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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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1232002022000505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就业
分类号: F241.4
页数: 12
页码: 1580-1591
摘要: 本章记述慈溪市旧时庵东为盐场,大多数人从事盐业生产,亦有少量经商、农耕和打鱼为生。随着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改变,境域多数人从事农业生产,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就业的人员较少。改革开放以后,多年来依赖国有单位包下来就业的单一渠道发生变化,大力发展工业生产,集体和个体企业成为安置就业的重要渠道;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容纳劳动力多、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业、服务性行业和消费品生产行业,以扩大就业门路。加强就业前培训,逐步实现先培训后就业,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关键词: 慈溪市 庵东镇 就业

内容

旧时庵东为盐场,大多数人从事盐业生产,亦有少量经商、农耕和打鱼为生。随着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改变,境域多数人从事农业生产,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就业的人员较少。改革开放以后,多年来依赖国有单位包下来就业的单一渠道发生变化,大力发展工业生产,集体和个体企业成为安置就业的重要渠道;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容纳劳动力多、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业、服务性行业和消费品生产行业,以扩大就业门路。加强就业前培训,逐步实现先培训后就业,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第一节 劳动就业
  解放前就业状况
  民国6年(1917)庵东盐场统计:全场盐田42091.40亩,余地54399.74亩,合计96491.14亩。就业人,口:民国17~25年,约在32000人左右;民国35~37年,约在25000人上下。自清末以来,庵东地区各盐仓至内河、沿海搬运一直使用牛车。民国26年,有牛车夫1000余人;抗战时期,牛车工减少,民国34年,仅剩200余人;民国37年,回升到701人。
  解放前,居民大多从事盐农业生产,或从事小手工业、小商业。也有居民自谋职业或被雇主雇佣。民国36年(1947),庵东镇已达工作年龄的11692人中,就业者5733人。
  解放后就业状况
  1949~1953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为解决国民政府遗留下来的失业问题,人民政府采取“包下来”为主的一系列措施:成立各种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对失业工人实行救济;以工代赈,组织生产自救;对私营企业解雇工人,开展登记和专业训练,逐步介绍转业;根据生产需要优先招收失业工人就业。
  1958年,“大跃进”时期,为了建立钢铁工业、发展机械工业和新建一批其他行业的工厂,从社会上招收大量新工人,其中浙东化工一厂招收31人。是年,庵东境域内有铁、木、竹、造船、服装5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有手工业工人424人,占总劳动力
  2.5%,进而发展成社队企业15个,职工949人。光明(庵东)人民公社有企业36个,职工1293人。
  1960年代后期至1970年代初,大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把部分符合条件的青年安排进入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
  1970年,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下达文件,招收全民所有制工人,其中庵东农场开垦荒地200人,工业550人,农药厂40人,浙化一厂30人。1971年,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下达文件,庵东机械厂招工70人,县盐业公司招用季节性临时工434人。1975年,县革委会下达新建扩建和增加新产品的工业系统招工人数,其中农药厂60人,浙化一厂60人。
  1978年改革开放后,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按系统、按行业包干安置本系统子女就业。开始对支边青年进行安置,境域支边知识青年返乡招工就业。庵东针织厂、东一开关厂、庵东知青针织厂、西一知青五金配件厂作为知青回城安置基地。是年,经县劳动局审批,庵东区有48名子女顶替招工。
  1979年10月,县革委会批准建立各区、镇劳动服务所,庵东区劳动服务所为县劳动局派出机构。
  1980年,中央提出“在全国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1981年,根据县各项政策规定,境域安置待业青年16人进社办企业,安置退伍军人4名。
  1982年,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招工,一律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招工方法。1985年,推行“先培训,后就业,先招生,后招工”的制度。1987年,开始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允许企业和职工进行双向选择。
  1992年撤区扩镇并乡后,庵东区劳动服务所更名为庵东镇劳动管理所。1994年,不再办理招工、子女顶替、调动等劳动就业工作,劳动就业一律进入劳动力市场。1995年,开始执行劳动法,企业招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实现用人单位自主招工,劳动者公平竞争就业。2004年7月,建立庵东镇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关于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劳动就业从城乡二元就业结构向统筹城乡就业转变,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的限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者与城镇居民一体化的管理制度。
  2005年6月11日,国家劳动保障部就业培训司司长于法鸣,到庵东镇对劳动保障就业培训工作进行考察,参观再就业培训基地。2007年12月,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和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的通知,切实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009年9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慈溪市创建充分就业市工作方案,强化政府对就业工作重视,充分发挥市、镇、村(居委)三级经济共同推进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的合力作用。
