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私房改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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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7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私房改造
分类号: F293.3
页数: 1
页码: 466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私房改造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1964年成立县私有出租房屋改造办公室,对浒山镇私有出租房屋进行改造,改造起点为70平方米。凡出租非住宅房屋及地主、富农、资本家出租房屋则实行“两个无起点改造”。
关键词: 慈溪县 房地产 私房改造

内容

1964年成立县私有出租房屋改造办公室,对浒山镇私有出租房屋进行改造,改造起点为70平方米。凡出租非住宅房屋及地主、富农、资本家出租房屋则实行“两个无起点改造”。属改造范围内的租房,统一由国家经租。翌年3月,改造工作结束。被纳入私房改造对象的有201户,占出租房屋总户数的44.8%,房屋面积1.69万平方米,占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66.5%。1980年11月按国家有关政策,处理私房改造中的遗留问题,将原“两个无起点改造”规定改为以100平方米为起点。次年春,复查落实工作结束,计退还原屋1.02万平方米给133户原房主,另有3439平方米房屋,因已拆毁等原因,作折价补偿,计退赔9.60万元,涉及房主45户。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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