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业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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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43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林业生产
分类号: F326.2
页数: 9
页码: 277-2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林业生产全县有丘陵山地43.35万亩,主要分布在陆埠山区。
关键词: 慈溪县 林业生产 农业

内容

1954年前,全县有丘陵山地43.35万亩,主要分布在陆埠山区。1954年调整县境后,面积减少,现有24.50万亩,占全县陆域总面积的12%,集中在县之南境。解放前,“森林一项,绝少研究”。解放后,政府重视林业生产,开展植树造林,抚育林木。其间所有制几经变动,影响林业生产发展。1981年后,实行林业“三定”,落实承包责任制,调整生产结构,林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1987年林业总产值181万元,比1949年的33万元增长4.5倍。
  第一节 林业资源
  山林分布
  山林分布在37个乡(镇)的294个村和1个国营林场。其中:丘陵山地面积占全乡土地总面积80%以上的全山区仅彭东1个乡;占50~79%的半山区有雁门、龙场、灵湖、东安、宓家埭、鸣鹤、桥头、樟树、彭桥、龙南等10个乡(镇);占50%以下的少山区有26个乡(镇)。面积最多的是龙南乡,有34478亩,最多的村是灵湖乡方家河头村,有8560亩。
  丘陵多缓坡,宜植多种林木。经解放后的多年营造,在22.50万亩林业用地中,有林地19.10万亩,占84.9%;疏林地2.00万亩,占8.9%;未成林地0.37万亩,占1.6%;无林地1.03万亩,占4.6%。全县森林覆盖率为12.6%。
  林木蓄积
  林木有乔木林、竹林和经济林。
  乔木林 1987年,全县共有12.9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21万立方米。按地类分:有林地蓄积13.65万立方米,疏林地蓄积1.78万立方米,散生木蓄积1.68万立方米,“四旁”(宅旁、村旁、路旁、水旁)树木蓄积3.89万立方米。按树种分:松类14.70万立方米,杉木(包括“三杉”)2.31万立方米,硬阔叶树2.52万立方米,软阔叶树1.47万立方米。
  竹林 共有竹林1.55万亩,其中毛竹1.45万亩,立竹量295万株。
  经济林 有杨梅、桃、梨、茶叶、油茶、油桐等。
  林木品种
  据明天启《慈溪县志》记载:林木品种木属24种,花(木)属20余种。解放后引进了川楝、水杉、池杉、泡桐、白榆、刺槐、绒毛白蜡、桉树、黄槿、日本扁柏、日本柳杉、苹果、黄桃、温州蜜柑等新树种。现有木本植物71科、121属、224种。主要树种有;马尾松、金钱松、黑松、短叶松、杉木、柳杉、水杉、池杉、桧、柏、楝、梓、槐、檀、檫、麻栎、青冈、冬青、女贞、香樟、石楠、枫香、枫杨、合欢、银杏、木荷、桂花、乌桕、油桐、梧桐、泡桐、油茶、“二球悬玲木、香椿、臭椿、白杨、柳树、刺槐、绒毛白蜡、白榆、杨梅、桃、梨、梅、李、柿、柑橘等。
  1987年,全县有古树名木107株,13个树种,主要是香樟、枫香、银杏、金钱松等。其中五磊寺有600年以上的金钱松1株、沙朴2株、枫香2株,灵湖乡方家河头有1株500年以上的古槐,傅家塘村有1株800年以上的香樟,龙南乡寺下村有1株913年的香樟,宓家埭乡洪家村有1株明代古柏,精忠乡万寿村有1株300多年的银杏。
  竹子品种。据清雍正《慈溪县志》记载有15种。现有毛竹、雷竹、蔓枝竹、哺鸡竹、苦竹、淡竹、乌竹、筋竹、刚竹、箬竹、桃枝竹、青皮竹、凤尾竹、湘妃竹等20余种。以毛竹为主,哺鸡竹次之。雷竹1984年后扩大至400亩,取笋食用。
  林业产品
  主要有木材、毛竹、竹笋、木柴,还有少量油茶籽、油桐籽和乌桕籽。
  木材 解放初期年砍伐量在200立方米左右,1980年后增至2000立方米以上,1987年2296立方米。1950~1987年累计砍伐3.46万立方米。全县自产量仅占总需要量的5%左右。
  毛竹 1949年砍伐1.8万株,1987年增至42万株,已近自给。1949~1987年累计砍伐336万株。
  竹笋 年产春笋1000吨左右。
  木柴 多用松木劈成柴爿,为山民收入之一部分。50年代和60年代年产量在5002500吨之间。从60年代末至今,年产控制在500吨左右。
  油茶 1956年始种,1958年收购50公斤,最多的1985年收购39.6吨。1956~1987年累计收购407吨。以其产值低,多已改种。
  油桐 零星种植在村旁、溪边和山地上,产量甚少。1956年收购油桐白50公斤,1975年最多收购17.4吨。1956~1987年累、计收购148吨。
