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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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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40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分类号:
F321.3
页数:
12
页码:
212-2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土地改革、农业、手工业集体化、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等生产关系变革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生产关系
变革
内容
第一节 土地改革
封建土地所有制
在封建社会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大量土地为少数地主占有,人口众多的贫农、雇农占地甚少。土改前,全县有地主1764户,占总户数的2.31%,耕地124837亩(还不含地主、富农控制的大量公堂土地),占总耕地的26.59%,户均70.77亩;有雇农7929户,占总户数的10.38%,耕地750亩,占总耕地的0.16%,户均0.09亩;有贫农20424户,占总户数的26.73%,耕地18590亩,占总耕地的3.97%,户均0.91亩。地主户均占地是贫农的77倍,雇农的786倍,农民遭受深重的剥削。1954年后划入慈溪的区域,土地占有情况与此相似,周巷镇青龙桥村悬殊更大,大地主劳鞠宏,占地12000亩,而同村57户农民,户均占地仅2亩,只及地主占地的1/6000。
慈溪现境土改前土地占有,有两宗较突出的现象。1、有公堂地110459亩,占总耕地23.54%,为封建宗族所有,多由地主、富农控制,租金用于祭祀、分胙,强化封建宗族制度,而执掌公堂地者,则利用祭祀、分胙之机虚报侵吞,以肥私囊。沈师桥沈家“五公座”头子、公堂地主沈文治,掌管公堂土地9600亩,出租盘剥农民,即为一例。2、鸦片战争后,地主兼工商业者增加迅速,解放前,观城区地主兼营工商业者计102户,占地主总数的45.5%。潮塘地主张国香,民国16年(1927)占地万余亩,又在杭州开设真直堂药店,在余姚合资办明华席厂、人和镬厂、木材行,还开设钱庄21爿
地租是地主剥削农民的主要形式,租率颇高,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前,一般为农产品总量的一半,高者竟达60~70%,遇歉收年,除全部收获交租外,次年还需补交。民国15年9月,柯东乡(今宗汉乡)农民在中共领导下成立农民协会,推行“二五”减租,保障佃农的永佃权。接着各地也相继成立,开展减租活动,但因当局维护业主利益,并未真正实行。抗日战争时期,三北抗日革命根据地实行“二五”减租,规定交租不超过农产品收获量的37.5%。32年,龙山、观城、逍林、横河等地的地租率大多降为21.5~29.5%,佃农的永佃权也逐步确认。
民国时期的地租形式有:议租,又称活租,一年一议,由业主、佃农(革命运动高涨时,还有农会和乡公所代表)根据当年收成情况确定交租标准。解放前夕多用此法。板租,亦称包租、死租。由业佃双方在建立租佃关系时订契约,确定每亩每年的交租数额,以后不论年成好坏,均须照约交租。学田、祭田、堂田、寺田等也多用此法。预租,佃农在租田时预付下年租金,否则不得租种。押租,地主在佃户租田时收取押租,佃农交付押租后,仍然照常交租,待退佃时才退还押租。稍租。佃农租种小租田,既要交纳田底权所有者的地租,又要交纳田面权所有者的地租,形成双重剥削。
盐区土地向为官有,盐民实行丁役制,官府发给工本,圈配卤地,盐产缴官。盐民受官府及篷长、廒商的压迫剥削。民国4年改仓为区,从管理煎灶转为控制盐板,且除官板外发展私板,篷长及盐地主占有盐田。土改前,庵东盐区(包括农业生产地区)划定地主188户,人口1380人,占总户数的2.79%,占有大量盐板,大地主袁功亭、张万卿即有盐板万块以上。富农284户,人口2327人,为总户数的4.22%,中农、贫农、雇农合计5666户,占84.29%。贫苦盐民向板主租板(包括白地)晒盐,以年计租,分上、中、下沙地,上沙地每板租盐70斤,中沙地80斤,下沙地100斤,亦有拼晒拆帐四六分成,或对半分成的。盐民所得,缴租之后,所剩无几。加之篷长、廒商以扣盐资、余盐压价、克扣斤两、高利贷等盘剥,生活极度困苦,曾有“海水烈日光,白盐晒满仓,盐价珍珠贵,盐民饿道旁”的民谣。
土改运动
全县各乡镇的土地改革,在县委领导下,根据省委、地委的统一部署进行。1950年春,划小区、乡,将原来的4区27乡镇划为7区76乡镇。1950年夏季,县轮训干部300余人,县区乡成立土地整理委员会,抽调干部、教师、知识青年492人清查未申报的“黑田”。是年秋,在昌明乡(今宓家埭乡)、妙山乡(今属余姚市)、黄山乡(今属宁波市郊)进行土改试点。冬季,县委成立土改指挥部,全面开展土地改革,1951年春基本结束。在土地改革中,执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路线。整个运动经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分配果实、复查发证、整顿健全乡村政权等阶段。首先,通过“谁养活谁”的讨论,揭露地主剥削农民的种种罪行,使农民认识到贫困的根源,提高了阶级觉悟,接着整顿和组织青年团、民兵、农会、妇女会等各种组织,全县有农会会员8.1万余人,民兵1.6万余人,青年团员1415人,妇女协会会员4.5万余人,儿童团员1.1万余人。