  2011年,庵东镇劳动管理所改名为庵东镇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2013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出台关于实施促进镇居民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文件,对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小额贷款、公益性岗位开发等给予优惠。
  2014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出台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的文件,围绕“人才特区”建设,对高校毕业生购房、公积金贷款等给予优惠。
  2016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文件,对创业者社会保险、创业带动就业岗位、高校毕业生创业、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贷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等给予优惠。
  2017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出台文件,对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或居住地经济发展急需人才等人员申领居住证作出特殊规定。组织实施“一村一大学生”工程,至2017年,招收下村大学生39人。
  第二节 职工管理
  解放前,工商业主自行雇用或招聘职工,工匠则招徒授艺,故城镇劳动力谋职多托情推荐,政府不予管理,保头人须有地位或经济力量方可取信业主,业主可单方解雇工人。工匠称拜师,店员称拜先生,学徒期多为3年,常只供食宿,不支工资。有危险性的职业,则须立生死文书,言明招佣期间伤残病亡悉与业主无涉。用工形式多为临时工和季节工,长期工很少。有些行业是间接雇佣制,如装卸搬运业的封建把头把持制,建筑行业的大小包工头雇佣制,职工权益均无保障。
  解放后,庵东盐区人民政府设民政科,兼管劳动行政工作,劳动行政工作从处理劳资争议和救济失业工人入手,逐步扩大到对劳动就业与劳动力、职工的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及工人培训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1953年,国家按照社会主义原则和计划经济要求,逐步形成一套高度集中统一的劳动管理制度。在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对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和劳动生产率等加强了计划管理和行政管理。虽然招工政策时紧时松,企业招工权限时收时放,但基本上实行了按批准的招工计划招收职工,并规定招工对象和范围,控制从农村招工,临时工招用也受计划指标控制。逐步形成固定工的用工制度。1960年代前期,在“多用临时工,少用固定工”思想指导下,逐步发展外包内做工、亦工亦农季节工、轮换工等多种用工形式,但固定工制度并无改变。职工调动逐步实行由各级劳动部门统一调配制度,并开展行业、企业间劳动力的余缺调剂工作。企业内部劳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也逐步建立并加强,多次整顿劳动组织和巩固劳动纪律,开展编制定员和劳动定额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劳动纪律替代一些劳动规章制度,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制度被废除。企业逐步形成固定工为主体,少量临时工为辅助的用工制度。临时工成批转为固定工。
  1978年,推进劳动计划体制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逐步放宽招工计划限制,清退计划外农民工,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实行企业自主招工,招工对象由企业自定,但对从农村和外地招工进行限制。
  1990年代,劳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劳动计划从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和客观预测。企业招工数量、招工时间、招工条件和招工办法由企业决定,不再报批劳动部门审批。劳动力调配也逐步放权,企业内部的劳动管理归于企业,劳动行政部门不再直接干预企业内部的劳动组织和工资分配。
  1990年代后期,企业转制后下岗失业职工增加,外来劳动力也大量涌入。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办法,构建政府主导的就业帮扶机制。2002年后,庵东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7人,被征地人员就业1014人。2003年,实施失业职工再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发放用工补贴、减免税费、提供小额贷款贴息等一系列政策,吸纳下岗失业职工就业。2004年就业援助重点转向被征地农民,出台被征地人员就业扶持政策,推动被征地人员就业和自主创业。2004年6月18日镇人民政府成立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关于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打破城乡二元格局。1990年代至2011年,庵东镇劳动者自主择业27000人(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市场调解就业3500人,政府促进就业1500人。
  2005年以后,把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放到促进就业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络。2005~2011年,庵东镇成立3个职业介绍所,为67家企业介绍职工就业,培训各类就业人员4500人次;2012~2016年,依托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中心,培训各类就业人员12775人次。
  2007年,劳动合同和用工分类监管力度加大。全年成功调处劳资纠纷和工伤事故56起。2010年,推进劳动保障分类监管,共监管镇办及个私企业420家,华联电子公司创建成为宁波市和谐企业。2008~2011年,共受理并化解劳动争议和劳资纠纷625起,涉案金额1562万元;2012~2017年,共受理并化解劳动争议和劳资纠纷1675起,涉及人数3852人,涉案金额2847万元。
  2007~2009年,开展市镇两级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后有15家企业创建成市级和谐企业,21家企业创建成镇级和谐企业,5家企业创建成镇级和谐企业先进单位。
  2010年后,开展劳动管理“星级企业”创建工作。至2016年,先后创建成1家五星级企业、4家四星级企业、6家三星级企业。
  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实施,以合同规范用工,以法律规范合同。2011年,庵东镇用工单位和员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15347人;2012年13863人;2013年13851人;2014年13920人;2015年13872人;2016年13861人;2017年13930人。
