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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五编 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387
颗粒名称:
第五编 人口
分类号:
C92
页数:
22
页码:
189-21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人口变迁、人口构成、人口控制等概况。
关键词:
慈溪县
人口
内容
第一章 人口变迁
第一节 自然增长
1954年县境调整前人口变化
宋始有人口记载,主客户通计大小口156380。元代无考。明代以丁纳赋,丁口记载时高时低,或多年相似,颇不正确。至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规定“户口以康熙五十年丁册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乾隆时,更将大小男女均列入人口统计,记载始较实际。
民国元年(1912),全县人口242719人。17年72465户,309269人,其中男169650人、女139619人。16年中年均增加4159人,递增率为15.3%‰。以后,时有战争、饥贫、瘟疫,人口逐年减少,至36年为59813户,261493人,其中男136911人、女124582人。比17年下降15.43%,年均减少2512人,递减率为8.1‰‰。解放后,人民安居乐业,人口回升。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有77170户,274375人,比民国36年增加4.91%,递增率为8.0‰。
现县境人口变化
1954年,县境调整后,全县人口521706人,1959年590136人,1969年783057人,1979年874714人,1987年936596人。民国25~38年相隔13年,增加5200人,增长1.14%,年均增加400人。1949~1987年,相隔38年,增加473697人,增长102.33%,年均增加12466人。解放后,人口每增长10万的年限段是:第一个10万为8年(1949~1957)第二个10万为6年(1957~1963)第三个10万为5年(1963~1968)第四个10万,为9年(1968~1977),1977年以后,的10年只增加7万人。解放后的3,8年中,前19年增加30万,是慈溪历史上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后19年增加17万,增长速度逐渐减慢。解放后至70年代初,人口由解放前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的自然缓慢增长型,向高出生率、低死亡率的高自然增长型转化。1970年以后,重视计划生育,人口开始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类型过渡。1987年,人口的死亡率已由1949的13.6‰下降到5.7‰。出生率从解放到70年代初,除1959~1961年处低谷阶段外,出现过两次高峰:第一次是1952~1958年,生产力迅速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初步改善,死亡率显著下降,年均自然增长率为27.38;第二次是1962~1971年,经过三年调整,国民经济好转,年均自然增长率为23.21‰。1971年以后,实施人口规划,增长率开始下降,1980年仅增长5‰。80年代后期,增长率略有回升,1987年人口出生率19.73‰,自然增长率14.02‰。解放后历次人口普查数据如下: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953年7月1日),现县境计119534户,498458人,比1949年末增加35559人,增长7.68%,年递增21.4‰。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1964年7月1日),全县计155216户,682849人,比第一次普查时增加184391人,增长39.51%,年递增率30.7‰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982年7月1日),全县计253741户,888870人,比第二次普查时增加206021人,增长30.17%,年递增率14.8。
第二节 人口迁移
