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经济构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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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413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经济构成
分类号: F129
页数: 5
页码: 238-2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工农业比重、部门结构等经济构成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经济 构成

内容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领域的调整改革,全县国民经济的构成发生了深刻变化。工农业比重、各经济部门产值和国民收入的相对比例和产业结构等数据证明,全县经济结构已逐步趋向合理。
  第一节 工农业比重
  1949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占29.1%,农业占70.9%。1973年,工业比重上升至50.7%,农业下降为49.3%。以后不断发展。1987年,工业总产值占86.3%,农业占13.7%,国民经济工业化程度明显上升。
  工业中轻重工业比重1949年为2.2:1,1957年为1.8:1,1962年1.5:1,以后无大幅度变化。至1985年为1.4:1,1987年为1.8:1。
  第二节 部门结构
  全县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中,各经济部门所占的比例,解放以来变化显著。在社会总产值中,农业、商业、饮食业略有下降,农业尤为明显,由1949年占62.7%下降至1987年的17.4%;建筑业、工业、货运邮电业则上升,其中建筑业上升幅度最大。工业的比重,由27.2%升至62.7%。在国民收入中,各部门所占比重,仅农业由72.5%下降为33.2%,余均上升,其中以建筑业、工业上升幅度最大。
  各经济部门的国民收入占该部门总产值的相对比例,各业间有明显差别:农业。1949年,农业国民收入额3972万元,占农业社会总产值的77.6%;至1987年的39年间,始终维持在77.1~77.6%之间。
  工业。1949年,工业国民收入942万元,占工业社会总产值的42.5%。至1974年间,比重基本未变。1975年后略有所下降,1975年8106万元,占40%;1987年62428万元,比重下降为29%。
  建筑业。1949年,建筑业国民收入58万元,占建筑业社会总产值的40%;1962年811万元,占37%;以后逐年略有下降,1987年14012万元,占31%。货运、邮电业。1949年,货运邮电业国民收入76万元,占货运邮电业社会总产值的55.8%;其后略有上升;1987年3656万元,占57.9%。
  商业饮食业。1949年,商业饮食业国民收入431万元,占该业社会总产值的80%;其后略有下降;1975年2055万元,占74%;1987年12576万元,占.77%。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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