河(时属余姚县)等区的236个营业网点(757人)转为国营或供销合作社的代购、代销、代营商店。次年又将83个乡村下伸店(146人),转为生产大队代购、代销商店。其资金和财产全部并入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直至1979年大部分恢复合作商店集体经济性质。1980年1月,115家“三代”商店全部恢复为合作商店。1984年12月建立县第二商业总公司,将原由县商业局或县供销社管理的267家集体商店划归该公司管理。至1987年,县二商总公司所属267家独立核算企业(包括商办工业),共有职工3276人,营业网点991个,营业用房面积4.0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68.79万元,年商品销售总额9591.8万元,利润76.68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84.53%、30.41%。销售绝对额及利润增长率均列宁波市各县之首。
  部门办商业1979年后,随着改革开放,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工厂、学校、街道等为安排职工家属与待业青年,建立集体性质的部门办商业企业。至1987年底,据全县25个部门与单位统计,有商店(公司、经营部)191家,从业人员1936人,固定资产总值636.10万元,流动资金1196.66万元。是年营业总额23038万元,利润404.89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有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建筑材料等生产资料和地方产品。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严禁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对党政机关办的18家企业进行整顿,其中歇业2家,归口脱钩1家,机关干部兼职的全部撤出,个人投资全部归还。
  第五节 农民经商
  1979年以后,从事商业活动的农民数量不断增加,农民购销队伍已成为商品流通领域中的重要力量。其经济类型,有属集体经济的(乡镇多种经营公司),有属个体经济的(农民购销专业户)。1980年12月,胜北公社首建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至1984年,全县已有14个乡(镇)建立多种经营公司,1682名农民从事农副产品购销活动。是年仅榨菜(制成品)一项就销往外地3.85万吨,占全年总产的
  95.1%。1985年,国家取消农副产品统派购制度,农民购销员迅速增加。1987年4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办商业,搞活农副产品流通的若干意见》,至年底,全县从事商业活动的农民人数多达41120人,占农村总劳动力的7.4%。有区、乡(镇)级多种经营公司或农副产品购销服务部87个,村级农副产品购销服务部、贸易货栈153个,各类代理行栈14个,购销联合体1445个,购销专业户29744户。其中有证经营户4830户。是年推销农副产品38.2万吨,占粮棉以外农副产品总量的67.2%,向外地采购农药、化肥、竹木、饲料、水泥等计金额1620万元。
  第二章 粮油购销
  慈溪现境主产棉、盐,历来缺粮,油料自给有余。1987年,全县城乡缺粮人口占总人口的79.58%。
  第一节 粮食
  民国20年(1931)统计,现境共有私营粮店59家,多集中于周巷、浒山、观城、逍林、范市、鸣鹤、横河等集镇,粮食年输入量达1.5万吨左右。货源来自江西及浙江杭嘉湖地区,以海宁为多,也有少量进口大米,其中周巷镇粮食交易店、行多至30余家。抗日战争时期,粮源受阻,投机粮商乘机囤积,粮价暴涨。解放初,粮食自由贸易,投机商纷纷抢购,粮价剧烈波动。浒山、庵东等地大米市场价达每担20元(新人民币计),超过国家销价1倍以上。1950年10月,中国粮食公司宁波分公司慈溪办事处从江西调入谷米2.09万吨,平价销售,抑平粮价,稳定市场。1954年1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粮油统一由国营粮食部门购、销、调、存。1985年取消粮油统购,实行合同定购,部分粮食购销又进入贸易市场。
  农村购销
  1954年开始,按上级分配统购任务,由县粮食部门根据田亩等级、产量丰歉、农民负担能力,及“三留粮”(口粮、种籽、饲料)标准,综合平衡,分配到乡、村,落实到户,实行统购。统销控制数也分配到乡、村,确定每户供应数,凭证购买。翌年7月,每乡配备粮食专管员1名,负责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业务,余粮户定购、缺粮户定销。是年,全县核定征购基数为1.967万吨,定销指标为4.976万吨。1958年4月实行粮食包干,5年不变,是年定购基数为1.355万吨,定销指标为3.75万吨。时因办“大食堂”,用粮无计划,此后又遭自然灾害,粮食减产,一度实行粮食供应“低标准”,1961年以后逐步好转。1965年实行“一定三年”政策,按前3年粮食平均产量调整粮食购销指标,确定全县征购9885吨,定销为5.106万吨。1971年为使棉农口粮不低于临近产粮区,省增拨统销原粮5000吨,是年确定全县征购粮食9550吨,定销5.897万吨。以后征购额逐年减少,定销数继续增加。
  1982年4月改革粮食管理体制,实行征购、销售,调拨包干,确定全县征购数为1.252万吨,定销数6.598万吨,后因粮食连年丰收,一度出现“卖粮难”。1985年开始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全县20个乡镇、179个村、16692户有定购任务,总定购数5000吨,次年调整为6500吨。1987年实行粮食定购与供应平价化肥、柴油和发放预购定金“三挂钩”,是年国家供应奖售化肥650吨,柴油130吨,发放预购定金46万元,县增加供应饼肥325吨,全年完成定购粮食6504吨。
  城镇供应
  城镇居民口粮实行计划供应始于1953年12月,初由县粮食部门下达控制数,经民主评议,当地政府核准后张榜公布每户基本供应数,凭证按月购粮。1955年11月实行以人定量:工人月定量14~25公斤,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及脑力劳动者13.5~24.5公斤,大中学生14~15.5公斤,其他居民最低3.5公斤,最高12.5公斤,以后个别工种和年龄定量标准有所调整。
  工商行业用粮
  制药、浆纱、印刷等辅助用粮,根据生产耗用计划,由县粮食部门核定后发给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凭证按计划供应。制酒用粮按省分配控制计划列入专项支出。熟食日、副食品用粮在统购统销初期免票供应,1957年起改为顶票供应。1985年4月1起,除个别熟食、副食品行业有部分顶票供应外,其余全部改用议价粮。近年来,县内开放议价调节市场。1987年,供销部门议价收购原粮7108吨,议价零售2218吨;二工业和其他部门议价收购原粮9608吨,农民向非农业居民议价出售原粮818吨。
  第二节 油脂
  民国时期,油料由各地油坊收购,居民食用植物油亦多由油坊和各集镇酒酱商店供应。解放后,初由油脂专业机构统一经营,1956年后划归粮食部门经营。