组织农民对地主阶级进行635次算帐诉苦和说理斗争大会,觉醒了的农民群情激愤,翻身作主人的斗争热情高涨。县、区还建立人民法庭,对罪大恶极、反抗土改运动的地主分子用法律手段,给予严厉打击。经过清算斗争,没收征收土地306425亩,房屋9018间,耕牛439头,农家具269994件,粮食80400公斤,在没收征收的同时,废除农民及贫民对地主的债务,取消高利贷剥削。没收征收之土地,以村为单位按人口统一分配,各户在原耕地基础上抽补调整,全县27377户贫雇农,分得土地178367亩,房屋7093间,农家具217078件,耕牛431头,粮食70600公斤。农村贫民得到照顾,分得土地。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土地,促其劳动,使其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1951年土改复查总结,然后,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至1951年底,全县计发《土地所有权证》11万多份。1954年划入慈溪的镇海、余姚北部地区,在各县县委领导下,土改基本进程与慈溪相同。
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是年,发动群众修理和新挖河道1200多条,投工20余万工。翌年,粮棉获得丰收,分别比1949年增长13.12%和1.46倍。
庵东盐区土地改革,与农业区同时进行,依照《土地改革法》,没收和征收426户地主、富农的盐板74548块,房屋516间,盐田15000余亩,棉地4647亩,分发给贫苦盐民(或农民),并发了土地证,实现了盐(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第二节 农业、手工业集体化
农业集体化
农业互助组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得到发展,但农民缺乏资金农具,农村开始出现两极分化现象,两条道路的斗争十分尖锐。观城区东山头乡,1951年就有180户雇长工,占总农户的13.2%,83户典进或买进土地,46户出卖劳动力。1951年春,县委根据中央指示,在原有代耕、调工、帮工等形式的基础上,引导农民组织生产互助组,实行“以工抵工,差额照补”“人抵牛工”等,开始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东山头乡吴长根和吴德芳、横河镇胡元茂、长河镇陈炳潮和杜章泉等率先办起农业互助组,以后逐步增加。其规模从四、五户至十几户不等。分临时和常年两种。至1953年,现境有各种形式的互助组5464个。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2年,东山头乡吴长根和长河镇杜章泉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保留社员生产资料私有权,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产品60%按劳分配,40%按土地分红,1953年,现境初级社增至5个,入社农户72户,耕地666亩。1954年上半年,宁波地委成立慈北棉区互助合作基点工作委员会,组织地、县、区、乡干部63人,领导和帮助岐山、古窑、师桥、淹浦、洋山、掌起6个乡镇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秋后,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至1133个,入社农户35364户,占总农户的38.27%,入社耕地225080亩。
1955年春,贯彻省委“全力巩固,坚决收缩”方针,停办434个社。同年秋,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指示,批判“小脚女人走路”的工作方法。至年底,初级社激增至1392个,入社农户51541户,占总农户的54.24%,入社耕地308200亩。同年,龙南乡17个农业社,按地理位置,分上、中、下3片,每片由1个基础好、地点适中的社为中心社,组成3个合作网。是年,全乡农业增产2成,98%的社员增收。10月23日,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对龙南乡合作网的经验写了按语:“这一篇很好,值得推荐。合作网应当普遍地建立起来,使之成为制度”。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2年4月,岐山乡建立全省最早的高级社——五洞闸集体农庄,入社农民14户,48人,耕地149.91亩。社员土地除少量自留地外全部入社,耕畜、大中型农具折价归社,并统一组织生产、分配产品,实行“按劳取酬”。华东局农委书记刘瑞龙和浙江省委、宁波地委领导先后到社检查指导,地、县抽调7名干部组成工作组驻社帮助工作。是年棉花亩产比单干农民高30%。1955年,社员增加到185户,棉花亩产上升到50.5公斤,获国家农业部棉花丰产奖,社主任罗祥根获“全国农业增产模范”称号。是年,岐山乡办起8个高级社,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2%。
