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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十二编 城乡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64
颗粒名称:
第十二编 城乡建设
分类号:
F303.3
页数:
17
页码:
453-469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城乡建设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县城建设、乡镇建设、建筑施工、房地产管理、环境保护。
关键词:
慈溪县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内容
现境内集镇大多集中于大古塘南北两侧。民国中期,鄞镇慈路及观曹公路建成通车后,沿途集镇增加,但市政建设发展缓慢,城区面积较小,街道狭窄,铺面房屋低矮,基础设施极差。至1949年解放,最大的浒山、周巷、观城、庵东4镇,城区总面积仅2平方公里余。新中国成立后,开始大规模基本建设,自1949~1987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累计达1.13亿元,竣工房屋总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自1979~1987年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近4200万元。竣工房屋总面积24.45万平方米。1980年后,各地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加快了集镇建设速度,仅1987年一年,全县乡镇企业利润用于各集镇市政建设资金达229万元,使各集镇面貌明显改观。全县建制镇已由解放初期的4个增加到15个,建成区总面积达19.93平方公里。县城浒山镇市政建设发展更快,城区面貌一新,目前已形成横三竖四新街区,多层建筑及住宅小区不断涌现,城区面积比解放初扩大10倍。县内农民居住条件牛也不断改善,草房基本绝迹,低矮瓦房亦不多见。至1987年,全县有26%的农户住进新建的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
工业“三废”的排放,严重污染环境。1980年起,县环保部门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源,使环境污染有所抑制。
第一章 县城建设
县城浒山镇原称三山所(亦称浒山所)。明洪武二十年(1387)由信国公汤和命千户刘巧住监筑。城周三里一百二十八步,高一丈六尺。永乐十六年(1418)增高六尺,址厚四丈五尺。女墙六百九十九垛,有月城四、陆门四、水门一。城上有月楼和角楼各四、窝铺六。护城河周长六百六十丈,深一丈三尺。城内有衙署、营房、鼓楼等设施。清代撤所后,城墙坍废。民国时期拆除南门,城区面积0.34平方公里。1954年9月随县境调整成为县城,先后拆东、西二门,逐步进行城区改造。1970年起,拓宽、改建原有街道。1979年以后,市政建设速度加快,并以旧城区为依托,向东、南、西三方发展。至1987年,城区面积扩至3.704平方公里。(《县城1987年平面图》见卷首)
第一节 街道
解放初,浒山城区街道仅2条,总长不足千米,路面狭窄。设治后,逐步改建、新建。至1987年,城区有主要街道9条,装置路灯350盏。重要支路12条,总长12.22公里。百米以上弄巷55条。
解放街 旧称浒山街,东门至西门长半公里许,3块石板铺面,为旧城唯一商业区。1970年开始拓宽,浇灌混凝土路面。1976年定名为解放街,并向东、西延伸,当年向西自西门桥延至上房路,1984年向东自东门桥延至环城东路。全长增至1365米,行车道宽10~12米,为城区主要街道。沿街有新华书店、人民银行、百货大楼、五金交电商店、二轻展销大楼、供电局、县农业银行等较大建筑。
南门大街 原为所城直街,路面狭窄。1974年改造南门桥至解放街段,铺浇沥青路面,曾称新建路,1981年定今名。1983年填塞南门护城河,拆南门桥,拓宽南门至环城南路段,浇灌混凝土路面。全街总长600米,车行道宽10米,沿街有镇卫生院、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国营旅社、饭店等设施。
