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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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40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D651.1
页数: 5
页码: 212-2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在封建社会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大量土地为少数地主占有,人口众多的贫农、雇农占地甚少等土地改革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经济 土地改革

内容

封建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社会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大量土地为少数地主占有,人口众多的贫农、雇农占地甚少。土改前,全县有地主1764户,占总户数的2.31%,耕地124837亩(还不含地主、富农控制的大量公堂土地),占总耕地的26.59%,户均70.77亩;有雇农7929户,占总户数的10.38%,耕地750亩,占总耕地的0.16%,户均0.09亩;有贫农20424户,占总户数的26.73%,耕地18590亩,占总耕地的3.97%,户均0.91亩。地主户均占地是贫农的77倍,雇农的786倍,农民遭受深重的剥削。1954年后划入慈溪的区域,土地占有情况与此相似,周巷镇青龙桥村悬殊更大,大地主劳鞠宏,占地12000亩,而同村57户农民,户均占地仅2亩,只及地主占地的1/6000。
  慈溪现境土改前土地占有,有两宗较突出的现象。1、有公堂地110459亩,占总耕地23.54%,为封建宗族所有,多由地主、富农控制,租金用于祭祀、分胙,强化封建宗族制度,而执掌公堂地者,则利用祭祀、分胙之机虚报侵吞,以肥私囊。沈师桥沈家“五公座”头子、公堂地主沈文治,掌管公堂土地9600亩,出租盘剥农民,即为一例。2、鸦片战争后,地主兼工商业者增加迅速,解放前,观城区地主兼营工商业者计102户,占地主总数的45.5%。潮塘地主张国香,民国16年(1927)占地万余亩,又在杭州开设真直堂药店,在余姚合资办明华席厂、人和镬厂、木材行,还开设钱庄21爿
  地租是地主剥削农民的主要形式,租率颇高,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前,一般为农产品总量的一半,高者竟达60~70%,遇歉收年,除全部收获交租外,次年还需补交。民国15年9月,柯东乡(今宗汉乡)农民在中共领导下成立农民协会,推行“二五”减租,保障佃农的永佃权。接着各地也相继成立,开展减租活动,但因当局维护业主利益,并未真正实行。抗日战争时期,三北抗日革命根据地实行“二五”减租,规定交租不超过农产品收获量的37.5%。32年,龙山、观城、逍林、横河等地的地租率大多降为21.5~29.5%,佃农的永佃权也逐步确认。
  民国时期的地租形式有:议租,又称活租,一年一议,由业主、佃农(革命运动高涨时,还有农会和乡公所代表)根据当年收成情况确定交租标准。解放前夕多用此法。板租,亦称包租、死租。由业佃双方在建立租佃关系时订契约,确定每亩每年的交租数额,以后不论年成好坏,均须照约交租。学田、祭田、堂田、寺田等也多用此法。预租,佃农在租田时预付下年租金,否则不得租种。押租,地主在佃户租田时收取押租,佃农交付押租后,仍然照常交租,待退佃时才退还押租。稍租。佃农租种小租田,既要交纳田底权所有者的地租,又要交纳田面权所有者的地租,形成双重剥削。
  盐区土地向为官有,盐民实行丁役制,官府发给工本,圈配卤地,盐产缴官。盐民受官府及篷长、廒商的压迫剥削。民国4年改仓为区,从管理煎灶转为控制盐板,且除官板外发展私板,篷长及盐地主占有盐田。土改前,庵东盐区(包括农业生产地区)划定地主188户,人口1380人,占总户数的2.79%,占有大量盐板,大地主袁功亭、张万卿即有盐板万块以上。富农284户,人口2327人,为总户数的4.22%,中农、贫农、雇农合计5666户,占84.29%。贫苦盐民向板主租板(包括白地)晒盐,以年计租,分上、中、下沙地,上沙地每板租盐70斤,中沙地80斤,下沙地100斤,亦有拼晒拆帐四六分成,或对半分成的。盐民所得,缴租之后,所剩无几。加之篷长、廒商以扣盐资、余盐压价、克扣斤两、高利贷等盘剥,生活极度困苦,曾有“海水烈日光,白盐晒满仓,盐价珍珠贵,盐民饿道旁”的民谣。
  土改运动
  全县各乡镇的土地改革,在县委领导下,根据省委、地委的统一部署进行。1950年春,划小区、乡,将原来的4区27乡镇划为7区76乡镇。1950年夏季,县轮训干部300余人,县区乡成立土地整理委员会,抽调干部、教师、知识青年492人清查未申报的“黑田”。是年秋,在昌明乡(今宓家埭乡)、妙山乡(今属余姚市)、黄山乡(今属宁波市郊)进行土改试点。冬季,县委成立土改指挥部,全面开展土地改革,1951年春基本结束。在土地改革中,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整个运动经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分配果实、复查发证、整顿健全乡村政权等阶段。首先,通过“谁养活谁”的讨论,揭露地主剥削农民的种种罪行,使农民认识到贫困的根源,提高了阶级觉悟,接着整顿和组织青年团、民兵、农会、妇女会等各种组织,全县有农会会员8.1万余人,民兵1.6万余人,青年团员1415人,妇女协会会员4.5万余人,儿童团员1.1万余人。组织农民对地主阶级进行635次算帐诉苦和说理斗争大会,觉醒了的农民群情激愤,翻身作主人的斗争热情高涨。县、区还建立人民法庭,对罪大恶极、反抗土改运动的地主分子用法律手段,给予严厉打击。经过清算斗争,没收征收土地306425亩,房屋9018间,耕牛439头,农家具269994件,粮食80400公斤,在没收征收的同时,废除农民及贫民对地主的债务,取消高利贷剥削。没收征收之土地,以村为单位按人口统一分配,各户在原耕地基础上抽补调整,全县27377户贫雇农,分得土地178367亩,房屋7093间,农家具217078件,耕牛431头,粮食70600公斤。农村贫民得到照顾,分得土地。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土地,促其劳动,使其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51年土改复查总结,然后,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至1951年底,全县计发《土地所有权证》11万多份。1954年划入慈溪的镇海、余姚北部地区,在各县县委领导下,土改基本进程与慈溪相同。
  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是年,发动群众修理和新挖河道1200多条,投工20余万工。翌年,粮棉获得丰收,分别比1949年增长13.12%和1.46倍。
  庵东盐区土地改革,与农业区同时进行,依照《土地改革法》,没收和征收426户地主、富农的盐板74548块,房屋516间,盐田15000余亩,棉地4647亩,分发给贫苦盐民(或农民),并发了土地证,实现了盐(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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