12月27日,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按语中指出:“看完这一篇,使人高兴,..这个浙江省慈溪县五洞闸合作社了不起的事例,应当使之传遍全国。五洞闸所在的这个乡——慈溪县的岐山乡,有百分之九十二的农户加入了8个高级社,谁说高级社那么难办呢?”至年底,全县高级社发展到88个,入社农户占总户数的13.29%。
1956年春,全县“并社升级”。五洞闸高级社与周围的合作社并成拥有社员1462户,耕地10784亩的大型高级社。全县高级社也发展到496个,入社农户89111户,占总农户的81.63%,入社耕地556922亩。
1957年上半年,因上年农业社发展工作中要求过急、工作较粗,345个合作社中有3084户社员提出退社。县委即抽调254名机关干部下乡,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加强对社员的社会主义教育,巩固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至年底,全县有高级社606个,入社农户105821户,占总农户的95.9%,基本上实现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办社中贯彻“勤俭办社,民主办社”方针,选举能干、公道的翻身农民担任社干部,勤俭生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7年棉花亩产超50公斤,成为全国提前超农业发展纲要的县之一。
人民公社1958年8月,县委作出“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并部署按照“一大二公”的形式和“政社合一”的体制,将全县548个高级社合并为东方红(龙山区)、五洞闸(观城、鸣鹤区)、东风(逍林区)、红旗(浒山区)、火箭(周巷区)光明(庵东区)、卫星(泗门区)7个人民公社。9月中旬,五洞闸公社成立,举行有6万余人参加的庆祝大会。其他各人民公社,相继建立。每社平均19587户,最大的五洞闸公社有30736户。人民公社建立后,全县农村原有500余个核算单位合并为7个,并一度采用军事编制,用“大兵团作战”方式组织生产,产生了无偿调用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错误,刮起了“共产风”,出现高指标、瞎指挥,还一度推行“吃饭不要钱”的伙食供给制,兴办集体食堂1512个,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社员生活。
1959年,贯彻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和毛泽东主席给省、地、县、公社、队、小队6级干部的《党内通讯》。纠正农业生产上的瞎指挥、浮夸风,纠正无偿调用生产资料的错误。县成立清帐退赔办公室,先后召开4次算帐退赔会,共清理退赔平调财物价值463.4万元、房屋11906间、耕地23617亩。同年3月,各人民公社改名为龙山、五洞闸、逍林、浒山、长河、周巷、泗门、庵东人民公社,下设84个管理区,465个生产队,5214个生产小队,并确定以生产队(后改称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
1961年建区分社,撤销管理区。全县改为9个区,72个公社,752个大队,9673个生产队。是年贯彻中央《关于农村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指示》,确立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生产队)为基础的制度。翌年,全县调整为71个公社,790个大队,9818个生产队。1963年,县委研究决定,全县生产队又调整到10006个,平均每队14.28户。其中除五洞闸公社15个大队154个生产队仍采用大队核算外,其余均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使组织生产和进行分配的单位统一起来,调动了干部和社员的积极性。
在“四清”运动中,批判所谓“小小队”。1966年底,全县生产队减少到3848个,平均每队38.3户。1968年开展“农业学大寨”,全面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同时推行“政治评分”,部分社队向二级所有制(公社、大队)过渡。1969年,有166个大队实行大队核算,占大队总数的22.5%。有的还收回自留地。1971年后,又逐步改为三级核算。1982年,全县共有60个公社,801个大队,8648个生产队。其中大队核算的有36个大队,330个生产队。1983年9月,全县改变“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设,恢复乡、村建制,合作组织与乡、村分开,人民公社消失。
手工业合作化
1951年初,手工业工人为摆脱生产、生活困难,并受农业互助组蓬勃发展影响,自发地组织生产联合。浒山有胡树堂发起组织的“缝纫工业联营所”,横河有陆友康发起成立的“横河木业改进所”。随后,各地普遍成立竹、木、铁、衣、鞋等生产小组和名目繁多的手工业专业或多业公会。1951年10月21日成立横河木业生产合作社。至1952年底,全现境有手工业社(组)9个,社员180人,年总产值7.76万元。1955年有社组90个,入社工人1725人,占手工业工人总数的22.67%。是年12月成立县手工业联社筹委会。到1956年底,在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全县手工业社(组)发展到171个(不含4个金丝草帽供销生产合作社),其中合作社104个,合作小组67个,入社(组)人数5465人,占全县总从业人员的71.84%(凡适合于合作经营的手工业工人都参加了合作社),未入社人员主要为弹花、补锅、钉碗、磨剪刀及迷信制品业等行业。手工业合作化后,生产发展迅速,1956年产值达548万元,比1952年翻了一番以上,其中合作经济占76.1%行业扩大,1957年有70余个,主要产品350种左右。人均全员劳动生产率875元,比1949年增长4.6倍。