水门路 北起解放街,南接环城南路,长470米,宽14米,自60年代始经3次改建而成,近原水门而得名。沿路有人民大会堂、县人民政府、蒋家弄综合大楼等较大建筑。
环城南路 东起环城东路,西迄环城西路,全长1130米,为杭沈国道穿城段。原为砂石路,宽仅7米。1976年拓宽至18米,铺浇沥青路面。1986年大规模改造环城西路至东桥段,路面拓宽至40米,浇灌混泥土路面,车行道27米,两边人行道各5米,并有1.5米绿化带与快车道间隔。路旁有双叉式钢管柱高压水银照明灯。沿路有三北大楼、慈溪汽车站、二轻供销公司等较大建筑。
环城东路 南起环城南路,北迄城东桥,全长475米。1973年始修,砂石路面,宽4米。1984年拓宽至20米,改浇混凝土路面,车行道宽12米,两边人行道宽各4米。沿途有县人民医院、县卫生局、卫生学校、防疫站等设施。
环城西路 南起环城南路,北至小茶亭桥,长750米,为1966年修建之浒福公路穿城段。初为砂石路面,1983年改浇混凝土路。该路与解放街西段成十字交叉。县动力机总厂在路西侧。
环城北路 东起城东桥,西至小茶亭,南傍大古塘河,由民间古道大古塘路浒山段经1956年、1970年、1986年3次拓宽改造而成。全长1075米,车道宽8米,混凝土路面。北侧有浒山棉花加工厂、慈溪中学等单位。
寺山路北 起环城南路,南接剑山村,全长1230米,1986年新建。环城南路至寺山路桥段行车道宽16米,两边人行道各4米,混凝土路面。沿路有县公安局、检察院、峙山公园等建筑,广播电视大楼、邮政大楼正在营建中。
青少年宫 路南起城东桥与环城北路相接,北迄青少年宫,全长260米,车行道宽12米,两边人行道各4米,混凝土路面,1985年新建。城区最高建筑商业大厦在该路南端。
弄巷
有长301~500米的弄巷18条:后二房路、三碰桥路、体育场路、北门街、东城路、南城路、小山前路、教场山东路、教场山南路、虞家路、团圈路、宝兴弄、傅记弄、西庵弄、后陆家弄、后小路、竹笆弄、西城路。
长100300米的弄巷37条:游泳池路、百仓路、小山后路、广场路、晓记南弄、北城路、东门新村路、树行弄、西门弄、史家弄、晓记北弄、照相店弄、牌轩弄、上房弄、药店弄、沈府巷、桑记弄、西房弄、张家弄、房祠弄、沈府巷支弄、树行支弄、洞桥弄、双眼井弄、西城脚弄、火弄、朱家桥弄、后二房一弄、万江池西路、球场弄、西门支弄、水门支弄、镇弄、金家弄、桥河沿、粮店支弄、三碰桥南路。
长100米以下的弄巷16条:粮站西弄、高家弄、禹记弄、春记弄、牌轩二弄、后蒋家弄、大茂弄、潘家弄、王房弄、会馆弄、陆家弄、章家弄、南蒋家弄、虞家一弄、虞家二弄、大陈弄。
第二节 公共建筑
1954年设置县城时,公共建筑极少,仅有汽车站1个,小型医院1座。县级机关利用旧房“纲记四房”办公。后逐年新建。1979年以后,新建较多。
主要建筑有:
县级机关办公楼 位于水门路。1955年始建3层砖木结构楼房2座,分别供中共慈溪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办公。以后陆续增建,1986年新建办公楼,建筑面积3940平方米,5层,框架砖混结构;县档案馆,建筑面积1347平方米,4层,框架砖混结构。以上楼宇,为中共慈溪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办公用房。
人民大会堂 位于水门路。1958年建砖木结构单层会堂,1978年就地改建,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船型屋面,上、下2层,主会场设座位1793个,中型会议室1个,座位357个,小型会议室4个。兼供演出、放映使用。
县人民医院 位于环城东路。1954年由慈城迁至浒山,利用解放前路念慈医院旧址,面积仅735.91平方米。以后陆续扩建,至70年代末,全院诊疗用房面积已增至7000多平方米。1981年、1984年又增建1822.61平方米。1985年新建4层门诊大楼1座,建筑面积3252平方米,为全县最大医疗机构。
电影院 位于北门街。1972年新建,1980年加建休息室,1982年安装空调设备,现建筑总面积1620平方米,观众席分上、下2层,座位1161个。
青少年宫 位于青少年宫路,1985年新建,楼高4层,建筑面积1949平方米,院内有花坛、喷水池、雕塑小品等。
慈溪汽车站 原站位于水门路与环城南路交接处东侧,民国24年(1935)观曹公路建成时始建,仅有小屋3间,时称浒山汽车站。1955年扩建464平方米,其中候车室290平方米,1968年建停车棚320平方米。1983年12月在朱家桥路与寺山路之间公路南侧建新站,1986年2月竣工,占地25亩,建筑面积3633平方米,其中候车大厅973平方米,售票厅427平方米,行包房445平方米,停车棚316平方米,办公用房1121平方米,其他建筑351平方米,为省内县(市)级规模较大客运站之一。
