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龙山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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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慈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33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龙山区
分类号: K928.2
页数: 4
页码: 53-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慈溪县龙山区境内伏龙山得名,位于县境最东部。
关键词: 慈溪县 区乡 龙山区

内容

以境内伏龙山得名,位于县境最东部。原属镇海县。清时称灵绪乡。宣统三年(1911)析为前绪、东绪、西绪3乡。民国19年(1930)设区,称3区;25年改称龙山区解放后,区域未变。1954年,北部划归慈溪县,仍称龙山区。1956年2月撤区并乡。1957年1月复设区;1958年10月改人民公社,政社合一。1961年11月恢复龙山区。1969年3月与观城区合并,称龙观地区。1971年1月撤销龙观地区,恢复龙山区。至1987年底,辖雁门、龙山、龙场、田央、甸山、灵湖、沿海7乡和范市镇。区公所驻地范市镇,在县城东23.5公里。面积97.53平方公里。人口62204人。耕地63889亩,山地43128亩。农业总产值2245万元,工业总产值13984万元。收益分配4253万元,人均收入763元。
  范市镇面积9.93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1.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西村,在县城东23.5公里。明代因杨、范两姓居住,始称“杨范”。后范姓人众,范家成市,乃称范市。自元代至明清素属灵绪乡。民国24年(1935)设范市镇。35年与灵湖乡合并,复称灵绪乡。解放后,建立乡人民政府。1950年6月析置范市镇。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东湖、沿海2乡并入,仍称范市镇。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分设3个大队,后改范市、沿海、灵湖3管理区。1961年建范市公社。1971~1973年,灵湖公社曾并入。1983年改制称范市乡。1984年6月复称范市镇。辖居民委员会2个,行政村7个,自然村9个,渔业队1个。4079户,11030人。
  范市属半稻半棉区,是县东部的大镇。明初已形成水产市场,曾有“烟村稠密称杨范,街市喧阗聚物华”之说。解放后,工农业发展迅速,商业兴旺。全镇有水田4387亩,旱地5922亩,主产粮食、棉花,亦种植大小麦、蚕豆、油菜籽及多种经济作物,1987年农业总产值395万元。工业企业有集体39家,个体、联户39家,产品有化工、塑料、机械、电子、电器、化妆品,1987年产值3498万元,利润444万元。美容、佳美、美最时3个日化厂生产“美芙蓉”、“四季春”、“明春”、“金鸟”等化妆品,年产值超千万元。摩托车配件、“丰菱牌”摩托车后视镜、彩电预选开关、“龙光牌”眼镜、磁带计数器等产品均稍有名气。1979年以来,街道拓宽延伸。1984年新建自来水厂,人民生活明显改善。1987年收益分配758万元,人均收入871元。
  全镇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6所。1986年9月起举办家电学习班(学校),2年中,培训家电维修技术人员433名,学员遍及宁波、舟山、台州、绍兴四个地区的12个县市,被省教委列为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联系点。有文化宫1座,内设文化中心、教育中心、图书馆、老干部活动室等。文化中心自1984年后,每年都评为宁波市、县先进集体。镇图书馆1987年评为宁波市先进单位。还有广播站、影剧院、卫生院各1个,村级图书馆5个,医疗站5个。
  该镇的杨家村近10年来经济文化持续全面发展,1986年和1987年先后被评为宁波市、浙江省文明村。
  雁门乡因境内有雁门岭得名。面积13.6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邱王村,在县城东34.5公里。清时属镇海县灵绪乡。民国24年建雁门乡,35年并入龙山镇。1950年6月析雁门乡,1956年并入龙山乡。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析置为大队,后改管理区,1961年为公社。1970年5月又并入龙山公社,1972年1月复析雁门公社,1983年9月改置雁门乡。7个行政村,9个自然村,2240户,6573人。耕地5999亩,山地10763亩。农业总产值161万元,工业总产值3697万元。收益分配总计490万元,人均收入856元。境内有黄沙矿,质地优良。
  境内雁门岭为明代防倭关隘,名将戚继光等曾在此岭大败倭寇。后人在邱王村建梅林庙,以示纪念,今庙尚存。北面石塘山尚有防海炮台残迹。
  龙场乡面积11.35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龙头场,在县城东30.5公里。以驻地龙头场而得名,为现代教育家林汉达故里。宋时民以烧卤制盐为业,南宋开禧元年(1205)置龙头盐场,设盐课司署;至清季废场,改盐为农。清时属镇海县灵绪乡。宣统三年属东绪乡。民国24年建龙山镇。1950年6月建龙场镇。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并入龙山乡。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初称大队,后改管理区。1962年析置公社,1970年5月并入龙山公社,1972年复析出为龙场公社。1983年9月改龙场乡。7个行政村,10个自然村,2019户,6059人。耕地6295亩,山地9104亩。工业总产值970万元,农业总产值183万元。收益分配总计340万元,人均收入600元。
