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优生优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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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4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优生优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3
页码: 208-2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曾一度施行婚前体格检查。50年代后期逐渐停止。1985年5月起,根据新《婚姻法》,恢复婚前检查制度,开设检查门诊。1986年,婚前检查的有1798人等优生优育。
关键词: 慈溪县 人口 优生优育

内容

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曾一度施行婚前体格检查。50年代后期逐渐停止。1985年5月起,根据新《婚姻法》,恢复婚前检查制度,开设检查门诊。1986年,婚前检查的有1798人。
  1980年11月举办“怎样生育一个健康的孩子”巡回展览。1981年,为有效地制止近亲结婚,在浙江医科大学分子生物细胞遗传研究室的帮助下,对大云、五洞闸两公社作近亲结婚危害调查:近亲结婚夫妇91对,有子女191个,其中26个病残,占13.6%,比当地普通人群病残率高17倍。在五洞闸公社发现严重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患者127人,其中智力低下34人,多数是父母一方或双方智能低下。调查结果向全县作广泛宣传。
  1982年开始进行孕、产妇系统管理,规定须将孕、产妇健康、产前检查、分娩、新生儿访视等情况记录入卡。是年,对1586名孕、产妇进行了系统管理,有7908名孕、产妇建立了保健卡。1987年,孕、产妇建卡率为98.77%。
  1979年为全县77648名0~7岁儿童健康检查,查出病儿4026人,主要是佝偻病和营养不良性贫血症,发病率为5.26%,及时得到矫正、治疗。1981年,对66个大队的3195个7岁以下儿童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1980年5月,县妇幼保健所会同县人民医院开设每周两天儿保门诊。1984年开始,确定每月20日为儿童保健日,对14周岁以下儿童实行计划免疫。1985年3月起,各乡、镇实行每月1~2天的儿童保健日。对0~3岁组儿童系统检查管理。县妇保院建立优生咨询门诊。至1987年,全县有10个医疗单位开设儿科门诊,45个单位开设儿保门诊。对全县0~3岁儿童27507人进行系统管理,建卡率为91.6%,对3~7岁独生子女及幼托儿童47165人进行体检,受检率为86%。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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