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盐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50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盐价
分类号: TS3;F724.7
页数: 3
页码: 372-3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清末至民国初期,原盐收购价大抵每斤6厘至7厘(银元,下同)。民国15~17年(1926~1928)担盐高时0.85元,低时0.80元。18年在0.85~0.90元间,次年3月至7月高至1元等盐价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购销 盐价

内容

收购价
  清末至民国初期,原盐收购价大抵每斤6厘至7厘(银元,下同)。民国15~17年(1926~1928)担盐高时0.85元,低时0.80元。18年在0.85~0.90元间,次年3月至7月高至1元,。26年0.81元。29年6月法币2元(折米6斤8两)。县境沦陷期间,收购价波动较大,最高每担折米11斤2两,最低2斤8两。35年2月25日,担盐法币900元,次年为法币7500元(折米11斤9两)。1949年4月20~23日,担盐金圆券73000元(折米5斤4两)。
  解放后收购价,1949年5月底,以50千克计银元0.35元。6月旧人民币900元,11月起折米7公斤。1953年1~7月旧人民币13800元。以后逐步调整,至1961年7月2元(新人民币,下同)。1965年7月1日起实行原盐收购分等计价办法:一等盐2.15元,二等盐1.95元,三等盐1.75元,等外盐1.46元,次年8月调整为一等盐2.35元,二等盐2.15元,三等盐1.95元。1979年12月1日定优级盐2.90元,一级盐2.70元,二级盐2.45元,三级盐2.15元。1985年4月1日,收购价继续调整,定优级盐4.35元,一级盐4.05元,二级盐3.65元,三级盐3.15元。县财政另向盐民发放价外补贴每50千克1.75元。1986年后平均收购价为3.85元。
  供应价
  宋时,两浙计丁口官散食盐,每丁给盐1斗(盐以5斤为斗),缴钱166文,谓丁盐钱。南宋绍定三年(1230),1引价银10两。明初定每人每月纳米3升买盐1斤。清末至民国初,每斤盐价银元2分8厘至3分6厘不等,小灶煨盐每斤1分5厘。民国15年(1926)近场各县销价每担4.90元,次年5.10元,18年6.55元。29年6月,余姚场放销盐,价每担法币3元。34年2月11日,场销价为每担伪储备券6900元。34年8月19日至10月16日,定场销价每担抗币5元。37年11月21日,盐场仓售价每担金圆券56元,次年4月835000元,1949年5月4日,担盐银元0.7元,5月11日0.5元。
  解放初,庵东原盐出场价波动较大。1949年6月11日,50千克盐价2170元(旧人民币,下同),12月为35000元,至次年2月23日涨至233680元,8月19日降至85000元。1956年起渐趋稳定,1957~1979年的22年间均为9.91元(新人民币,下同)。1985年后略有提高,1986年2月5日为11.40元。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慈溪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