  油料收购1953年底实行油料统购,1956年按“多产多得,增产多留”原则按比例收购:油菜籽统购量为产量的60%,棉籽除每亩留种12.5公斤外,统购70%,是年统购油菜籽747.5吨。次年起实行“全购留油”办法,油料除留种外全部由国家统购,每售50公斤油菜籽,发油票2.75公斤,菜饼票18公斤;每售50公斤棉籽,发油票0.75公斤,棉饼票15公斤。1962年起改革购销政策,以生产队为单位实行“食油包干,统购余油”。余油队只购不销,缺油队和自给队不购不销。全县油菜籽包干统购任务1675吨,芝麻20吨,花生果47.5吨。后因芝麻、花生种植面积减少,包干任务亦先后取消。1985年取消油料统派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全县油菜籽定购任务8000吨。
  食油供应1954年1月开始,全县农村食油实行计划供应,按区分配控制数,个人凭证不限量。1957年3月取消购油证,改用油票,以人定量,每人每月2两,后改4两(16两制)。次年仍恢复凭证供应不限量,1960年4月又实行定量供应。1962年6月实行油脂包干,农村只购不销,油菜籽以籽换油,棉籽通过结算兑换至今。城镇居民食油自1955年第四季度开始实行凭证登记供应。1957年3月改用油票,每人每月2两,后改4两(16两制)。1965年11月起,每人每月定量减至2两。1978年增加至4两(10两制),同时还发放节日补助、临时补助和特殊补助油票。
  食品复制业、饮食业等行业用油,自1955年起实行计划控制供应至今。
  第三节 饲料供应
  民国时期,禽畜饲料都在集贸市场交易,无专门饲料商店。1955年实行粮食“三定”规定饲养家畜留粮标准:肉猪每头25公斤,母猪每头100公斤,耕牛每头10公斤。,是年,全县实留饲料粮2285吨。同时粮食部门经营饲料加工及供应业务,供应品种为“四六”统糠(40%米糠,60%大糠),“三七”统糠(30%米糠,70%大糠)。1961年开始规定向国家交售一头肉猪奖售饲料粮(原粮)10公斤,次年提高到40公斤。1965年7月改为交售净白肉35公斤,奖售饲料粮25公斤。同时粮食系统开始供应“混合饲料”(大麦、玉米、碎米、米糠,棉仁饼混合)。1972年,全县47个粮站普遍供应“703”发酵粉,鼓励饲用发酵青粗饲料。
  1984年后,随着饲养业的发展,开始生产配合、混合饲料,供应饲养专业户。1987年,县粮食部门统一留饲料粮6300吨,供应饲料2.78万吨;县多种经营办公室所属慈溪禽蛋公司经销“四号粉”1702.3吨,鱼粉668.5吨,矿粉36.7吨。
  第四节 储运
  清道光六年(1826)在浒山龙池东南建常平三仓43间,可储麦米5908石。民国26年(1937)在浒山西门外小茶亭南建第二县仓44间。35年,沈师桥、昌明、淞浦、龙山等乡镇建集中仓和收纳仓11处,总仓容27000石。
  解放后,国家接收县仓和部分收纳仓,并逐步改建、扩建。1954年县境调整后,有各类粮仓95座,计1081间,仓容总量2.117万吨,当年储粮1.413万吨。次年,全县组织护仓四邻小组183个,参加人数1023人。1956~1959年间先后在浒山、周巷、观城新建苏式仓3座,仓容6875吨。60年代改建老式仓,改善仓储设施。1979、1980年,帮助农村社队建造土圆仓和小格仓370座,后因集体存粮减少,逐渐淘汰。至1987年,全县共有仓点74个,各种类型粮仓282座,仓储面积6.54万平方米,总仓容8.897万吨,比1954年增加3.2倍。周巷、浒山、观城,龙山等地还建有油池、油罐34座,总库容4290吨。
  为加强粮食运输能力,1975年,县粮食局始置运输货车,1984年3月成立粮食局汽车队。至1987年已有各种载重汽车7辆,51吨位,全年运输粮食144.57万吨公里。
  第三章 农副土特产品购销
  第一节 棉花
  解放前,县内棉花多由私商设庄收购,运销沪、甬等地。解放后,棉花归国家统一收购、调供。1954年实行统购,至1985年改为合同定购。
  收购
  清末至民国初期,棉花种植面积扩大,收购棉花行庄不断增加。据民国6年(1917)统计,现县境周巷、天元、浒山、坎墩、逍林、师桥、范市、观城等地有大小行庄47家,常年收购总量折皮棉787吨,约占总产量的1/3。25年成立慈溪县棉花运销合作社,收购观城、东山头一带棉花,收购量占全县总产量的4%。按26年《浒山镇商务调查报告》载,浒山及其附近各集镇已有行庄百余家。
  解放初,国营花纱布公司在各地设点收购棉花。1951年,现县境设龙场、范市、东海、师桥、裘市、东山头、逍林、新浦、胜山、坎墩、匡堰、长河、天元、庵东、义五、云城等棉花收购站16个。次年,各收购站划给县供销合作社。1954年,全县有棉花收购站21个。翌年设立县棉花采购管理站,专营棉花收购及皮棉加工。当年签订棉花预购合同8199份,预购皮棉1.2万吨,其中信用预购446.5吨,发放预购定金215.2万元。1957年推广棉花“四分”法(即分摘、分晒、分存、分售)以提高棉花质量。是年,全县有棉花收购中心站6个,分站12个,收购秤支42支,收购人员721人。1958年4月,收购站并入各棉花加工厂,由厂统一管理,归属于商业局。次年推行棉花收购“四快”(即快收购、快加工、快成包、快调运),收购秤支增加到72支,并对全县3983个生产队,开展流动收购。1962年7月,棉花收购业务复划归县供销社。翌年恢复厂、站分管。1969年学习江苏“董滨”经验,实行“队定站核”验收制度,后因出现一些弊病,则继续改用“一试五定”(试轧定衣分、对照标准定品级、手扯尺量定长度、电测定水份、估验对照机拣定杂质)检验制度。1972年改革棉花检验制度,实行棉花品级新标准,纤维长度由英制(英寸)改为公制(毫米)。1981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棉花交售由队售改为户售,交售单位由9440个猛增至119852户,收购总票数达310万票。为适应新形势,县供销社当年投资52万元,新建扩建收购站5个,面积10838.8平方米。全县28个收购站共配秤92支,收购人员2677名。翌年又增设秤3支,添置小台磅秤56台,试轧车39台,扩建收购场地及仓库5746平方米,“售棉难”和“收棉难”问题基本解决。至1987年,全县共设收购站41个,配备秤支110支,结算窗口101个,收购人员3023人,当年收购皮棉12681吨。自1949年至1987年,全县共收购皮棉70.71万吨,占总产量的95.26%,年平均收购18132吨,为全国棉花商品率最高县份之一。其中1984年最多,收购量38112吨,是1949年的17.4倍。
  调拨供应
  解放初,县内收购之棉花均由宁波花纱布公司统一调供。1954年棉花实行统购后,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调拨。1957年,棉花调供改由省供销社下达计划指标。1964年,全县棉花经营额5504.2万元,外调数占95%以上,主要销杭州、萧山、上海、天津、北京,黑龙江。1972~1981年,调省外皮棉共15.8万吨,占调供总量85%以上。此后县内棉纺织业发展,外调棉花减少。1985年取消棉花统购政策,省外原棉大量流入,县内棉花积压近2万吨。县联社让利推销,损失金额227.4万元,1986年慈溪列为全国出口棉基地,至1987年的两年中出口原棉8188吨。1987年外调1744.6吨,同时为支持县内棉纺工业,调入外省原棉3719.6吨。
  第二节 茶叶蔬菜瓜果