1958年7月,坎墩镇13个手工业社(组)、334名社员,以“四社(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手工业社)合一”名义,划归该镇18个农业合作社,成立手工业专业队,纳入农业社统一管理、评工、分配。至同年11月,在实行人民公社化后,全县191个手工业社(组)、6208名工人,除19个社(组)、511人转为地方国营企业外,其余172个社(组)、5692人均被纳入全县7个大公社,建立大小不等的社办工厂。
1961年贯彻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对转、并不当的59个单位,按行业、地区改组成163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8个合作小组,恢复手工业社(组)所有制。1962年底建立县手工业管理局、区办事处、基层理监事会,健全了管理机构。手工业社(组)中,1958年以后来自农村的2285人,1962年精简回农村营业,后大都参加农村综合服务加工社,至1965年共有此类社(组)28个,从业人员2897人,占农村手工业总人数的59.8%。经过这次调整,手工业获得新的发展,1965年总产值747万元,比1957年增长63.8%,社(组)中有24个单位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机械化、半机械化,占社(组)总数的14.55%。
1966~1976年,手工业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管理机构亦变动6次,但企业趁市场工业品供应紧张之机兴办“兼营”车间,生产仍有发展,并继而升为合作工厂,后逐渐转化成第二轻工业企业。
第三节 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解放时,现境内共有私营工业企业112家(多为粮油加工企业),产值1690万元。到1953年发展至149家,总产值2720万元。
1955年,宁波专署和慈溪县委、县人委在周巷源丰电气加工厂进行公私合营试点,9月21日转为全县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翌年1月开始,全县私营企业主受城市改造私营工商业运动鼓舞,纷纷要求公私合营,县委遂派工作组按照政策清产核资、划定成份、派出公方代表,对私营企业分行业分期分批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至年底,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共建立公私合营企业67家,其中:归口于工业专业公司的15家(食品、酿造6家,印刷4家,针织、草编、化工各1家,农机2家),职工人数739人,归口于粮食局的有52家(榨油10家、碾米42家),职工687人(包括资方人员68人,公方代表15人)。共核定私股资产总值94.3万元,合营后,保留私方的高薪,安排110名私方人员担任企业领导职务,并自1956年1月起至1966年6月间,按私股资产的5%付发年息。
解放初,全县有私营内河船463艘,1955年对私营船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组织运输互助组、驳船组、快船组合计27个,计船200艘,船产权转为集体所有,共有船员429人
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解放初,政府对私营商业采取调整及经销代销政策。随着国营和供销社商业的发展,私营商业经营比重1952年由1950年的86%下降到46%。随后通过调整,“稳住私商”,至1955年底,全县私商计6156户,6450人,其中商业4952人,饮食服务业1498人。当时私商中已有部分改造成为国营、供销商业的经销点,如全县棉布零售商78户136人中有经销店40户81人,资本额80072元。
1955年7月在浒山镇进行私营商业改造试点。到1955年底,粮食、棉布、食油、卷烟、酒类、百货、文具纸张、图书、茶叶、木材、食盐、煤等12个行业中的1220户,1656人为国营企业经销、代销。其中代销12户46人,经销1185户1541人,专柜经销23户69人,占总商户、人数的91.3%和92.6%。另组建合作商店13个112户,合作小组11个68户。当时尚属余姚县的横河区,1955年10月进行改造试点,全国工商联主席陈叔通亲临视察。次年1月,《大公报》报道了横河区的试点工作。
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开展。全县(含泗门区,缺横河区)私商,直接过渡到国营或供销合作社的115户229人;其余,145户建成公私合营企业81个、640人,1079户建成合作商店125个、1290人,3836户小商贩,组织356个合作小组、4791人,尚有个体自营或代销店308户、413人。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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