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路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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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路交通管理
分类号: U491
页数: 2
页码: 438-439
摘要: 本文技术了慈溪县公路交通管理的基本情况。1980年3月,县交通局、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非机动车辆行驶公路的若干规定》的通告,并于翌年5月1~10日进行10天的路查,抽查行车1682辆,查出违章车122辆,占抽查量的7%1982年3月18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慈溪县公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关键词: 慈溪县 交通管理 公路交通

内容

民国时期,公路不多,过往车辆少,公路交通管理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管。
  解放初期,公路交通由县人民政府实业科、建设科管理。1953年设慈溪县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科。1961年设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浒山管理站。1971年10月建立慈溪县交通管理站,1979年1月撤销,成立县车辆监理站,专职管理县内公路交通。基层管理机构有1977年建立的各区交通管理站,次年聘用各公社交通管理员。1980年3月,县交通局、公安局联合发出《关于非机动车辆行驶公路的若干规定》的通告,并于翌年5月1~10日进行10天的路查,抽查行车1682辆,查出违章车122辆,占抽查量的7%1982年3月18日,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慈溪县公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同年10月,县交通局发文将轻便摩托车纳入管理范围。
  1985年2月,县车辆监理站与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合并成立慈溪县交通监理所。同年9月25日,县公安局建立交通民警中队,并在浒山镇水门路与环城南路的交叉口设置交通指挥岗亭和自动交通指挥灯。1987年10月8日,实行公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撤销县交通监理所,恢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新建县公路稽征所。10月14日,县公安局建立交通警察队,负责全县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理交通事故。是年查获车辆违章事件8443辆次(其中机动车辆4310辆次),处理交通事故477起,破获交通肇事逃跑案9起,消除各种路障1300余处。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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