  茶叶 解放前,茶叶多由私商收购经销或茶农自产自销,仅供县内市场需要。解放后逐步由供销合作社收购运销。1958年后,因茶园面积锐减,茶叶收购量年仅数吨。1971年起开始增加,至1975年收购41吨。1979年随县境调整,茶园面积增加,当年茶叶收购量达133吨。品种以绿茶(平炒青)为主。80年代起向茶农优惠供应水泥、煤、化肥等物资,帮助新建、扩建茶场,投售量不断上升。1987年增至277吨。1958~1987年共收购2129吨,常年除县内销售50吨外,大部销往绍兴等地。
  蔬菜 1952年,各地供销社开始收购雪里蕻菜、大头菜、大白菜、洋葱头、榨菜、辣椒干、蒜苗等,销往宁波、上海等地。1956年销往外地6900吨,计金额41.6万元。三年暂时困难时期,曾集中收购大头菜1229吨,支援山东、河南等重灾区。1963~1976年间,平均每年收购大宗蔬菜9500吨,最高年份为1.5万吨。1977年,浒山镇开始建立商品蔬菜基地,至1987年已累计向县城居民供应蔬菜1.25万吨。1985年,慈溪冷冻厂建成,当年收购各种新鲜蔬菜500余吨,经速冻、保鲜出口。
  近年来,全县农村共组建420多个综合性服务组织,以及众多购销专业户,向外地推销各类蔬菜。1987年,全县向外推销蔬菜38.5万吨,其中霉干菜1750吨,成品榨菜7万余吨,辣椒干6600吨,大蒜头7000吨。
  瓜果 慈产瓜果以杨梅、西瓜为主,杂以桃、梅、梨及各种瓜类。杨梅最为著名,据民国22年(1933)编纂之《中国实业志》载:慈溪杨梅常年总产1200担,销县内400担,销宁波、上海等地800担。1953年起,杨梅、西瓜等大宗瓜果,由供销社为主收购运销,1973年收购杨梅4932吨,至1982年,10年平均年收购量3000余吨。80年代始,杨梅运销多渠道经营,供销社收购量逐年降低,1987年收购505吨,其间少量鲜杨梅出口香港,部分经速冻保鲜试销日本。1954年,供销社收购西瓜1695吨,1959年增至3446吨。1963、1965、1972年3年收购量均超过2000吨。1982年后,西瓜由农村个体贩运户经营为主。1987年,县供销社仅收购西瓜367吨。
  第三节 蜂、畜、禽产品
  蜂产品 养蜂专业户多去外地放养蜂群,蜂产品大部分在放养地随产随销,由县内商业部门购销的仅其一小部分。1957年,各基层供销社收购蜂蜜8吨,调往上海。1960~1969年间,全县累计收购蜂蜜1671吨。其中1968年规定县内收购蜂蜜、蜂乳、蜂蜡一律实行非现金结算,使大量蜂产品外流,1971~1978年,供销社收购蜂蜜累计仅95吨。1979年后,养蜂业发展,蜂产品收购情况好转。1982年,全县收购蜂蜜269吨。1987年,县蜂业公司、县副食品公司、胜北蜂业公司及建塘蜂管站等4个单位,共经销蜂蜜3574.6吨,蜂王浆41.2吨,花粉86.7吨,蜂蜡85.2吨,经销总额1343.8万元。
  兔毛 50年代,兔毛收购量不多,1961年起对兔毛投售实行奖励政策,平价供应食糖、卷烟等紧俏商品。并先后两次提价,投售数量增加。1962年,全县收购兔毛19吨。1971年,长毛兔饲养量锐减,是年仅收兔毛2.7吨。1979年后,饲养量迅速回升,兔毛收购量也随之增加,1981年收购29.4吨。此后,外来商贩抬价抢购,货源外流,县内收购量减少。1986年,供销社与养兔专业户、重点户签订收购合同,实行保护价,是年收购81.7吨,创历史最高纪录。多年来,由于受市场销路的影响,每年收购量升降较大。1957~1987年共收购554.2吨。
  羽毛 鸡、鸭、鹅毛等产自千家万户,历来靠流动摊贩走巷串户收兑,以春节期间为最盛。解放后,各供销社均设投售点。1956年,县土产公司设羽毛加工场,加工成毛条、鸡毛掸帚,经上海口岸出口。1979年后,羽毛资源增多,收购量也逐年增多,1955~1987年共收购428.1吨。近年有不少乡镇羽绒被服厂和个体商贩自行收购加工。
  畜兽皮
  牛皮,1955~1957年间,常年收购1000张左右。1958年后,收购量下降,至1961年的4年间,年平均收购量仅700张。为满足制革业需要,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下达开剥猪皮通知,1973年,猪皮收购量达2.22万张。1982年后,外地菜牛大量流入,牛皮收购量迅速上升。1987年收购量由1981年的508张增至44955张。1955~1987年,共收购125738张。黄狼皮,县内部分农民向有冬季狩猎习惯,黄狼皮数量较多,解放后经供销社收购之黄狼皮常年在3000~4000张之间,1965年为最高,收购5811张。1984年后,为保护生态环境,限制黄狼皮收购,1987年仅收购745张。1957~1987年共收购95650张。羊皮,有绵羊皮、山羊皮、小湖羊皮,1954~1987年,共收购370328张。1953~1987年收购杂皮318423张。
  第四节 中药材
  慈溪中药材资源丰富,为浙江省重点产区之一。品种多达654种,以麦冬、丝瓜络为大宗。解放前多由各地药店自行收购、加工销售。解放后由供销社统一收购。初期,主要收购品种为白术、白芍、薄荷、红花、枸杞等。1952年收购总值36.4万元。1956年开始,收购品种增加到72种,收购额随之上升。1960年后,归县药材公司统一经营。至1966年增至92.3万元。1987年,全县共收购中药材36.88万公斤,总值192.97万元。1950~1987年共收购麦冬566.51万公斤,丝瓜络403.57万公斤,红花8.64万公斤。
  第五节 废品收购利用
  解放前,废旧棉布、金属等多由小贩以兑糖或现金收购,经清理加工,运销宁波、上海等地。解放后由供销社收购,至1957年,全县已有专门收购点19个,兼收点33个,是年收购总值69.03万元。1958年动员投售“废铜烂铁”,收购总金额达295万元。1967年恢复小商贩收购破旧衣服业务,省内外20家公司、商店预约订货。1972~1986年间共外调破旧衣服887吨。1952~1987年,废品收购总额4675.09万元,其中收购废钢铁95753吨,废有色金属2814吨。
  1972年,县供销社建立废铁压块加工场。1978年还利用废品加工农具3600余件,布鞋帮1万余双及大量劳保手套。至1987年,废铁压块加工场加工成件铁块2.32万吨,创利60余万元。1987年,利用废钢铁串换钢材1200余吨。
  第四章 生活资料供应
  第一节 日用工业品
  纺织品、百货民国时期,日用工业品以棉布、百货为大宗。民国13年(1924),全县进口布匹总值90万元。解放初,县内棉布、百货零售业由国营商店、供销合作社、私商交错经营。唯因县内盛产棉花,土纱布纺织业较盛,县民衣着以土布为主,商品布辅之,土纱土布市场兴旺。1953年,全县销售棉布192.93万米,翌年棉布实行凭票供应。1955年销售棉布376.51万米,绒线13125公斤。此后,因棉布限量供应,棉针织品销量大增。1958年销售毛巾20.4万条,背心9.5万件,卫生衫裤15.12万件,绒线15507公斤。暂时困难时期,不少商品实行凭证限量供应,销售量下降。1963年后,凭票供应商品日渐减少。1966年,国营商业机构扩大批发业务,销售量大增,至年底,总销售额达1450万元。“文化大革命”中因受动乱影响,纺织品及百货销量又有下降,而化纤布销势一直较好,自1962年进入市场以来,至1977年已累计销售634万米,1983年销售437万米。随着改革开放,纺织品、百货销售量逐年增加。1949~1987年,共销售棉布13878万米,化纤布3701.1万米,绸缎1108万米,呢绒257.8万米,毛线153.4万公斤,手表27.14万只,缝纫机9.83万台。