  龙山乡以境内伏龙山得名。面积10.03平方公里。系近代巨商虞洽卿故里。乡政府驻地龙山所,在县城东32.5公里。明洪武二十年(1387)筑城,设龙山所,隶属观海卫,今旧城尚存。清时属镇海县灵绪乡。民国24年建龙城镇,35年与雁门、龙山两乡镇合并,称龙山镇。1950年6月析出雁门、龙场两乡,重建龙山乡。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与雁门、龙场合并,仍为龙山乡。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初称大队,后改管理区。1961年建公社。1970年6月以后,龙场、雁门两公社又先后并入。1972年1月复析出。1983年9月改制龙山乡。4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2450户,7145人。耕地6785亩。工业总产值703万元,农业总产值346万元。收益分配总计472万元,人均收入718元。
  田央乡面积16.95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田央黄,在县城东28公里。以驻地得名。清时属镇海县灵绪乡。民国24年建田央乡,35年归窖湖乡。1950年6月重建田央乡。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与甸山、施山两乡合并,称大蓬乡。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初称大队,后改管理区。1961年建公社。1970年5月,甸山公社并入;1972年1月复析出,1983年9月改制田央乡。11个行政村,19个自然村,4327户,13119人。耕地14527亩,山地5894亩。工业总产值1906万元,农业总产值581万元。收益分配总计1000万元,人均收入823元。境内有大蓬山,海拔422米,山上设县林场分场。南坡有斗鸡岩,两石屹立,形似两鸡相斗,清时被雷击毁一石。山上有佛迹洞,洞内石壁有足迹状,刻有宋、明、清三代文人题字,文字清晰。旁有石穴,深数丈。相传,秦始皇欲由此达蓬莱,后人作“灵台自若”图像的摩崖石刻,并建秦渡庵,今庵废,摩崖图像尚存。
  甸山乡面积8.98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海甸戎家,在县城东25.5公里。以驻地和东部施公山两地名中的“甸”、“山”两字组成乡名。清时属镇海县灵绪乡。民国24年建甸山乡,35年与田央乡合并称窖湖乡。1950年6月析置甸山乡。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与施山、田央两乡合并,称大蓬乡。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初称大队,后改管理区。1961年建公社。1970年5月并入田央公社,1972年1月复析置甸山公社,1983年9月改制甸山乡。9个行政村,10个自然村,2545户,7617人。耕地9432亩,山地730亩。工业总产值813万元,农业总产值348万元。收益分配总计493万元,人均收入674元。
  灵湖乡 面积13.68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方家河头,距县城25.5公里。以境内灵绪湖得名。清时属镇海县灵绪乡。民国24年建灵湖乡;35年与范市镇合并,复称灵绪乡。1950年6月析置灵湖乡。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并入范市镇。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初称大队,后改管理区。1961年建公社。1971~1973年曾并入范市公社,1983年9月改制灵湖乡。6个行政村,9个自然村,1676户,5191人。耕地4541亩,山地13998亩。工业总产值1250万元,农业总产值164万元。收益分配总计377万元,人均收入752元。山地产茶叶、竹木、杨梅、柑桔,茶叶产量居全县第一。
  境内潘岙西南有洞山寺,建于五代。河头村有一方井,为三北三大古井(邱王沙井、洪魏桐井、河头方井)之一,久旱不涸。
  沿海乡 因面海得名。面积4.84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太平闸,在县城东北26公里,清时属镇海县灵绪乡。民国24年属范市镇,35年仍归灵绪乡。1950年6月始建沿海乡。1954年划归慈溪县。1956年并入范市镇。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初称大队,后改管理区。1961年11月为沿海公社。1983年9月改置沿海乡。5个行政村,5个自然村,1864户,5470人。耕地5085亩。工业总产值441万元,农业总产值117万元。收益分配总计323万元,人均收入664元。

知识出处

慈溪县志

《慈溪县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自然环境、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教育、科技、卫生、民情、人物等十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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