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汇兑 储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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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5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汇兑 储蓄
分类号: F616
页数: 1
页码: 445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邮政汇兑储蓄的基本情况。民国8年7月起,曾断续开办邮政储蓄业务。1951年5月至1953年9月及1986年9月以后,受银行委托,恢复邮政储蓄。至1987年底,设邮政储蓄点15处,年存储额460.6万元。
关键词: 慈溪县 邮政 汇兑

内容

汇兑。民国时期有普通汇票、高额汇票、定额汇票、小额汇票及电报汇票等,手续繁琐,收费不一。民国35年(1946)12月,县局调整汇率为1~7%,平均约为4%。
  解放后,多次改革汇兑资金业务管理。1954年,汇兑资金由当地银行往来,解决了兑超局的资金来源。1959年4月1日起,改汇票为信汇,汇费一律收取1%(汇额不足10元按10元收取)。嗣后,改制汇款通知,并设“附言”栏,颇受群众欢迎。至1987年,全县开办汇兑局、所67个。是年,开发汇票9.84万张,比1949年的1.11万张(现境数)增加7.86倍,年递增率20.7%。
  民国8年7月起,曾断续开办邮政储蓄业务。1951年5月至1953年9月及1986年9月以后,受银行委托,恢复邮政储蓄。至1987年底,设邮政储蓄点15处,年存储额460.6万元。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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