  五金交电 解放初,五金商品以私商和个体手工业经营为主,品种仅限螺杆、螺帽等日用小五金,供销社兼营少量元钉、铁丝。1955年开始供应自行车,销量极少。1958年,县商业局建立工业燃料器材经理部,五金交电产品归该部统一经营。1963年设立五金机械专业商店,是年销售额138万元。1974年,五交化行业专业经营,商品销售量明显增多。1975年,全县国营商业机构总销售额达448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购销业务扩大,1979年仅国营商业机构销售额达849万元,1987年增至5128万元。1958~1987年,全县销售自行车258100辆,电视机73427台(其中彩电7658台),洗衣机6156台,电风扇138893台,电冰箱8374台,录音机51135台,收音机128033台。
  日用杂品
  解放后,日用杂品多由供销社所属陶山商店供应,货源由县土产公司向外地采购提供。供应品种有铁锅、陶瓷器、草席等。铁锅常年供应量约13万只,1958年办集体食堂,大铁锅销量猛增。60年代初,食堂撤销,小铁锅销量骤然上升,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居民多用铝锅、电饭煲、压力锅,铁锅销量下降。陶瓷器皿中,瓷碗销量最大,常年供应80~120万只,花色瓷器销量50万件上下。草席历来从鄞县输入,常年投放7万条,最高年达10万条。1979年,长河创办枕席厂,年产草席25万条,除供应县内,还销往嘉兴、舟山等地。
  第二节 副食品
  猪肉
  解放初,消费水平较低,猪肉供过于求。1956年以后,供应开始紧张。次年,浒山镇开始实行凭票供应,供应标准按伙食单位每人每月0.25公斤。后渐缓解。1965年,全县敞开供应,次年,城乡供应实行优待价,销量达3074吨。1976年对城镇居民又实行凭票限量供应,年总销售量仅1800吨。1979年11月,提高销售价,敞开供应,销量增至4532吨,邻县调入生猪计36822头。翌年,生猪购大于销,实施降价促销,扩点供应,全年猪肉总销量达7191吨。1981年,市场投放量减少,又恢复凭票限量供应。1985年4月取消生猪统派购政策,猪肉价格随行就市,城乡居民逢节日凭票定量优惠供应,当年销售猪肉9369吨。1950~1987年,共销售猪肉11.29万吨,县内收购生猪176.1万头。除个别年份外,销大于购,不足部分由邻县调入。
  禽蛋
  旧时禽蛋多在集市交易,浒山镇鸡鹅行道地(今解放街与南门大街交接处)为较大的禽蛋交易市场。解放后,集市交易和商业部门经营并行,商业部门以购为主。1955年,各地供销社始委托小商贩代购,是年收购鲜蛋197吨,1956年收购98吨。1959年9月,县食品管理部门为支持畜、禽、蛋生产发展,开办30个畜牧场,1个孵坊。1961年后,禽蛋收购实行精饲料、工业品奖售。1962年,全县收购家禽11995只,鲜蛋143吨。“文化大革命”时期,禽蛋收购量下降,1968年收购鲜蛋85吨。1979年,各区建立食品站,禽蛋实行“一条鞭”经营,是年收购家禽14955只,鲜蛋301吨。1983年以后,县食品公司与饲养专业户、重点户签订产购合同,1984年,食品部门收购鲜蛋1824.55吨,家禽14万只,除供应县内外,调出家禽41690只,鲜蛋1065.1吨。1987年,全县共收购鲜蛋3014吨,销售1071吨(其中县食品部门收购2212吨,销售249.6吨),外调1788.45吨,销售家禽35537只。1949~1987年,共收购鲜蛋18399吨,其中1980~1987年收购12092吨,销售5952吨。
  水产品
  民国时期,各集镇多有水产品交易市场,龙山、观海卫市场形成较早。较大集镇多设腌腊鱼商店,民国18年仅浒山、横河、逍林等地有9家,店员26人,总资本4035元(银元),年营业额21150元。1953年后,观城供销站积极组织货源,派专人驻宁波调运水产品,还对至高背浦口销售鱼货的舟山等地渔民开展代销业务,每逢秋汛,仅咸梭子蟹代销量达1500~2000吨。1956年,水产品实行统购统销,鱼货改由省水产供销公司统一调拨。1979年后,个体鱼贩自舟山、宁波、镇海、象山贩运议价鱼货来县内销售,县水产供销公司亦向辽宁、吉林、福建、广东、山东、江苏、上海等省市组织货源,并对个体商贩开展水产品批发业务,水产品供应量不断上升。80年代起,开发海涂鱼塘,淡水鱼销售量猛增。1949~1987年,商业部门共收购水产品45676吨,销售147494吨。
  食糖
  解放前,食糖多由私营南货店经营,品种以台湾糖为主。解放后,货源受阻,供应开始紧张。1954年底实行定量供应:产妇供应2公斤,婴儿每人每月0.25~0.5公斤,其他每人每月0.1~0.25公斤。1965年情况好转,红糖、白糖、古巴砂糖等逐渐敞开供应,是年全县销售食糖1871吨。以后总销售量不断增加,但视货源多寡,供应时有紧松。1987年9月起又实行定量凭票供应。1949~1987年,共销售食糖96345吨。
  酒类
  民国时期,销售数量不多。民国18年,原姚北地区仅有酒类商店8家,店员23人。25年,现境仅销黄白酒182.5吨。解放后,酒类改由国家专营。1961年,全县共销售黄酒1313吨,白酒220吨。后因需求量增加迅猛,酿酒原料又不足,一度采用定量凭票或用小杂粮兑换办法供应。1983年恢复敞开供应,各类酒销售总量达19017吨。近年来,啤酒、瓶酒销售量上升,1981年,啤酒销售量不足酒总销量的1/10,1987年上升到41.8%。1949~1987年共销售各类酒27.83万吨。
  卷烟
  民国时期,各集镇烟业商店供应卷烟和烟丝,以低档为多。民国18年,姚北地区有烟业商店33家,总营业额12.87万元。解放后,烟杂商店不再供应制作手工卷烟的烟丝。1953年,卷烟由国家专卖。60年代初的三年暂时困难时期货源偏紧,采用凭证定量供应。1961年销售各类卷烟2152箱。1965年销售10769箱。80年代,中高档卷烟销售比重上升,实行平价限量供应,低档烟敞开供应。1949~1987年共销售卷烟65.97万箱。
  第三节 燃料
  民间历来以烧柴为主。旧时各集镇均有柴行。1958年,县煤球厂建立,开始向城镇居民供应煤制品。1962年起对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庵东区盐民实行按人定量凭证供应,初定每人每月7.5公斤,1979年调整为10公斤。时亦有居民用煤油作燃料。1979年建立由县城乡建设局主管的县液化气供应管理站,开始向少数干部职工供应瓶装石油液化气,后供应面逐步扩大。1986年,由县交通局主管的县煤气公司(集资建立)开始销售瓶装石油液化气。1987年全县共销售759吨。
  第四节 中西药品
  中药业发展较早。清道光、咸丰年间开设的有周巷镇岑洁生中药店、周巷“大德堂”、浒山“益心堂”、淹浦“仁寿堂”等。至清末,现县境已有中药店16家。民国时期,药业发展,至民国18年(1929),全县有中药店120家。抗日战争开始后,中药店纷纷倒闭。解放后逐渐恢复,1953年,现境姚北地区有中药店96家,从业人员168人,总资本6.5万元,还有专业西药店4家。1956年,全县中西药店公私合营,属供销社管理。是年成立县医药公司,主管西药供应业务,1960年12月,中西药均由医药公司经营。1982年调整库存结构,加速资金周转。至1987年,全县有中西药店38家,其中国营2家,供销社所属30家,二商公司所属5家,个体药店1家,总从业人员222人。县医药公司年销售总额1428万元,其中中药151万元,西药1277万元。为维护消费者利益,1985年,县药政部门先后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伪劣药品162种。
  第五章 生产资料供应
  第一节 工业、基建原材料
  金属材料
