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住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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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7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村住宅
分类号: F303.3
页数: 1
页码: 463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农村住宅的基本情况。80年代为全县农村住宅建设高潮时期。1982~1987年,有6.5万户农民新建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占全县农户总数26%,总建筑面积660余万平方米,建房总投资达6.24亿元,使全县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24.4平方米。
关键词: 慈溪县 乡镇建设 农村住宅

内容

解放前,现境各地农村住宅差异极大。东部地区外出经商者较多,在乡间多建有面积大、质量好的宅院,多砖木结构楼房,龙山、范市、掌起、淹浦、师桥、宓家埭、鸣鹤、观城等集镇周围,深宅大院较多,以龙山虞洽卿所造2幢砖混结构住宅楼为最好;中西部沿大古塘一线农村,以农作为主,家庭副业发达,农民住宅平瓦房居多,间有少量楼房,草舍不多;西北部沿杭州湾18个乡镇盐农民,居住条件极差,草舍居多,瓦房极少。
  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村住宅情况逐年好转。1954~1959年,西北部地区,近万户盐农民将草舍改建成平瓦房。其中庵东区塘北6乡,草舍改建成平瓦房的占40~50%,沧田乡沧北村270户农民,有180户草舍改建成平瓦房。1967年、1968年两年,原盐、棉花获大面积丰收,全县盐农民新建和改建住宅增加。特别是白沙、宗汉两乡,经济发展较快,改建和新建住宅农户占40%。
  80年代为全县农村住宅建设高潮时期。1982~1987年,有6.5万户农民新建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占全县农户总数26%,总建筑面积660余万平方米,建房总投资达6.24亿元,使全县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24.4平方米。
  附:典型乡村住宅选介
  建塘乡 在县境西北部。解放前,全乡住宅草舍占93%,其余虽为瓦房,也较简陋低矮。按当时1190户、4757人计算,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50~60年代,全乡建瓦房19.32万平方米,其中由草舍改建的面积为15.96万平方米。1981~1987年间,全乡农民新建改建住宅13.73万平方米,其中2层或2层以上楼房595幢,占总建房数的71%。人均用房面积亦比解放前增加1倍以上。
  雁门乡 地处县境最东部。解放前虽有不少砖木结构住宅,但均低矮简陋。1950~1979年间,全乡仅有17户农民新建砖木结构平房,建筑面积1240平方米。1980~1987年间,新建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300幢,总建筑面积为22435平方米,高平房9500平方米,为前29年建筑总面积的25.75倍,其中金夹岙村有80%农户新建住宅楼。大岙村全村89户农户,新建住宅楼85幢,203间。
  范市镇杨家村 位于范市镇西。原木结构楼房较多。1981年开始,为节约建房用地,采用统一规划、集资共建办法建造住宅。至1987年底建成2层砖混结构住宅楼6排19幢,83户,304间,总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有直道3条,宽4米,通户道6条,宽2.5米。有路灯、公共厕所、垃圾仓等公用设施。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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