第三节 市政建设
桥梁 东门桥。位于东门,跨东城河。所城始建时设吊桥,后改建为石质单孔台桥,称诚心桥。1967年、1985年两次改建。现桥净跨7米,桥面宽12米,荷载8吨,系钢筋混凝土半拱平桥。
西门桥。位于解放街西门,跨西城河。所城始建时设吊桥,后改建为单孔石质台桥,称如心桥。1964年改建成钢筋混凝土平桥,1979年再度改建。现桥净跨12米,桥面宽7米,荷载10吨。
北门桥。位于北门,跨北城河。所城始建时设吊桥。光绪十四年(1888)改为石桥,定名五福桥。1964年改为轻轨水泥板桥,1982年改建成钢筋混凝土拱桥。现桥净跨18米,桥面宽6米,荷载8吨。
招待所桥。位于广场西路,跨西城河。1963年仿宁波灵桥桥型,建成单跨中穿式三绞拱桥。1987年改建为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全长26米,净跨12米,桥面宽8米,荷载10吨。
城东桥。位于环城东路北端,跨大古塘河,1985年新建。净跨18米,车行道宽10米,人行道宽各2米,荷载20吨,系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
浒山西桥。位于环城南路,跨西城河。原为木结构公路桥,1956年改建为单跨木梁三合土面桥,1968年改为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1981年拓宽,1986年再度拓宽改造,现桥为南、北二组,北侧桥面宽8米,人行道5米;南侧桥面宽7米,人行道宽3米,主跨10米,荷载20吨。
给水、排水 1968年建县自来水厂,在界堰路公路桥东侧钻87米深井,取地下水向城区供水,日供620吨。1976年,自来水厂扩建,界堰路深井干涸废弃,改以大古塘河为水源。1979年,水厂再度扩建,改以邵水库作水源,铺设邵岙水库至浒山镇400毫米自应力管12.7公里。1981年开始供水,配套工程至1983年12月完成,日供水1万吨。1986年建2000立方米清水池1口,加铺400毫米自应力管12.24公里,日供水量增至1.5万吨。
1955年开始改造城区排水设施,至1987年,基本形成排水网络。城内排水管道总长6.6公里,主要排出口为东西城河、大古塘河、四江口、金山河、新江等。
园林、绿化 解放前,镇内无公园。1956年在虎屿山上建革命烈士纪念塔1座,周围地区遂成群众游憩之地。1984年始在城南寺山建造峙山公园,占地312亩,建有门楼、华表、建市楼、鸣皋亭、震旦亭、啸风亭、莲花池、连心池、如意桥、茗香楼等景点。经修缮后保存宋井、西周墓葬古迹2处。
街道绿化始于1956年,1982年以后种植较多,以法国梧桐为主,至1987年城区共有行道树4700棵。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设施内部多筑花坛,栽植庭园树,全镇绿地总面积2.46万平方米。
环境卫生 1956年成立浒山镇环境卫生管理站,遂对城区环境卫生设施进行逐步改造。至1987年,城区共有公共厕所84处,垃圾仓350个,铁皮垃圾桶96只,果壳箱50只。环卫站备有清运垃圾汽车2辆、密封垃圾车1辆、真空吸粪车2辆、12马力液压垃圾翻斗拖拉机1辆、5吨洒水车1辆、人力垃圾车23辆,全站共有职工65人,日清理面积9万平方米。各居委、街道包干清理面积8万平方米。
第四节 居民住宅
解放前,城区居民住宅均为砖木结构瓦房,平房居多,部分富裕户建有楼房,以“纲记四房”为最大,不少临街商店多外铺内宅,或下铺上宅。1954年设县治后,县级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住房也以旧房为主。此后,随着城镇人口增长,机关、企事业单位陆续建造职工集体宿舍和住宅,至50年代末共建造住宅3万平方米。60~70年代不断增建,但仍未能缓解住房紧张状况。1979年开始,采用集资统建、联建办法,兴建西门住宅区。至1983年,全镇共建住宅10万平方米(不含私人建房)。1984年后,按照城镇总体规划,逐步开发城东、鸣山、金山、楼家等4个住宅区,住房建设速度加快。至1987年末,全镇共新建公私住宅30.16万平方米,其中私人建房16.22万平方米。县住宅经营公司、房屋开发公司、房管处3个单位在4个住宅区内建成商品房1300套,共8万多平方米,其中私人购房约占60%。全镇现有住宅总面积55.46万平方米,人均9.46平方米。