  解放前,县内无金属材料专营商店,铜、铁、锡等手工业作坊所需金属材料多利用废旧物资或向外地采办。解放后,生产企业所用材料多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计划调拨。1956年起,手工业社所需金属边角料由县手工业联社经理部供应,水利工程所需钢材由省、地专项下拨。1963年组建县物资局,金属材料始由该局供应,是年供应钢材261吨,生铁85吨及少量铜、锌等有色金属材料。后随县内农机具生产发展需要,金属材料供应量逐年增加。1973年,县物资部门供应钢材1177吨,生铁180吨,铜3.69吨,铝33.1吨,锌3.73吨。1976年起凭卡供应钢材,用户可在分配指标总量内按所需规格选购。1979年后,金属材料需求量激增,经营单位亦随之增多,逐步形成多渠道经营,供应办法为计划分配与议价供应双轨制,使金属供应量大幅度上升。1987年,县物资局所属3家公司的供应量,除生铁比1979年减少(1987年供应488吨,1979年供应970吨)外,钢材供应16191吨,比1979年的2517吨增加5.43倍;铜供应166.39吨,比1979年的25.4吨增加5.55倍;铝供应148.14吨,比1979年的13.28吨增加10.16倍;锌供应43.28吨,比1979年的9.64吨增加3.5倍。县物资局以外的部门,通过多渠道销售的数量增加幅度更大,仅据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工业经营公司、二轻供销公司、工业局供销经理部、电器仪表工业公司、地方工业供销公司、盐业公司供销经理部、交通工业物资供销公司、城乡建设公司等9个单位统计,1987年供应钢材12500吨,比1980年的3078吨增加3.06倍;供应生铁3014吨,比1980年的123吨增加23.5倍;供应铜2018.16吨,比1980年的204吨增加8.9倍;供应铝559.13吨,比1980年的118.22吨增加3.7倍;供应锌957.3吨,比1980年的55.97吨增加16.1倍。实行双轨制后,计划分配与议价供应的差距逐年扩大,仅据县物资局供应钢材数统计,1980年供应3302吨,其中计划分配1009吨,占30.56%;1987年供应16191吨,其中计划分配1926吨,仅占11.89%。若计划分配数与全社会供应数相比,则差距显得更大。
  机电设备
  民国时期至解放初,县内无经营机电设备之商店,需用单位须向外埠采购,或由省主管部门直接供应。1958年,县手工业联社经理部始采购7千瓦电动机1台,供应浒山煤球厂。1963年,国家统配及部管和地方管机电产品由县物资局统一经营,次年,将商业系统经营的二类机电产品划归县物资局经营。1971年后,县产机电产品亦由县物资局统一收购,按需供应。此间,经营品种多为农用产品,年年亏损,每年财政补贴3~5万元。1976年销售切削机床3台,变压器74台(3025千伏安),电动机905台(3029千瓦),导线15.56吨。1979年改革经营方式,扩展经营品种,采用计划价与议价相结合,经销、代销并用,扩大商品销路,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是年,销售切削机床11台,载重汽车15辆,变压器90台,电动机1136台,导线52.13吨,当年盈利1.16万元,扭转亏损局面。以后随乡镇企业发展,小型机电产品销量激增。1982年10月建立县机电设备公司,1985年销售仪表车床1961台,砂轮机461台,台钻373台。翌年建立“宁波市机动车辆交易所慈溪销售点”,当年销售计划外汽车59辆。1987年,县机电设备公司销售总额达1701万元,其中自行组织之货源销售额1665万元,占销售总额的98%;盈利41.55万元,比1979年增长34.8倍。
  化工建材
  解放前,化工类商品较少,无专门经营商店,颜料、臭碱等商品多由杂货店兼营。砖、瓦,除生产炉窑自行销售外,集镇砖灰商店很少。据民国18年(1929)统计,浒山区有砖灰商店5家。解放后,化工建材类商品实行计划管理。1956年,县计委向上级申请计划,供应水泥32.25吨。1963年始,水泥、玻璃、油毡、纯碱等化工建材产品一律由县物资局实行计划平衡,按需供应,是年销售水泥1976吨(其中供应水利工程用1270吨),平板玻璃340标箱,纯碱5吨。1970年7月,县物资局下设金属化建组,负责化工建材产品计划调拨,年销售额不足全局物资总销售额的20%。1979年2月建立县化工建材公司,经营化工建材业务。是年销售水泥12012吨,平板玻璃4117标箱,汽车轮胎1954只,烧碱90.02吨,纯碱31吨,塑料(包括胶木粉)282吨。此后,乡镇塑料制品加工业发展迅速,城镇建设及农村私人建房量激增,塑料及建筑材料供需矛盾突出,县物资部门即调整经营方向,扩充供销队伍,积极组织货源。1984年组织计划外塑料3246吨,水泥2759吨,平板玻璃10050标箱,供需矛盾开始缓解。近年来,化工建材产品多渠道经营,总销售量大量增加,尤其是个体(联户)从事新旧塑料贩运人数大量增加,仅私营企业宇华塑料供销部1987年再生塑料销售量即达340吨,营业额328.26万元。
  砖瓦、沙石等建筑材料,供销渠道更多1981~1986年,按计划调拨红砖1.66亿块;1981~1987年向上海等地供应黄沙7.74,万吨,石子42.65万吨。县内各乡村办的砖瓦厂、沙场、山塘所产砖瓦、黄沙、石子大多自产自销。
  木材
  民国18年,长河、周巷、浒山、横河、逍林等地有竹木行15家,总资本38500万元。25年,现境各木行共销售原木1200立方米。每逢庙会,均设木材摊、点。解放后,木材由供销社经营。1953年始,各区供销社均设木材供应点。是年,全县共销售各类木材1225立方米。1961年起,木材由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统一经营。1965年,全县供应木材1.62万立方米。1968年后,农民建房增多,木材需求量上升,不少私营商贩通过海路从福建产区贩运大量木材入境,新浦沿一度成为木材交易中心。70年代,木材仍按计划供应,由县木材公司统一经营,全县每年销售量6000立方米左右。进入80年代,城镇住宅建设及农村私人建房大量增加,木材需用量激增,1983年销售量达25585立方米。1985年,木材经营改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县木材公司与省木材公司联营,在观城、周巷专设木材供应点,并积极从外地组织原木、三夹板、木制品等投放市场。县日杂畜废公司、贸易信托公司、二轻供销公司、糖业烟酒公司等单位亦相继经营木材购销业务。此外,不少乡镇企业,个体户也挤入木材贩运领域,沿杭甬公路的周巷、浒山、小桥、五里、观城、师桥等处所设新旧木料摊点不下数十处。1987年,县木材公司共销售木材21000立方米,县供销社系统销售木材29334立方米,个体贩运户从外地贩入木材3677立方米。
  第二节 农业生产资料
  化肥
  解放前,农作物多施用绿肥、河泥、野草、河草、人畜粪等有机肥料,化肥供应极少。解放初,由供销社经营化肥。1952年1月,向棉稻区贷销及对贫困农户赊销化肥合计1311吨。1956年开始按种植面积分配供应,棉花每亩6.15公斤,水稻2.8公斤,小麦1.55公斤,油菜2.3公斤,是年共销售化肥6956吨。60年代,棉花收购实行化肥奖售。此后过磷酸钙销售增加较快,常年供应量由3000吨左右增加到1万吨。1977年,县化肥厂投产,化肥供应量增加。1979年后,化肥多渠道经营,1984~1987年间,有关部门向外地组织计划外化肥7.09万吨,县供销社利用12万美元外汇留成,进口尿素1200吨。1949~1987年,共销售化肥107.79万吨。
  农药
