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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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0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426
页数: 2
页码: 375-3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唐乾元元年(758),第五琦变盐法,置监院。越州兰亭盐官场设盐监,余姚场隶之。北宋太平兴国元年(976)改余姚场为石堰买纳场。咸平年间(998~1003)置鸣鹤买纳场等管理机构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盐政 管理机构

内容

唐乾元元年(758),第五琦变盐法,置监院。越州兰亭盐官场设盐监,余姚场隶之。北宋太平兴国元年(976)改余姚场为石堰买纳场。咸平年间(998~1003)置鸣鹤买纳场。南宋庆元初(1195)石堰场置仓设官,并分东、西二场,东场并入鸣鹤场。设买纳官、运盐官、催煎官,各1员。开禧元年(1205)置龙头场。元元贞初(1295)鸣鹤场并入石堰场,大德三年(1299)复设。时3场各设司令、司丞、管勾各1员。,至正年间(1341~1368),石堰场置盐课司于流亭山(今石堰乡)。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置鸣鹤场盐课司于鸣鹤乡(今鸣鹤镇)。天启年间(1621~1627)龙头场并入清泉场,石堰、鸣鹤二场各设场大使、副使各1员。清乾隆五年(1704),复设龙头场盐课司于灵绪乡(今龙场乡)。宣统三年(1911)改石堰场为余姚场,龙头场裁撤。民国初改石堰、鸣鹤场盐课司为场公署,设盐事长;民国3年(1914)改称场知事。5年,余姚场迁署至庵东,建立余姚秤放总局(由帝国主义势力控制),下设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6个秤放支局。总局设总秤放员,专司稽核盐课,征收盐税,隶两浙盐务稽核分所。8年,鸣鹤场裁废,设场佐。县内盐场剩余姚场。14年改场知事为场长。30年4月,日军入侵,在庵东设伪秤放局、伪场公署。抗战胜利后,中共四明地委在庵东建立特区,成立浙东盐务管理局,34年10月6日随武装力量北撤而中止工作。同年11月,两浙盐务管理局在庵东复设余姚场公署及下属7个场务所(包括上虞金山场务所)。
  1949年5月30日,杭州市军管会和余姚军管会接管余姚场,成立余姚盐务分局(县级),隶浙江省盐务管理局,辖东一、东二、东三、西一、西二、西三、穿长(镇海)、大嵩县)、金山(上虞)9个场务所,宁波、余姚、周巷、临山、浒山5个稽征所(金山场务所于1950年5月划归萧绍盐管处)。1950年6月建立中共庵东盐区工作委员会和庵东盐区人民政府(丁级县建制),改余姚盐务管理局为浙江省盐务管理局第一分局。1953年5月撤销特区建制,由余姚县代管,次年4月恢复,隶于宁波专署。6月建立浙江省人民政府宁波专员公署庵东盐务管理局(县级)。1955年6月1日撤,人员和业务均并入庵东盐区人民政府。翌年6月撤销县级建制,划归慈溪县管辖,改为庵东盐区区公所。人民公社化期间,机构名称几经更迭,至1981年6月恢复庵东区公所,辖1镇6乡。
  1950年5月18日,中国盐业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在庵东设余姚办事处,运销原盐。1958年4月成立庵东盐业采购供应站。1963年改为庵东盐业批发站。1965年11月12日在庵东设中国盐业公司宁波分公司。1971年5月迁往宁波市,同时建慈溪县盐业公司。1978年5月建县盐业局,与公司并存。1984年撤局留公司(局级)至1987年。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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