第二章 乡镇建设
现境沿山地区开发较早,宋代已有东埠头、宓家埭、鸣鹤、彭桥、横河、石堰等集镇。明初,龙头场、范市、裘市、掌起、师桥、观海卫(即观城镇)、白沙、浒山、周巷等地渐成市集。清代,逍林、新浦、坎墩、天元、长河、庵东等集镇形成。至民国初,已有较大集镇20余个。30年代,鄞镇慈路和观曹公路建成,促进大古塘一线集镇发展,不少集镇已成为棉花、土布、金丝草帽、山货、海鲜等物品的集散地。解放后,县内集镇建设发展较快。1980年以后,各地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增加集镇建设的投入,建设速度加快,仅1987年全县乡镇企业利润用于集镇市政建设的投资达229万元,使全县集镇面貌明显改观。
第一节 建制镇建设
周巷镇 旧镇主街沿大古塘河分东、中、西3街,宽仅5米。解放后,镇区街道逐段改建。1981年以后,改建和新建街道增加。1984年底填塞大古塘河街区段,对主街施行大规模改建,路面拓宽至17米。至1987年,全镇命名街道12条,总长5.46公里。主要弄巷12条,街道弄巷多为混凝土路面。建成区面积已扩至1.4平方公里。镇内桥梁亦多经改建,现有桥梁9座,埋沟桥跨径12米,面宽16米,负载15吨,为城区最大桥梁。居民饮用水过去一直靠天落水(雨水)和江河水,1987年建自来水厂,铺输水管道5474米,日供水2400吨,有80%居民受益。城区排水设施也不断改进,现有下水道8327米,石砌涵箱118只。镇区原有房屋均为木结构,平房居多,临街有少量楼房。30年代初,当典弄所建2开间2层砖木结构私人住宅,为当时全镇最好房屋,人称“洋房”。新中国成立以后,镇内新建房屋逐年增多。50年代新建2.05万平方米,其中私人住宅1463平方米。60年代初至70年代末,新建公私房屋9.28万平方米,其中私人住宅3.3万平方米。80年代初至1987年新建公私房屋18.38万平方米,其中集资建房和私人住宅9.82万平方米,所建房屋均为2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镇内主要公共建筑为:镇影剧院、区公所办公楼、镇政府办公楼、邮电局、工人俱乐部、区卫生院。主要商业设施有:周巷商场、农贸市场、恒利营业部、第一食品商店、生产资料中心商店等。
庵东镇 解放前,镇内仅有街道1条,自合昌弄至万嵩庵长470米,宽2~3米,石板路面,名庵东街,亦称一字街。弄巷狭窄弯曲,多依托主街南北伸展,多泥路。镇区面积0.14平方公里。解放后,主街分东街、中街两段整修,拓宽路面,浇灌混泥土。1980年开始新建西街、新街和镇公路。至1987年,全镇有主要街道8条,总长7.28公里,较大弄巷12条,建成区面积扩至0.59平方公里。城区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西街人行道植法国梧桐350株。1984年建自来水厂,日供水500吨,因水源少,旱季仅能供水40天。1987年,县第二水厂输水至庵东,镇内铺铸铁输水管道5994米。在正常年景,居民饮用水基本解决。近年在主要街区埋设混凝土管下水道3345米,置排放口11个。庵东镇为盐业重镇,但解放前镇区房屋以简陋平瓦房为主,还间有少量茅屋。除盐场公署为砖混结构楼房外,街区仅有木结构楼房3座。1955年以后,公共事业用房续有新建,至1979年共新建行政工商企业用房、职工集体宿舍10.73万平方米。1980~1987年间,私人建造2层以上砖混结构住宅4万平方米。镇内有中小学、镇卫生院、大会堂、广播站、文化站、图书室等公共设施。
观城镇 原名观海卫,建于明洪武二十年(1387)。城呈方型,城墙高二丈二尺,址广三丈。辟东、西、南、北4门,各置吊桥,罗以月城,城上雉堞1370个、敌楼28座、警铺36个。外为壕,周长九百十四丈。后经永乐十六年(1418)、成化三年(1467)、清康熙十年(1671)3度重修。城内街巷众多,有“三十六街,七十二弄”之说。南门至北门有南大街、北大街;东门至西门有东大街、西大街,均面铺石板5块,能5马平行,称官道。其余街弄均由4条大街枝延,或南北,或东西,宽窄不一。民国时期,部分城墙坍毁,街道无多大变化,镇区面积1.76平方公里。解放后,对部分街道、桥梁等市政设施先后进行小改小建。1980年开始;分期改造内环线所涉及之7条中心街道,并逐步开辟新街。至1987年,城区改建和新建主要街道19条,总长6.68公里,宽6~8米,多为混凝土路面。主要大街装置太阳灯71盏,其他街道装置白炽灯661盏。建成区面积扩至4.1平方公里。城内居民用水过去主要靠井水与河水,全镇原有公井74口。