有组织的成批迁徙1960年前后,逍林、浒山、庵东等区1100多农民先后移居宁海三门湾北岸,开发海涂,种植棉花。1959年、1960年,先后组织青年1285人、510人支援宁夏,因不适应水土、风俗、生活习惯,1962年后大都陆续返回。1961年,组织退伍军人45人及家属19人,移居海南岛建设橡胶园。1969年,动员待业青年538人“支边”去内蒙古、黑龙江农村插队,1972年又动员400名青年去吉林省插队,1980年前后,多数已陆续迁回。在移入方面,1967年3月,上虞县南汇公社盐民170多户、800人左右迁入庵东区西三公社,从事盐业生产。“文化大革命”期间,先后从外地迁入的“插队”知识青年约3500人,以后陆续招工、入学,抽回约1500人。
伴随海涂开发的人口迁移早期,县人多聚居沿山一带。11世纪以后,随着海塘修筑,山南及沿山居民渐次北迁,沿塘出现大批村落,大古塘及周塘两侧尤其密集。解放前后,有部分西部居民东迁。人口的北移东迁,是慈溪境内移居主流,其中亦有自境外迁入。经常性人口迁移因升学、分配、参军、转业、婚嫁、投亲及工作调动,经常有人口变动。1977~1987年间,年均迁入17380人,迁出17893人,迁入比迁出少513人。
第三节 人口密度
民国25年(1936),现县境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391人。
1987年,每平方公里为812人。其中:浒山镇3360人,周巷区1395人,长河区1682人,浒山区1486人,逍林区1281人,观城区808人,横河区702人,龙山区638人,庵东区621人。农村人口密度高王乡最高,每平方公里1908人;最低东二乡,421人。
城镇人口:1963年,浒山、观城、周巷、庵东4个镇人口为51481人,占全县人口的7.62%。1987年,建制镇15个,人口33.78万人,占全县人口的36.06%。
农业、非农业人口: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35.34万人,非农业人口(即居民户口,下同)10.95万人,分别占76.34%、23.66%。1964年,经过前3年的精简职工,压缩非农业人口,使全县非农业人口下降为8.20万人,占总人口的11.84%。1987年有非农业人口10.59万人,占总人口的11.31%。
第二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
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现县境人口均为汉族。以后,因婚嫁、工作调动、陆续迁入少数民族,也有恢复少数民族身份者。至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已有5个少数民族65人,其中蒙古族33人,满族23人,回族5人,壮族3人,瑶族1人。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数民族已增加到11个,494人。至1987年底,全县有少数民族13个,511人,占全县人数的0.06%。其中壮族439人,回族15人,满族19人,蒙古族21人,瑶族2人,侗族3人,羌族2人,苗族2人,畲族1人,仫佬族4人,彝族1人,水族1人,布依族1人。他们多为汉族家庭中成员,在龙山区3人,观城区44人,逍林区213人,浒山区167人,横河区17人,长河区32人,周巷区5人,庵东区27人,浒山镇3人。
第二节 性别年龄
性比例
解放前受重男轻女影响,男性比例一直偏高,民国25年(1936)为112.8(女=100),1949年为111.5。解放后才逐年降低,1953年为107.2,1964年为105.3,1970年为103.5,1976年为103.7,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为103.8。自1970~1987年的17年中,性比例保持在103强,一直比较平衡。1987年末男性475870人,女性460726人,性比例为103.3。
年龄
年龄分组及比例
年龄分组资料表明:呈成年人口型。6岁以下的婴幼儿,1964年有21.16%,1982年下降至9.55%。7~12岁学龄儿童,1964年有16.66%,1982年下降到11.22%。上述两组人口,1964年为263162人,1982年184622人,减少78540人,下降29.84%。男16~59岁、女16~54岁的劳动年龄组人口,1964年为318702人,1982年为550275人,增加231573人,增长72.66%。65岁以上老人组,1964年为31371人,1982年为51707人,增加20336人,增长64.82%。15~49岁育龄妇女人数,1964年为143713人,1982年为248834人,增加105121人,增长73.15%。8年间,全县人口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类型转化。