  解放前,农民多使用雷公藤、烟筋和一些鱼滕筋、除虫菊等灭杀农作物害虫,还搞迷信,祈求神助。解放初,供销社开始供应石灰硫磺合剂和棉油皂等土制农药,后增加六六六、滴滴涕等。1954年,全县供应赛力散、西力生、二二三等农药96吨。1957年供应高效剧毒农药1605、1059。70年代,1059淘汰,改供敌百虫、八八九、毒杀芬、三氯杀螨、马拉松等,1972年,共销售农药3967吨。后又供应稻瘟净、稻脚青、杀螟松、除草醚、杀虫脒、井冈霉素、呋喃丹、杀虫双、甲胺磷、久效灵及菊酯类农药等品种。1985年开始,不少个体商贩从事农药购销活动,市场上一度出现哄抬药价、兜售假农药、非法牟利等现象,农药价格猛涨,供销社供应量减少,连续3年不上千吨。1950~1987年,共销售农药4.42万吨。
  农机具
  解放前,铁、竹、木制农具均由各集镇手工业作坊自产自销。1952年,供销社开始出租或代销农具,现售约占40%,当年销售喷雾(粉)器2301架。手工业合作化后,全县有13个铁业社、18个五金社设立门市部,供应小农具。1963年开始,县农机公司经营拖拉机、农用动力及农机配件业务,并在全县先后设置修配供应点29个。1975~1980年,全县销售轮式拖拉机114台,链式拖拉机2台,手扶拖拉机756台,机引犁、耙159台,拖车754台,机动脱粒机3386台,植保机械354台,农用动力机械6781台,水泵3759台,喷灌机501台,碾米机135台,磨粉机134台,粉碎机236台,机动插秧机27台。1980年10月至1987年底,全县还先后建立区、乡级民办农机服务公司(站)25个,经(代)销各种农机805台,农机配件141.3万件(套)。此外,各级供销部门1951~1987年共销售喷雾(粉)器14万架,中小农具(缺9个年份)1732万件。
  第三节 煤炭 石油
  煤炭
  民国时期至解放初,煤炭用量极少,由需用单位直接向外地购买。1957年开始,煤炭供应实行计划分配,由县计委下达指标,按农、轻、重顺序,凭证计划供应。1971年,全县销售煤炭4.07万吨。1979年后,用煤量激增,县燃料公司采购计划外煤炭,并在余姚、马渚中转煤场开展直拨、直调供应业务。至1987年,全县共购进煤炭83.20万吨,由余姚、马渚中转煤场直拨51.25万吨。1987年,县燃料公司销售煤炭14.55万吨,比1971年增长2.5倍,其他部门销售1.34万吨,是年还向华东电力部门提供原煤5000吨,换电1250万度。
  煤油
  50年代供应煤油用于点灯照明,1953年,全县共销售煤油450吨,1956年增至626吨。次年5月实行凭票供应。1970年11月敞开供应。1979年后,煤油主要用于手工业生产,销售量增加。1980年县石油公司销售1457吨,1987年增至1642吨。
  柴油
  50年代和60年代,柴油用量较少。70年代随着拖拉机增加,用量猛增。1973年1月1日起实行凭证定量供应,1975年,全县销售柴油4337吨。1980~1982年,对农业、渔业用油核发财政补贴,3年间共销售4800吨,补贴金额71.43万元。1987年县石油公司销售柴油10336吨,比1975年增加1.38倍。
  汽油
  1978年以前,县内车辆较少,汽油用量不多。后随社会车辆逐年增加,汽油销售量大增,1980年,县石油公司销售汽油1201吨,到1987年增至5376吨,比1980年增加3.37倍。
  第六章 对外贸易
  第一节 出口
  唐代,慈溪已有对外贸易活动。1973年宁波古海运码头出土的待外销青瓷器中,有唐大中二年(公元848)产自上林湖的瓷碗。清末和民国时期,先后出口的有棉花、蚕豆、麦冬、大蒜头、席草帽、金丝草帽等,以金丝草帽为大宗。
  解放后,出口商品逐年增加,1979年以后发展更快。出口的农副产品有棉花、大麦、麦冬、丝瓜络、拉毛果、辣椒干、大蒜头、蚕豆、速冻蔬菜、榨菜、海蜇皮、鳗苗、活沙蚕、蚌珠、兔毛、杂皮、猪鬃、肠衣、蜂产品等;工业产品有棉纱、棉坯布、羊毛地毯、草编工艺品、羽绒、腈纶衫、小功率柴油机、活络扳手等。
  1973年建立县外贸机构,至1987年,累计外贸收购额达3.8亿元,为国家创汇约1.03亿美元。
  农副产品
  棉花。据《浙江近代史》记述:“清光绪十二年(1886)通过宁波港出口66万磅(折300吨)”大部分为慈溪现境所产棉花。民国时期,部分棉花经出口商转销国外。解放后,自,1962年至1967年通过山东省口岸间接少量出口。1986年,慈溪被列为全国出口棉基地,当年通过浙江口岸出口4759吨,次年又出口3429吨,主销日本。1962~1987年累计出口13931吨,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8188吨。
  蚕豆。色白、粒大,国际市场上以“宁波手拣白蚕”著称,民国时期已有出口。解放后,出口量渐增。外销品级有手拣蚕豆、整统蚕豆、马料豆、剥壳豆等。50~70年代,常年出口量4000吨左右,其中1958、1963、1965年3年最多,分别为12205吨、15885吨和14366吨。主销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意大利等。1984年起,出口量减少,1987年仅出口3367吨。1953~1987年累计出口149680吨,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33938吨。此外,1980~1983年还出口油炸豆板、兰花豆883吨。
  大蒜头。国际市场上,以“余姚白蒜”(产地原属余姚)享有盛誉。民国时期,逍林镇几家私人商行年收购分别为10~50吨,运上海转销国外。解放后,由基层供销社收购后经挑选出口,主销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1950~1987年累计出口5442吨(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4851吨),1986年出口最多,计1242吨。
  速冻蔬菜。品种有蒜苗、蚕豆、花菜、青刀豆、小青豆、豇豆、蒜米、菠菜、马蹄、芋子、番薯、笋、蘑菇等20个。主销日本、美国、西欧诸国和港澳地区。1979~1987年累计出口3979吨,其中1985~1987年补偿贸易出口冻菜1234.14吨。
  鲜果蔬菜。1983年有鲜蒜苔各两批空运、海运日本,计136.11吨;有鲜杨梅5批空运香港,计9.49吨。1983~1987年鲜蒜苔和鲜杨梅分别出口429.12吨和41.47吨。
  兔毛。由浙江省畜产品进出口公司经营。历年所收购兔毛,基本上供应出口。1965~1987年累计出口469吨。
  羽绒羽毛。县供销社于1973~1980年累计交上海口岸出口鸡毛55510公斤,1981年停止出口,1987年又有精忠羽毛加工厂出口各种羽毛12790公斤。1986年始出口灰鸭绒、白鹅绒和及其配套茄克衫等,两年共出口20吨,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11吨。主销泰国、印度。
  辣椒干。1977年始通过上海口岸出口。1982年和1983年出口均超千吨,县外贸部门累计出口4510吨。近年来货源外流,出口量减少。1987年,全县仅出口564吨。
  蜂产品。1957年开始供上海口岸出口。至1987年,县外贸部门累计出口蜂蜜358吨,其中1982年出口最多,计120吨。
  鳗苗。1973年始出口,至1987年,县外贸部门累计出口10.1吨,创汇1000多万美元。其中1974年,鳗苗旺发,县外贸部门出口1094公斤,主销日本。近年来,私人贩运增加,出口减少。
  工艺品
  金丝草帽。系传统出口商品。本世纪20年代后期和30年代初为金丝草帽出口“黄金时代”年出口100万顶以上。县境沦陷期间,出口停止。抗日战争胜利后开始恢复,最高年,为70万顶左右。解放前夕,年出口量降至12万顶。解放后出口回升,1957年出口72万顶。以后其他草编出口量增加,金丝草帽出口量逐年下降,1987年仅出口3.82万顶。1949~1987年累计出口62.08万打,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8.36万打,销往美、法、联邦德国、日、澳、加拿大和苏联等国家。