1983年,鸣鹤自来水厂向城区供水。铺设排水管道7254米,置排水口15个。原有房屋以木结构楼房居多,解放后陆续增建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楼房,多数为行政、企事业单位办公和工商业生产营业用房,亦有部分职工集体宿舍。1980年以后,建房速度加快。1985年开始建南门、东门住宅小区。至1987年,南门住宅区建房15幢,东门住宅区建房6幢,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镇内有电影院、文化中心、镇政府办公楼、邮电局、中学、观城商场、五交化商店、食品商场等主要建筑。
范市镇 解放前称范家,沿街河有街道2条,分东街、西街,总长近千米,宽2米,石板铺面。解放后逐步改造旧街。1984年置镇,当年填塞街河,拓宽东、西二街,新辟南、北直街。至1987年,镇内有宽度7米以上街道6条,总长2.44公里,2~3米宽街道4条,总长2.25公里,长度百米以上巷弄10条。主要街道装置路灯39盏,栽植行道树610株。建成区面积1.2平方公里。镇内房屋原以木结构为主,楼房占1/3,临街居多。民国26年(1937)日机轰炸范市,炸毁范家宗祠右厢、百货店、杂货铺、南货店、药材店等铺面及仓库,数十间。解放后,逐步改建和新建行政办公和商业用房。1980年起,建房速度加快,沿街商店铺面多经改建和新建。至1987年,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5.49万平方米。其中国营和集体房屋3.45万平方米,私人住宅2.04万平方米,多为2层以上砖混结构。镇内主要公共建筑有镇政府办公楼、区公所办公楼、区卫生院、镇文化馆、大会堂、中学、幼儿园等。
第二节 农村住宅
解放前,现境各地农村住宅差异极大。东部地区外出经商者较多,在乡间多建有面积大、质量好的宅院,多砖木结构楼房,龙山、范市、掌起、淹浦、师桥、宓家埭、鸣鹤、观城等集镇周围,深宅大院较多,以龙山虞洽卿所造2幢砖混结构住宅楼为最好;中西部沿大古塘一线农村,以农作为主,家庭副业发达,农民住宅平瓦房居多,间有少量楼房,草舍不多;西北部沿杭州湾18个乡镇盐农民,居住条件极差,草舍居多,瓦房极少。
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村住宅情况逐年好转。1954~1959年,西北部地区,近万户盐农民将草舍改建成平瓦房。其中庵东区塘北6乡,草舍改建成平瓦房的占40~50%,沧田乡沧北村270户农民,有180户草舍改建成平瓦房。1967年、1968年两年,原盐、棉花获大面积丰收,全县盐农民新建和改建住宅增加。特别是白沙、宗汉两乡,经济发展较快,改建和新建住宅农户占40%。
80年代为全县农村住宅建设高潮时期。1982~1987年,有6.5万户农民新建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占全县农户总数26%,总建筑面积660余万平方米,建房总投资达6.24亿元,使全县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24.4平方米。
附:典型乡村住宅选介
建塘乡 在县境西北部。解放前,全乡住宅草舍占93%,其余虽为瓦房,也较简陋低矮。按当时1190户、4757人计算,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50~60年代,全乡建瓦房19.32万平方米,其中由草舍改建的面积为15.96万平方米。1981~1987年间,全乡农民新建改建住宅13.73万平方米,其中2层或2层以上楼房595幢,占总建房数的71%。人均用房面积亦比解放前增加1倍以上。
雁门乡 地处县境最东部。解放前虽有不少砖木结构住宅,但均低矮简陋。1950~1979年间,全乡仅有17户农民新建砖木结构平房,建筑面积1240平方米。1980~1987年间,新建2层或2层以上砖混结构楼房300幢,总建筑面积为22435平方米,高平房9500平方米,为前29年建筑总面积的25.75倍,其中金夹岙村有80%农户新建住宅楼。大岙村全村89户农户,新建住宅楼85幢,203间。
范市镇杨家村 位于范市镇西。原木结构楼房较多。1981年开始,为节约建房用地,采用统一规划、集资共建办法建造住宅。至1987年底建成2层砖混结构住宅楼6排19幢,83户,304间,总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有直道3条,宽4米,通户道6条,宽2.5米。有路灯、公共厕所、垃圾仓等公用设施。
