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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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40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0.2
页数: 3
页码: 223-2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78年后,全县农村相继涌现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和1980年推行建塘公社胜利大队第六生产队的棉田管理责任到人的“小六定”等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农村经济 体制改革

内容

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后,全县农村相继涌现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1979年和1980年推行建塘公社胜利大队第六生产队的棉田管理责任到人的“小六定”(即:定劳动底分、定地块、定农活、定时间、定质量、定工分)责任制。至1980年年底,实行“小六定”的有3026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41%。1979年,坎东公社新建大队第四生产队率先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他们划出32亩土地,以搞试验地为名,采取包产、包工、包本、超产奖励的形式,分包给家庭经营,结果,亩产皮棉55.4公斤,比集中经营的46亩棉地高出31%。次年,有11个生产队仿效,平均亩产皮棉57公斤,比上年增长47%,增产幅度比全县平均高27.5%。平均一对劳力的收入达766元,比上年增加78%,集体提留比上年增加33.8%。其中五洞闸公社上八大队的棉花亩产、人均收入、集体积累均翻一番。到年底,实行这种责任制的有350个生产队,涉及96个大队、6936户。当时由于受“左”的影响,曾组织工作组搞“纠偏”,虽然明的纠正了183个队3292户,实际上还是在暗暗地发展着。
  1981年4月26日至5月1日,县委召开区、社书记和县级各部门负责人经济理论学习会,贯彻《棉区实行“统一经营,专业分工,承包到劳,联产计酬”责任制的试行办法》,到年末,有8224个生产队实行,占全县总队数的92%。1982年,改为“专业分工、承包到劳,包干分配”责任制,目标更明确,利益更直接。至1983年,全县8978个生产队,有8708个生产队实行,占总队数的97%,其中有4002个生产队的59771户社员承包了口粮田。庵东区的270个盐业生产队,则根据生产特点,实行“联产到组(滩),包干分配”的生产责任制。
  1984年,按中共中央《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区、乡层层组织力量完成66个生产队延长承包期的试点工作。随后,训练基层干部1.5万余人,编印试点经验2000本,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延长7264个生产队的土地承包期。至年底,以县人民政府名义颁发了《承包土地使用证》,其中承包期在15年的占94.4%。是年,全县粮棉大丰收。
  调整产业结构
  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后,群众生产积极性提高,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力和资金,而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和工商业经济体制的改革,又为剩余劳力和资金向其他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农村体制改革进入第二阶段,产业结构随之发生迅速变化。
  1981年,县委、县府贯彻中央指示精神,提倡多种经营,发展养殖、果木栽培等,并允许农民调出棉花计划种植面积的3%改种其他作物。1985年,进一步调减20%棉花种植面积,规定除改种多年生作物或改作养殖场地需经县有关部门批准外,允许改种其他市场适销对路的经济作物,同时广开门路,鼓励农民开发工、商、运输、建筑行业。至1987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传统农业占22.4%,农村工业占57.7%,建筑业占14.8%,运输业占1.6%,商业占3.3%。在传统农业内部,1987年与1978年比,除林业比重没有明显变化外,农作物种植业产值,由92%降为72%,牧业由6.9%升为18%,副业由0.2%升至6.5%,渔业由0.4%升为2.2%。1987年,全县58.2万个农村劳力,从事农林牧渔第一产业的27.92万人,占47.9%;工业21.26万人,占36.5%;第三产业和其他行业9.01万人,占15.4%。其中工副业劳力合计,由1978年的占20.9%增加到1987年的52%。
  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比较稳定,油菜籽、夏秋大豆明显上升,而蚕豆特别是棉花面积明显下降。全县棉花常年种植40万亩左右,1986年下降至35万亩,1987年仅23万亩,未完成指导性计划。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棉花与其他经济作物的比价发生变化,其他经济作物价格大幅度上升,而棉花价格提高不多,两者相差悬殊。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但在推行过程中一度发生集体经营和家庭经营二个层次发展的不协调,部分村只强调家庭经营积极性,忽视集体经营优越性,村级组织涣散,不能承担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3项职能,集体家底空虚、收支倒挂。1987年7月,县委、县府决定加强村级建设,调整了568个村的领导班子,精简干部658人。数月中,有410个村修订了经济发展规划,153个村新办经济实体,23个村发展开发型农业,336个村建立、健全生产服务组织,配备服务人员896人,276个村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制度。是年,全县村级集体收入1815.8万元,比上年增长11.2%,集体家底21957.6万元,比上年增长12.4%,村办集体企业产值比上年增长25.7%,机耕、排灌服务面分别达到98%和97%,健全了承包制度。
  随着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农民间新的联合和合作正在兴起。至1987年底,全县有4114个联合体,从业人员15892个,全年经济收入8741万元。有的已初步形成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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