  其他草编品。清同治年间,长河席草帽由私营帽行及贩客收购转卖宁波“洋行”,运销国外。以后,随着金丝草帽业兴起,席草帽出口逐渐减少。解放后,利用麦秆、咸草、龙须草、南特草、竹箬、丝瓜络、漂白咸草(又名银丝草)、黄草等天然原料,编制帽、盒、包、鞋、扇、毯等出口,销售至59个国家和地区。1980年和1981年,全县分别出口各种帽坯761544打和903419打。1987年,全县出口其他草帽563608打。1965~1987年累计出口计金额10748万元,其中经县外贸部门为10052万元。
  羊毛地毯。1973年通过上海畜产品进出口公司出口814平方米。1980年起由浙江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经营,是年出口逾1万平方米。1987年出口增至50182平方米。1973~1987年,累计出口274218平方米,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273742平方米。销往美、英、瑞典、联邦德国、比利时等20多个国家,曾一度为美商洛克比地毯公司包销。
  工业品
  棉纱。1984年起通过浙江、上海两个口岸出口,主销港澳地区及东南亚诸国。1987年直接出口棉纱15048.54件。1984~1987年,累计出口34246件,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26187件。
  棉布。1985年起通过上海和浙江两个口岸,出口东南亚、中东诸国。1987年出口坯布554.35万米,花色棉坯布388.25万米,其他布230.52万米。1985~1987年,累计出口2250万米,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1451万米。
  腈纶衫、羊毛衫(包括兔毛、棉、麻衫)。1974年始出口,至1987年累计出口130.55万件,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115.43万件,主销中东、西欧。
  活络扳手。1973年始出口,以上海口岸公司经营为主。1980年,浙江口岸公司同时经营,福建、江西、北京等口岸少量出口。1979年出口超15万把,1987年达73.65万把。同时还出口“两用扳手”26912套。19731987年,县外贸部门累计出口372万把。
  小功率柴油机。70年代少量援外出口。1980年通过浙江机械进出口公司出口165F柴油机30台。1984年出口小功率柴油机838台,1987年出口1515台。1980~1987年,累计出口4237台,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854台。主销孟加拉国、巴基斯坦、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家。
  六角螺帽。1973年始通过上海口岸出口,1980年由浙江口岸出口。1986年出口德制螺帽3.3亿件,英制螺帽217吨。1987年出口德制螺帽2.2亿件,英制螺帽93.93吨,美制螺帽6980.59万件。1973~1987年,累计出口德制螺帽15.8亿件。
  膨胀石墨密封材料。1982年和1986年有少量出口。1987年出口10.695吨,主销日本、美国、联邦德国和新加坡等地。
  药材
  麦冬。“浙八味”之一。清末及民国时期运销宁波药铺,部分出口日本及东南亚。解放后,统一由供销社收购。外销规格分一、二等,以粒大、个粗为佳。1957年起由县医药部门供货,通过广东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出口。常年出口10~50吨,1980年最多,出口91吨。1983年起改由上海土产进出口公司出口。1987年出口17.82吨,1957~1987年累计出口691吨,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577吨。销香港及东南亚。
  丝瓜络。1957年始出口。最高1984年出口333吨,1987年出口100.55吨。1957~1987年,累计出口3084吨,其中经县外贸部门出口2427吨。主销欧、美和日本等地。
  第二节 进口
  1981年起,县有关单位根据需要,利用地方外汇留成、外汇银行贷款、补偿贸易、外援等资金来源,进口化肥、农药、原材料、燃料、设备。至1987年底累计进口商品总额1676.37万美元。
  第七章 集市贸易
  第一节 综合市场
  宋、元间,大古塘筑成,塘南农作为主,塘北制盐、捕鱼,民间各以自产物品互易,渐成集市。至明代中叶,沿大古塘先后形成龙山、龙头场、范家桥、裘市、东埠头、鸣鹤场、王家埭、石人山、匡堰、埋马、店桥、浒山、周巷等集市。后随海塘逐条向北围筑,地域扩大,集市不断增多。至清光绪年间,现境集市增加至46个。民国初期,石人山、梅林、埋马、庙山、彭桥、分江市、拆落市等较小集市先后撤并。到民国后期,境内有集市30个,其中较大的有范市、师桥、观海卫(今观城)、鸣鹤、横河、逍林、浒山、坎墩、长河、天元、周巷、庵东等12个。
  解放后,县内各集市逐步由市日制改为每日制。经1956年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至人民公社化期间,大部分个体流动商贩组织合作商店(组),定点营业,集市减少。60年代开始恢复,至1963年,全县开放集市34个,上市商品达169种,成交额730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受冲击,全县有17个较小集市中断。1979年后,集市发展加快。1982年起,不少乡镇逐步开辟专用场地,建设棚屋,供商贩设摊营业,营业条件大为改善,上市商品亦由过去单一的农副产品扩大到日用工业品。1982~1987年,全县用于集市场地建设的费用总计553.9万元。至1987年底,全县76个集市拥有专用场地111864平方米,其中61个集市建有简易棚屋50602平方米。周巷镇综合市场最大,有场地6234平方米,棚屋5125平方米,摊位700余个,日赶集人数7000~10000人,上市商品350余种。
  第二节 专业市场
  清代,县内主要集镇按生产季节,先后形成棉花(包括土布)、粮食、水产品、耕牛等专业市场,规模较大的有康熙年间形成的淞浦、周巷水产品市场、彭桥土布市场,乾隆年间形成的鸣鹤老街布市场,道光年间形成的浒山蚕丝市场,曾长久不衰。民国时期,周巷、浒山两地有“三白”(白米、白布、棉花)市场之称,观城、龙山等地海鲜水产品市场亦有发展。
  解放后,国营集体商业迅速发展,集市贸易市场时兴时衰,除短期的专业物资交流会外,未形成长期固定的专业市场。至1979年,随着经济搞活,一批新的专业市场应运而生,且不断发展,规模空前。至1987年,县内已有专业市场13个。
  白沙针织品市场 始自1979年在河角自然形成,随着白沙镇家庭针织业的发展,摊基扩移到公路两旁。1984年10月在公路南侧建成针织品专业市场,设固定摊位160个,流动摊位400个,日均上市人数4000多人。1985~1987年成交额2800万元。市场建成后也促进了白沙一带家庭针织业的更大发展,至1987年底,有70%左右的劳力从事针织品生产,产值从1984年的3000万元增加到6300万元。同时还带动了服务业和贩运业的繁荣,市场周围新增饭店、旅社和运输户120余家,全镇有购销专业贩运户4500人。