第三章 建筑施工
第一节 建筑队伍
解放前,建筑工匠均个体经营分散活动,无固定组织,常由作头(一般为大木师傅)约三五同行组班,或数班合伙施工。县内多数集镇设有泥、木、石等作坊。劳动计酬分包工、点工两种,现金支付。物价动荡时期以米计酬,每工8~12斤,作头略高。
1954年,全县各集镇和部分乡村泥、木工匠组织合作小组,1956年转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浒山镇木工和建筑两个合作社联合组建浒山营造厂,年底改名为县建筑工程公司,时为全县第一家建筑专业企业。1964年析为县木器社和县建筑预制品厂,后者被省建工厅定为省内第一家民房预制构件生产企业,1975年仍复名为县建筑工程公司。1978年建立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管理48个乡镇建筑施工队。至1987年,全县有集体建筑施工队65个,其中三级企业3个,四级和暂定四级企业23个,从业人员12878人。
1978年以后,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农民建筑队伍应运而生。至1987年底,全县农村建筑从业人员约计2.2万余人,以承包乡镇企业厂房和私人住宅建筑为主,亦有进城承包国营和集体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农村私人建房多有农村临时凑合的建筑人员施工,技术素质差,设备简陋,甚至违章作业,建造民房时,屡有坍房事故发生。
第二节 建筑设计
民间建造砖木结构房屋,多由大木作头在墙壁上用墨线画出屋样后施工。民国15年(1926),龙山虞宅建造新楼由上海赵贵记营造厂赵仲高设计。1955年建造县委、县府办公楼,也先设计施工图纸,然后施工。1956年向宁波请调4名专业建筑设计人员,担任县内较大工程的建筑设计。单位自建房屋,多聘请专业人员绘制施工图纸,交建筑单位施工。1978年,县基本建设办公室抽调专业设计人员,设计慈溪棉纺织厂(今慈溪第二棉纺织厂)主厂房。1980年正式建立县建筑设计室,后随建筑设计项目的不断增加,设计队伍也不断扩大,至1987年,已有在编设计人员20名,编外设计人员10余名。年设计能力8万余平方米,被省城乡建设厅核准为丙级设计单位。
第三节 施工设备
1960年,县建筑工程公司用直径25厘米木滚筒、毛竹井字架,配以2.8千瓦电动机制作土卷扬机用于建筑施工。1964年在泗门夹塘乡(今属余姚市)建造2层住宅时,使用自制手扳绞盘车吊装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后木工也开始使用平板刨、压刨、打眼机、锯榫机等机械工具。70年代开始采用钢铁井字架,16吨/米、25吨/米塔吊及10吨以上起重机等。1980年以后,建筑施工队普遍应用拌和机、灰浆机、圆盘机、打夯机、筛砂机、磨石子机、平板式或插入式振荡机等各种动力机械,至1987年,全县共有各种建筑动力机械1987台(套)。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 公房管理
新中国成立以后,县人民政府按国家政策没收、征收、接管各类房屋17690间,成为公房。其中楼房4600间,平屋12700间,披屋390间,合计建筑面积44.23万平方米。1952年5月15日在慈城镇成立慈溪县公有房地产管理委员会。各区乡镇内公有房产由各地供销、工商部门兼管,采用“以租养房”办法,保养各地公房。1958年公房管理划归当地人民公社以后,不少公房用于办食堂、畜牧场,损坏较大。50~60年代,拆除公房1700余间,其砖瓦木料,用于修建行政办公及文化、教育、卫生用房148处。“文化大革命”时期,又先后退还和免租使用公房600余间,使公房面积累计减少13.5万平方米。1971年以后,各区乡镇普遍建立房管站,配备专职房管员,公房管理逐步正常。1982年起,县房管部门先后作价出售旧房、危房5.37万平方米,供488户居民利用地基建造新房。以后,视公房完好情况,分别以旧房折价投资,或按原面积征收房租,或贴补大修理费和翻修费等办法与原住户(或单位)合资翻建,共处理旧公房1.86万平方米。1984年将原收作公房的宗教房产移交给宗教团体自行管理。至1987年底,房管部门有直管公房24.43万平方米。1987年一年中,全县共维修公房1098户,3.35万平方米,支付维修费14万元。全年收取房租72.1万元。
第二节 私房改造