  乌桕 解放前后有零星种植,现很少。1955年收购150公斤,1969年最多为700公斤。1955~1975年累计收购6.15吨。
  第二节 林木营造
  建圃育苗
  民国17年(1928)在慈城小北门外教场建立县苗圃10亩,培育松、楝、槠、麻栎、冬青、棕榈、柏、柳等11个树种,产苗10万株。.37年(1948)由乡镇农会办苗圃40亩,产苗18万株。
  解放后,营林技术由封山育林和飞子成林逐渐转向人工造林,种苗需要量增加,苗圃随之增多。1959年在东安乡任家溪村始建国营苗圃,育苗13亩,4年后停办。后采取群众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三自”方针,培育马尾松、黑松、杉等苗木。1970年后,先后引入水杉、白榆、泡桐等树种,由群众利用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等杂地扦插育苗,1971年苗地面积多达609亩,以宗汉、浒山和龙南等地为多。苗木除县内自种外,还供应外地,1970~1975年出县出省的苗木达500余万株。
  1976年始,各区、乡选择一、二个骨干苗圃,在技术、资金、物资上进行重点帮助和指导。1978年开始,省对育苗3亩以上的骨干苗圃,每年每亩补助100元,原粮250公斤,是年补助的苗圃有16个,计50亩。1982年后,县对1亩以上的苗圃每年每亩补助150元,1986年增至200元。
  果树、花卉苗木,1958年后由原来的零星分散繁育转向集体办苗圃,如龙场乡凤浦岙苗圃、浒山镇红星苗圃等。一般采用小苗腹接、芽接等方法。红星苗圃以繁育月季花为主,方法有扦插、嫁接两种。
  植树造林
  民国时期,政府督导乡镇植树造林。民国19年在五磊、观城等乡种植马尾松、金钱松、杉等约16万株。解放后,开展丘陵山区造林、平原绿化和营造沿海防护林。1949~1987年累计丘陵山区造林18.13万亩,平原“四旁”植树1887.11万株。
  丘陵山区造林。土改后,群众分到了山林,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高涨。1958年春造林6088亩。是年秋,在“大办钢铁、大办食堂”中,出现乱砍滥伐,山林受严重破坏,仅风景树被砍620株,其中宓家埭乡石湫头砍大樟树8株,伏龙山伏龙寺附近砍大树30余株,东安乡洪魏一带风景树被砍250株。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森林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1963年又贯彻国务院《森林保护条例》,实行队为基础,三级核算,建立林业专业队(山林队),1966年造林1.35万亩。1967~1972年,出现无政府状态,群众积极性下降,1968年仅造林1615亩。1973年后,政府采取经济和粮食扶持及奖售措施,并建立杉木基地856亩,毛竹基地200亩,油桐基地100亩,日本扁柏基地213亩,推动了群众性造林,至1987年的14年中共造林9.15万亩,平均每年6536亩。
  平原绿化。50年代和60年代为群众自发种植。从70年代开始,动员群众“四旁”植树,并引进川楝、白榆、泡桐、水杉等速生树种,1973~1976年年均“四旁”植树200万株以上,以白榆为主。后因大发叶甲虫,又乏防治,大批被砍,至1987年,全县保存150万株,平原森林覆盖率仅2.5%。1985年开始,抓建制镇绿化,并开展庭院绿化,在住宅前后栽种桃、葡萄等果木,兼收林果之利。
  沿海防护林。60年代,县农垦场营造33亩。80年代列入省沿海防护林试点工程。至1987年,完成林带46条,计354亩,长57.3公里,植树8.78万株,保存7.04万株。
  义务植树,民国时期已经提倡。解放后在造林季节,组织机关、团体、学校义务植树。1982年10月,县成立绿化委员会,各区成立绿化领导小组,每年春季发动群众造林。县委、县府、县人大和县政协的领导和县级机关干部,在植树节前后至伏龙山、大蓬山、县林场、牛头山、峙山公园等地义务植树,推动义务植树活动。
  封山育林
  1950~1970年,封山育林工作时断时续。1984年,县人民政府与省林业厅签订封山育林合同,规定荒山、疏林连片200亩以上,山界清楚,有护林组织,连封4年,验收合格的,由省每年每亩补贴0.25元,由县补贴0.75元。是年封山1.43万亩,1986年又增封1万余亩。至1987年,经过封山抚育的荒山、疏林,已基本绿化。
  第三节 森林保护
  林政管理
  民国37年(1948)《浙江政情》记载:民国36年,省颁有乡镇保护森林公约,督导乡镇办理,并履行伐木申请登记,规定树龄在25年以上者禁止砍伐,但多未实施。
  解放后,政府多次规定护林措施。60年代,有281个大队建立山林队,抽调3392人,既生产,又护林。1985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各地普遍制订乡规民约。灵湖、东安、宓家埭、鸣鹤、桥头、彭东、龙南等乡(镇)常年或季节性设卡检查外运竹木,1982~1987年共查获违法砍伐林木案215起,涉及507人次,均依法处理。