  2013年起,为帮助企业缓解“用工难”相继引入和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至2016年,境域有36家劳务派遣单位,分别与85家,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共派遣员工4972人,与员工签订2年及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519人,员工在辅助性岗位工作4436人。
  第三节 劳动培训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对新招收的工人采取以师带徒的办法,对新工人进行技术培训。1951年,县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成立后,职工教育由工会具体负责。1954年后,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招收学徒要求具有高小文化程度以上,培训方式除了传统的“一师一徒”外,普遍采用培训班的形式进行培训,一半时间在课堂上学习文化和技术理论知识,一半时间在现场进行操作技能训练。1958年,县初级盐业技术学校在西一管理区创办,为盐场培养了首批中级专业技术人才。1962年下半年,改各区办学,庵东办职工业余学校。1965年,在国有庵东农场创办县庵东中级农业技术学校,培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1979年,县总工会业余学校建立后,庵东职工业余学校恢复。1980年代,主要开展职工文化补课和初级技术补课。1988年,就业前培训实行统筹,强化城镇待业青年的就业培训。1990年代,根据“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改革培训方式,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1997年,为耐吉集团培训机械制图、机械技能及营销艺术人员152人,为华星工贸总公司培训电器焊接技术人员30人。1999年,为耐吉集团培训电器常识、维修及装配工艺人员43人。
  2002年,镇劳动力资源管理中心成立。2002年,举行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参训437人,分5次培训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电脑操作、机械制图、CAD绘图等项目。
  2002~2006年,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65期,受训3168人,帮助再就业转岗2546人,占受训人员80%。2004年5月15日晚,镇劳动就业培训工程——首期电脑专业班在镇成人学校开学。培训工程总共报名2400余人,其中失地农民1400多人。设置畜禽、水产、电脑、家政、财会、汽驾、电工、建筑设计等15个专业,分50个班,分批分期实施。至是年10月底,培训1201人,考试合格1080人,失地再就业人数达85%以上。2005年4月15日晚,海星村联合镇成人学校举办“双证制”教育培训班,招收48名青壮年农民学员,这是全市首个举办的农民“双证制”教育班。
  2006年,进行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开设CAD制图、计算机操作、会计、电工、外贸单证、美容、烹饪、社区保安、保洁保绿9个专业。共举办16班,参训人员745人,培训合格率97%实现转移就业596人,占培训人员的80%。职业技能鉴定405人,获技能证书368人,合格率达90.8%,先后与10家企业签订用工合同190人,占培训总数25.5%。是年,为外来民工教育培训2957人。
  2007年,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65期,受训636人,帮助再就业转岗493人,占受训人员77.5%。镇再就业培训中心被评为省转移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先进集体。2008年,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6期,受训387人,帮助再就业转岗310人,占受训人员80%。是年,企业职工培训5112人,占职工总数的21.8%。
  2009年,全镇参加培训15216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6.6%。其中企业职工培训4010人,占职工总数的16.2%。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3个班128人,实现转移就业97人,转移就业率为75.8%。
  2010年,为裕人针织机械有限公司培训电脑横机装配工356人,横机维修工225人,电脑横机制版234人。为万成钢构、华星钢构、耐吉钢构等公司焊工上岗证、起重机械上岗证培训,参训73人,为海鹏塑料有限公司培训注塑工179人。
  劳动力培训,授课单位为浙江万里成人教育学院、浙江电大、浙江工大经贸学院、宁波电视中专、浙江大学等。
  1996年始,开办计算机操作培训,至2004年共培训3927人。2004年始,启动万户家庭普网工程,至2015年培训3085人。其中2004年就举办17期培训1082人。
  1999年始,先后与浙江万里成人教育学院、宁波诚信培训中心、浙师大杭州培训中心、弘成教育宁波学习中心等合作,挂靠中国地质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大学等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至2016年,大专、本科学历累计毕业1917人次。
  第四节 支农支边
  1959年2月25日,中共慈溪县委发出关于成立“慈溪县动员青年支援宁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委员会”的通知,成立“慈溪县动员青年支援宁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委员会”庵东建立“支宁分会”。
  1961年,,西一人民公社第五生产大队退伍军人冯长法带领家属赴海南岛建设橡胶园。
  1962年5月,中共庵东区委、区公所、信用社精简人员,回乡支农24人。
  1963年,庵东镇压缩城镇人口849人,其中回农村708人(全民职工254人,集体111人,学生59人,职工家属284人)。1963年,庵东人民公社精简回乡500人,其中回乡支农329人,居委安排32人,139人自谋职业。
  1966年,浒山镇动员待业青年及社会闲散劳动力164人,到西三人民公社开荒,建立西三人民公社青垦大队(翌年划给泗门区曹娥人民公社,成立青垦农场,1969年7月并入庵东农垦场)。是年,27人去甸山人民公社勤奋生产大队务农。
  1969年,庵东人民公社居委会12人去黑龙江萝北支边,17人去内蒙古通辽支边。
  1972年,庵东人民公社安排21人去吉林长岭支边。1960、1970年代,县城镇部分知识青年,就地到境域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插队落户,参加盐农业生产劳动。

知识出处

庵东镇志 下册

《庵东镇志 下册》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书概括地记录了庵东的历史变迁,系统地反映了庵东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人文等各方面的发展面貌,描绘了庵东从海隅盐滩到滨海新城的发展脉络,讲述了前辈先人光前裕后的史迹,展现了庵东人民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豪迈和排除万难、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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