1964年成立县私有出租房屋改造办公室,对浒山镇私有出租房屋进行改造,改造起点为70平方米。凡出租非住宅房屋及地主、富农、资本家出租房屋则实行“两个无起点改造”。属改造范围内的租房,统一由国家经租。翌年3月,改造工作结束。被纳入私房改造对象的有201户,占出租房屋总户数的44.8%,房屋面积1.69万平方米,占出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66.5%。1980年11月按国家有关政策,处理私房改造中的遗留问题,将原“两个无起点改造”规定改为以100平方米为起点。次年春,复查落实工作结束,计退还原屋1.02万平方米给133户原房主,另有3439平方米房屋,因已拆毁等原因,作折价补偿,计退赔9.60万元,涉及房主45户。
第三节 土地管理
民国时期,土地管理以地政为主。民国22年(1933),原慈溪、余姚、镇海3县均设“地籍管理处”曾对现境大古塘以南土地和塘北大部分沙地进行“小三角”测量。
解放以后,土地,征用管理工作由民政部门兼办。1970年划归县农林局兼管。此时城乡建设用地数量不多。至1978年,全县共征用土地416亩,每年为46.22亩。自1979年开始,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土地征用量猛增,至1987年的9年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达13523亩,平均每年1502.56亩,为前9年的32.5倍。
为贯彻“珍惜土地,保护耕地”基本国策,1982年,县农林局设立土地管理股。同年9月19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慈溪县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细则》,全县各区、镇、乡、村成立土地管理小组。1985年11月24日起,对单位和个人建房收取土地管理费。翌年初开收造地费,额度为:全民、县属集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用地每亩2000元;乡镇企事业单位每亩1000元;个人建房每亩5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后,为加强土地管理,撤县农林局土地管理股,建县土地管理办公室。1987年4月1日始,县财税局开征耕地占用税,各建制镇在规划区内占用耕地每亩征税5000元,其他地区每亩征税4000元,个人建房占用耕地减半征收。10月26日,县人民政府制订《慈溪县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对征用和使用土地的单位收取土地补偿费:浒山镇规划区内每亩收2400元,各建制镇规划区内每亩收2000元,其他乡、村范围内每亩收1600元。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面积也作了严格限制:小户(1~3人)每户不超过75平方米;中户(4~5人)每户不超过110平方米;大户(6人以上)每户不超过125平方米。在完善和健全土地管理法制的同时,全县上下还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1986年,全县共张贴宣传标语3万多张,印发各种法规单行本2000余册,布告1600份,编写土地简报120期。1987年8~12月,慈溪电视台组织拍摄《珍惜每一寸土地》电视系列片18组,3个专题,向全县播放。
1984年后,还及时查处违章占用耕地事件。1984年、1985年两年中发生机关、企事业单位违法占用耕地案件29起,计39.198亩;乡镇企事业单位违法占地案82件,计132.99亩;私人违法占地建房2658户,计80.96亩。经处理,共收取罚款16.6万元,有3名党政干部因个人违章建房受党纪处分,其中拆除房屋的有29户、47间,退地还耕14.075亩。1986年查处违章建房户1152户,占地22784.1平方米,其中处以罚款的900户,拆除房屋的32户,既拆又罚的7户。共收取罚款6.02万元,退地1324.3平方米。1987年查处违章建房户1087户,占地面积14924平方米,其中处以罚款的564户,罚金7.28万元,拆除房屋的68户,退地1198平方米。同年,全面清理砖瓦窑占地事件,对违法占地建窑制砖的70多个小窑厂依法予以拆除,共复垦土地200余亩,其中80亩当年种上作物。