年龄中位数
1964年的年龄中位数(从不满周岁起累计人数达到总人口一半的年龄点)为18.47岁,1982年达25.92岁,提高7.45岁,儿童和少年逐年减少,人口已由年轻型转向成年型。平均期望寿命全县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为70.71岁,其中男性68.08岁,女性72.95岁,高于宁波地区和全省(宁波地区平均期望寿命为70.50岁,其中男性为68.09岁,女性为72.90岁;全省平均为69.51岁,其中男性为67.71岁,女性为71.47岁)的水平。
附:百岁老人简介
现县境历史上即有长寿记录。据清悔堂老人著《越中杂识》记载:明代孙家境(今属龙南乡)孙■之妻钱氏,寿一百余岁,曾在清道桥建一品百岁坊。据《余姚六仓志》载:有杜滩人,佚名,寿至138岁;另有名张璘者,寿120岁,两人详情均无考。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有百岁老人3名,男1人、女2人。1987年底,有7名,男2人,女5人。平均每10万人中有0.76人,远高于全国及省、市平均数。老人经历及起居状况,简介如下:
华小意女,1882年1月生于彭东乡东岙村农家,18岁嫁同村农民,夫早逝。父寿55岁,母寿50岁。生1子,现83岁。已五世同堂。华生活贫苦勤劳,性格宽厚温和,长幼间和睦融洽。常年睡前洗脚,饭前栉发,衣着被褥整洁,无癖好,不喜甜食。今目明发黑,脸略红润,思维清晰,动作灵便,耳背,生活能基本自理。
赖玉宝女,1886年9月生,新浦镇西街村茂生路自然村农民。母寿80岁。赖18岁出嫁做填房,无生育。从事弹棉絮劳动40年,以后务农。勤劳俭朴,个性直爽,与人无争,不挑食。目前生活能自理。
胡香桂女,1886年12月生于浒山镇北门外石桥头村贫苦农家。母寿70岁,父寿104岁。祖辈及兄弟均长寿。有妹,比她小3岁,亦健在。17岁嫁坎墩镇房黄路村农家,有子嗣85人,五世同堂,儿女健在,年龄分别为80岁、77岁、74岁。胡一生勤劳,生活清苦,90余岁仍操持家务。性格开朗,出名的温和脾气慢性子。讲究卫生,常洗澡,衣被勤换勤洗,睡前洗脸烫脚。多喝白开水,饮食随便,杂粮为主,喜吃猪肉。今仍精神矍铄,记忆好,体质硬朗,能穿针引线,提水洗刷,干一些轻便活。但耳重听,发稍秃,牙略缺。
周月琴女,1887年8月生,逍林镇桥西村天元墅农民。父寿70多岁,母寿60多岁。周18岁结婚,所生3子均亡,有3个孙子。本人务农,气量大,老少皆合。身体硬朗,生活能自理。
张寿堂男,1887年8月生,坎墩镇东潮塘村农民。父早亡,母寿82岁。本人略识文字,12岁去余姚船埠管船,15~28岁做工,后回家务农。生3子,均健在。家庭和睦。个性爽朗,稍沾烟酒,喜食鱼。勤劳。耐力特强,98岁时还下地劳动。目明,耳聋。
徐月梅女,1888年5月生,洋山乡裘市村农民,父母寿命均60多岁。徐17岁结婚,生两子两女,长子、长女均亡。30岁前给人做奶娘,90多岁时还经常坚持纺棉纱。脾性好,和蔼、直爽。平时多吃菜,喜食粉食及蟹,饭量较好。百岁后身体略差,有时头脑不太清爽。
孙若炎男,1888年12月生,坎墩镇南孙方村农民,父母早亡。本人略识文字,出身较富裕,一直从事农业生产,晚年生活较清苦。性格温和,稍嗜烟酒。耳聪,目明,尚健。
第三节 婚姻
从60年代提倡晚婚起,未婚比例逐年增长。由于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丧偶比例明显下降。但离婚比例上升。
第四节 文化程度
旧日中国教育事业落后,文化程度很低。据《浙江经济年鉴》记载:民国37年(1948)原慈溪县应识字的216547人中,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48444人,占22.4%;文盲168103人,占77.6%。女性与男性相比,每千名应识字者中,男性平均具有大专程度的1.92人,高中2.46人,初中6.91人,小学120.28人,文盲868.43人;女性具有大专程度的只0.13人,高中0.71人,初中2.87人,小学49.73人,文盲946.56人。
新中国建立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文盲人数大幅度减少,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明显增加。
第五节 职业
