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筑施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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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7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建筑施工
分类号: TU7
页数: 2
页码: 464-465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建筑施工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建筑队伍、建筑设计、施工设备。
关键词: 慈溪县 建筑施工 工匠

内容

第一节 建筑队伍
  解放前,建筑工匠均个体经营分散活动,无固定组织,常由作头(一般为大木师傅)约三五同行组班,或数班合伙施工。县内多数集镇设有泥、木、石等作坊。劳动计酬分包工、点工两种,现金支付。物价动荡时期以米计酬,每工8~12斤,作头略高。
  1954年,全县各集镇和部分乡村泥、木工匠组织合作小组,1956年转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浒山镇木工和建筑两个合作社联合组建浒山营造厂,年底改名为县建筑工程公司,时为全县第一家建筑专业企业。1964年析为县木器社和县建筑预制品厂,后者被省建工厅定为省内第一家民房预制构件生产企业,1975年仍复名为县建筑工程公司。1978年建立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管理48个乡镇建筑施工队。至1987年,全县有集体建筑施工队65个,其中三级企业3个,四级和暂定四级企业23个,从业人员12878人。
  1978年以后,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农民建筑队伍应运而生。至1987年底,全县农村建筑从业人员约计2.2万余人,以承包乡镇企业厂房和私人住宅建筑为主,亦有进城承包国营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农村私人建房多有农村临时凑合的建筑人员施工,技术素质差,设备简陋,甚至违章作业,建造民房时,屡有坍房事故发生。
  第二节 建筑设计
  民间建造砖木结构房屋,多由大木作头在墙壁上用墨线画出屋样后施工。民国15年(1926),龙山虞宅建造新楼由上海赵贵记营造厂赵仲高设计。1955年建造县委、县府办公楼,也先设计施工图纸,然后施工。1956年向宁波请调4名专业建筑设计人员,担任县内较大工程的建筑设计。单位自建房屋,多聘请专业人员绘制施工图纸,交建筑单位施工。1978年,县基本建设办公室抽调专业设计人员,设计慈溪棉纺织厂(今慈溪第二棉纺织厂)主厂房。1980年正式建立县建筑设计室,后随建筑设计项目的不断增加,设计队伍也不断扩大,至1987年,已有在编设计人员20名,编外设计人员10余名。年设计能力8万余平方米,被省城乡建设厅核准为丙级设计单位。
  第三节 施工设备
  1960年,县建筑工程公司用直径25厘米木滚筒、毛竹井字架,配以2.8千瓦电动机制作土卷扬机用于建筑施工。1964年在泗门夹塘乡(今属余姚市)建造2层住宅时,使用自制手扳绞盘车吊装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后木工也开始使用平板刨、压刨、打眼机、锯榫机等机械工具。70年代开始采用钢铁井字架,16吨/米、25吨/米塔吊及10吨以上起重机等。1980年以后,建筑施工队普遍应用拌和机、灰浆机、圆盘机、打夯机、筛砂机、磨石子机、平板式或插入式振荡机等各种动力机械,至1987年,全县共有各种建筑动力机械1987台(套)。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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