第五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污染
60年代以前,县内工业企业较少,废气、废水排放量不多,环境无明显污染。70年代末,电镀、造纸、印染等行业兴起,各种炉窑增加,废气、废水的排放量激增,至1981年,全县仅电镀行业废水年排放量即达20多万吨。大多电镀厂设备简陋,废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全县49家电镀厂,装置铜、镍、铬离子交换设备的仅1家,采用化学方法处理废液尚有效果的只有4家。排放废水中六价铬含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占92%,超标准100倍以上排放的企业26家。
1985年进行工业污染源调查,受查企业占全县工业企业总数的47%,年废水排放总量762万吨,万元产值排放量168吨。废水大部经建塘江、四灶浦、水云浦、郑家浦、高背浦、淞浦、镇龙浦入海,亦有一部分经上横河入姚江,其中排入四灶浦之废水每年达449.2万吨,占排放总量的59%。1986年对县内21个水质监测点(入海口5点,较大集镇5点,上横河2点,水库9点)进行水质测定:邵岙湖、里杜湖、梅湖等水库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地面水一级标准;长溪水库、灵湖、上林湖、凤浦湖、白洋湖等水库之水化学需氧量(COD)属国家地面水二级标准;窖湖之水化学需氧量属国家地面水三级标准。上横河水质受轻度污染。5个入海口,周巷、庵东、观城等地河道水质受中等程度污染,浒山镇及浒山区水域受污染尤为严重,水污染等标负荷占全县水污染等标负荷的50%。受查工业锅炉59台,占全县锅炉总数的63%,炉窑50只(含砖瓦窑22只),年排放废气18.2亿标立方米,其中工艺废气13.28亿标立方米,燃料废气4.92亿标立方米,等标负荷总量1.6万吨/年。工业废气均向空中排放,污染大气。浒山镇酸雨监测:1984年,酸雨率2.5%,1985年为13.4%,1986年15.9%,一年比一年严重。
第二节治理
1980年,县环境保护部门按国家和地方制订的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积极治理老污染源,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1981年,慈溪地毯厂采用电解法处理漂染废水,其他印染厂也先后采用高磁分离、化学凝聚、生物一化学法、气浮法等处理方法处理印染废水。大部分电镀厂也采用化学法、离子交换法、电解净水法和次氯酸钠发生器等处理电镀废水,啤酒厂采用生物转盘法处理啤酒废水等,均收到明显效果。1984年和1985年,全县为防治废水、废气、废渣,投资121万元,使用环保补助资金项目38个,安装废水处理设施43套,有39台锅炉配有水封式、尘室式、水膜式、旋风除尘器等消烟除尘设施。至1987年,全县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累计总额为275.5万元。1987年一年中,全县废水排放总量758.63万吨,其中经处理后排放的为530.33万吨,处理率69.9%,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为424.27万吨,达标率55.93%;排放燃烧废气8.75亿立方米,处理率为45.25%,使局部地区的环境污染有所控制。
附:白蚁防治
全县60多个乡镇都有白蚁分布,危害最严重的是家白蚁,其次是黄胸散白蚁与黑胸散白蚁。土栖白蚁主要分布在“329”国道以南的山区乡镇,对杨梅树的危害较严重。1975年,上林湖水库发现土栖白蚁穿通堤坎,防治站作过挖巢处理。近年又发现黑翅土白蚁上坎筑巢,损坏斜墙防渗体。梅湖、灵湖水库也发现黑翅土白蚁上坎活动。1966年,建立白蚁防治机构,1986年成立县白蚁防治站,隶属县房管处,有工作人员8人。防治站运用广播、电视、墙报、宣传窗等宣传工具进行多种方式宣传,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义务灭蚁员240余人。采用人工挖巢与“灭蚁灵”、“丹”等药剂灭蚁相结合的办法防治白蚁蔓延,至1987年已累计防治蚁害房屋22方平方米,山林果园2200亩。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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