民国36年(1947),现县境有在业人口92726人,其中从事农业61772人,占在业人口的66.62%;工业、运输业8169人,占8.81%;商业、服务业19081人,占20.58%;公务人员1490人,占1.6%;教师、医生1383人,占1.4%;其他职业831人,占0.9%。在业人口中,女性仅占4.54%。尚有96171人,除少数因残疾不能从事社会职业及部分从事家务劳动外,余无职业。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562549人,其中农业294561人,占52.4%;工交邮电业235344人,占41.8%;商业服务业18180人,占3.2%;文教卫生9807人,占1.8%;机关工作人员4172人,占0.7%;其他485人,占0.1%。在业人口中,女性占45.44%。尚有不在业人口100067人,除去从事家务56404人,15~19岁的在校学生和待升学9398人及部分因病残不能从事社会职业者外,待业人员仅1643人。
第三章 人口控制
第一节 计划生育
宣传指导
1955年起,将“生得少,养得好,生一个,壮一个“列入妇幼卫生宣传内容。1956年提倡避孕节育,各妇幼保健所(站)开设避孕指导门诊。1957年,全县有避孕指导站11个,计4486人次接受指导。
1963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先后成立县、区、公社3级计划生育领导机构,卫生部门成立技术指导站广泛开展宣传指导。1965年4月,成立县计划生育巡回医疗队,培训基层技术人员。至1987年底,县、区、乡有计划生育专职干部95名,村级兼职联络员2200名,形成县、区、乡、村4级计划生育网。
1971年,县妇幼保健所在坎东公社进行“晚、稀、少”(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两个孩子年龄间隔4~5岁;每对夫妇不超过两个孩子)的试点,并逐步推广。1972年,全县有半数以上的公社提前3年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四五”人口规划要求。在108039对育龄夫妇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占66.6%。至1974年,全县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降到12.7‰和6.8‰比1972年分别减少8.8个和9个千分点。1979年,进一步提出“一对夫妇最好生育一,个,最多两个”的目标。县革委会对晚婚年龄、二胎生育间隔、独生子女待遇等作了具体规定。是年,全县有3141对一孩育龄夫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占全县独生子女夫妇总数的14.42%。1980年人口出生率进一步从1979年的16.1‰下降到10.7‰,自然增长率从10.4‰下降到5.0‰,是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出生率、自然增长率最低的一年。
1982年5月,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试行草案)〉的补充规定》,逐步实行改革,建立各种责任制,是年实现了“双超万”(男女结扎超万例,独生子女领证超万人)。1985年5月,在全山区的彭东乡进行农村独女户照顾生育第二胎的试点。同年6月,县人民政府发文在山区36个村实行。12月2日开始,在东安乡(稻区)、精忠乡(棉区)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二胎生育政策的暂行规定》的试点,对“双农独女户”,有再生育要求的,可计划生育第二胎。1986年1月,贯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生育政策的规定》。
从1973年以来,慈溪县人口增长逐步得到控制,特别是80年代开始,成效较为显著(见附表)。按照1971年的生育水平计算,近10年全县少生10万人。1986年3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慈溪县及县内11个区、镇、乡“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奖,有4人获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1987年,受生育高峰等诸因素影响,人口增长呈回升趋势。
节育
避孕解放以前和解放初期,自愿节制生育者,多采用安全期避孕法或堕胎。1955年起,宣传避孕节育,在城镇开展避孕试点,使用避孕套(膏)、节育环。1957年推销避孕套13338只,接受避孕指导4486人。1963年推广放环,是年放环805人。1968年,在坎东、坎西、浒山、五洞闸公社进行300例口服避孕药临床试用,服完1308个周期,全部成功,后普遍推行。至1970年,服药避孕者达21000人。1972年对坎东公社群建大队10名妇女试用长效避孕针,1973年扩大到23人,后在县内逐步推广。
