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用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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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3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用电
分类号: F407.61
页数: 4
页码: 411-4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民国时期,发电仅供集镇商店照明。解放后,浒山、周巷两家电厂始向本地居民提供照明用电等用电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用电 工业

内容

民国时期,发电仅供集镇商店照明。解放后,浒山、周巷两家电厂始向本地居民提供照明用电。1964年庵东电厂发电后,电力始用于浒山、庵东两地工业生产,用电负荷最高为1200千瓦。1965年引入华东大电网电源,电力供应范围扩大到长河、天元、周巷等地,沿线有24个生产队农业排灌始用电力。到1975年,全县用电负荷达12000千瓦,年总用电量4917万度,人均年用电57.8度。1979年以后,工业生产用电猛增,到1987年,全县用电负荷增至51800千瓦,年用电总量为27588万度,人均用电为年295度,已经超过人均用电200度的初级农村电气化水平。县内用电长期来仅一个输入点,供电半径长,用电缺口大。虽采取厂际轮休,避峰用电,农用轮供等限电、节电措施,仍满足不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需要。
  工业用电工业直供用户3家:慈溪化肥厂、慈溪第一棉纺织厂、慈溪第二棉纺织厂,总装变压器10台,总容量9030千伏安。工业用电大户40户,装置变压器72台,计21658千伏安。普通工业用户遍及全县。1987年,全年工业用电量20665万度,占全县总用电量的74.9%。
  农业用电1965年4月,西部地区潭南乡省塘头村和云城乡横江、老宅等村开始由庵东电厂供电用于农业。尔后随着35千伏浒山变电所和岙口变电所建成,电力排灌和农副产品加工用电逐渐普及。1972年、1973年两年,全面推广黑光灯除虫,全县65个公社通电。到1987年,全县农村共装置配电变压器808台,计39800千伏安,农业用电总量1491万度,占全县总用量5.4%。
  生活用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逐年增加,生活用电量激增。1966~1979年的13年间,生活用电平均年递增100万度左右,1980年、1983年、1984年增长量超过300万度,1985年与1984年相比,净增663万度,1987年,全县市政生活用电量达5432万度,占全县年用电总量的19.7%。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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