  胜山服装鞋帽市场
  1985年2月建,有固定摊位300个,临时摊位200个,上市商品130多种,有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客商前来交易,1987年成交额934万元。市场建成后,该乡的家庭工副业进一步发展,有11000多人从事服装、鞋帽生产,工副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70%。
  高王蔬菜批发市场
  1986年7月建,日上市人数1500余人,贩运蔬菜的机动三轮车、拖拉机50余辆,自行车五、六百辆。1987年成交蔬菜323.3万公斤,成交额191.2万元。
  浒山小商品市场
  始自1979年在水门路自然形成,有摊位二、三十个,后于1983年10月移址在县人民大会堂前,设固定摊位300多个,日上市2500人左右,100多个品种。1984~1987年成交额1708万元。
  周巷卷烟市场
  先后在汽车站西侧公路边及狮子桥旁一带自发形成,时达近10年。1987年初集中在周巷镇综合市场经营。该市场规模较大,闻名浙东,一度能左右省内卷烟“黑市”价格。1987年8月按国务院发布的烟草专卖条例予以取缔,但禁而不止,部分转入暗地分散经营。
  第三节 物资交流会
  明嘉靖年间(1522~1566),现境已出现庙会,参加者大多为附近农家男女、商贩以兜售香烛等迷信品、饮食点心为主。清末民国时期,经营范围逐步扩大,每逢会期,香客游人来自四面八方,农工百作、商贩艺匠均携带货物,择地搭棚设摊兜售;江湖艺人亦纷纷相聚,测字相命,卖艺耍杂;四方赌徒,设摊聚赌,骗取钱财。大姓宗族及商界多资助演戏。交流商品多以手工业品、竹木及生活用品为主,会期一般为2~3天,春季称庙会,有正月初八(农历,下同)万寿寺,二月十二洋山殿,二月十九芦城庙,二月廿二文武殿,三月初三胜山庙,三月初七相公殿,三月廿七眉山庙,四月初七小灵峰,四月十五天妃宫,四月廿八龙山尚王庙。冬季称兰街,有十月初一周巷平王庙,十月十二坎墩娘娘庙,十月廿七天元市,十一月初五彭桥庙。
  解放后,旧时庙会、兰街逐渐消亡。商业部门废除旧俗陋习,择期举办物资交流会,组织各种商品参加交易。1953年,浒山、逍林、周巷、庵东、天妃宫、洋山殿等地曾先后举办物资交流会6次,总成交额80余万元。此后经常举办。进入80年代后,各较大集镇多举办大型物资交流会。1980年1月1~3日和1984年1月1~4日浒山镇所举办的两次交流会,商品成交额分别达200万元和232万元。
  第八章 饮食服务
  第一节 饮食业
  民国25年(1936),现境共有饮食店296家、594人。1949年有饮食店368家、545人。
  解放后,私营饮食业受到保护,稍有发展。至1955年底,共有私营饮食业484家,从业人员649人。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481家饮食业改组为合作商店13家(90户)、合作小组39个(366户),留个体自营14户,转业淘汰11户,涉及从业人员667人。1958年,全部并入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年恢复合作商店21家,组建合作小组13个。1972年6月,浒山镇合作饭店转为国营企业。1973年5月新建国营工农饭店(1984年改名为国营慈溪饭店),专营饭菜,兼营点心、冷饮。1978年又新建国营长征饮食店。至1980年,全县共有饮食店202家、1274人,其中集体饮食业150家、1059人,占总饮食行业网点的74%。1983年后,个体饮食业发展加快,至年底有380家、544人。至1987年,全县饮食业有国营4家、71人,集体226家、1022人,个体1351户、2207人。年总营业额1734万元,其中国营67万元,集体513万元,个体1154万元。
  第二节 服务业
  服务业主要有旅馆、照相、理发、浴室、干洗、刻字等。民国25年(1936)统计,现境已有350家、885人。1949年为455家、635人。经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个体服务业,发展缓慢。至1964年,登记的有374家、387人。1979年后,鼓励个体服务业发展。至1987年底,全县服务业有:国营8家、99人,供销社23家、60人,集体32家、157人,个体(包括修理业)2104户、2602人。年营业总额1303万元。其中国营49万元,集体94万元,个体1160万元。
  旅馆解放初,浒山镇先后有私营南门小客栈、康纪客栈、新华旅社3家,1955年转为合作旅社。到1956年,全县有旅店22家,从业人员28人。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有10家私营客栈组成3个合作小组。1957年,浒山合作旅社改公私合营企业。1981年新建国营慈溪旅馆,有床位76个。1986年10月,浒山镇建成三北大楼,内设客房80间,床位230张。至1987年,全县共有旅馆业121家(从业人员305人),其中国营5家,供销社11家,集体7家,个体98家。此外,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有客房220间,总床位443张。
  理发业
  民国时期至解放初,理发业均分散个体经营。1956年后,大部分改合作理发店。1979年后又逐步分散。至1980年,集体经营的理发员从1961年的605人下降到121人。至1987年,全县有集体理发店19家、95人,个体理发337户、380人(不含未登记的个体理发户)。
  照相
  1949年,现县境私营照相馆甚少。至1956年初发展到18家、39人。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其中2家、9人转公私合营,2家、5人组成合作商店,6家、16人组成合作小组。1958年,全部并入人民公社供销部。1961年以后,部分恢复合作商店,年底有照相馆15家、44人,拥有资金19961元,年营业额10万元。1972年,浒山合作照相店转为国营,另有2家转为代营商店。至1987年,全县有国营照相馆1家、17人,供销社系统照相馆4家、15人,合作照相店3家、6人,个体照相店70户、99人。
  浴室、干洗
  解放后,始有营业性浴室。1957年12月,浒山旅社兼营浴室,有60个座位。1969年,建立国营浒山浴室,设有大池84个座位,另有女淋浴室、12个座位,1984年停办。1987年1月20日,新建的慈溪浴室开业,设男座、女座两层,有男、女淋浴座位各32个,盆浴座位各6个。至年底,全县有浴池业5家、职工14人,其中集体4家、13人,国营旅社兼营1家、1人。
  1963~1970年间,浒山镇曾有1家从新加坡学得干洗手艺归国后开办的个人服装干洗店,专洗毛料、呢料和丝绸等服装,后期业务较兴旺,年营业额约3000元左右。进入80年代,随着高档服装增加,个体洗烫服装店有所发展,至1987年底,全县有7家、11人。
  80年代起,钟表、车辆、家电、鞋、打火机等修理摊点不断增多。至1987年有国营2家、26人,供销社5家、11人,集体1家、4人,个体1434户、1700人。此外,至1987年底,有个体刻字78家、91人,打字10家、17人,誊印1家、1人。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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