  山界、林权纠纷处理。1972年3月,中共慈溪县委、县府发布《关于正确处理慈溪县林场与周围公社、大队山林纠纷问题的公告》,组织力量,历时3年,将县林场与周围社、队的山界、林权纠纷全部妥善解决。1975年8月,东安公社洪家、魏家两大队因山界纠纷,发生严重械斗,1入中弹死亡,10余人受伤,后由政法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
  1981年10月始,开展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和植树地段,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至1984年7月结束。计查清山林权属面积24.18万亩,颁发所有权证804份;调处495起7147亩山林纠纷,调整1497亩插花山;对有山林的8个乡、47个村、9493户社员划给自留山1.99万亩,颁发自留山使用证7973份;平原有3个乡、5个村、839户社员划给植树地段9508米,颁发植树地段使用证719份。对集体所有山林,落实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其中承包到户的10.47万亩,专业承包到组、到队的1.19万亩,统一经营、专人管理的8.20万亩,其他形式612亩。
  1985年开始,对竹木实行限额凭证砍伐,省核定全县木材年砍伐量为3000立方米。
  病虫防治
  经1960年森林病虫害普查,全县有虫害22种,病害18种。1981年进行第二次普查,森林害虫有16目、105科、670种,天敌有10目、25科、120种。
  松毛虫危害最大。1957年,明湖公社杜岙片松毛虫大发,群众惧而不敢上山。1963年,鸣鹤公社白洋大队、明湖公社西埠头大队和县林场发虫3600亩,被害严重的松林形似火烧,白洋大队枯死松树残枝达5万余公斤。1971年和1972年大暴发,被害面积3万余亩,采用飞机喷药扑灭。1971年,飞机治虫面积1.12万亩;1972年为2.17万亩。1975年和1976年,观城区发虫5000余亩,采用卵期放赤眼蜂、幼虫期使用药剂和白僵菌、成虫期用黑光灯诱杀等综合防治方法。从70年代开始,每隔三、四年为一个发生周期。常发地段为:石堰(慈余公路以北一带)、桥头、樟树(上林湖一带)、鸣鹤、县林场、宓家埭(大、小眠岙、大石岙、三角站、牛压岭一带)、东安(洪魏、徐白凉亭、长溪水库一带)、灵湖、田央(大蓬山一带)。
  白蚁危害杨梅为主。在龙南、彭东、彭桥、桥头、鸣鹤、宓家埭、东安等杨梅产地发生,用灭蚁灵诱杀。毛竹枯梢病是毛竹的一大病害,1975年前后发生1000余亩。清理病源、增施肥料、加强培育管理后,危害面积逐年减少。
  森林防火
  解放后,政府制订法规和措施,防止森林火灾,30多年来,全县无重大森林火灾。1983年分户承包后,出入山林人数增多,森林火灾和火警增加。19851987年,共发生森林火灾74起,火警13起,受灾4003亩,烧毁幼林6.7万株,损失木材188立方米,薪柴1670吨,经济损失25万元。1987年9月,县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有关区、乡建立领导小组,并在沿山各地竖立长期防火禁牌37块。
  第四节 花木生产
  解放前,花木栽培甚少,仅见于观城、鸣鹤、师桥一带富裕人家及寺院,供观赏。品种有牡丹、菊花、南天竹、山茶花、紫薇、海棠、桂花、栀子、芙蓉、美人蕉、兰花等。五磊寺有2株近百年树龄、高10余米、胸径35厘米的山玉兰,1株70余年树龄的紫薇。
  1958年,浒山镇兴办月季园,龙场乡凤浦岙村办起个体小花圃,但均因无销路而停办。1979年后,花木生产迅速兴起。1980年,全县建立花木苗圃45个,面积100多亩。、农民利用自留地、杂地种植花木的更多。全县除庵东区外,都有花木商品生产,以龙山、观城、浒山、横河等区为多。至1985年初,全县花木苗圃面积达6500亩。其间,价格哄抬暴涨,一年生五针松每株价20元左右,供嫁接用的五针松接穗每个3~5元,茶梅以叶计价,每叶高达2元以上。1985年下半年开始,花卉价格下跌,苗木滞销,面积逐年减少。同时,由繁殖小苗为主转向培植大苗,少数转向盆景生产。至1987年底,全县花木苗圃保存面积降至5100亩。
  通过不断引种,花木品种较多,大宗品种有月季、黄杨、茶花、玉兰、柏类、五针松等。尤以月季,名闻遐迩,品种达600余种,比较名贵的有勋章、白雪山、雨过天晴、天使面、蓝月、姹紫、红双喜、朝云、天堂、一等奖、荣光、彩云、大奖章、黄巨人、和平、金不换、金丝雀、圣火、75金枝玉叶、墨红、上海之春、芭蕾舞、伊丽沙白女皇、平湖秋月等,被誉为“月季之乡”。
  1980年4月成立慈溪县花木公司,经营花木业务,开展技术辅导,普及花木知识,传递花木信息,举办花展。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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