1987年底,在全县196111个已婚育龄妇女中,采用各种避孕方法的有96607人,占49.26%。
绝育1957年开始提倡自愿绝育。女性绝育开始采用“腹式结扎法”,试扎9例。1963年起普遍改用“腹式小切口结扎法”,是年绝育724例。1964年1680例。1979年起,手术中提倡“近端系膜包埋”技术。1963年始提倡男性绝育,是年施行257例。1964年达1759例。男性绝育采用“针挑法”,既方便又安全,容易接受。男、女绝育比例,1962年为1:24,1987年为2:1。
至1987年底,男、女绝育累计为81270人,占196111个育龄夫妇的41.44%。
技术队伍1963年前,有8个区级医疗单位做绝育手术,23个医疗单位做放环手术,7个医疗单位做人工流产手术。1963年起,先后建立65个避孕技术指导站。通过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至1965年底有节育技术人员173人。到1987年增加到241人。
晚婚晚育
旧中国文化落后,经济贫困,民间素有“积谷防荒,养儿防老”之说,“早生孩子早得福”的旧习俗根深蒂固,县内普遍早婚早育。1951年起,按《婚姻法》规定的年龄结婚,少有晚婚者。60年代提倡晚婚。70年代,先在城镇普及晚婚,后在乡村推行。1974年,浒山镇青年平均结婚年龄为男25.3岁、女23.1岁;1975年,男性在26岁以上结婚的已占88.3%,女性在23岁以上结婚的占82.3%,分别比1964年增加44.3%,59.3%。
1978年,全县普遍推行晚婚,晚婚率达94.29%。1979年,县革命委员会对国家机关、全民和县属集体工厂、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正式职工,以及浒山镇、周巷镇、观城镇、庵东公社的居民明确规定:男性晚婚年龄为26周岁,女性为24周岁。如有一方未满年龄,不准结婚。1982年,《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试行草案)》对晚婚晚育作统一规定:男女青年按法定婚龄各推迟3年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生育的为晚育。农业生产分户经营后,旧习俗稍有回升。1987年,晚婚率为65.49%。对未到晚婚年龄结婚的签订晚育合同,并缴纳晚育保证金。
第二节 优生优育
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曾一度施行婚前体格检查。50年代后期逐渐停止。1985年5月起,根据新《婚姻法》,恢复婚前检查制度,开设检查门诊。1986年,婚前检查的有1798人。
1980年11月举办“怎样生育一个健康的孩子”巡回展览。1981年,为有效地制止近亲结婚,在浙江医科大学分子生物细胞遗传研究室的帮助下,对大云、五洞闸两公社作近亲结婚危害调查:近亲结婚夫妇91对,有子女191个,其中26个病残,占13.6%,比当地普通人群病残率高17倍。在五洞闸公社发现严重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患者127人,其中智力低下34人,多数是父母一方或双方智能低下。调查结果向全县作广泛宣传。
1982年开始进行孕、产妇系统管理,规定须将孕、产妇健康、产前检查、分娩、新生儿访视等情况记录入卡。是年,对1586名孕、产妇进行了系统管理,有7908名孕、产妇建立了保健卡。1987年,孕、产妇建卡率为98.77%。
1979年为全县77648名0~7岁儿童健康检查,查出病儿4026人,主要是佝偻病和营养不良性贫血症,发病率为5.26%,及时得到矫正、治疗。1981年,对66个大队的3195个7岁以下儿童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1980年5月,县妇幼保健所会同县人民医院开设每周两天儿保门诊。1984年开始,确定每月20日为儿童保健日,对14周岁以下儿童实行计划免疫。1985年3月起,各乡、镇实行每月1~2天的儿童保健日。对0~3岁组儿童系统检查管理。县妇保院建立优生咨询门诊。至1987年,全县有10个医疗单位开设儿科门诊,45个单位开设儿保门诊。对全县0~3岁儿童27507人进行系统管理,建卡率为91.6%,对3~7岁独生子女及幼托儿童47165人进行体检,受检率为86%。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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